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有关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标准版本(5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标准版本金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交办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为完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规范依法调解,切实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地方稳定中的作用,金地社区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1、在辖区内全面实行责任制,年初与各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登记,年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对片区调委会总体考核之中。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培训调解员、建立完善调解防范网络,参与直接疏导化解疑难纠纷。
3、工作站站长兼任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社区开展调委会负责调解或参与辖区内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协助社区工作站化解疑难问题和参与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4、委员兼任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受理的民间纠纷;负责对片区调委会指导,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精通业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指导管理调委会工作;指导和参与基层调委会的疑难纠纷的调解。
5、基层调委会全面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调解员采取包段、包片等责任包干的工作岗位。
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及例会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应当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体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
二、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分析例会,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进行一次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的分析,进行交流、讨论民调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每月、每季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社区的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明确调解人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奖罚分明,使责、权、利相结合。
二、纠纷登记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设立专门的纠纷登记簿,每季度汇总后报司法所。
三、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人;对应当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落实调解人员,及时化解;不属于调解范围的或调解不成功的,及时上报或转送有关部门。
四、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将民间纠纷的征兆或消息传送到人民调解组织或报送有关部门。
五、回访制度:对调解的较复杂的纠纷、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纠纷、濒临激化的纠纷以及时间长的矛盾纠纷在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里应经常进行回访。
六、统计制度:要确定统计人员,统一统计标准,及时汇总上报,建立统计档案,设立统计台帐。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三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1. 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委员会是依法独立行使调解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其设立和组织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三条委员会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法规和群众需求,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委员会的宗旨是公正、公平、公开,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进行调解。
第五条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公正、保密、及时。
第六条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民事争议调解、邻里纠纷调解、劳动纠纷调解、商业纠纷调解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委员会设立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副主任、调解员和秘书。
第八条委员会主任为一名,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产生。
第九条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提名并组织选举产生。
第十条委员会聘请调解员,根据需要确定调解员数量和工作范围。
第十一条委员会设立秘书负责协助组织工作,由主任指定。
第十二条委员会可设立办公室,提供工作场所和设施。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申请调解时,委员会应受理并进行调解。
第十四条调解会应当由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主持。
第十五条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第十六条调解结束后,委员会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选择签字确认或不签字。
第十七条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八条委员会应当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其调解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十九条委员会应当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十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委员会在章程范围内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补充规定。
2. 关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选拔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民调解委员会⼯作制度⼈民调解委员会⼯作制度⼀、⼈民调解委员会的⼯作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调解;2、在双⽅当事⼈⾃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调解;3、尊重当事⼈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阻⽌当事⼈向⼈民法院起诉。
⼆、⼈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3、向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作的情况。
三、⼈民调解员⼯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4、不得泄露当事⼈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四、纠纷受理范围、申请⽅式和管辖1、受理范围。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采⽤民间调解⽅式解决的;(2)⼈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2、申请⽅式。
当事⼈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申请,也可以⼝头申请。
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但当事⼈表⽰异议的除外。
3、地域管辖。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地的⼈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五、⼈民调解⼯作程序1、受理纠纷当事⼈申请调解纠纷,符合条件的,⼈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调解。
受理纠纷的条件:(1)有明确的对⽅当事⼈。
申请受理⼀⽅,必须说明与谁发⽣争议,谁侵犯了他的权益。
(2)要有具体的请求⽬的。
申请⼈必须说明请求调解要达到什么⽬的,解决什么问题。
(3)要有基本事实依据和理由。
申请⼈必须提出发⽣纠纷的基本事实及相应的证据、理由。
(4)纠纷属于⼈民调解委员会主管和管辖。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四篇)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在村民委员会领导和镇司法所指导下,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使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及时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按上级要求建立各类台帐,并准确地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调解主任职责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履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带领全体同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三、经常组织人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习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两个”素质。
四、组织制订调委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检查和督促。
五、不断实践,努力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勇于开拓进取。
调解委员会纪律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和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对当事人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的态度。
六、不得接受当事人去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活动。
七、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八、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调委会工作原则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片包干各负其责,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片,大的纠纷不出村。
二、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三、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四、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调解或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前提,合情合理为基础,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
调解工作制度一、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受理调解纠纷,没有申请也可以主动受理调解。
