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合集下载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根据《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编制、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公司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1. 公司设立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全面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领导班子,包括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决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机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具体负责人员,分工明确,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工作。

三、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编制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按照《工程档案归档管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验收记录、竣工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由项目部门负责编制,综合办公室负责审核和确认,主管领导批准后,归入公司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管理系统。

四、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整理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在完成验收后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整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卷宗编号、文件分类、归档顺序等工作。

五、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保管1.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读。

2. 档案室设有专门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保管区域,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定期进行巡检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六、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利用1. 公司各相关部门有权利使用工程项目竣工档案,但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2. 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应保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有篡改、涂改等行为,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一、前言竣工档案是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建筑工程建成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竣工档案的编制和收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历史资料保存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本文从竣工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归档实施角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竣工档案收集1、竣工档案的组成要素竣工档案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最重要的记录,它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的信息。

竣工档案一般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要素组成:(1) 工程信息和资料。

这是竣工档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工程有关的信息,如工程成本、规划和设计、施工计划、材料、技术和设备的报告、记录和证明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2) 图纸和照片。

它是建筑工程建成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工程成果和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结构和设备的图纸、照片、设计方案、工程指导书、变更单等。

(3) 其他档案资料。

它是竣工档案补充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施工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方案文件、施工日志、收支情况等。

2、竣工档案收集的范围竣工档案的收集应包括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包括工程建设的背景和目标、规划和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职责、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还应收集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用的各种规范和标准,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查询。

3、竣工档案的收集方法竣工档案的收集方法有多种,具体取决于所需记录的信息类型和收集环节的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竣工档案的收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1) 口头记录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不重要的事项。

记录人员通过询问工程建设相关人员或自己观察,并口头记录下来,并记录在笔记本等手写工具上,之后整理成报告或文件。

(2) 书面记录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如工程规划和设计、工程变更和施工计划等。

竣工档案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编制要求竣工档案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成果,是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成投产后生产运营、维护、检修及改造、扩建的主要依据,因此要求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收集、整理和管理工程项目竣工档案。

一、竣工档案编制的基本要求1竣工档案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要求,书写材料和载体材料要耐久保存。

2、竣工档案必需与工程建设同步,确保真实性,不得后补,也不得超前,更不能编造。

3、竣工档案材料要完整、准确、系统,要反映工程的真是内容和历史过程。

4、竣工档案材料要求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技术签证手续完备。

5、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凡为易褪色材料形成的(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应附一份清晰的复制件。

6、组卷完成后应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归档保存。

7、需向甲方归档的,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二、竣工档案的编制基本原则1、组卷套数:一般为三套(正本一套,副本二套),两套交甲方(正、副本各一套),一套交公司档案室。

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套数为准。

2、卷、册的划分原则:一般分为综合管理资料(第一卷)、施工调试资料(第二卷)、质量评定资料(第三卷)和竣工图(第四卷)四卷,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以甲方要求划分原则为准。

每卷中如果一册装订不下(每册厚度以不超过25mm为宜),可分为几册,但尽量保证同一种技术文件在一册内。

3、综合管理资料按单项工程组卷,施工调试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竣工图按单位工程组卷。

4、所有编写材料所用纸幅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X宽为297mm×210mm),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均粘贴在《合格证张贴单》上,大于表格边框的折叠后进行粘贴,原则上合格证单独成册。

5、所有装订的资料不允许用铁质材料装订,必须用线装或胶装。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完整;(三)规范整理,提高档案质量;(四)科学利用,发挥档案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二)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三)督促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四)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和保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六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勘察、设计、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应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九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检索方便;(三)装订整齐: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目录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本规范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的建立、整理、审查、移交等过程,旨在保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项目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兴和热电厂2×350MW直接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建设的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移交的设计、施工、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及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3竣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3.1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项目施工及设计完成后,参建单位应依工程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对收集、积累的文件按照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3.1.1竣工文件的完整性要求凡是反映工程项目的各种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均应收集归档。

3.1.2竣工文件的准确性要求(1)竣工文件必须做到文实一致,图实相符,真实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

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2)竣工文件的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竣工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整洁,手续完备。

3.1.3竣工文件的系统性要求竣工文件应遵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工程项目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和科技文件材料的成套性特点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

