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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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篇1: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防备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防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订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有猛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进行。

第十二条顶板、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依照《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方法第1部分:顶板岩层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的测定方法》冲击倾向性鉴定。

第十七条煤层应当具有充分的支护强度,采空区中全部支柱必需回净。

第三十五条冲击地压煤层采掘工作面靠近大型地质构造及三维空间坐标等参数。

第四十八条接受钻屑法进行局部监测时,钻孔参数应当依据实际条件确定。

记录每米钻进时的煤粉量,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时,判定为有冲击地压不安全;记录钻进时的动力效应,如声响、卡钻、吸钻、钻孔冲击等现象,作为判定冲击地压不安全的参考指标。

第四十九条接受应力监测法进行局部监测时,应当依据冲击不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应力传感器埋设深度、测点间距、埋设时间、监测范围、冲击地压不安全判别指标等参数,实现远距离、实时、动态监测。

可接受矿压监测法进行局部增补性监测,掘进工作面每掘进确定距离设置顶底板动态仪和顶板离层仪,对顶底板移近量和顶板离层情况进行定期观测;回采工作面通过对液压支架工作阻力进行监测,分析采场来压程度、来压步距、来压征兆等,对采场大面积来压进行推想预报。

第五十条冲击地压矿井应当依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发生类型,选择区域和局部监测方法。

可以用试验室试验或类比法先设定预警临界指标初值,再依据现场实际考察资料和积累的数据进一步修订初值,确定冲击不安全性预警临界指标。

第五十一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需有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监测与预警工作;必需建立实时预警、处置调度和处理结果反馈制度。

防冲细则

防冲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得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与相关单位得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得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她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与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就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得瞬时释放而产生得突然、剧烈破坏得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得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得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得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得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得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得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得,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得。

(二)埋深超过400米得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得坚硬岩层。

防冲综合管理规定

防冲综合管理规定

防冲综合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防冲综合管理制度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防冲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治理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防治目标紧跟防冲技术发展,积极采取当前有效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手段和综合治理措施,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解危;通过提高分析水平和严格现场监督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冲击地压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努力做到“有震无灾,有冲无害”防治目标。

二、成立防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组织人员培训、排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措施审批、方案落实、考核及技术总结等,负责组织冲击地压事故抢险、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健全冲击地压防治机构设置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简称防冲办),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防冲办主任负责防冲卸压解危工作的具体开展。

成立防冲工区,防冲工区区长、技术员,具体负责防冲方案的落实。

防冲副总、防冲办、防冲工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开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四、建立防冲安全目标责任体系按照上级关于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的工作要求,建立矿长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分管副总具体组织实施,防冲办、防冲工区及相关业务科室、各区队负责人具体落实,全矿职工共同参与的防冲管理责任体系。

五、建立健全防冲综合管理制度防冲办结合各级监管部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我矿防冲综合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落实。

综合管理制度包括:1、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防冲工作组织协调制度;3、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防冲设施管理规定;5、防冲工作监督检查制度;6、冲击地压监测预警闭合处理制度;7、冲击危险区域限员准入管理制度;8、冲击危险区域物料设施固定标准;9、防冲设施设计、防冲工程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10、防冲安全培训制度及计划;11、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分析制度;12、防冲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13、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14、冲击地压管理定期检查、验收制度15、防冲管理网络图。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1274-40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切实有效的遏制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防冲工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治理经验,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防治目标紧跟防冲技术发展,积极采取当前有效的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手段和综合治理措施,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解危;通过提高分析水平和严格现场监督落实,最大限度降低冲击地压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努力做到“有震无灾,有冲无害”防治目标。

二、成立防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分管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及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组织人员培训、排查冲击地压危险区、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措施审批、方案落实、考核及技术总结等,负责组织冲击地压事故抢险、调查处理等工作。

三、健全冲击地压防治机构设置专职防冲副总工程师,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简称防冲办),全面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工作,防冲办主任负责防冲卸压解危工作的具体开展。

成立防冲工区,防冲工区区长、技术员,具体负责防冲方案的落实。

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内所有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等。