二、调解纠纷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基础上,通过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三、易激化纠纷应主动调解,控制局势,及时报告,防止事态恶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三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是指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设立的一种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中发挥重要作用。
以下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的范文: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上级机构的规定,制定以下组织机构设置制度:第一条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职工、居民、村民等社会成员自愿组成的调解组织机构。
第二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并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并承担代理主任职责。
第四条委员是具有一定社会声望和调解经验的人员,通过考核等方式产生。
第五条秘书处负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文件管理、档案管理、会议记录等事务。
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工作总结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调解员培训班,提升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成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第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根据需要设立调解研究机构,推动人民调解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具体案件的特点,制定以下调解程序制度:第一条调解受理:当申请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后,受理人员应核实申请人身份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二条调解调查: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派出调解员进行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调查矛盾纠纷的原因和潜在解决方案。
第三条调解安排:根据调查结果和申请人的意愿,人民调解委员会决定是否召集相关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安排调解时间和地点。
第四条调解程序:调解员根据调解原则,通过协商、解释法律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第五条调解结果确认:当事人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对调解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调解书。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记录、考核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具体要求,制定以下记录、考核制度:第一条记录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档案,对每起调解案件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七篇)
202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版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矛盾纠纷处理制度一、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 方针贯彻与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解委员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致力于加强民事调解组织的网络化建设,确保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
2. 矛盾纠纷处理与预防:及时发现并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采取妥善措施进行疏导,旨在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有效避免民转刑案件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发生。
3. 法律宣传与教育: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降低民间纠纷的发生率。
4. 信息汇总与上报: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信息工作机制,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调处情况及建议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为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 全面排查与上报: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需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结合定期(如每月的特定日期)与不定期排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 定期报告机制:各基层社区需按月将定期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上报至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情况并作出相应指导。
3. 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各排查单位应立即汇总并上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三、矛盾纠纷登记制度1. 当事人基本情况:详细记录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2. 纠纷情况:明确记录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及双方当事人的争执焦点和要求等关键信息。
3. 调解过程:详细记录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及参与调解的人员姓名,调解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收集的证据及调解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4. 调解结果:无论调解是否成立,均需进行记录。
调解成立的,应明确记载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及调解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调解不成立的,则需注明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 移交处理:对于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范围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及承办人信息。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如下: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职权和职责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五章调解程序第六章调解人员管理第七章调解网格管理第八章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估第九章审核监督和纪律处分第十章经费保障第十一章附则二、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1. 调解委员会设立办事处,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2.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员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和选拔调解员。
3.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网络平台,用于在线调解服务。
4.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工作室,提供便利的调解场所。
5. 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项目组,负责推进各类调解项目。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规定1. 纳入调解的案件需经过立案、派员、调解、协议签订和执行五个步骤。
2. 调解人员应具备调解证书和相关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
3. 双方当事人应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需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4. 若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可由调解委员会协助转入法院解决。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管理制度1. 调解人员需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担任调解员需符合相关条件。
2. 调解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秉持中立和公正原则。
3. 调解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调解能力,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
4. 调解人员需参与定期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优晋级和处分的依据。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网格管理制度1. 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分配调解人员负责调解工作。
2. 每个网格设立网格长,负责协调和监督调解工作,维护网格内社会稳定。
3. 调解委员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建立网格化管理平台,方便调解工作的开展。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教育培训和考核评估制度1. 调解委员会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升调解员的专业水平。
2. 调解委员会设立培训记录和考核档案,记录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情况。
3. 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解员聘任和晋级的依据。
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
2023年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模板一、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1. 调解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普通委员等职务,由区、县、乡镇人民政府任命和解聘。
主任负责调解委员会总体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职责。
2. 调解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和行政事务。
秘书处设置秘书长、副秘书长、职员等职位,由主任任命和解聘。
3. 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如家庭调解委员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等,负责具体领域的调解工作。
二、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 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解决涉及社会、家庭、劳动等领域的民事纠纷和矛盾纠纷。
2. 制定调解规则和程序,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正。
