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障制度》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课件
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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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级别管辖
❖ 案例2: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 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 过,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 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有受理原告 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 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 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
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当事人有某些恩
怨关系的人员等。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
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这须在案件的辩论
结束以前提出,包括口头方式和书面方
式。二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或其他人
员自行回避。法律对自行回避无时间限
制。但依诉讼法理,自行回避须在判决
作出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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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二)地域管辖 ❖ (三)移送管辖 ❖ (四)指定管辖
❖ 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 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完整依版p据pt 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10 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级别管辖的划分,就
分析与答案
❖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
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
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
❖ 1、保障平等诉讼权利 ❖ 2、自愿合法调解 ❖ 3、辩论 ❖ 4、处分 ❖ 5、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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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1、两审终审
❖ 2、合议
❖ 3、 回避
❖ 所谓“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 公正审理的”包括老同学、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
民事诉讼法学 PPT课件
• 概念: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历史深处的忧虑 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各种 程序与制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 特征:
(1)当事人诉讼架构上的平等性。 (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3)诉讼程序的严格性。 (4)解决纠纷的强制性与终局性。 • 分类:财产关系民事纠纷;人身关系民事纠纷
二、原告与被告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 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权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 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 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 历史深处的忧虑 发生的任。 民事诉讼的被告,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 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 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三、共同诉讼人
二、民事诉讼管辖 民事诉讼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及同级各 地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 工和权限。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裁定管辖 (四)管辖权异议
第三节 民事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诉讼行 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有着重 大影响。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一、当事人概述 历史深处的忧虑 (一)概念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 民事争议要求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 要求法院行使裁判权的人叫原告,被诉的相对人 即被告。当事人在不同程序中有不同称谓。共同 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属于广义当事人。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得以执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 物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保护措施。分为两种: 历史深处的忧虑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
第六章民事诉讼法学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紧急情况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申请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第六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二)诉讼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
诉讼财产保全,又称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
件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前,依一方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对 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六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民事诉讼法
一、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
和特点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 了保证诉讼活动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实施妨害民事 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旨在排除其妨害行为的强制手段的总称。
特点:
(一)其适用目的在于排除妨害 (二)其适用于民事诉讼全过程 (三)其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 (四)其既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四)先予执行错误的补救
由于先予执行时案件尚未判决,而实际判决将存在申请 人败诉的可能,若申请人败诉,则申请人应当按照生效 判决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即适用民事诉讼法 关于执行回转的规定。 拒不返还的,法院强制执行。同时,申请人应当赔偿被 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诉讼财产保全的适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2.必须存在因法定原因使将来的生效判决不能或难以执行的 情况 3.案件必须有财产给付内容 4.申请人必须向受诉法院申请或者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 5.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六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民事诉讼法
(三)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财产保
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教学PPT完整版
(第六版)编著 陈佳明 纪格非 刘芝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目录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 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第五章 共同诉讼人
第六章 代表人诉讼
第七章 诉讼第三人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总则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引例
原告李某系某百合果木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其以某市政府拒不给原告召 开项目论证会,某市市委对该市发改部门将项目登记备案材料毁弃、对该市城 区区委区政府不履行职责等行为监管不力为由,将该市政府、市委告上法庭,请 求判决两被告连带承担给原告的项目召开项目论证会并制定项目实行方案等 法定职责,请求判决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该市委应依法负监督职责和侵 权责任,并赔偿原告所遭受实际经济损失100亿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民事 诉讼法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法典,而且包括宪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诉讼的 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在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的内容表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 讼,均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 土伸延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在时间上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课件
共同诉讼人是指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 作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告