3.1.4竣工图的编制要求(1)无论是变更还是没有变更的施工图,都要重新编制竣工图,并且在图标中采用“竣工图阶段”标识,图号将其中设计阶段代字“S”改为“Z”,并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2)竣工图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要求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分册说明。

总说明编制内容应包括: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竣工图卷册目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编制情况;分册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对应图号、变更依据提供单位等。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
1. 简介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
保障工程完成后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本文档旨在明确工
程竣工档案管理的原则、职责和流程。

2. 基本原则
2.1 完整性和准确性原则:工程竣工档案应包含完整、准确的
信息,确保可追踪和检索。

2.2 保密性原则:工程竣工档案涉及敏感信息时,应严格保密,确保信息安全。

2.3 统一管理原则:工程竣工档案应统一管理,确保易于查找
和维护。

3. 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流程
3.1 编制竣工档案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指定编制竣工
档案的责任人,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3.2 档案材料整理:由责任人负责组织,按照工程竣工档案目
录要求,整理和归档相关材料。

3.3 档案审核:经责任人审核确认,确保档案内容准确、完整。

3.4 档案存储:责任人负责将竣工档案存储在专门的档案库或
档案室中,并建立相应的存档记录。

3.5 档案检索:任何有合法查阅权限的单位和个人,可向责任
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可查阅竣工档案。

3.6 档案维护和更新:定期对档案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档案
的可读性和持续性。

4. 档案保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竣工档案的保管期限为XX年。

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需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归档、销毁等。

5. 监督与评估
相关部门应对工程竣工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

以上为《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概要,具体的执行细则和要求将由相关部门制定和补充。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为了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发展,提高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管理服务,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浦东新区档案局制定了报送浦东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档中心)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规则,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报送至**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二、编号方式建设单位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由:建设单位代号、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组成。

1、建设单位代号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代号。

建设单位代号一般由建设单位主要名称中取第一、第二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再添加区别相同(相似)名称的顺序号组成,如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代号为ZX1,上海中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代号则为ZX2。

建设单位代号由建设单位向城档中心申请给定(见附件1)。

2、分类号指按统一的分类规则划分本单位全部档案后所给定的类别号,由各级类目代号(代字)组成。

各级类目代号(代字)之间用“·”间隔号隔开。

档案分类的类目代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新区竣工档案实际情况,现将竣工档案类目分至三级。

一级类目为竣工档案,用阿拉伯数字“6”表示。

二级类目按使用性质分为:工民建类和市政类,分别用“1”、“2”表示。

三级类目以项目为单位编流水号,用“1”、“2”……表示。

即一般情况下竣工档案的分类号为:6·1·X或6·2·X。

3、案卷顺序号指档案按一定分类、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在最低类目下从“1”开始顺序编号。

例: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个市政类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第一卷编号如下:ZX1 —6 ·2 ·1—1附件2:建设单位代号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浦东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一、引言档案管理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结项后,对所有涉及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的工作。

竣工档案编制细则是指制定出竣工档案编制的具体规范和步骤,以确保竣工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竣工档案编制的目的竣工档案编制的目的在于记录和保存工程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以备查阅和管理。

竣工档案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后续的使用和查询。

三、竣工档案编制细则3.1 档案管理工程责任人员1.项目经理负责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总体管理和协调。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整理、编制和归档工作。

3.各项目组成员配合完成相关文件的整理和提供必要信息。

3.2 竣工档案编制流程1.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项目进展情况等。

2.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目录和编号体系。

3.清点档案数量和完整性,确保所有文件均已归档。

4.编制竣工档案册,包括项目概况、关键节点、设计施工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内容。

5.对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永久保存性。

6.最终完成竣工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3.3 竣工档案编制的注意事项1.档案编制应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档案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档案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工程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4.竣工档案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查询机制,以便后续的使用和维护。

四、结论竣工档案编制是档案管理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信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所述的竣工档案编制细则,可以有效规范和管理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就是关于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从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中形成的应归档储存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的文件资料的积存、整理及归档工作,使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文件资料标准化、规范化,在施工中应做好各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工程完工后能及时提交各类竣工文件及竣工图表,确保归档文件资料的完整、及时、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施工中的任何文件资料务必使用计算机处理,并及时进行签字。