三、人员准入制度1. 凡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合格证书。

2. 人员进入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时,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明确人员进入的时间、区域、危险程度和人数。

3. 井下现场设立管理站,负责人员准入、限员、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人员培训与考核1. 矿井应定期对涉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班组长、技术员、区队长、防冲专业人员等,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的教育和培训。

2. 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矿井冲击地压防治主要技术措施、重大隐患判断等。

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五、人员限员制度1. 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区域:掘进工作面从迎头退后200米范围内)进入人员不得超过9人;采煤工作面及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进入人员生产班不得超过16人、检修班不得超过40人。

2. 将采掘工作面每条顺槽安装LED屏的地点作为防冲限员管理站,各安装一部防爆电话,便于调度室与进出人员的联系。

六、交接班制度1. 严禁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带班领导、班组长、安全员、瓦斯检查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或其他人员必须采掘工作面顺槽口以外场所进行交接班。

2. 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检查重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3. 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隐患,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交接地点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冲击地压人员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撤职等处分。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4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4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本煤矿冲击地压是煤矿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其给矿井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了规范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制定了以下细则。

一、建立健全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煤矿应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组织机构。

该机构应包括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技术指导组和工作组。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应由矿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牵头负责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技术指导组应由矿井设计专家、地质专家、安全专家等组成,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对矿井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预警和处理地压危险。

工作组由矿井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矿工代表等组成,负责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方案,加强矿井巡检和监测,提醒矿工注意地压危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系统为了及时发现和预警地压危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冲击地压监测系统。

该系统应包括地压传感器、数据采集器、监测终端和数据分析软件。

地压传感器应布设在矿井不同位置,能够准确测量地压的大小和变化趋势。

数据采集器负责收集地压传感器的数据,并将其传输至监测终端。

监测终端负责接收和存储地压数据,并进行实时监控和报警。

数据分析软件负责对地压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加强矿井巡检和预防措施执行为了避免煤矿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矿井管理人员应加强矿井巡检工作,确保矿井的安全稳定。

首先,要加强巡检力度,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其次,要落实瓦斯抽采和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通风系统畅通,并及时清理瓦斯积聚物。

然后,要加强巷道支护工作,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支护设施。

再次,要加强矿井涌水防治工作,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最后,要加强对煤层顶板和底板的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支护措施。

四、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矿工对冲击地压的认识和防范能力,煤矿应加强矿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防冲变化管理制度

煤矿防冲变化管理制度

煤矿防冲变化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冲击地压变化管理工作制度:当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时,防冲科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及时向防冲科科长、分管防冲的副总和总工程师汇报,并立即停产,采取相关的卸压解危措施,直至经卸压并检验,指标恢复正常后,方可恢复生产。

⑴微震室记录到某一区域煤炮频繁或震动能量较大时,应及时通知科长及主管工程师,组织人员在此区域进行电磁辐射及钻屑法检测。

⑵工作面发现煤炮声突然频繁、煤壁有连续声响、煤壁突然外鼓、围岩活动明显加剧等现象时,应以最快的速度沿避灾路线撤出该区域,并设好警戒。

⑶当工作面电磁辐射指标出现明显变化和钻屑指标超过临界值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撤人和设好警戒,在防冲科人员现场协调指挥下采取相关解危措施采取解危措施后,要及时进行效果检验,如未能解除冲击地压危险,必须停止生产,直到卸压效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实施深孔爆破时必须有当班跟班区长现场指挥,瓦安员负责监督,严格按矿有关规定及措施执行。

2、矿总工程师每天签批冲击危险监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单,分析冲击地压变化情况,交防冲科执行。

3、防冲科、区队每天排查冲击地压因素变化情况,排查人员有签名,有记录,有落实。

4、针对排查出的变化因素组织分析,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分析人员有签名。

防冲科对排查出的变化因素要有分析处理意见并下发区队;现场如有冲击地压及矿压显现异常变化,班组迅速按应急预案响应,防冲科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监测处理,5、应力变化区不得设置峒室、放置设备物料或有人员逗留,并加大防冲监测及治理力度。