3. 开展调解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调解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
4. 定期评估和总结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三、调解员的条件和要求1. 具备法律、社会工作、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经验。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维护中立、公正的原则。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能够理解和满足当事人的需求。
4. 具备较强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调解技巧。
5. 参加过相应的调解培训或通过相关的调解员资格认证。
四、调解程序和流程1. 接受申请: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确认受理:调解委员会将对申请进行初步核实,确认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后,作出受理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 选拔调解员:调解委员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要求,选拔合适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4. 调解会议: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了解双方的意愿、诉求并进行合理的协商。
5. 达成调解协议:在调解会议中,调解员引导双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6. 评估和签署:调解员将整个调解过程进行评估,并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签署调解协议。
7. 确认和履行: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监督双方按照协议条款进行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1. 引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司法机构之一,负责调解各类纠纷案件。
为了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包括立案制度、调解程序制度、调解员管理制度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2. 立案制度2.1 立案条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必须符合一定的立案条件,以确保能够有效地调解纠纷。
立案条件包括纠纷的合法性、当事人的资格、管辖权等要素。
调解委员会应对这些要素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核实,以确保立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2 立案程序立案程序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经过一系列的程序来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并进行调解。
立案程序包括接受申请、初步审查、告知当事人等环节。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立案的公正、透明和有效。
2.3 立案决定在完成立案程序后,调解委员会将作出立案决定。
立案决定是调解委员会对于该案件是否受理以及调解的可行性进行判断的结果。
调解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来作出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立案决定的作出对于后续的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 调解程序制度3.1 调解申请调解申请是当事人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和材料。
调解委员会将对这些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和处理。
3.2 调解安排调解安排是指调解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安排调解员对纠纷进行调解的过程。
调解安排将根据纠纷的性质、涉及的当事人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安排,并确保调解的公正和高效。
3.3 调解程序调解程序是指调解委员会在进行调解活动时所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调解程序包括调解员介绍、当事人陈述、争议焦点明确等环节。
调解委员会将根据这些程序来推进调解工作,并尽可能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和解。
3.4 调解结果在调解结束后,调解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解结果。
调解结果可以包括调解协议、调解意见等形式。
调解委员会将尽力达成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实现纠纷的调解和解决。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3篇)
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纠纷化解工作,促进村民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村调解委员会是村级纠纷化解机构,负责处理村级纠纷及其他与村民利益相关的事务。
第三条村调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村干部及相关专家组成,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第四条村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公正、简便、及时地处理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五条村调解委员会应当保密当事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处理纠纷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由村委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七条村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安排。
第八条村调解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项调解组,负责处理特定类型的纠纷。
第九条村调解委员会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纠纷的调解。
第十条村调解委员会与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组织有密切联系,互相支持、协作。
第三章调解程序第十一条村调解委员会接到纠纷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调解。
第十二条调解应当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
第十三条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公正、合法、公平的原则,尽量促使当事人达成互利互惠的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若调解不成功,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进行诉讼,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记录调解过程及结果,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权责及执法监督第十六条村调解委员会依法行使调解权力,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七条村调解委员会有权决定调解方案,但调解方案必须得到当事人的充分认可。
第十八条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纠纷,不得拖延和推诿。
第十九条村调解委员会应当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条村委会、人民调解员、村民代表大会和其他组织对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县乡镇审核后方可实施。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一、概述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是指由人民群众在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内选举产生的专门从事调解工作的机构。
调委会是中国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调委会的主要职责1.接受委托,进行矛盾纠纷调解。
2.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监督和指导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4.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受理简单刑事案件调解委托,协助有关单位组织调解。
6.处理其他社区事务。
三、调解员的接受和培训调委会的调解员由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选举产生,调委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调解员的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调解技能和法律水平。
四、调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保障调解人员权益。
调解员应当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2.守住调解的公正性。
调解员应当把握好事实依据和适用法律,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调解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加强调解保密工作。
调解员应当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对处理的矛盾纠纷及人员信息做出保密处理。
五、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调委会主要由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组成,他们负责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并指导和监督调解员的调解工作,委员会主席是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
六、调解委员会的经费来源调解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基层政府的财政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有关机构和个人的捐赠。
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妥善使用经费。
七、调解委员会的改革与完善为了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调委会需要逐步拓展工作领域,扩大调解范围,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八、结语中国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离不开调委会这一基层机构的不断完善和拓展。
不仅需要加强规范性管理,还需要通过不断创新,使调委会更好地履行其职能,为社会和谐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组织,它的成立和发展对于社会稳定和解决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包括人员选拔、工作程序、协商调解、经费保障等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一、人员选拔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主要由调解员组成,他们是从社区、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中选聘而来的。
人员选拔制度主要包括选拔标准、程序和考核评价等方面。
在选拔标准上,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协商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等方面。
选拔程序通常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选拔和聘任等环节。