文件与资料的接收要认真办理签收手续,发放须明确发放范围,建立严格的签收登记制度,妥善保管或者处理签收的各类文件资料,如无签收记录而使文件资料遗失均由申报方负责。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指挥部、监理单位、承包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平常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管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第五条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指挥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统一领导与管理。

第六条指挥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归属办公室领导,负责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程处、合同处、监管稽查处、物资处、征迁安保处指定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鉴定、整理、归档、补遗与保管未完工程(项目)的档案。

重要档案原件送档案室保管,处室日常使用复印件备查。

第七条建立借阅制度。

各部门临时保管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从档案管理室借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

(附:档案借阅登记表)第八条凡是已完工程、项目及形成完整资料的档案,应移交档案管理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务必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与合同管理制,并建立与工程档案工作任务相习惯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对公路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存、整理归档的职责,并采取相应操纵措施,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关于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规定

关于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规定

关于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规定工程竣工档案是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促进工程竣工档案质量提高,规范其编制、管理和利用,国家出台了一些法规和标准。

本文对于这些法规和标准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一、法律规定1. 《建筑法》。

该法第3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建筑工程竣工后的文书、图件和资料整理成案卷,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文保等有关文件、记录留存20年以上。

2. 《档案法》。

该法规定,立法机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本单位制作的各类档案材料,并保持其完整、真实、准确、可考、可鉴;年限的加挂、借阅、复制等,必须经过有权的档案机构批准。

二、标准规范1.《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GB/T 5768-2009)。

该规范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提供技术储备,确定了档案的组成、内容、格式和保管要求。

该标准规定了工程竣工档案应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业和民用装饰装修工程,同时规定了竣工档案应当包括的文件、图纸、照片、技术资料、证明材料和其他资料,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程设计、选址论证、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

2.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GB 50330-2004)。

该规范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提供技术储备,确定了竣工验收的内容、程序和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工程基本情况、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安全技术措施、设备的性能测试、工程质量验收、移交手续等。

三、档案编制规定在实际的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编制档案的人员和责任。

应有专门人员编制、管理和维护档案,每年应进行定期检查。

2. 统一命名和编号。

根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的要求,文件顺序应按照文件编号和文件类别组成的命名规则进行,文件编号应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号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标准A 、纸质档案编制标准一、案卷质量要求(一)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建设工程文件应是原件。

(二)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三)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四)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凡小于A4幅面的,一律用A4纸以五点衬托法衬托,大于A4幅面的应折叠成A4幅面。

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五)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计算机输出文字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机,不应使用色带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六)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采用“手风琴”式,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右下角)。

二、竣工图编制要求(一)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二)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监理等。

竣工图章中所列各项签署者应为第一责任人,原则上不能代签,由竣工图的编制和修改单位负责把关。

其中,技术负责人指对该项目工程直接负责的技术人员。

(三)竣工图章示例如下:(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四)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五)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表明变更修改依据。

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三、立卷原则(一)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二)建设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立卷。

材料较少时,可将2个以上的阶段组为1卷;材料较多时,亦可将一个阶段形成的材料按问题分为数卷。

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办法

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办法1. 引言竣工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编制的包含工程项目各项资料的综合性档案。

竣工资料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工程变更、试验报告、设备清单、验收报告等各类文件和资料。

竣工资料档案的编制管理对于工程质量控制、验收评定和后续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规范竣工资料档案的编制管理,确保相关工程项目的资料完整、可靠、易于查阅和维护。

2. 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的基本原则竣工资料档案的编制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完整性原则竣工资料档案应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2 可靠性原则竣工资料档案的内容应真实可信,基于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相关资料应经过验收、审查和确认,以确保其可靠性。

2.3 易于查阅原则竣工资料档案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码体系进行组织和管理,使各类资料易于查阅和获取。

2.4 维护性原则竣工资料档案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长期保存和利用价值。

3. 竣工资料档案编制管理的主要步骤竣工资料档案的编制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步骤:3.1 制定编制计划在工程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管理部门应制定竣工资料档案的编制计划,明确资料要求、编制责任和工作进度,以确保资料的按时编制和交付。

