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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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旭-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2013-2014年度工作总结

刘 旭-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2013-2014年度工作总结

三、年度主要工作(1)
• 完成教育部委托任务,配合大教指委开展工作 • 加强对外合作,发展协作委员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组织工作 • 组织专业教改热点难点教研活动
2013-2017年教育部光电专业教指分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扩大会议)
三、年度主要工作(1)
向教育部提出建议和接受委托任务
时间 2013.09.02 2013.09.15 2013.12.15 2014.02.28 2014.04.04 2014.04.11
三、年度主要工作(2)
积极发展协作委员单位
教指分委有24名委员、23个委员单位,其中具有专业点的高校委 员单位只有16个,仅占全国专业点高校的8%。据统计,2013年 全国具有“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招生资格的专业点共210个 ,其中授工学位专业点125个,授理学位专业点69个,理、工学 位兼授专业点8个。在202个专业点高校中,985、211院校不 足10%,绝大部分是面向区域的应用型高校,师资和办学条件相 对匮乏。所以提高专业整体人才培养质量,首先要将大多数专业 点高校吸纳进教指分委组织之中。
2013-2017年教育部光电专业教指分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扩大会议)
一、光电教指分委任务
1. 完成教育部和大教指委委托或下达的任务。 2. 就高校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的专业建设、
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 组织和开展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教学 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 制订本专业的教学质量标准,组织教师培训、 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大教指委成立电子信息类专业系 教指分委全体成员参加,配合在专业点
列规划教材编审委员会
院校落实申报教材编审工作

课标解读之一: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国际比较

课标解读之一: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国际比较

课标解读之一: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国际比较作者:顾建军、李艺、董玉琦文章来源:信息技术课程网点击次数:98一、世界主要国家信息技术教育的比较在课程设计的研究中,我们考察了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与信息技术课程[1]。

1、信息技术教育实施的形态就信息技术教育的基本形态而言,通常可以分为独立设置课程和一般学科应用两种,后一种也就是我国正在倡导的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

进而考察世界各国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际实施状况,基于上述两种基本形态,可以分为并存、应用、独立等三大类。

所谓并存,是指信息技术课程通过独立设置课程和一般课程应用来实施的类型。

这是主流类型,为多数国家(地区)所采用;所谓应用,是指在学校课程设置中,并不把信息技术作为独立课程设置,而是把其内容分散到各个学科中作为其学习的应用来实施课程的类型。

简而言之,单独采取一般学科应用的形态实施信息技术教育;所谓独立,是指独立设置信息技术课程,而不强调信息技术在一般学科教学中的应用。

简而言之,采取单纯设置独立学科的形态实施课程。

就整体而言,第一类最多,后两类为数较少。

从信息技术教育的长远考虑,“并存”类型将会在一些国家长期存在,我国便属于此种情况。

(2)信息技术课程实施的体系化所谓体系化,仅仅是对课程而言。

比较前面列举的国家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其体系化主要可以理解为小学、初中、高中一贯设置的课程。

在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我国的信息技术课程也呈现体系化特征,从小学三年级至高中都设有信息技术课程,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放在综合实践中,高中则有独立的科目。

2、信息技术课程的多样性(1)称谓与由来英国中小学现行开设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课程,其由来为截止2000年的IT(Information Technology)课程,两者均是小学、初中和高中一贯课程。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国家专业代码:080701一、学制与学位学制:全日制本科,一般修业年限四年,允许修业年限3~6年。

学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本专业以电子信息产业为工程应用背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社会责任感、职业素养、创新创业能力和国际视野,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电子信息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身心健康,能在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开发设计、技术测试、技术支持、生产制造、应用维护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经过5年左右的学习和工程实践成为电子信息领域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成为测试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生产管理或项目管理的主要成员。

培养目标分解为如下6项:1.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职业素养、社会责任感,身心健康,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素质。