为了保证调解员的专业能力和调解经验,对调解员的考核评价是必不可少的,这可以通过定期考核、培训和学习交流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程序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是保障调解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制度。
通常,调解从立案、调解程序到达成调解协议等环节,都有相应的程序规定。
具体来说,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请立案、受理审查、调解准备、调解过程、调解协议的形成和执行等环节。
调解员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工作,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三、协商调解制度:协商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
协商调解制度主要包括调解方式、调解原则和调解技巧等方面。
调解方式通常是根据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包括单独调解、联合调解和专家协助调解等方式。
调解原则主要包括公平、公正、自愿、合法和保密等方面。
调解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调解技巧,例如倾听、理解、沟通和转化等,以促使纠纷当事人达成和解。
四、经费保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公共机构,需要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其正常运转。
经费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经费来源、使用管理和监督审计等方面。
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款和其他收入等方面。
经费使用管理主要涉及调解员劳务费、办公用品采购、活动经费等方面的管理问题。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二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地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制度。
下面将从组织机构、工作程序、人员素质和权益保障四个方面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一、组织机构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副主席、委员和秘书等成员。
主席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领导,负责组织和指导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具体事务。
委员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成员,担负调解工作。
秘书负责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组织机构制度中规定了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任期和选举程序。
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为五年,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全体委员议决选举。
委员的选举由公开、公正、公平的程序进行,既要考察其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又要注重他们的专业素质和社会影响力。
二、工作程序制度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工作程序制度,包括调解申请受理、调解程序、调解结果的确认等。
首先,调解申请受理程序一般分为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同时需要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以便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其次,调解程序包括协商、调查、调解和确认四个阶段。
协商阶段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发现办案区间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权限的案件,可以要求协商的当事人接受调解。
调查阶段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查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权益和矛盾的过程。
调解阶段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查情况,采取调解措施,协助当事人解决矛盾。
确认阶段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结果进行确认,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确认。
三、人员素质制度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公信力,我国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具备一定的素质条件。
首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国乡镇、街道居民自治组织中的一个重要机构。
下面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些制度:
1.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一般由村(社区)居民代表组成,可以包括居民代表、村(社区)干部、工作人员等。
2.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选举:一般由当地的居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周期一般为3年。
3.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负责组织和开展社区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普及、推进调解工作,倡导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4.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权力:具备独立的调解权力,可以调解小额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劳动纠纷等,但对于涉及刑事犯罪、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权介入。
5.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程序:一般采取自愿、公开、公正、公平、互利和保密的原则,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开展调解工作,调解结果一般以调解协议的形式呈现。
6.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监督:一般由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同时社会各界和群众也可以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举报。
7.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方式,可以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了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包括县级、乡镇街道级、社区居民委员会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三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独立执行职务。
第四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重要任务是: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纪委独立的工作机制,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违反纪律行为进行监督,对相关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第二章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置委员会和办公室。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重大事项和调解工作的方向;办公室是行政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由委员组成,委员由区域内工作单位推荐和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产生。
第九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副主任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选聘产生。
第十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由区域内工作单位推荐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评定选聘产生。
第三章调解流程和程序第十一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按照自愿、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调解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包括:接听调解请求、组织调解、签署调解协议、归档存档。
第十三条在接听调解请求阶段,人民调解员要全面了解请求人的诉求和被请求人的情况,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在组织调解阶段,人民调解员要主动联系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妥善安排调解时间和地点,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在签署调解协议阶段,人民调解员要根据双方的意愿和现实情况,制定可行的调解方案,推动双方达成一致。
第十六条在归档存档阶段,人民调解员要做好调解记录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纠纷的文书材料完整、准确。
第四章人民调解员培训和考核第十七条人民调解员需经过专门训练和评定合格方可担任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概述为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并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与大力支持。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社会调解的重要组织,它是由政府组织的用于解决民间纠纷的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和解纠纷,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
本文档旨在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设置组织机构,建立公正、专业、高效的工作体系。
具体组成为:•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的最高领导人,负责领导、管理和监督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
•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工作人员:根据委员会工作需要,负责接待当事人、收集证据、调查情况、进行调解并保护调解结果合法合宜。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接待当事人当事人到达人民调解委员会时,应首先接待当事人并告知其委员会的工作程序、调解的法律效应等事项,并要求当事人出具各种证明、证言等证据。
2.开始调解经过接待后,委员会要将有关案件进行登记并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员应当注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收集证据材料,并加以分析研究。
3.调解方案调解员在分析研究当事人情况后,制定出符合双方意愿、公正合理的调解方案,并就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和解释。
紧接着,将调解方案填写进协议书中,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最终确认协议生效。