3.2 收集整理资料根据编制计划要求,相关部门应及时收集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

收集到的资料应进行整理和分类,并进行编号和归档。

3.3 编制档案目录根据资料的分类和编码体系,编制竣工资料档案的目录,并记录各类资料的名称、编号、版本和所属部门等信息。

3.4 填写档案登记表对于每份竣工资料档案,应填写相应的档案登记表,包括档案名称、编号、责任部门、编制人员等信息。

3.5 编制资料清单在竣工资料档案的目录中,列出所有资料的清单,并标注各类资料的编号和位置,以方便查阅和管理。

3.6 编制档案封面对于每份竣工资料档案,应编制相应的档案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档案名称、编制日期等信息。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一、前言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做好的一环。

在建设工程完成后,竣工文件与工程档案记录了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也是重要的历史资料和重要证明文件。

本文将介绍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的实施细则。

二、竣工文件的种类竣工文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编制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备案表中应包含有关各方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签字,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是竣工后必须要编制的文件,竣工图纸应当记录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竣工报告应当记录建设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包括方案设计的修改、施工质量情况、材料采购和供应等重要信息。

(三)竣工质量检验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质量检验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是竣工后自检和验收的重要文件,记录了建设工程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和结果等关键信息。

(四)竣工决算书竣工决算书是建设工程竣工后编制的决算文件,应当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过程、支出情况、材料采购过程、工人人员用工等,是关键的财务文件之一。

三、工程档案的整理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图纸和记录的集合。

建设单位应当把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资料和记录整理成工程档案,包括以下几种内容:(一)工程初始资料工程初始资料包括土地、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各种基础条件的资料,以及方案、预算、施工图、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应当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实测数据、检验记录等文件。

(三)工程质量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应当包括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各项指标的测试记录等文件。

(四)检验验收资料检验验收资料应当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文件。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資料管理實施細則x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批准:审核:编制: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项目监理部二OO二年七月目录1. 总则 3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 42.1管理体制 43. 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53.1编制范围及责任单位 53.2竣工资料的编制要求143.3竣工文字资料的编制方法174. 移交竣工档案资料装订要求:194.1竣工图纸194.2竣工文字资料竣工资料的装订成册19 4.3 装订注意204.4案卷封面的编制214.5案卷背脊的编制214.6签名页的编制214.7卷内目录的编制224.8备考表的编制225. 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移交226. 其它的工程竣工资料256.1设备资料25xxxxxxx扩建工程工程竣工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稿)1.总则1.1为了加强银热二期扩建工程(2×25MW机组)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资料能准确、齐全、工整、及时地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机组试运行及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文件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工程资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以求工程竣工资料最终符合基建移交生产达标要求。

1.2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1.2.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1.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1.2.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1.2.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1996)年版》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1.2.5《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1.2.6《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5]84号1.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1.2.9《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1.2.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1.2.11《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电力部电综[1998]112号1.2.12《火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1999年版)1.2.13《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1.2.14《西北电管局电力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和验收暂行规定》西北电管局西办字[1994]37号2. 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2.1管理体制2.1.1xxxxxx扩建工程(2×25MW机组)竣工资料管理工作由xxxx有限责任公司资料室全面负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及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及移交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资料的保存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二、归档原则1.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归档。

2.归档资料以纸质文件为主,电子文件为辅。

3.归档资料应按照文件的属性和内容分类,并建立相应的分类目录。

4.归档资料按照工程项目的编号和名称进行编号、命名和存储,确保查找方便和准确。

5.归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工程类型、重要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三、归档流程1.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由工程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分为三个阶段:整理准备、移交归档、存储管理。

3.整理准备包括:收集、整理和核对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目录和编号等。

4.移交归档包括:制定移交计划、整理归档资料、设计移交手续等。

5.存储管理包括:建立归档库房、制定归档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归档资料等。

四、归档资料1.归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合同变更和索赔文件、施工日志、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结算文件、竣工图册等。

2.归档资料的著作权归建设单位所有,不得随意使用和外传。

五、归档库房1.建设单位应配备相应的归档库房,用于存放纸质归档资料。

2.归档库房应具备防火、防潮、防鼠等基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3.归档库房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编号,方便查找和管理。