(服务社会)2.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安全、法律、环境、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借助现代工具,识别、表达、分析、研究电子信息复杂工程问题,设计和有效实现电子信息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

(专业素养)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协作能力,能在团队中有效发挥作用,独立或合作开展工作,能够在法律、伦理、社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约束下组织管理多学科项目。

(团队协作)4.具备电子工程师的国际视野,能够及时了解电子信息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现状,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与专业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交流和合作。

(国际视野)5.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创新创业的方法和途径,具备电子信息系统或装置研发和技术改造的能力。

(创新创业)6.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能够主动适应电子信息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持续跟踪专业前沿技术。

(终身学习)三、毕业要求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子信息复杂工程问题。

计算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doc

计算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doc

计算机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等计算机类学科,统称为计算学科,它是从电子科学与工程和数学发展来的。

计算学科通过在计算机上建立模型和系统,模拟实际过程进行科学调查和研究,通过数据搜集、存储、传输与处理等进行问题求解,包括科学、工程、技术和应用。

其科学部分的核心在于通过抽象建立模型实现对计算规律的研究;其工程部分的核心在于根据规律,低成本地构建从基本计算系统到大规模复杂计算应用系统的各类系统;其技术部分的核心在于研究和发明用计算进行科学调查与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手段和方法;其应用部分的核心在于构建、维护和使用计算系统实现特定问题的水解。

其根本问题是“什么能、且如何被有效地实现自动计算”,学科呈现抽象、理论、设计三个学科形态,除了基本的知识体系,更有学科方法学的丰富内容。

计算学科已经成为基础技术学科。

随着计算机和软件技术的发展,继理论和实验后,计算成为第三大科学研究范型,从而使计算思维成为现代人类重要的思维方式之一。

信息产业成为世界第一大产业,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离开信息技术与产品的应用,人们将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

所以,没有信息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信息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计算技术是信息化的核心技术,其应用已经深人各行各业。

这些使计算学科、计算机类专业人才在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计算机技术与其他行业的结合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是很好的例子。

计算机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计算学科,相关学科有信息与通信工程和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专业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等专业,相关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等电子信息类专业,以及自动化专业。

计算机类专业承担着培养计算机类专业人才的重任,本专业类的大规模、多层次、多需求的特点,以及社会的高度认可,使其成为供需两旺的专业类。

数字化校园国家标准

数字化校园国家标准

小学校、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推动数字校园达标建设。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要求,能推动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提高教学的质量和管理的效率,为教师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创设良好的信息化支撑环境,已成为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阶段性标志。

为了探索新时期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的经验,引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中央电化教育馆组织开展了“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

《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指南》的制定旨在规范和促进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确立数字校园示范校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建设内容。

同时也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编制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做奠基性工作。

本指南的适用范围是具有良好信息化环境基础的全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其它中小学校的数字校园建设,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参照本指南实行。

一、建设目标数字校园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对校园的基础设施、教学资源和教育活动进行数字化改造而构建的信息化环境。

数字校园具有资源丰富、多种应用系统集成、相关业务高度整合等特征,其宗旨是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优化教学、教研、管理和服务等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师生全面发展。

数字校园建设要以促进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为核心,建设目标如下:实现校园环境数字化改造。

要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实现从基础设施(网络、终端、教室等)、资源(图书、讲义、课件等)到活动(学习、教学、研究、管理、生活等)的数字化。

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拓展现实校园的时空维度,实现各种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建设网络应用环境,实现校园宽带网络全接入、全覆盖;促进优质数字资源的建设、应用和共享,每个班级都享受到优质数字资源;打造网络学习空间,实现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网络连通。

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创新。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主流业务的融合,实现学习方式和教育模式的变革与创新;支持学校服务与管理流程优化与再造,提升管理效率与决策水平;改变师生交流方式,培养师生信息化生存能力,实现师生全面和谐发展。

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

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准

附件1: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高职,2010)1、评审说明(1)本评审指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精神制定。

