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影放映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3.30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榕广〔2011〕64号

福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

加强和规范电影放映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广电局、市电影公司、各电影放映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影市场管理,维护电影市场秩序,促进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影放映市场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规范电影放映单位的审批工作

(一)福州市区(含马尾区)的电影放映单位由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各县(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影放映单位的审批。

(二)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向负责审批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的房屋合法使用权证明复印件一份;

4、供片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企业章程;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主管人员的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机构设置及专业人员配备资料;资金证明;场所设备设施资料(名称、型号、数量等);

8、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9、放映场所地址方位图和观众厅座位图。

经受理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立项的,可以进行筹建,申请单位筹建完毕后,应向所受理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开业申请,经现场勘验合格后,受理单位给予颁发《电影放映许可证》。

(三) 从事流动电影放映的单位应向负责审批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供片合同或经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供片文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机构设置及专业人员配备资料;设备设施资料(名称、型号、数量等);

经受理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同意后,给予颁发《电影放映许可证》。

(四)改建、拆除电影院和电影放映设施,应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电影放映设施改建申请;

2、电影放映设施改建的方案;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4、改建所需的其他文件。

(五)电影放映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放映活动的,应当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批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六)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的,申请单位按照《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21号)到省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七)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每年依法对审批的电影放映单位实行《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对逾期不参加年审以及未通过年审的电影放映单位,依法注销,并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二、加强电影放映市场的管理

(一)市、县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的电影行政管理职能,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电影院(厅)进行督促检查。各放映单位应积极配合,对存在问题应及时整改;问题突出或严重违反政策法规的,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映整顿。

(二)各放映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规范制作上墙明示;企业法人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经常督促检查,并确保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消防安全事故、观众拥挤踩踏伤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严防各种非法、破坏活动案件发生,严禁影院容留吸食毒品和卖淫嫖娼人员。

(四)各放映单位所放映的影片必须经过批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不得利用电影资料片从事或变相从事经营性放映活动;坚持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各种欺骗性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放映影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产电影片与进口电影片放映的时间比例,年放映国产电影片的时间不得低于年放映电影片时间总和的三分之二。禁止放映反动、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有害影片和其他非法影片。

(五)强化影院(厅)文明管理。各放映单位要加强放映场所治安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与管理,电影放映场所要做到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嘻戏吵闹,场内无接打手机;无打架斗殴,无流动人员散发小广告;员工文明服务,态度热情;要加强文明劝导,设立文明观影宣传栏,定期播放文明公益宣传片;要保持环境清洁、卫生,通风、换气设施设备要保持良好状态,经营的食品饮料要符合国家相关检验标准,禁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六)影片贴片和映前广告必须严格执行广告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未取得相应的广告经

营资格,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影片贴片广告。电影放映单位要加强广告播放管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格调高雅健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禁止低俗广告、虚假广告,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随意播放广告。

三、建立健全电影放映单位基本情况报告制度

为完善电影产业档案,建立健全电影产业长效机制,现要求各电影放映单位每月将《电影放映单位基本情况月报表》(见附件)或由计算机售票系统生成的影片放映情况月报表(加盖公章)报送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市管电影放映单位应于每月月初3个工作日内将月报表报送至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各县(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电影放映单位报送月报表,汇总后于每月月初5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各单位同时将月报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fzgdxcc@。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是否按期如实报送月报表作为年检的重要依据。

附:《电影放映单位基本情况月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电影放映单位基本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填表人: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