被告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由其作出 或者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
行政诉讼的管辖
01
02
03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 级别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 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地域范 围划分受理第一审行政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
行政诉讼的审理与裁判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 准绳,遵循合法、公正、 公开、及时的原则。
证据规则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 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裁判种类
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撤销或者变更具体 行政行为、判决被告履行 法定职责等。
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 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
03
不受案范围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人
事管理行为等。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原告
共同诉讼人
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 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案例三:行政强制案件
总结词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管理目标,而依法直接采取的强制手 段。
详细描述
某市城管局因某商家占道经营,对其采取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物的行政强制措施。商家不 服,认为城管局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城管局的强制 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判决撤销该行为,并责令城管局重新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2024版《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
2023REPORTING 《刑事诉讼法》PPT完整课件讲义•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中的管辖与回避•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与证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目录20232023REPORTINGPART01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法的定义与作用定义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的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用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刑法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作用。
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起诉指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刑事案件的起诉,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在于请求法院通过审判追究被告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审判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执行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中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10第十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2、诉前财产保全 适用条件:
(1)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 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比较:★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民诉法92、 93,意317、仲28)
(二)训诫 (三)责令退出法庭 (四)罚款: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下。对单 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30万元元以 下。【此处是民诉修改2007年】,海事强制执 行的罚款:个人1000——3万,单位3万—10万 (五)拘留:为15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法院 交公安机关看管。
(5)期间的耽误与补救(诉76)
①法定情形: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 误期限的; 注意:必须是耽误期限,如果本来期限已过,发生上 述事由也就不构成对期限的耽误。 ②当事人申请; ③申请时间: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 ④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5)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的延长(诉248、249) 境内无住所的当事人,被告提交答辩状、上诉期、被 上诉人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均为30日,但是当事人可以申 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注意:这里申请 延长期限没有强调法定事由。
1、诉讼中财产保全条件:
(1)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 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 决前。 (4)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 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行政诉讼》课件
行政诉讼的意义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受到行政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得到有效的司法救济。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促使其依法行使 职权,防止滥用权力。
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通过行政诉讼制度,可以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确保行政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新法优于旧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新法和旧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先适 用新法。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优 先适用上位法。
法律适用的冲突与解决
法律适用冲突的表现形式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冲突主要表现为不同法律之间的矛 盾、同一法律内部不同条款之间的矛盾以及法律规定与实际 情况之间的矛盾。
。
证据的审查与判断
真实性审查
01
法院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进行真实性审查,判断其是否真
实可靠。
关联性审查
02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关联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与案件事实有
关联。
合法性审查
03
法院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CHAPTER
06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法律适用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行政诉讼》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行政诉讼概述 •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 • 行政诉讼的程序 • 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 •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CHAPTER
讼
诉讼保障制度
16
❖ (二)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表现形式
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到庭。
2、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如未经允许在开庭时录音、录 像、拍照。
3 行为:
❖ 第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 第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
第一节 保全
❖ 一、概念 ❖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为
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或使 将来的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依申请或依职权对 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责令有关当事人作出一 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 可分为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1
第100条诉讼保全
❖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 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 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 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 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 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 2.裁定及执行: ❖ 先予执行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
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 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裁定的执行
14
第三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一、概念 ❖ 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人
采用的强制手段。 ❖ 性质:是一种排除妨害的强制性措施、一种教育手