(2)精品课程评审的依据是《2010年度高职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课程教学录像和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3)本评审指标采用百分制记分。

其中,一级指标一至六项占总分的90%,“特色及政策支持”项占总分的10%。

评价等级分为五档,系数分别为1.0、0.8、0.6、0.4、0.2。

23附件2: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4附件3:湖南省高职院校2010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学院(盖章)5附件4:全国2006~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分专业配额表(高职)6附件5: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规范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推荐申报国家精品课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确定联系人第一条教指委确定1名国家精品课程推荐申报联系人,具体负责精品课程推荐申报的行政联系、组织及材料报送等工作。

请将联系人个人信息报送教育部高教司(本科相关学科教指委报送高教司理工处,高职相关专业教指委报送高教司高职高专处,联系人信息如与上年相同无须再报),其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上予以公布。

二、组织申报与评选第二条教指委推荐申报的课程必须是省级或校级精品课程,一经推荐,该课程不得另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

第三条教指委应根据学科、专业类的特点,制定具有针7对性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优先鼓励不同种课程申报,优先推荐体现专业特色与教学改革方向的课程。

第四条教指委须以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的形式遴选产生最终推荐课程,其中会议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通讯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应为所在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16项电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16项电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
GB/T 14471—1993
尽快实施
14
20060279-T-339
音响组合设备通用规范
国标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音频组合设备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家用音频组合设备。
GB/T 14277—1993、GB/T 12062—1989
尽快实施
15
20061283-T-339
GB/T 15528—1995
修改采用IEC 61842:2002
尽快实施
13
20062634-T-339
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国标
本标准规定了头戴耳机的分类、命名、编码,头戴耳机产品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和包装、贮运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人耳上使用的头戴耳机、头戴耳机-传声器组(头戴耳机-送话器组)。本标准也适用于构成完整的头戴耳机系统所必需的组合件,例如前置放大器、无源网络和电源。
数字存储示波器通用规范
国标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存储示波器的术语、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存储示波器,作为产品设计、生产、鉴定、检验的共同技术依据,也是制定数字存储示波器产品规范的依据。
GB/T 15289-1994
尽快实施
4
S08001-T
离子静电消除器通用规范
GB/T 14863-1993
尽快实施
6
20060020-T-339、20020179-T-339、20020180-T-339
含碱性或非酸性电解液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锂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国标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单体锂蓄电池和蓄电池组的性能试验、命名、标志、尺寸和其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各种电化学体系的锂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软件工程的国家标准 总结

软件工程的国家标准 总结

软件工程的国家标准总结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信息技术领域: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Internet协会、国际Web联盟(W3C)在中国,按照国务院授权,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国家标管委领导下负责信息技术领域国家标准的规划和制订工作。

根据制定机构和适用范围的不同,标准按类型划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1、国际标准:是指由国际联合机构制定和公布,提供各国参考的标准,ISO、IEC、ITU2、国家标准:是指由政府或国家级的机构制定或批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GB或GB/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由国标委制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和公布FIPS-NBS:美国国家标准局联邦信息处理标准BS:英国国家标准JIS:日本工业标准3、行业标准:是指由行业机构、学术团队或国防机构制定,并适用于某个业务领域的标准,IEEE: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标准GJ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事标准,DOD-STD:美国国防部标准,适用于美国国防部门MIL-S:美国军用标准,适用于美国军队内部4、区域/地方标准:是指由区域性国际联合机构制定和公布,提供区域内各国参考和执行的标准ARS:非洲地区标准ASMO:阿拉伯标准EN:欧洲标准ETS:欧洲电信标准PAS:泛美标准国内地方标准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仅适用于本地的标准。

