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参考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为了健全公司的科学管理体系,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本规定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在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处理的原则。
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管理。
公司工会应当帮助、引导员工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违规违纪行为分类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损害程度分为三类: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轻微,对公司损害程度较小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轻微违规违纪行为:1.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五次;2.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两天以内;3.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串岗或私自调换、顶替工作者、干私活;4.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5.私带烟火进入厂区;6.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7.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至1万元;8.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经常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或带来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较重违规违纪行为:1.年度内有两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2.连续旷工两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七天;3.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定,造成一定影响;4.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5.在厂区非易燃易爆区域吸烟;6.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导致发生人员伤害、严重质量缺陷(投诉)、环境投诉。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本(3篇)
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范本违反劳动纪律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了岗位职责和规定,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
为了维护劳动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需进行相应的处罚。
下面是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细则的范文。
一、事故责任追究类1.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导致工作事故发生的,给予口头警告;造成轻微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造成一般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造成较大损失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故意破坏、隐瞒、篡改事故证据,以及故意串供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二、违反工作纪律类1.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打瞌睡等行为,累计达到3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再累计达到3次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再累计达到3次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擅自离岗、旷工、逃离工作岗位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违反纪律类1.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照规定进行工作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泄密、私自外泄公司机密信息等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涉及刑事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进行追究。
四、违反职业道德类1.行为不端、品行不良、损害单位形象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10%;情节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30%;情节特别严重的,扣发当次工资的50%;经多次劝阻不改正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
1. 违纪行为定义。
1.1 违反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考勤制度;
1.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1.3 违反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
1.4 违反公司的保密规定;
1.5 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
1.6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形象的违纪行为。
2. 处罚程序。
2.1 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直接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2 若调查核实属实,将根据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2.3 对于较轻微的违纪行为,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
2.4 对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可采取停职、降职、罚款等处罚措施;
2.5 对于严重影响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违纪行为,可予以开除。
3. 处罚执行。
3.1 处罚决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3.2 执行处罚前,应向违纪员工进行告知,并听取其申辩意见;
3.3 处罚执行后,应及时记录并归档,作为员工档案的重要依据。
4. 处罚公示。
4.1 公示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及处罚结果,以警示其他员工;
4.2 公示内容应包括违纪行为、处罚结果及执行日期等信息。
以上为公司员工违纪处罚制度范本,具体执行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公司科学管理体系和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管理。
公司工会应当帮助、引导员工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分类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依照本办法应当予以处理的行为。
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损害程度分为: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三类。
第六条轻微违规违游记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轻微,对公司损害程度较小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游记为:一)年度迟到、早退累计达到五次的;二)旷工一天(含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三)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脱岗、串岗者或私自调换、顶替工作者、干私活的;四)无合理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意的;五)私带烟火进入厂区的;六)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的;七)因本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至1万元的;八)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轻微违规违游记为。
第七条较重违规违游记为,是指员工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经常违规违纪,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或带来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游记为:一)年度内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达2次的;二)连续旷工达2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7日的;三)无合理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决意的,造成一定影响的;四)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五)在厂区非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的;六)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质量、环保工作职责,导致发生人员损伤、严重质量缺点(赞扬)、环境赞扬的;七)盗窃公司财物达500元以上未受到刑事处分的;八)因个人过错,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的;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十)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较重违规违游记为。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试用期人员及其他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三�区分情节分类对待。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职降级。
�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五�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记过�12个月。
�二�降职�降级��24个月。
第七条违法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60%发放。
处分期满后�视其表现,经公司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
�三、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
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职务层次,直至撤职。
没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薪酬级别,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职。
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应当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积极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的原则:(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二)实事求是,依法处理;(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规章制度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程序,依法建立和完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依法制订下发到本局的劳动规章制度,视同为本局依法定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予以执行。
第三章违规违纪行为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矿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七条企业将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形不同分为三种类型,即一般违规违纪、较重违规违纪和严重违规违纪。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一)违反考勤制度,上班迟到、早退的;(二)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擅自调班或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的;(三)工作场所吵架,干扰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的;(四)员工不认真履行操作规程或不认真执行交接班规定的;(五)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六)其他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一)连续旷工15天以下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二)消极怠工,不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三)工作场所打架、斗殴,严重妨碍生产(工作)秩序的;(四)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五)携带违禁品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尚未造成损失的;2(九)对投诉和举报推诿塞责、包庇违纪,或者泄露举报人涉密信息的;(十一)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等不诚信行为的和其他严重违反商业秩序行为的;(十二)其他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造成较严重后果的。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团队的发展。
为了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员工的行为规范,制定一套合理的奖罚制度势在必行。
以下是我为公司设计的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奉献和激发员工团结协作的。
一、违纪违规行为的分类:1.轻微违纪行为:(1)未打卡、迟到早退;(2)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礼貌;(3)工作中发生轻微失误;(4)未经许可离岗;(5)不服从工作安排。
2.中等违纪行为:(1)拒绝工作安排;(2)扰乱工作秩序、造成团队不和谐;(3)频繁迟到早退;(4)违反公司的工作时间管理规定;(5)敷衍工作、工作质量低劣。
3.严重违纪行为:(1)偷窃公司财产或他人财物;(2)严重撤销公司机密;(3)骚扰同事或性骚扰;(4)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正当交易;(5)盗用公司资金;(6)故意破坏公司形象;(7)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1.轻微违纪行为:(1)书面警告;(2)口头批评;(3)降低绩效评级;(4)限制福利待遇一段时间。
2.中等违纪行为:(1)口头警告;(2)降低绩效评级;(3)扣除部分绩效奖金或利润分享;(4)限制升职或加薪机会。
3.严重违纪行为:(1)书面警告;(2)调岗或解除合同;(3)暂停或取消绩效奖金和利润分享;(4)降低绩效评级;(5)要求返还公司损失;(6)向有关组织报告并采取法律行动。
三、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员工奉献和团结协作,公司还应设立一套合理的奖励机制。
1.个人奖励:(1)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明显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额外奖励;(2)月度最佳:对表现突出、全面素质优秀且具备协作精神的员工进行评选,并给予奖励和表彰;(3)员工提名奖:允许员工提名他人获得奖项。
2.团队奖励:(1)优秀团队奖:对在其中一期间内协作效果突出、共同取得成绩的团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2)卓越项目团队奖:对在其中一项目中表现突出、取得重大成就的团队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3)团队提名奖:允许团队成员提名其他团队获得奖项。
完整版)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XX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严肃公司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公司员工手册或其他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在员工违纪处理中,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类型及适用公司对员工的处分类型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和辞退。
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
在接受处分期间,员工不得参与评优、晋升职务、提高工资档次或被评为年度绩效考核优秀。
但是,如果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表现积极,没有再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分期满后,其评优、晋升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如果员工受到撤职处分,处分期满后不视为恢复原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50%发放;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为零,并且不予发放公司奖金、部门奖金。
针对公司主管级别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如果受到撤职处分,各类薪酬待遇均按撤职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如果员工被辞退,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规定,如果员工违反了两种及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或加重一档处理。
如果员工触犯了本条例中两个及以上条款的同一违纪违规行为,应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如果在处分期间又发生了违规行为并构成其他处分,应按较高处分加重一档处理,直至被辞退处分。
第九条规定,违纪情节主要是指违纪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危害程度。
违纪违规情节分为较轻、较重和严重三个层次。
较轻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认错态度较好,影响范围较小,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少和形象损害较小。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来自物业管理资料下载企业(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目的