调解书应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31
❖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 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 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 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 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诉讼保障制度模板
标题:诉讼保障制度模板摘要:诉讼保障制度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诉讼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本文将从期间计算、送达、代表人诉讼等方面对诉讼保障制度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
一、期间计算期间计算是诉讼保障制度的基础,其目的是确保诉讼活动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期间的计算单位包括时、日、月、年。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期间,诉讼文书在期间届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二、送达送达是诉讼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和诉讼权益。
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等。
直接送达是指将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本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方式。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方式。
邮寄送达是指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文书邮寄给送达人。
三、代表人诉讼制度代表人诉讼制度是诉讼保障制度在群体性纠纷解决中的具体体现。
该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解决主体众多与诉讼程序空间容量有限的矛盾,保证诉讼标的相同或者属于同一种类的纠纷能够获得相同的裁判,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代表人诉讼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破产、集体诉讼等领域。
四、诉讼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为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要求,诉讼保障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
首先,应加强对诉讼保障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诉讼参与人的法律意识。
其次,完善诉讼文书送达机制,提高送达效率。
再次,加强对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研究和实践,探索适用于不同类型群体性纠纷的诉讼模式。
最后,建立健全诉讼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诉讼活动在公正、公平、高效的环境下进行。
总之,诉讼保障制度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 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时,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
下列5类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 • ·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 • ·发回重审的案件; • ·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案件; • ·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
2
学习目标
• 知识的掌握
• 1.民事诉讼与诉讼法的概念。 • 2.民事诉讼中的管辖、证据、诉讼保障等基本制
度。
• 3.普通、简易、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的主要规 则。
• 技能的提高
• 1.熟练掌握各诉讼程序的主要规定,能够草拟经 济案件起诉状、答辩状,提高民事诉讼法的实际 运用能力。
• 2.能够灵活运用诉讼法规则,分析和处理经济纠 纷实务,有效地解决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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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P293-295
民事审判程序的运作,一般表现为当事人的起
诉和应诉、举证、辩论,法院的受理、审理、职权 调查核实证据和裁判等环节,一审、二审和再审程 序都是如此。但程序进行过程中,常常还需要其他 一些制度作为保障,使程序顺利启动和顺利进行, 这就是民事诉讼保障制度。主要包括
在审级制度之外又设立了特殊的救济程序,即再审 程序。民事非争议案件的审判程序,根据我国民事 诉讼法规定,包括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 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 执行程序是保障当事人之间被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
得到实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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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时通常 适用的审判程序,也即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一般民事争议 案件的正规审判程序。在第一审民事争议案件中,除了简 单的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都要依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诉讼时效》课件
如何避免诉讼Biblioteka 效纠纷?法律咨询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师傅的意见建 议,保证你的诉讼权利。
合法合规
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合法的 协议或合同,避免因为违法行为 导致诉讼时效纠纷的产生。
协商解决
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力通过协商达 成和解协议,避免过长时间的纠 纷。这不仅可以保证你的合法权 益,同时节省了诉讼所需的时间、 精力和成本。
新增诉讼请求时效条款以及规则细化
执行的时效制定和执行中的补充规则
建立网络征询平台,促进网络技术应用,提高效 率和质量
法律规定
如当事人死亡,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计算。
诉讼时效案例分析
1
合同纠纷的时效
从合同履行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完全受理。
2
知识产权纠纷的时效
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事实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将无法完全受理。
3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时效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将无法完全受理。
《诉讼时效》PPT课件
在中国,诉讼时效是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一个重要规定。随着社会发展,法 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对于诉讼时效的认识和运用也越来越深刻。
什么是诉讼时效?
时效的定义
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提 出诉讼的期限,过了期限将不 再受理。
时效的意义
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避免过长时间纠纷,保证法律 的权威和效力。
时效的计算方法
以最后一次证据出现的时间为 起点,按照规定的时间限制计 算当事人的诉讼时效。
时效的特殊规定
如有特殊情况,如法律、行政 法规对时效规定有约定的除外。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中断
当事人申请中断或者法院裁定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暂停计算。
马工程《民事诉讼法》第10章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送达具有如下特征:(1)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 依职权实施的诉讼行为;(2)送达的客体是各种诉 讼文书;(3)送达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式进行。
(二)送达的意义
• 送达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法院来说 ,依法送达诉讼文书是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一 个重要环节,是保证诉讼程序合法性和诉讼行为 有效性的重要措施。对当事人来说,送达直接关 系到他们的权益,法院依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后, 他们才能够了解诉讼文书的内容,才能依据文书 的内容和要求实施必要的诉讼行为。
• 采用这类送达方式,要经过受送达人同意,并且要 确认受送达人能够收悉。采用上述方式送达的,以 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 送达日期。
• 这类送达方式,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的送达。
(五)邮寄送达
• 邮寄送达,是指法院通过邮局以双挂号信的方式 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邮寄送达成本较低, 因而法院在审判实务中经常采用这一送达方式。
(三)审查
• 法院应认真审查保全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 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条 件的,应当裁定驳回。
• 经审查,如认为被申请人系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 的,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 对诉前保全和情况紧急的诉讼保全申请,受理的法 院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审查并作出裁定,对情况不 紧急的,应当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查。
申请主体不同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由申请人提出申请,
法院提出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 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 的时间不同
对申请人是否 提供担保的要 不同。
在起诉前或仲裁前提 出申请
第十章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 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 可变期间 • 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 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 • 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 内 • 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 的指定期间