5、企业标准:是指一些大企业或机构,由于工作需要制定的适用于本企业或机构的标准,企业标准以Q开头。

各级标准之间的关系:1、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2、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质量 国家标准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2 日
目录
1.概述 .................................................................................................................1 2.适用专业范围 ....................................................................................................1
8.1 信息资源要求...........................................................................................9 8.2 教学设施要求...........................................................................................9 8.3 教学经费要求.........................................................................................10 9.教学效果......................................................................................................... 10 9.1 教学成果 ...............................................................................................10 9.2 课堂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效果 .................................................................11 9.3 招生与就业 ............................................................................................11 10.质量保障体系 ................................................................................................11 10.1 质量保障目标 .......................................................................................11 10.2 质量保障规范 .......................................................................................11 附录................................................................................................................... 12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标准(2022年版)一、课程性质信息科技是现代科学技术领域的重要部分,主要研究以数字形式表达的信息及其应用中的科学原理、思维方法、处理过程和工程实现。

当代高速发展的信息科技对全球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义务教育信息科技课程具有基础性、实践性和综合性,为高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信息科技课程旨在培养科学精神和科技伦理,提升自主可控意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

二、课程理念1.反映数字时代正确育人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发挥课程育人功能,帮助全体学生学会数字时代的知识积累与创新方法,引导学生在使用信息科技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遵守道德规范和科技伦理,培育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在数字世界与现实世界中健康成长。

2.构建逻辑关联的课程结构以数据、算法、网络、信息处理、信息安全、人工智能为课程逻辑主线,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统筹安排各学段学习内容。

小学低年级注重生活体验;小学中高年级初步学习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体验其应用;初中阶段深化原理认识,探索利用信息科技手段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

3.遴选科学原理和实践应用并重的课程内容面向数字时代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要求,吸纳国内外信息科技的前沿成果,基于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育要求,遴选课程内容。

从信息科技实践应用出发,注重帮助学生理解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引导学生认识信息科技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与挑战,提升学生知识迁移能力和学科思维水平,体现“科”与“技”并重。

4.倡导真实性学习创新教学方式,以真实问题或项目驱动,引导学生经历原理运用过程、计算思维过程和数字化工具应用过程,建构知识,提升问题解决能力。

注重创设真实情境,引入多元化数字资源,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

支持学生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下进行自我规划、自我管理和自我评价,鼓励“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凸显学生的主体性。

电子信息类指导性专业规范(1)

电子信息类指导性专业规范(1)

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指导性专业规范(Ⅱ)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09年,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电子信息教指委)编写出版了《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指导性专业规范(Ⅰ)》,简称《专业规范(Ⅰ)》。

此后,电子信息教指委又组织来自全国多所高职院校专业的教师研制《专业规范(Ⅱ)》。

除学校教师外,有很多国际、国内行业、企业专家参加了《专业规范(Ⅱ)》的研制。

《专业规范(Ⅱ)》主要针对教育部高职高专电子信息类专业中在校学生数量最多的几个专业和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新开办的专业提出规范。

依据《专业规范(Ⅰ)》中提出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的“职业竞争力导向的工作过程-支撑平台系统化课程模式”进行专业课程开发,从而构建起对专业和课程的规范化要求。

《专业规范(Ⅱ)》推出后,期望成为各高职院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编写课程大纲的指导性规范要求和参照性标准。

《专业规范(Ⅰ)》的发布距今已有近三年时间,这一期间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的关键几年,质量工程、示范校、骨干校建设开始取得成果,尤其是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于2010年正式颁布实施,使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即建设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

高等职业教育实践的发展大大深化了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在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层面都在逐步形成体系,学科专家、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逐步形成,水平不断提高,进而又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实践的发展。

在《专业规范(Ⅰ)》中曾经提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2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不断探索、深化专业和教学改革的历程。

其间,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成为教学改革的重要推动力。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部就曾三次组团赴北美考察,引进了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在职业教育中普遍实施的CBE人才培养理念和模式以及DACUM课程开发方法;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又三次派团到澳大利亚,带回了澳大利亚职业教育TAFE和开发培训包TP的经验;自2006年以来,结合高职示范校建设,以学习德国基于工作过程的职业教育课程为切入点,再一次组织多批示范校领导和教师去德国考察学习,希望以德国职业教育的最新思想和方法推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

