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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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时值秋季,正是肠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易发生的时节。

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防止肠道传染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县相关会议要求,结

合我县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的高度,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预防与控制预案。

二、严格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为保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各学校要健全并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相关岗位责任制度。教育局草拟了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系列规章制度样本,望各校参照样

本,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出本单位的各项制度,要于一周内公

布上墙,制度样本见附件2。

三、责任要落实,严把各个关口。

要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责任落实,严格把好以下四个关口:

1、严把食品采购关。学校食堂采购员必须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

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严把餐具消毒关。各学校要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加强餐具消毒管理,没有配备消毒柜的学校必须配备消毒柜,认真做好消毒记录。

3、严把食品贮存、制售关。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2)不得为学生提供豆角、海鲜、蘑菇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菜品,没有冷配间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3)食品在烹任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 2 小时。若超过

2 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 5 度或低于1 0 度的条件下存

放。

(4)食堂不得为学生提供剩饭、剩菜。

(5)每餐所有饭菜均要保留150 克,48 小时,冷藏,以备查验。

4、严把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

(1)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都必须先体检,合格后

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着装,操作规范。(3)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食堂管理员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管理员要做好《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附件1 )。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应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班会等途径和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切实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勤洗手,防止手对食品的污染。食物的选择应新鲜,不吃病死、霉变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的食品,积极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丰富的营养,以提高机体对疾病的免疫力。各校还应利用家长会或至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应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或有类似病情,应及时带学生赴医疗机构就诊,保证早发现,早治疗。为将以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学校近期要立即对本校的食品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工作

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国庆节后教育局与卫生局联合开展

对学校的食堂、小卖部的全面督查。

附件1: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

附件2:食堂各项制度样本

二0 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食堂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表

日期:检查人:

此表要装订成册,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记载

附件 2 :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的各项规定。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

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

不明的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

合格后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

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

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 .保健教师(校医)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

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

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

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

况上报教育局及卫生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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