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海技师学院系部综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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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技师学院2016年系部综合考核方案
(修订)
为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院规范化管理,对全院各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实行项目考核、目标管理。

具体如下:
一、考核内容及权重
1、系部考核内容分为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纪律、后勤管理及其他等五个方面。

2、考核总分为200分(不含加分项目,各个系部学期总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其中教学管理80分(综高85分),学生管理60分,后勤管理20分,工作纪律20分,其他10分(综高5分),院领导及部门评议10分。

二、考核程序及办法
1、考核工作由学院分管考核工作的领导牵头,考核办总负责。

考核人员由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由分管考核的院领导召集进行分系部分项考核。

2、考核实行分项目计分制。

注重实际成绩、管理效果,平时督查与期中、期末集中考核相结合。

加强过程考核,按月汇总、公布、换算成考核积分,学期累加。

3、各部门结合学院下发的对教职工个人考核指导性意见制定部门内部考核细则,报学院考核办审核备案。

内部实行个人积分按档次发放学期绩效奖及年度目标考核奖。

4、处室在系部兼课人员由所在处室、任课系部共同考核。

奖励性绩效和年终目标完成奖由其任教系部、所在处室根据考核结
果的平均数确定。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
1、每学期考核汇总一次,作为学期绩效奖兑现依据;年度两学期汇总,作为目标考核奖兑现依据。

2、考核180分以上为优秀,150分—179分为良好,120分—149分为及格,及格分的按照学期绩效奖基数(具体标准结合局定标准确定),兑现到系部;考核结果出现多个180分以上的,取其最高分为优秀,其他为良好;学期考核优秀的绩效奖上浮6%,良好的上浮3%;年度综合考核(两个学期考核均分)及格的,按照年终目标完成奖基数(按照局定标准)兑现到系部,优秀的目标完成奖上浮3%,良好的上浮1.5%;同时系部在参与院级及以上的各类评优评先时,优秀的指标可以增加不超过10%,不及格的指标减少10%;系部内部按照个人考核积分进行再分配。

3、系部学期(年度)考核分不及格,按照学期绩效奖基数和年度目标完成奖基数的60%发放该系部人员的绩效奖及目标考核奖,对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予以诫勉谈话,系部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指标下降50%;一年内连续两次不及格或期末考核被一票否决的,对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予以职务调整(或免职)。

4、教职工个人考核中被一票否决的,考核为零分,不享受当学期的绩效奖和年度目标考核奖,实行转岗、待岗或辞退处理,转岗、待岗的相关待遇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个人考核分不及格的,绩效奖及目标考核奖由系部按照考核办法执行。

5、年度考核前两名的系部作为先进集体由学院另外奖励。

四、系部考核项目及内容
(一)教学管理工作考核75分(综高85分)
教务处加强对各系部教学过程管理,按月对系部教学资料进行抽查,按考核项目标准,评出分数,按月公布,学期累加,纳入学期考核总分。

1、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考核20分
(1)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计3分。

开学前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制定系部教学工作计划(0.5分),有期中、期末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及总结(1分);各专业教学计划齐全、有效(0.5分),少1个专业扣0.2分;各学科、各教师授课计划规范齐全(1分),少1门扣0.2分。

平时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考核。

(2)教学过程管理,计17分。

教案作业2分。

系部所有任课教师按规范备课写教案、布置与批改作业。

每次课1个教案,1次作业。

少1个教案或1个教案不符合规范,少1次作业或作业布置批改不规范1次均扣0.1分,平时抽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考核。

听课2分。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系主任不少于24节,教学主任不少于32节,少一节扣0.1分,集中检查。

公开课、示范课2分。

所有教师每学期在系内上一节高质量公开课,系部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上好示范课,少一节扣0.5分,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课堂管理3分。

所有教师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组织教学,禁止无案上课,禁止课前不点名及不落实未上课学生,禁止上课接打手机、课堂抽烟等,每出现1人(堂)次,扣0.1分,抽查与学生座谈;上课迟到或早退,除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处罚外,每
出现一次,扣系部0.5分,无论什么原因系内出现旷课的,按照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处罚,出现旷课情况,由系部查出并上报学院,给系部加1分;由学院值班人员或学院领导查出而系部未查出或系部隐瞒不报的,每次扣系部1分,且系部学期不得评为优秀。