CEAC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认证

CEAC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认证

CEAC国家信息产业部系统认证简介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是国家信息产业部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共同批准、设立。

是为建立国家信息化培训标准、加强培训渠道建设、完善信息化考试系统平台和考核标准的新举措。

由CEAC 国家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实施。

CEAC 认证证书是信息产业部向从业人员颁发的信息技术专业标准证书。

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专业权威性,代表了当今信息技术应用专业资格认证的国家标准。

CEAC 认证证书将陆续成为信息产业系统和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信息技术从业人员素质考核的主要参考因素,并针逐渐演变为对所有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项目(CEAC)为信息产业部核准、设立,由CEAC国家信息化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实施的国家级教育认证项目。

项目按照国际规范和信息技术培训标准设计符合中国政府、企业、行业信息化需求的人才培训、认证解决方案。

依托于建立在各地的CEAC 认证机构,实现大规模信息化人力资源培训的发展战略,从而大力推进政府、企业、行业信息化进程。

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项目(CEAC)以先进的课程方案、独特的教学方法、权威的国家认证服务于国家信息化建设。

设立以来,深得社会各界认可,已获得计算机技术培训行业多项奖项。

“国家品牌国际标准”,课程培训内容紧跟国际上先进、主流的技术方向;教育模式、教育方法按照国际规范进行设计;人才培养方向符合国内、国际企业的实际需求。

建立由政府指导推动,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方案提供商、IT厂商、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参与。

由授权培训机构实施,最终用户受训及反馈的多方参与多方共赢的新模式。

结合企业需求和厂商技术,整合行业、主流厂商、教育服务提供商、教育机构等相关资源研发教育方案,以“学以致用”为目的,建立国家——认定机构——企业、学习者之间的有效发展与管理机制。

以提高政府、企业、行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国家信息化人才培训为目标,建立相关技术培训的国家级骨干机构网络,由经过认证的机构承担信息技术人才的培训、考核工作。

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对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和产业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

进人21世纪,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依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之一,发展信息产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世界各国对此都十分关注,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也将信息技术列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之一。

电子信息技术是信息产业的重要发展领域,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电子信息类专业承担着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的重任。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伴随着电子、通信、信息和光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建立的,以数学、物理和信息论为基础,以电子、光子、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元器件、电子系统、信息网络为研究对象,基础理论完备,专业内涵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发展极为迅速,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主干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相关学科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等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具有理工融合特点的专业,主要涉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工程设计及系统实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主要涵盖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研究电子和光子等微观粒子在场中的运动与相互作用规律,包括新型光电磁材料与元器件、微波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电子设备与系统等。

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主要涵盖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研究信息获取、处理、传输和应用的理论与技术,以及相关的设备、系统、网络与应用,包括信号探测与处理、信息编码与调制、信息网络与传输、多媒体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及新型通信与信息处理技术等。

光学工程领域主要涵盖光电子技术与光子学、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研究光的产生和传播规律、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仪器与设备,包括光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存储及显示技术,以及光通信、光电检测、光能应用、光加工、新型光电子技术等。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2008年1月)1 总则(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标准由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组成。

2 通用标准内涵2.1 专业目标2.1.1 专业设置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

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可衡量的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

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前沿发展现状和趋势;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6.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7.具有对终身学习的正确认识和学习能力,具有适应发展的能力;8.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2.2 质量评价2.2.1 内部评价应建立适宜的机制,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及其达成度进行校内评价。

电气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气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电气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电气工程是围绕电能生产、传输和利用所开展活动的总称,涉及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设计、电设备制造、发电厂与电网建设、系统调试与运行、信息处理、保护与系统控制、状态监测、检修维护、环境保护、经济管理、质量保障、市场交易以及系统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等各个方面。

