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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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县卫生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农村卫生、行业管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抢抓机遇,扎实苦干,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得到科学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二级医疗机构2处,乡镇卫生院8处,民营医院2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机构各1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6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38处,村卫生室、诊所312处,建成全市统一调度的120急救中心3处、医疗救护车21辆。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共有业务用房63303平方米。配备医疗设备2169台件,价值万元,总固定资产达亿元。全县开设病床853张。全县卫生系统共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867人,专业技术人员816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有高级职称43,中级职称173人,初级职称575人,其他25人;研究生5人,本科418人,专科306人,中专73人,高中以下14人。全县有村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7人。
二、主要工作情况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2007年,全面完成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撤销了县卫生防疫站,组建了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9年3月完成了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上划县财政管理,同年,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2010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组织实施。2011年启动实施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行。2009年确定了100种常用药品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零差率销售,2010年将零差价销售药品扩大到422种。2010年12月31日起,在全县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将523种药品纳入新农合药物目录实行零差率销售,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个百分点。
2.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一是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定了6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处乡镇卫生院和138处村卫生室具体开展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等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万人份,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32117人、高血压患者16498人、糖尿病患者3391人、重性精神病患者434人。二是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预防免费项目逐步扩大,将原来收费接种的7种二类疫苗纳入一类疫苗对儿童实施免费接种,一类疫苗扩大到12种,近年来共完成万针次。三是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自2010年启动实施了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以来,至今共免费补服5651人;为35—59岁农村妇女和城镇下岗无业妇女免费进行“两癌”筛查,近年来共筛查6万人,确诊宫颈癌58人、乳腺癌4人;共有7148名农村孕产妇享受到人均5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为15岁以下人群免费接种乙肝疫苗4040针次,为17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3.深入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县乡镇卫生院的院长实施公开选拔,通过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程序确定了聘任人选,全部签订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二是积极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大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三是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了财政补助办法,明确了财政补助标准,完善了财政补偿政策。
4.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县政府出台了《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2年我县被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县,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实施。一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自2012年12月26日开始,县中心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同期比较,门急诊次均费用降低%,住院次均费用降低26%,门诊人次增加20%,住院人次增加%。二是落实惠民便民举措。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对10种单病种限价收费,有效的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选择了2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和诊疗流程,严肃治理过度医疗行为。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缩短了群众等候时间。完善门诊信息管理平台,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各级加大了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极大提高了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先后实施了卫生院建设“360工程”、“1127工程”、国债建设项目、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工程和县级医疗机构国际贷款项目,共投入资金8000余万元,建设装备了2处县级医院、8处乡镇卫生院、138处一体化管理的农村卫生室和6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增业务用房面积7000余平方米,购置各类仪器设备1500余台件,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日臻完善。2003年我县作为市级试点县,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又被省政府列为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试点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覆盖人口显著增加,筹资额逐年提高,人均筹资额从2003年的30元到2012年的32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从2003年的20元到2012年的260元,个人缴费从2003年的10元提高到2012年的60元。农民参合率由2003年的%到2012的%。单人最高补偿额15万元。2012年共位资金8372万元,为参合农民补偿医药费用万元,受益563937人次。2012年起付线以上部分住院费用按乡、县级、市级、省级和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不同,分别按90%、75%、55%、50%和30%的比例给予补偿,比2003年分别上调15至35个百分点,农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按照上级部署要求,2012年11月8日正式完成了新农合职能调整。
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0年9月份,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评审。2012年我县承担了全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完成监测1472人,各项监测指标均超过了国家规定标准。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儿童建卡建证率、持证接种率达100%,免疫接种率达%;加大麻疹防控力度,保持了麻疹免疫率100%,实现了消除麻疹和疟疾的目标。近年来,不断加大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甲型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力度,全县未发生甲型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和手足口病死亡病例。二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2010年3月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乳粉、“地沟油”、食品安全整顿和重大节日期间等食品安全整治活动,有力打击了“瘦肉精”、“三聚氰胺”、“地沟油”等重大食品违法行为。2012年10月份完成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交接。三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07年组建县卫生监督执法局以来,加强了职业卫生监管,推行实施了“四个一”工程;深入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消毒等整治行动,有力地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四是妇幼保健工作。认真执行《母婴保健法》,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积极开展孕产妇及儿童系统化管理等工作。近年来,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等指标均保持在目标要求水平以下。五是爱国卫生工作。2012年10月份顺利通过了省爱会考核验收,2014年1月份被省爱卫会重新确认命名为“省级卫生县城”。六是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无偿献血任务,顺利完成了红十字会的职能移交,医务工会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行风建设、卫生应急、精神文明、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党建群团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
三、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