4.后续跟踪维护协议达成后,调解员应当及时跟踪维护协议执行情况,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关法律知识等全方位的协助。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激励机制1.绩效考核为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以及处罚,以此强化调解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职业培训为了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整体素养,保障调解员在工作中的专业行为准则,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该制定职业培训计划,让调解员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技能的提高。
五、结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各项制度旨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
以下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
1. 组织架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下,具有垂直和横向衔接的组织架构,层级分明。
2. 人员队伍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选聘、培训和管理调解员,调解员由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推荐,经考核合格后具备调解资格。
3. 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调解工作,包括接案、登记、派员、调解、协议、结案等环节。
调解过程应保障当事人的公正与平等。
4. 调解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调解宣传活动,宣传法律知识、调解政策和方法,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5. 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监督机制,对调解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证调解工作的公正和效果。
6. 绩效评估: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对各级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激励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 学习培训: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对调解员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助于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有效性和公正性,为社会矛盾的解决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简介一、概述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法律制度之一,也是推动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该制度设立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以及乡镇一级的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负责解决矛盾纠纷,协调社会矛盾。
该机构的成立增加了社会的和谐程度,满足了群众的诉求,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背景中国是一个大国,具有广泛的领土和人口。
在这个国家中,人类等级差异、习俗差异和宗教差异等问题,常常引发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调解委员会系统的建立,为各级纠纷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法治基石打造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机构设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具体设置和职责如下:1.独立的组织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相对独立,独立的预算、财务、人事和管理系统。
地方政府机构可以指定一个成员或一个委员会负责任命调解员并在一定程度上管理该机构。
2.调解员和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专业的调解员和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通常由志愿者或政府聘请的达成调解协议的专业化机构成员组成。
调解委员会的职责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实施政策的建议,并协助调解员处理矛盾和纠纷。
3.政府支持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作,包括预算、提供场地和施工设备、人员培训和提供硬件的咨询和建议。
政府还利用地方媒体宣传该部门的职责和贡献。
四、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一种相对简单的、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工作机制包括:1.接受投诉:调解员在接到纠纷、投诉信息后,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并实施矛盾纠纷调解。
2.调解协议签署: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应立即生成调解书并进行拍照存档。
调解书的内容涵盖了要解决的问题、处理方式和各方责任等,明确书面协议。
3.调解后监督:调解员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协议的执行以解决矛盾。
如果需要,他们也会在协议达成后进行协助或介入。
五、优势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在减少社会矛盾、解决纠纷方面有着显著的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简易性和经济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了一种简单、易于理解和经济的纠纷解决机制,对群众十分友好,而且成本极低。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概述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了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本文将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基本职能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职能:1.在社区、村委会、工厂、学校等基层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纠纷;2.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3.协助有关机关处置基层矛盾纠纷;4.参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等工作。
组织结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以及其他委员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立专门的调解小组、案件处理组等。
选聘及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选聘一般从本地区群众和法律专业人士中选任,对于具有志愿精神和高度责任感的人员,应当给予重点培养和使用。
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提高委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工作程序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一般经过以下程序:1.接到调解请求后,进行调查核实;2.召开调解会议,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纠纷情况;3.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4.约定履行期限,指定执行人;5.根据协议书,对当事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协议得到落实。
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纠纷调解。
其中包括农村土地纠纷、城市租赁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等各类基层矛盾。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的规定,指导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及时向上级人民调解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申请调解群众可以通过拨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电话、到各单位的基层组织报告,或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官网上在线提交申请调解。
在群众申请调解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联系当事人,确定调解时间地点,并按照工作程序进行调解。
薪酬待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薪酬待遇一般由当地政府或单位安排。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在调解工作中实行“免费调解、工作量不足补贴,工作量多劳多得”的原则,为了激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也可以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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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互让消除隔阂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
二、在双方当事人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委会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遵守社会公德。
二、调委会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调解纠纷;
三、调委会在司法所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四、调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五、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得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纠纷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纠纷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程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四、自觉履行约定的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
申请(书面或口头)——→受理——→调查——→调解——→回访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间纠纷,通过调解宣传法律
和政策,向有关部门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依据法律和社会公德,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制作笔录,经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并适时进行回访,就履行情况做出记录;
四、本村人民调解工作应使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书格式》;
五、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六、本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七、本村人民调解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吃请受礼;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压制、打击报复、侮辱处罚当事人、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八、本村人民调解工作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指导,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___________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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