电气工程作为一个学科,发源于19世纪中叶逐渐形成的电磁理论,在电气工程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形成了电力及相关工业.20世纪是全球电气化的世纪,电气工程专业的高等教育随之迅速发展起来。

电能是最便于利用的能源形式之一,电力及相关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进人21世纪以来,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信息化并存的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仍在不断增长,电力及相关工业发展潜力巨大。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电力及相关工业人才需求旺盛。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化、自动化理念已经完全融合到电气工程当中,正在向智能化方向发展.因此,电气工程学科已发展成为“强电”(电为能量载体)与“弱电”(电为信息载体)相结合的专业.电气工程学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电气类专业高等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电气工程人才的重任。

电气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电气工程学科,相关学科包括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电气类专业包括基本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以及特设专业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电气类专业的相关专业类是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以及能源动力类。

电气类专业的主要特点之一是数理基础坚实、技术与时俱进。

电气工程发展历史悠久,是全部电类(“强电"和“弱电”)专业的母体,“弱电”类专业发展的成果反过来影响和促进了电气类专业的发展。

电气类专业“强电"与“弱电”相结合,可谓根深叶茂。

电气类专业的主要特点之二是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电磁理论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科学理论之一,电力及相关工业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上改造世界最伟大的实践壮举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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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概述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对人类进步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信息技术和产业迅速发展,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

进人21世纪,信息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依然是经济持续增长的主导力量之一,发展信息产业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世界各国对此都十分关注,我国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中也将信息技术列为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之一。

电子信息技术是信息产业的重要发展领域,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电子信息类专业承担着电子信息产业人才培养的重任。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伴随着电子、通信、信息和光电子技术的发展而建立的,以数学、物理和信息论为基础,以电子、光子、信息及与之相关的元器件、电子系统、信息网络为研究对象,基础理论完备,专业内涵丰富,应用领域广泛,发展极为迅速,是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和提升传统产业的主干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的主干学科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相关学科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包括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气类、仪器类等专业。

电子信息类专业是具有理工融合特点的专业,主要涉及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和光学工程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工程设计及系统实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主要涵盖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研究电子和光子等微观粒子在场中的运动与相互作用规律,包括新型光电磁材料与元器件、微波电路与系统、集成电路、电子设备与系统等。

研究信息获取、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与通信工程领域主要涵盖通信与信息系统、.处理、传输和应用的理论与技术,以及相关的设备、系统、网络与应用,包括信号探测与处理、信息编码与调制、信息网络与传输、多媒体信息处理、信息安全及新型通信与信息处理技术等。

光学工程领域主要涵盖光电子技术与光子学、光电信息技术与工程,研究光的产生和传播规律、光与物质相互作用、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仪器与设备,包括光信息的产生、传输、处理、存储及显示技术,以及光通信、光电检测、光能应用、光加工、新型光电子技术等。

2适用专业范围2.1专业类代码电子信息类(0807)2.2本标准适用的专业(1)基本专业电子信息工程(080701)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通信工程(080703)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04)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5)信息工程(080706)(2)特设专业广播电视工程(080707T)水声工程(080708T)电子封装技术(080709T)(080711T)医学信息工程(080710T)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磁场与无线技术(080712T)电波传播与天线(080713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14T)电信工程及管理(080715T)应用电子技术教育(080716T)3培养目标3.1 专业类培养目标电子信息类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具有道德文化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必备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专业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身心健康,可从事电子信息及相关领域中系统、设备和器件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应用、维护、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3.2学校制定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各高校应根据电子信息类专业培养目标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和学科特色,在对区域和行业特点以及学生未来发展需求进行充分调研与分析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培养需要,制定相应专业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作为对全体毕业生的要求,应能反映毕业生主要的就业领域、竞争优势及毕业后事业发展的预期,指导培养进程。

各高校须通过有效的途径保证培养目标面向教育者、受教育者和社会有效公开,教师和学生要将培养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具体追求。

各高校应建立定期评价制度,检验和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定期(一般4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确保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年.电子信息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有来自科研院所的专家参与)。