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进度,得2分,完不成的,按照完成任务量分人次累计扣分,期中期末两次组织集中检查。

系部在对学生上课期间的课堂管理中,学生每出现1次违纪行为扣系部0.1分。

实训室管理及实训教学5分。

实训室管理检查由教务处统一负责。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任务组织实训教学,禁止实训课不实训,出现一节次,扣0.5分;实训室严格按照“6S”管理要求,出现脏乱差的,每次扣0.1分,出现教学设施未按要求管理的,每次扣0.1分。

采取集中检查与抽查、座谈相结合。

教学事故3分。

全学期没有教学事故发生的,得3分,出现一类教学事故的,此项不得分,出现二类教学事故的,每次扣1分,三类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并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抽查与学生座谈相结合。

2、教学质量考核(中专18分,综高23分)
(1)中专部(18分)
1.题库建设4分。

按照要求做好题库建设(数量、质量、要求),每缺一份,扣0.5分;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扣0.1—0.2分/份,采取集中检查。

2.课程结业统考成绩12分。

学期系部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结业统考(以教务处核定统考课程并组织统考为准)总优良率达30%,得4分;及格率及技能鉴定过关率达80%,得8分;优良率低于30%的,每学科扣系部0.2分,及格率或技能鉴定过关率
低于80%的,每门课程或鉴定项目扣系部0.3分,此项累计重复扣分。

(统考人数以学期初缴费人数为准)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3.技能大赛训练组织1分。

各系按照要求建立师生长期技能大赛团队,并认真开展集训工作,有组织、有梯队、有训练计划和项目、有年度目标任务、有组织考核手段、有奖惩措施等,得1分,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做的,视情况每项目扣0.5—1分。

4.教学比赛训练组织1分。

按照要求建立教师教学大赛团队,有训练计划、有年度目标任务、有组织考核手段、有奖惩措施等,得1分,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做的,视情况每项目扣0.5—1分。

(2)综高部(23分)
1.高考科目成绩20分。

综高部高考学科教师任教学科市统测或高考均分排名达全市同专业同学科平均数的,按专业每门学科得1分,高1个名次加0.2分,少一个名次扣0.1分;优生按专业进入全市统测人数20%的每生得2分,进入前40%的每生得1分;当年高考中本科达线的每生得2分。

此项得分不封顶。

2.对口高考升本攻关组织2分。

综高部按照要求建立升本攻关团队,并认真开展培优攻关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任务、有考核手段、有奖惩措施等,得2分,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做的,视情况每项目扣0.5—1分。

3.教学比赛训练组织1分。

按照要求建立教师省市级各类教学大赛团队,有训练计划、有年度目标任务、有组织考核手段、有奖惩措施等,得1分,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做的,视情况每项目扣0.5—1分。

3、师资队伍建设考核22分
(1)师生比考核,计3分。

各系部要合理利用师资,按照系部在校生师生比1:15计算,见习学生(三年级第二学期)按照1:30计算。

超出该标准的,扣0.5—1分,在校生超过1:10的(城镇职业学校标准),该项不得分。

系部教干及处室兼课人员折半计算。

(2)质量提升考核,计16分。

按照淮技师发【2015】20号《关于印发<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对系部的考核要求加减分(分值按比例计算)(3)执行力,计3分。

系部按时、按要求完成学院及教务处布置的教学工作任务,得3分;有1次没完成扣0.5分。

扣完为止。

4、教科研15分
(1)教科研常规工作,计3分。

系部按时按要求做好学院及科研处布置的教研工作任务,按规范开展教研活动,得3分,有1次不合规范扣0.5分。

扣完为止。

(2)教科研成果,计12分。

按照淮技师发【2015】20号《关于印发<师资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对个人的考核要求加减分,每差一人扣系部1分,扣完为止。