六、移交手续1.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计划,编制归档资料移交清单,并与施工单位核对。

2.移交手续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并建立移交档案。

3.归档资料的移交应包括纸质文件和相关电子文件的转交。

七、保密措施1.归档资料的保密程度根据工程的性质和需要确定,并在归档目录中标明。

2.对于涉及商业机密、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和使用。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为规范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有效保存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和技术文件,满足后续工程管理的需要,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一、编制范围及依据1.编制范围工程竣工档案,是指工程建设完成后形成,存放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档案资料。

包括工程建设的项目策划书、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资料、竣工备案证书、维修保养资料、变更记录、加固与改造记录以及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

2.依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的制定依据设有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1)国务院印发的《全国档案工作条例》和档案法律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3)建设行业相关部门颁布的规范和标准。

二、编制程序与要求1.编制程序(1)工程竣工资料台账的建立竣工资料台账是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的基础,应在工程建设完成后第一时间建立,记录各类资料和技术文件的存档情况。

(2)编制档案的确定根据竣工资料台账中的记录,按照规定范围和要求确定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内容。

(3)资料整理归档对选定的竣工资料依据编制要求逐一核查,分类归档,编制并打印目录,建立工程竣工档案。

(4)归档质量检查对所归档工程竣工档案依据规定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清晰。

(5)档案归档存储依据档案法规和规范,确保工程竣工档案安全存放并长期保存,以便于随时查阅使用。

2.编制要求(1)完整工程竣工档案应包括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档案资料全面齐备,可提供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资料参考。

(2)准确工程竣工档案应依据实际的建设工程过程进行编制,各类资料和技术文件应准确、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

(3)规范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应严格依照国家、行业、地区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各类文献资料逐一分类归档,并对档案目录进行编制与修订。

(4)易于查阅工程竣工档案应按照要求进行目录编写,并做好保存、归档等工作,以便于工程竣工档案资料随时查阅和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1.总则为了加强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设备试运行以及试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国家、行业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竣工材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相关问题,以求工程竣工材料最终符合达标有关要求。

2.依据性文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达标投产实施细则》—2012年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GB/T 50328-2001)主要用于移交城建档案作参考《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修订本)《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本)》 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18894-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15-1995《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登记表》[1997]15号《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3968-9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档发(2002)5号《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3.编制原则3.1 各有关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

原则上谁承包、谁负责,竣工时向项目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完整的、准确的、全部更改到位的竣工档案。

3.2 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竣工材料形成和积累的关键阶段。

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工程各有关单位,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和检查工作。

在完成每个单项、单位工程后,承包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竣工材料,做到竣工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检查、验收。

竣工材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文字材料以及声像材料,各承包单位负责最终按承包合同的要求向项目公司移交竣工档案,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并要交一套电子光盘,电子(CAD)图纸以及各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的电子版(文档要用微软Office文档做,图形用AutoCADR14做)。

3.3 对“原件”、“正本”、“副本”的定义①所有手写和激光打印的表式、文字、数据材料,经签字、加盖单位图章后,称为“原件”。

②手写和打印的表式、文字、数据材料,经签字后的复印件,在加盖单位图章后,称为“正本”。

③所有正本的“复印件”,称为“副本”。

3.4 电子光盘的内容:除外委试验报告、材质证明文件等、其它组成竣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纸质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刻录成光盘。

其中档案材料中签字、书写意见等可打印,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5 归档的竣工档案材料,须经监理单位、质监站、项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专工、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符合竣工档案编制要求后再进行装订,并办理正式审核移交手续。

4.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要求和范围4.1 竣工文件材料编制要求4.1.1 归档的竣工文件必须内容完整、排列系统、数据准确、图文清晰、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日期完整(年代写4位数)、份数要求为二套。

4.1.2 文字材料、各种记录表格、试验检验记录均采用A4(210×297mm)规格的80克以上复印纸。

图幅大于A4的图表或图纸,应折叠成A4幅面(图幅应按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小于A4幅面的要粘贴在A4复印纸上(比较小的贴在白纸中间,也可以粘贴两张或以上的小幅资料。