4培养规格4.1 学制4年。

4.2授予学位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可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可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通信工程专业: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可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可授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信息工程专业: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特设专业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部分特设专业根据专业目录可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3参考总学时或学分参考总学分为140~180学分。

4.4 人才培养基本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

(1)具有在电子信息领域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开发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掌握电子信息类相关的基本理论与技术,具有基本的计算机理论、应用与了解生具有系统的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的工程实践或科研训练经历,;开发能力产工艺、设备与制造系统,了解电子信息类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3)能够熟练使用常用电子仪器仪表,初步具备设计与实施电子信息领域工程实验的能力,并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具有分析、提出方案并解决电子信息领域理论或工程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可参与相关系统的设计、运行与维护。

(4)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掌握基本的创新创业方法;授予工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应初步具备电子信息领域中综合类实践、实验独立设计、分析和调试能力以及进行产品开发与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工程设计与分析等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应初步掌握电子信息领域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手段,具备发现、提出、分析和解决电子信息领域及相关学科问题的初步能力;在设计或研究过程中能够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法律、安全、健康、伦理等制约因素。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备科技论文写作基本能力。

(6)了解与电子信息类专业相关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标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经济管理知识,能正确认识电子信息技术对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质量、安全、效益、环保、职业健康和服务意识。

(7)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8)掌握1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与合作能力。

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9).的能力。

4.4.3 体育方面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执行。

5师资队伍*5.1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要求 (新开办专业需满足)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专业生师比不高于25: 1,每个专业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

新开办专业至少应有10名专任教师。

在120名在校生基础上,每增加20名学生,须增加1名专任教师。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不低于60%,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30%,35岁以下专任教师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企业或相关工程实践经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0%(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验教学须配备专任专职实验技术人员,35岁以下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

5.2 教师背景和水平要求教师应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专业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熟悉并承担本专业教学工作。

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要具有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育背景,①本科毕业于电子信息类专业,或硕士、博士学位属于信息: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程、物理学学科之一;②已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③已获得电子信息相关行业的国家或国际资质或认证。

教师应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能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满足专业教子的需要。

所有专任教师均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教师应熟练掌握课程教学内容,能够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与特点、学生的特点和学习情况,结合现代教学理念和教育技术,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做到因材施教、注重效果。

教师应至少承担1门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或专业实习等,为学生职业发展提供必要指导。

5.3教师发展环境有合理可行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吸引与稳定合格教师的制度,支持教师进修和从事学术交流洁动,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教师从事教学、学术研究、工程实践提供基本的条件和环境,鼓励和支持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工程设计与开发、社会服务等,使教师明确其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专业教育不断发展的要求。

6教学条件*6.1教学设施要求(1) 具有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电子信息类专业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完好、充足,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生均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5 000元。

年年均更新仪器设备值不低5有良好的设备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近(2) 于10%,现有仪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满足实验教学需求。

(3) 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实验提倡一人一组,特殊情况下每组不超过2人;综合实验、大型仪器实验每组不超过4人,以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及独立操作能力。

(4)实验室应提供开放服务,满足学生课内外学习要求,提高设备利用率。

(5)实验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资料齐全。

实验室建设有长远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既要注重专业基础实验,又要注重新方向、新技术的发展,还要结合本专业特长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建设专业实验室。

(6) 实验技术人员数量充足,能够熟练管理、维护实验设备,保证实验环境有效利用、学生实验顺利进行。

(1)因地制宜建设校内实习基地,能为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学生提供充分的设备使用时间,并设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跟踪和指导。

(2) 根据学科特色和学生的就业去向,本着“就地就近、互惠互利、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与科研院所、学校、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建立具有特色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和创新创业基地,参与教学活动的人员应理解实践教学目标和要求,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开发和管理经验,为全体学生提供稳定的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和环境,满足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3)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可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需要确定是否建立校外实践基地。

信息资源要求6.2.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加强图书馆服务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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