附:卸压解危措施一、钻孔出煤粉卸压1、煤层卸压孔钻具采用MSZ1.2型煤电钻或手持式风动钻机钻眼, L=1000mm麻花钻杆、Φ42mm钻头。

2、卸压钻孔布置卸压钻孔布置在巷道内,垂直于煤壁、平行于层面,钻孔直径42mm,深度10m,走向间距5m,卸压钻孔距底板1.2m。

二、大直径卸压钻孔1、煤层卸压孔钻具采用架柱式风动钻机钻眼,Φ108mm钻头。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4篇)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4篇)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履行,制定本防冲综合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防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的防冲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了解和遵守防冲管理制度,积极参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防冲责任1. 企业领导层负责设立防冲工作专职部门或岗位,指派专人负责防冲管理工作。

2. 防冲责任人负责制定防冲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防冲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防冲的知识和技能。

四、风险评估1. 防冲责任人负责进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概率,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评估结果需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

五、防冲预案1. 防冲责任人负责制定防冲预案,包括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2. 预案需要包括应急组织、预警系统、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等内容,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3. 预案需要定期修订和更新,并进行演练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培训和演练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进行防冲相关的培训,包括突发事件的认识、应急预案的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应变能力。

3. 演练和评估的结果需要及时整理和总结,并进行改进和修订。

七、应急疏导1.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疏导人员,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疏导和指导。

2. 疏导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防冲知识和应对能力,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和处理。

八、应急设备和物资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检查和维护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九、应急演练和评估1.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定期应急演练,以检验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和效果。

2. 演练结束后需要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不足之处,并制定改进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大全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大全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大全目录一、总则 (2)二、组织与职责 (3)2.1 管理机构设置 (4)2.2 职责分工 (6)2.3 协调机制 (7)三、监测与预警 (8)3.1 监测网络建设 (9)3.2 数据采集与分析 (11)3.3 预警等级划分 (11)3.4 预警响应措施 (12)四、防治技术与措施 (13)4.1 防治技术选择 (14)4.2 施工工艺要求 (15)4.3 工程措施设计 (16)4.4 安全防护措施 (18)五、培训与教育 (19)5.1 培训内容 (20)5.2 培训方式 (21)5.3 教育普及 (22)六、监督检查 (23)6.1 监督检查计划 (24)6.2 监督检查实施 (26)6.3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27)七、应急管理 (28)7.1 应急预案制定 (29)7.2 应急资源储备 (31)7.3 应急演练 (32)7.4 应急处置 (33)八、考核与奖惩 (34)8.1 考核体系建立 (35)8.2 考核方法与标准 (36)8.3 奖励与惩罚措施 (38)一、总则为了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提高矿井生产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矿范围内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冲击地压隐患排查、监测预警、防治措施落实、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管理。

本矿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本矿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本矿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冲击地压防治相关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本矿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装备,提高矿井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组织与职责为有效防治冲击地压,应成立冲击地压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和监督防治工作。

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冲击地压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2. 严密监控,及时预警。

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监测预警体系,对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确保安全。

3. 科学防治,技术创新。

积极引进、推广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

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冲击地压防治职责1. 矿长对本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指导现场施工。

5. 采掘区队负责执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1. 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与危险等级划分。

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开采深度、构造应力等因素,对矿井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划分危险等级。

2. 监测预警。

采用微震监测、钻屑法监测等方法,对矿井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

3. 防治技术。

根据冲击地压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卸压、加固、支护、留设保护煤柱等。

4. 效果检验。

对防治措施实施效果进行检验,确保防治效果。

5. 安全防护。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冲击地压避灾路线,确保人员安全。

五、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要求1.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体员工对冲击地压防治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2. 定期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治技能。

3.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4. 强化监督检查。

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防治工作质量。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冲击地压煤矿。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四条冲击地压煤矿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章倾向性鉴定与危险性评价第五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六条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或经鉴定为冲击地压煤层的。