(系部参照此条款对教师个人考核)。

学期结束前集中检查。

教职工在完成基本任务基础上,超出部分可对照学院教科研奖励办法兑现,论文发表以中国知网检索为准,论文获奖或课题必须是教育、人社行政部门组织为准。

教科研成果每年底考核,年中不考核。

年中考核总分扣除本项分数。

各档次评定按照总分百分比计算。

(二)学生管理工作考核60分
1、值班与安全管理考核20分
(1)系部安全网络不健全的、没按要求安排人员值班和交接班的,每次扣1分。

(2)安全值班制度与操作细则、表格健全,值班正常记录完整。

管理制度、台账不健全或者值班没按时巡查和认真记录,每次扣0.5分。

(3)管制刀具、大功率电器等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查检查记录。

(4)值班期间遇到突发事件不作为的扣1分,情节严重的按学院值班制度执行。

(5)未建立问题学生管理档案扣0.5分(谈话记录或教育材料)。

(6)学生翻越院墙、留宿、抽烟、喝酒等一般违纪每人次扣0.1分。

(7)经安保处处理的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每次扣1分(①系部处理不了的上报安保处处理的打架行为;②跨系部或涉及校外的打架行为;③被打学生上医院或派出所参与处理的打架行为)。

(8)未对师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法制教育或培训(系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级每周至少一次)班级少一次扣0.2分,系部少一次扣0.5分。

查培训记录。

(9)瞒报、故意漏报有关安全事项一次扣0.5分。

此项总分为20分,扣完为止。

全学期无安全事故的,加3分。

2、日常管理考核40分
(1)组织与制度建设,3分
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学期初有学生管理计划,德育活动方案,学期结束前有总结,缺一项扣系部0.5分,光有计划不落实的,视情况扣0.5—1分。

学期初与学期末集中检查。

(2)控流工作考核,15分
按照淮技师发【2015】19号《关于印发<淮海技师学院学生防流控辍措施及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文件中的“考核指标”考核。

年级学期流生率在规定指标以内的,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给系部加2分。

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系部2分。

(3)家校合作,2分
每学期每班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分班级向家长介绍学院及班级教育教学管理情况,以及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总结每位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邀请家长进实训教学现场,走进学生宿舍、餐厅,一方面宣传学院,另一方面实行家校共同教育。

各系部在开展前,将方案报学工处,实行集中检查,少一班次扣系部0.5分。

(4)收费,5分
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完成收费工作(每学期结束前完成下学期收费工作),完成率低于95%的,扣1分;低于90%的,扣2分;低于85%的,扣3分;低于80%的,此项不得分。

系部存在乱收费(未经学院许可私自收费的)、搭车收费的,无论多少,按照每班次扣2分处理。

(5)日常管理考核,5分
系部在卫生、大课间活动、学生仪容仪表、文明宿舍班级评比、黑板报、班会课等活动中,被学院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0.2
分;获得文明宿舍、文明班级称号的,每班次(间次)加0.1分,系部获得流动红旗的,每次加0.5分。

(6)活动考核,5分
按照学院要求,积极组织系部师生参加学院运动会、班会课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等集体活动,院级活动获前3名的每次分别加2分、1分、0.5分。

市级获奖的无论是师生个人或是团队,给所在系部按照项(次)院级的双倍加分。

(7)团建工作,5分
系(部)、班级团支部台账、团员成长档案齐全。

1分;每年按程序完成团员纳新工作,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并按照要求足额上缴,2分;每学期召开一次团员代表大会,每学年末评选一次优秀团干、优秀团员,2分。

视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三)后勤管理考核20分
1、节约管理10分
教育师生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

凡是教室、宿舍、教职工办公场所能见度很高,确不需要开灯而照常开灯、开空调的,或者以上场所空无一人而正常开灯、开空调的,每发现一起扣系部0.2分;宿舍没有学生,水龙头不关造成水流不断的,每发现一起扣系部0.2分。

采取抽查通报等形式。

此项检查结果已在过程体现,年终考核不再重复扣分。

2、公物管理10分
系部自行管理好系部教学、实训、生活场所的设施设备,出现人为破坏的,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维修,后勤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凡发现人为破坏系部没有及时上报导致没有及时维修到位的(48小时内),每项(次)扣系部0.5分,属上述情况,
后勤维修的,所发生的相关经费由系部自行承担。

(四)纪律考核20分
1、师德师风建设10分
学期内(含假期),系部教职工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做有损学院形象的事,造成一定影响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理。

(1)系部学期内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凡被举报查实的,在校内有一定影响的,扣系部考核1分,(系部扣个人考核3分,个人年度内不得参加学院任何评优);在校外有一定影响的,扣系部考核2分,(系部扣个人考核5分)。

