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微生物药物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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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微生物药物概论

化学治疗(化疗)——是指针对所有病原体的药物治疗,病原体包括微生物、寄生虫及肿瘤细胞。

抗微生物药物概论

一、抗微生物药的常用术语

1.抗菌谱:指抗菌药物的抗菌范围,包括广谱抗菌药和窄谱抗菌药;

2.抑菌药:抑制细菌生长繁殖能力的抗菌药物;

3.杀菌药:抑制细菌生长繁殖且有杀灭细菌作用的抗菌药物。

4.化疗指数(CI)

化疗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指标——化疗指数高表明药物的毒性低、疗效高,使用药物安全度大。

化疗指数=LD50/ED50或LD5/ED95

注意:化疗指数高者并不是绝对安全,如青霉素几乎无毒性,但可引起过敏性休克。

5.抗菌活性:抗菌药物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的能力。

评价抗菌活性的指标:

——最低抑菌浓度(MIC)

——最低杀菌浓度(MBC)

6.抗生素后效应(PAE):指细菌与抗生素短暂接触,当抗生素浓度下降,低于MIC或消失后,细菌生长仍受到持续抑制的效应。

二、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

三、抗菌药物分类

抗生素

●β–内酰胺类

●大环内酯类

●林可霉素类

●多肽类

●氨基糖苷类

●四环素类

●氯霉素类

●其他…

人工合成抗菌药

◆喹诺酮类

◆磺胺类

四、细菌耐药性(抗药性)

——系细菌与药物多次接触后,对药物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

(一)细菌耐药性种类

1.固有耐药性

2.获得耐药性

1.固有耐药性

——是指细菌对某些抗菌药物的天然不敏感,也称天然耐药性。

原因:固有耐药性是由细菌种属特性决定的,如:革兰阴性菌具有外膜通透性屏障,决定了这类细菌对多种药物不敏感。

2.获得耐药性

——是指由于细菌DNA的改变导致其获得了耐药性的表型。

获得耐药性发生有三种因素。

①染色体突变;

②质粒介导的耐药性;

③转座因子介导的耐药性。

(二)多药耐药性(MDR)

是指对一种药物具有耐药性的同时,对其他结构不同,作用靶点不同的抗菌药物也具有耐药性。

多药耐药性是导致抗感染药物治疗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2010年出现的“超级细菌”也是多药耐药性的一种。

细菌的多药耐药性主要与内酰胺酶的变异有关。

(三)细菌耐药性产生的机制

1.药物不能到达其靶位

①细菌降低外膜的通透性

——药物不能进入细胞内

②加强主动排出系统

——降低药物在菌体内浓度

2.菌体内靶位结构的改变

3.细菌所产生的酶使药物失活(产生灭活酶)

4.代谢拮抗物形成增多

五、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一)抗菌药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才有指征使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病原菌,根据病原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

如: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次数、疗程、价格等

5.防止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注意特殊人群用药

1.诊断为细菌感染者,才有指征使用抗菌药物

不应使用抗菌药物的常见情况:

①病毒感染

②原因未明的发热患者

③局部应用

2.尽早明确诊断病原菌

选哪类药?

①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选用抗菌药物;

②急需治疗者——可在临床诊断的基础上先行经验性治疗,之后再根据病原菌鉴定和药敏试验调整治疗方案。

3.根据抗菌药物特性选药

选哪种药?

根据药物的抗菌作用

>>药动学

>>适应证

>>不良反应

>>细菌耐药情况

>>药物价格等选药

4.制定合理用药方案

——使给药途径、剂量、疗程与病情相适应。

定剂量:

·剂量过小→无治疗作用,反而产生耐药性;

·剂量过大→毒性反应;

定给药途径:

·轻症感染→口服;

·重症感染→静脉;

定疗程:

·控制急性感染→用药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3~4天即可;

·用药2~3天不缓解→改换药物或调整剂量。

5.注意特殊人群用药

1.肾功能不全患者

2.肝功能不全者

3.老年患者

4.新生儿患者

5.小儿患者

6.妊娠期患者

7.哺乳期患者

1.肾功能不全患者

(1)避免或减少使用肾毒性大的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调整给药方案。

(2)注意药物相互作用,特别应避免与有肾毒性的药物合用。

(3)肾功能不全而肝功能正常者可选用双通道(肝肾)消除的药物。

(4)根据肾功能的情况调整用药剂量和给药间隔时间,必要时进行TDM,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2.肝功能不全患者

(1)由肝脏清除,无明显毒性——谨慎使用或减量用;

(2)要经肝或相当药量经肝清除,对肝脏有毒——避免用;

(3)肝、肾两条途径清除——减量用;

(4)经肾排泄的药物,不经肝排泄——可正常用。

首先评价肝、肾功能;

然后根据评价结果选择药物和剂量调整方法

原则是尽量选择不受肝、肾功能不全影响的药物。

3.老年患者

①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

②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肾毒性大的药物应尽可能避免应用。

4.新生儿患者

①新生儿的肝、肾均未发育成熟,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案。

②禁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如:磺胺类、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氯霉素

③主要经肾排出的药物需减量应用。

④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5.小儿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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