(四)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新采区。

第七条煤岩层赋存条件符合冲击倾向性鉴定情形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估,当评估有冲击倾向性时,应当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煤矿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施工的依据;煤岩层赋存条件符合冲击倾向性鉴定情形的生产矿井,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煤岩层鉴定为具有冲击倾向性时,应在新采区准备前和新工作面采掘前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第八条各直属、新建矿井的煤层(岩层)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报告、危险性评价报告必须组织相关防冲专家(科研人员、高等院校的教授,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评审,评审后报送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子公司所属矿井的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危险性评价报告经子公司组织相关防冲专家审查后报送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

煤矿防冲细则

煤矿防冲细则

煤矿防冲细则1. 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煤矿开采等因素,常常会引发煤矿冲击事故,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经济带来严重的损失。

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和煤矿的稳定生产,制定一套完善的煤矿防冲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对煤矿防冲细则进行详细介绍。

2. 煤矿冲击事故概述煤矿冲击事故是指煤层内煤与岩石之间产生瞬态应力,导致岩石破碎并释放出能量,引起煤与岩石的突然位移。

煤矿冲击事故通常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炸药爆炸、巷道支护不良、地质构造复杂等原因引起。

煤矿冲击事故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大、危害性高等特点,严重威胁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稳定生产。

3. 煤矿防冲细则的制定目的煤矿防冲细则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各项措施,减少煤矿冲击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的稳定生产。

制定煤矿防冲细则可有效指导煤矿管理和生产工作,并为后续煤矿防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依据。

4. 煤矿防冲细则的主要内容煤矿防冲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煤矿开采规划在煤矿开采规划阶段,要结合煤矿地质条件和矿井结构特点,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煤矿的开采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煤矿防冲措施。

4.2 煤矿巷道支护煤矿巷道支护是煤矿防冲的重要环节。

在巷道开挖过程中,要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如钢筋网片、锚杆等,加强巷道的稳定性,减少冲击事故的发生。

4.3 安全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的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对于煤矿防冲工作至关重要。

监测系统包括地质监测、裂缝监测、震动监测等,可以及时预警煤矿冲击事故的发生,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4 培训与教育煤矿防冲细则还应包括矿工培训与教育的内容。

通过培训与教育,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应对煤矿冲击事故的能力。

5. 煤矿防冲细则的执行与监督制定煤矿防冲细则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执行与监督。

煤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防冲工作的监督,对煤矿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对执行防冲细则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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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结合本矿现场实际,特制定如下防治冲击地压管理制度。

二、为加强矿井冲击地压监测监控,有效地防治冲击地压的发生,准确掌握矿井建设期间矿压显现规律,适时监测矿山压力,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

三、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

四、防冲队伍由领导小组直接管理,由专人负责冲击地压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全面落实矿井冲击地压综合防治的各项措施。

五、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冲知识和能力。

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作为评价待采区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的重要依据。

与科研院所开展矿井冲击性地压及巷道变形监测、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预评价,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

七、严格按规定进行巷道变形量观测及记录。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观测并记录。

顶板离层观测频度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监测资料要定期分析并有处理记录。

八、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总下沉量超过40mm时必须及时汇报防冲小组并加强观测,该离层仪的观测应改为每班一次,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九、施工单位技术员对当天汇总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防冲小组,并和防冲小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然后汇报总工程师,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十、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巷道应采用锚网支护,不具备锚网支护条件的可采用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十一、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必要时两条平行巷道之间的煤柱不得小于8m,联络巷道应与两条平行巷道垂直,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

如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

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十二、在冲击危险区域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冲击地压发生的征兆及应急措施,发现异常立即撤出或躲到安全地
点避灾。

十三、监测及解危人员应时刻注意围岩动态变化情况,发现有冲击征兆时,必须及时通知现场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设好警戒,同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

十四、在有冲击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加强个体防护措施,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人员的数量。

十五、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一定要遵循以下程序: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验。

十六、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档案,建立冲击地压汇报制度,及时分析冲击地压发生的条件及应采取的对策。

矿井发生冲击地压后,必须组织人员到现场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兆、发生经过、发生前后有关技术参数及破坏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七、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中对煤层开采顺序、巷道布置、工作面数量、推进方向等进行规定。

十八、开采冲击地压煤层要编制设计说明书。

说明书中除了一般采掘工程设计的内容外,应包括地质条件、开采条件、冲击地压危险程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等。

十九、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有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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