要居中粘贴,四个页边距要相等),粘贴时采用防虫性的不干胶。

4.1.3 正本要求全部为原件,副本也用原件归档(如果仅有一份原件在正本里,副本则可用激光复印件)。

外委试验报告、材质证件等材料,如施工单位只有复印件,供货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1.4 为推进工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步伐,工程档案的一切标准化表格及验收数据允许打印(验评等级及验评意见必须手写),表格必须是国家推行的最新表格且是激光打印件,不允许用复印表格。

4.1.5 书写材料必须用能长期保存的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

原件不允许涂改,个别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该字上面化“-”,然后在旁边写上更改内容,并在更改处签名。

4.1.6 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激光复印件。

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及试验曲线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

4.1.7 多方需要的土建、理化检验及无探伤报告、中间交接签证等类型材料,应填写多份,如果条件限制,其表格与检验结果可以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然后签名和加盖检测中心红章形成原件。

4.1.8工程概况、施工总结等材料要求编写规范、内容齐全,应包括简介、工程范围、设计与设备主要特点、主要尺寸、主要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案(包括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开、竣工日期、造价及总结、上级质监站检查评价、施工大事记等。

要有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签名,要注明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

4.1.9 材质证明应编制分项目录,主要材质证明必须齐全、其试验、检验材料应与合格证一一对应,不得分离。

4.1.10 施工技术记录及验评表格式符合部颁《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部分电力系统没有的表式则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和验评标准,由施工单位提出其本行业的表式,经公司审核,规范表式的纸张格式后方可使用。

4.1.11 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分项的顺序应一一对应,一个分布应对应下属若干分项,再下一个分部,而且还应与“火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规定的顺序一一对应,同时其填写数据应具体,不得出现“符合自检”等字样,签字不得以印章代替,也不得他人代签。

4.1.12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时,应按专业、系统划分,按单位工程组成卷。

4.1.14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见(“竣工资料编制范围”)。

4.2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4.2.1 设计院负责设计范围内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的编制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基础,并依据设计院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等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承包单位、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单和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为依据。

4.2.2 控制设备经过安装调试后,调试单位应编制与现场相符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等)竣工图,并加盖竣工章。

4.2.3 设计院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由承包单位编制竣工图,监理组织审核,监理单位不负责的工程,由项目公司责任专工负责审核。

4.2.4 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4.2.5 没有修改的施工图用作竣工图时,应由竣工图编制单位直接在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位置在图纸标题栏的上方空白处。

4.2.6 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2.7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级”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2.8 竣工图图幅应按GB/T 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4.2.9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

对每册修改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

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4.2.10 设计院编制竣工图遵循电力部[1996]666号文的规定办理。

4.3竣工图的更改方法4.3.1 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4.3.2 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4.3.3 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3.4 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3.5 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4.3.6 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4.4 竣工图章的使用4.4.1 竣工图章尺寸为60mm×80mm。

4.4.2 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

4.4.3 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

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4.5 竣工图的审核4.5.1 竣工图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或补齐。

监理不参与审核的竣工图,负责专工和质检站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的编制。

4.5.2 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4.5.3 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

4.5.4 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且在备考表中说明。

4.5.5 竣工图套数:项目竣工图一般为三套。

由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需要接收的,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

按照FIDIC《设计一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建设的项目,竣工图套数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

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4.6 工程变更资料的编制要求4.6.1 工程变更资料由各有关施工、调试等单位根据合同范围负责编制。

4.6.2 所有已实施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必须列入工程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材料代用单等。

4.6.3 所有工程变更资料,编制单位应负责向项目公司移交二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并交一套电子光盘。

4.6.4 工程变更资料按单位工程划分,以表格形式列清单,内容包括:(1)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目录,见表一。

(2)单位变更资料目录表,见表二。

内容包括:①变更文件编号;②变更文件提出单位及日期;③变更文件设计施工图图号及版本;④变更文件执行状况。

表一: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目录表二:工程变更资料目录表4.7 声像材料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底片、磁盘、光盘、录音录像带,凡是在项目建设、施工中形成,与项目有关的声像、实物档案均应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工程照片材料编制要求:要有简短、完整、明了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职务、摄像者等七要素,一般不超过200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