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实验教学任务安排管理办法

1、化学化工系主任和化学实验室主任负责教务处、研究生部或

国际学院下达的化学化工类实验教学任务安排,并与其他系主任或

实验室主任协调在本系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和课程。

2、化学化工系主任和化学实验室主任共同负责本系实验课程的

外聘教师的聘任工作,包括聘任资料的汇总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工作。

3、教师必须服从系主任或实验室主任所分配的实验教学任务。

4、课内实验的理论课教师或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指导教师如果

有特殊情况(如出国留学、怀孕、生产、脱产学习等)需要减少教

学任务量的,需要在化学化工系主任安排实验教学任务前1周向化

学化工系和化学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由化学化工系和化学实验室

主任开会研究决定。

5、对于课内实验,实验室工作人员拟定实验课表后,经理论课

教师确认,并由实验室主任审核,以确保实验课程安排和理论课进

度一致。

6.关于课内实验和独立授课实验的准备和试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课内实验准备工作由化学实验室主任指定实验室人员完成

并试做,同时填写试做记录。独立设课实验准备工作由相应的独立

设课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并试做实验,同时填写试做记录。

(2)课内实验和独立设课实验需要的药品设备均由相应的实验

准备人员在每学期开学第1周周五前提交采购/准备清单并交给化学

实验室主任;化学实验室主任接收并审核确定需要新购置的药品设

备清单、指定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学生实验开始1周前按实验室主任

确定需要新购置的药品设备清单采购到位。

7.关于课内实验和独立授课实验的授课安排,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每学期课内实验理论课教师和独立设课实验教师实验授课

量的最低标准:指导1批次该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学时。

(2)独立设课实验授课:实验指导教师指导所有批次该课程教

学大纲要求实验学时(该课程开课学期无教学任务的教师或近年引

进的博士可参与整个实验教学过程)。

(3)课内实验授课:理论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分别指导1批次

大纲要求实验学时,如仍有教学任务剩余,则由化学化工系主任指

定具有该理论课教学经历的教师或近年引进的博士指导实验负责完

成剩余实验教学任务的指导工作。

(4)每批次的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其具体指导的相应批次的实验

报告批改与登记该批次的“分项实验成绩”和“考核成绩”工作。

8.关于课内实验和独立授课实验的成绩登记,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课内实验室指导教师或独立设课实验教师负责汇总该门课

程的实验成绩表(含分项实验成绩、实验平均成绩及所占比例、考

核成绩及所占比例和总评成绩,其中考核成绩及所占比例由所有批

次实验指导教师根据每批次实验考核成绩取平均值给出),并交给

化学实验室主任审核。

(2)化学实验室主任将审核通过后的该门课程的实验成绩汇总

表纸质和电子稿提供给相应理论课教师及课内实验室指导教师或独

立设课实验指导教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