(2)系部教职工在校内外通过网络、媒介、手机信息等捏造事实,搞假宣传,或通过课堂、学生活动或个别交流,在学生中散步有损学院形象言论在校内外给学院管理带来影响的,发现一例扣系部2分,(系部扣个人考核5分)。

(3)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凡系部教职工与在校学生(含见习生)发生不正当交往,发现或经举报核实的,扣系部2分每次。

(4)未经学院许可,随意将学生安排到企业见习,或者私自通过非正当渠道为学生办理各类证件,谋取一定利益的,发现一次,扣系部2分。

(5)系内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经查属实的,每人次扣系部2分。

个人由上级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6)系内教职工在校内外纵容怂恿学生团体闹事的,每次扣系部1分。

(7)系内党员干部教师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禁止参与的组织,经劝说不改的,扣系部0.5分每人次。

2、工作制度10分
(1)严格按照学院要求上下班制度执行。

凡督查办通报无故迟到(早退)、旷班的,除按照学院管理制度对教职工个人进行处罚外(当月处罚),每人次分别扣系部0.1分、0,5分。

(2)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上班期间不上网聊天、不打牌下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凡被学院督查通报的,每人次扣系部1分;被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的,每人次扣系部5分,并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3)系内教职工符合相关岗位工作条件,拒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的或虽然服从安排,但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效果差的,每人次扣系部1分。

(五)其他15分(综高5分)
1、创建工作5分(综高不计分)
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学院安排的创建任务。

没有完成的,视情况扣系部1—3分。

因系部创建工作影响学院创建的,该项不得分,并按照学院相关制度处理。

2、宣传工作5分
系部每月向学院提供5篇以上系部教育教学活动报道新闻(其中每周不少于1篇,每两周由办公室通报一次),每月推荐教师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学生优秀作文不少于3篇。

少一篇的扣0.2分;推荐的论文、报道要严格保证质量,使用率低于80%的,每月扣系部考核1分(使用范围为院报、校园网、局网、市教育局职教网、省人社厅相关网站)。

3、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5分(综高部不计分)
系部在完成学制班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充分发挥系部专业教师优势,积极参与并承担社会高技能人才招培工作,详见考
核办法。

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得5分。

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超额完成的,每30人加1分。

(六)其他可以加分项目
1、系部年度内培养市级、省级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双师等的,每人次分别加1分、2分。

2、系部年度内创建成省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等的(三个项目创建之外的),每项次加2分。

3、系部内部被评为省级以上(含)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加2分,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的,加1分,市级减半。

此项只按项次加分,不累计班次或人次。

4、系部师生学期内好人好事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或受市级领导接见的)的,每项次加1分。

5、国示范创建中的典型案例被国家推广的,每个案例加3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教职工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1、教职工个人考核一年内连续两次不及格的。

2、教职工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造成学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3、教职工个人行为存在乱收费、搭车收费,或按照学院要求收费不及时上交(当周内),超过1000元的。

4、教职工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情节严重的(受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5、教职工在校内外通过网络、媒介、手机信息等捏造事实,或通过课堂、学生活动或个别交流,在学生中散步有损学院形象言论在校内外给学院管理带来影响,个人出现两次或虽然只有一次但在校内外有较大影响的。

6、教职工与在校学生(含见习生)发生不正当交往,发现或经举报核实,经教育仍不改的。

7、未经学院许可,随意将学生安排到企业见习,或者私自通过非正当渠道为学生办理各类证件,谋取一定利益的。

8、教职工在校内外纵容怂恿学生团体闹事的,情节严重的(造成重伤以上)。

9、教职工违反工作纪律,被市(局)督查办督查通报的。

10、教职工符合相关岗位工作条件,拒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的或虽然服从安排,但工作态度消极、工作效果差,情节严重的。

11、教师在年内出现一类教学事故一次及以上的,或出现二类教学事故两次及以上的。

12、教辅或后勤人员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学员造成直接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系部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1、系部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造成学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2、因系部管制刀具、电器等收缴不力或没有收缴,造成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的。

3、因系部没有完成创建任务造成创建验收不通过的。

五、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考核办。

2、本办法自2016年3月起实施,实施后学院其他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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