• 3、送达的效力和送达回证 书本156页
• 三、保全
• 民事诉讼中的保全,从广义上说,包括证据 保全、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从狭义上说, 包括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保全,是指人民 法院在受理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根据利害 关系人或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 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做出的强制性保 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做出判决后能够得到有 效的执行。
• A地甲公司与 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 履行地在 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甲多次催货未 果,便向 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 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 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 D地的仓库,并且 随时可能转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 D 地基层法院提出 • 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 • C.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 产保全裁定 • 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 48 小 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 7)公告送达 •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或者采取上述方法均 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文书主要内容予 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 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0 日。
• 关于法院的送达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陈某以马某不具有选民资格向法院提起 诉讼,由于马某拒不签收判决书,法院向其 留置送达 • B.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葛某送达开庭传票, 葛某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无效,应当重新 送达 • C.法院在审理张某和赵某借款纠纷时,委 托赵某所在学校代为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 通知 • D.经许某同意,法院用电子邮件方式向其 送达证据保全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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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点: 1、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法定性。 2、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广泛性。 3、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被动性。 4、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权威性。 5、民事诉讼具有严格的程序性。
二、民事诉讼模式
(一)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及意义 (二)当事人主义与职权主义 所谓当事人主义,是指诉讼程序的启动和继续主要由当事
第二节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
(一)概念: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 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是由诉讼活动和诉讼关系两方面的内容构成的。诉讼 活动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诉讼关系,而诉讼关系又通过 诉讼活动表现出来。
,民事诉讼法呈现出宪法化的特点:宪法明确地规定了民 事诉讼的一些基本原则、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和法院的审 判权;民事诉讼法严格遵从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是 对宪法原则的具体实践。在此意义上,可以将民事诉讼法 称为“被适用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 法律效力。在民事诉讼法中如何充分实践宪法的精神、原 则和规范,是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问题。无论是民 事诉讼目的的确立、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构建,还是当事 人诉权和程序基本权的保障,都应当贯彻宪法的要求。
现而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法律。 区别:
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2基本原则不同 3审理方式不同 4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高于民事案件 5执行方式不同
四、民事诉讼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关系 1、诉讼主体不同。 2、举证责任不同。 3、审理方式不同。
二、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一)自力救济:包括自决与和解。它是指纠纷主体 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自己的权益。自 力救济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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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任务)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 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 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重要任务)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 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根本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 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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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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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个刑事诉讼的 直接目共同处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统一体中,并 贯穿始终,相互依存。 但是,在刑事诉讼实际运作过程中惩罚犯 罪与保障人权往往难以协调而出现冲突,有些 情况下甚至是对立的。 因此,刑事诉讼法应当把惩罚犯罪与保障 人权两者妥善地加以协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
刑事诉讼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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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分论)
第十六章 立案 第十七章 侦查 第十八章 起诉 第十九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十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一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执行 第二十四章 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第二十六章 刑事赔偿法程序 第二十七章 国际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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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讼实践和刑事诉 讼法理论为研究对象, 具有特定理论体系的法 学分支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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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刑事诉讼法学 的研究对象
刑事诉讼实践
刑事诉讼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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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辩证思维的方法。 (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三)比较与借鉴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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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近现代刑事诉讼的模式和特征
近现代刑事诉讼中存在三大诉讼模式: 职权主义诉讼 对抗制诉讼 混合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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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
❖ ——电子送达的对象为诉讼文书,将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排除在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
❖ 理由:裁判文书作为国家公权力对公民间法 律关系的最终确认,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只 有加盖法院印章的正式原件文本,才能发生 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裁判文书不宜采用电 子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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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送达:拖
有的法院出于地方保护、本位主义等原因,没 有严格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外地 法院委托送达的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明明可 以送达的,却说当事人找不到,或者能及时送达 也拖延送达,甚至于委托法院的请求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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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邮寄送达 邮局——被送达人同直接送达(不包括同住家属) 挂号信 送达日期——《意见》86条:“邮寄送达,应当附有 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 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 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 期。 ”
第十三章 诉讼保障制度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三节 强制措施 第三节 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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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期间
❖ 一、期间的概念及意义 (一)概念 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所应 遵守的时间。 1.期限:各自 2.期日:共同 (二)期间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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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期间的种类 (一)法定期间、指定期间和约定期间 1.法定期间:立案期间、上诉期间 2.指定期间:指定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3.约定期间:举证期限 (二)不变期间和可变期间 1.不变期间:立案期间、上诉期间 2.可变期间: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二审审限
(二)后果 1.因主观过错—失权 2.因某种客观原因—可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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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 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 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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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送达
❖ 一、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二)意义
❖ 二、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二) 留置送达 (三)电子送达 (四)委托送达 (五)邮寄送达 (六)转交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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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期间的计算与剔除
(一)期间的计算 1、单位:时、日、月、年 2、始点——终点 3、期间届满前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时间。 4、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 (二)期间的剔除 1.审理阶段期间的剔除: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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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公告期为一 年。 2.执行阶段期间的剔除:5—8 四、期间的耽误及其补救 (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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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民诉法》的改革
❖ ——第86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 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 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 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 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 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 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
(七)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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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送达 1.判决、裁定的直接送达:
法院工作人员—— 当事人本人、成年同住家属
诉讼代理人
代收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
代收人、收发室等收件人
2.调解书的直接送达
法院工作人员——当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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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送达:难
送达人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时,经常难以找到受 送达人,尤其是案件的被告。有的公民居无定所,有的 明明是受送达人,却因送达人不认识就自称是受送达人 的邻居;有的单位住所不明,许多诉讼文书需要反复多 次才能送达,有的则无法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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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留置送达的见证
❖ 留置送达实际上已经将送达文书置于受 送达人可控制的区域,可以推知受送达人已 经知晓文书的内容,但因没有取得受送达人 签名盖章,也没有取得送达证明,因此必须 借助一定方式完成送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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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见证人证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 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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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留置送达 1.概念 2.留置送达的适用
——留置送达只能在直接送达不能完成时才可以采 用。事实上在直接送达存在困难时,往往可以直接转 换为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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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送达:繁
根据1991《民事诉讼法》第79条:应当见证。 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困难。有的基层组织或 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也不愿意来,有 的既使来了也不愿意见证。而拒绝签收诉讼文书 在司法实践中比比皆是,这种对留置送达见证形 式的要求更加加重了送达难的程度。
❖ ②视听资料记录证明——2012年《民诉法》 增加的一种见证方式。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 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送达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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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法院: 留置送达拍照见证
西乡塘区法院 为了有效解决法院送达中留置送达见 证难的问题,西乡塘区法院近日出台了一项新举措— —拍照见证。
即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案件,在无法邀请到相关基 层组织人员进行见证的情况下,采用拍照固定送达现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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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电子送达的主观要件
❖ ——必须经过当事人同意。原理:各地经济 科技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的当事人能够运 用和接受电子设备,而广大农村地区或贫穷 落后地区,当事人可能并不熟悉电子信息设 备,也不知如何操作。
❖ 2、电子送达具体媒介
❖ ——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 式。未来可能出现新兴的更先进的传播媒介, 为未来电子送达方式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判决、裁定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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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电子送达
❖ 2012年《民诉法》第87条:“经受送达 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 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 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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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送达日期的确定
❖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 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不论受送达人是否真正实际接收并了解 送达文书的内容,只要受送达人同意以电子 送达方式接收诉讼文书,并自行提供了接收 送达的传真信号或电子邮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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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托送达 法院(受托法院)—— 受送达人同直接送达 委托函 送达日期的确定——签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