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针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所采取的处理办法,以维护企业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
定义
1. 违规行为: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行为;
2. 违纪行为: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或企业的职
业道德行为的行为。
处理程序
1. 接到违规违纪报告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后,上级主管或相关
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
2. 调查程序:
- 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调查;
- 记录所有相关信息,包括证人证言、调查文件等;
- 对涉事员工进行听证,确保公正和公平;
- 审核调查结果,并依据事实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措施
1. 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 口头警告;
- 书面警告;
- 课以适当罚款;
- 限制晋升机会或加薪机会;
- 强制修订违规行为。
2. 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采取以下措施(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 立即停止相关权益,如工资、奖金等;
- 停职调查;
- 启动解聘程序;
- 追究法律责任。
效力和期限
本处理办法自执行之日起生效,并一直有效直至废止。
免责声明
本处理办法仅供参考,公司保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改的权利。
该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范文(6篇)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范文(6篇)篇一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国企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若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行为,将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处理。
昨天,新华社全文公布中纪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自律“七项要求”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解释》明确规定,处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违反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廉洁自律“七项要求”的行为,适用《解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七项要求”行为涉及的特定关系人是党员的,按照共同违纪处理。
“七项要求”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其中《解释》第六条规定: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根据《解释》,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等交易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条例》规定,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该行为的,将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本人或者特定关系人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进行证券、期货交易以外的营利性活动的,依照《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条例》规定,有该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遵章守纪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员工养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貌的良好习惯,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一)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第四条人员(一)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二)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部门经理等。
第五条行为(一)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具体有:1、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代他人考勤,到别的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
5、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不在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没有履行审批程序脱岗一小时及以上。
6、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在上班工作期间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书籍资料、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上网游戏聊天等。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一、前言公司的管理离不开规章制度,员工的行为也必须遵循公司的规定。
在员工违规违纪时,公司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权益。
本文将从违规违纪的定义、种类、处理程序、以及常见处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违规违纪的定义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所表现出的不当行为,均称之为“违规违纪”。
违规违纪通常分为以下几类: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3.违反职业道德规范;4.不履行职责或不合法地使用职权;5.侵犯公司利益等。
三、处理程序当公司发现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调查核实:公司应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以便确定事实真相。
2.面谈员工:公司应当面约谈相关员工,让其说明情况,并纠正不当行为。
3.收集证据:如果公司确认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收集相关证据,以备处理必要。
4.处罚决定:公司应当根据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决定,并经过公司高层审批。
5.告知员工:公司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员工。
对于处以较重的处罚,应当对员工进行书面告知。
6.执行处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处理决定,并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处理措施公司在处理员工违规违纪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通过口头警告进行处理。
2.书面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行为,可以通过书面警告进行处理。
3.扣除奖金:如果员工的违规行为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扣除奖金的方式进行处理。
4.撤销晋升:对于个别违规行为严重的员工,可以考虑取消晋升。
5.降职处理: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工作不实的员工,可以考虑进行降职处理。
6.解雇: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员工,可以进行解雇处理。
五、注意事项1.处理员工违规违纪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尽可能确保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通用10篇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合规经营、自觉遵章守纪,有效解决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屡查屡犯问题,完善处罚规定、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积分管理是指在一个周期内,通过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负向累计记分,或对机构和工作人员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等行为进行正向累计记分,并据以进行考核的管理方法。
第三条积分管理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奖惩并举、分级管理,逐级考核,鼓励自查自纠的原则。
第四条积分管理实行员工与所在机构均实行正负双向积分,机构和个人负向积分与正向积分抵免计算,机构负向积分扣除主动积分的计算方法。
第五条应对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累计积分设立警戒线分值,并进行考核。
第六条通过内部日常管理、业务检查、审计、案件调查、信访核查及外部金融监管机构检查、客户投诉、媒体报道等途径发现的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按本办法进行积分考核。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邮政储汇机构及其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积分原则第八条积分管理实行机构积分和工作人员个人积分并行的方法。
个人积分包括个人负向积分和个人正向积分。
机构积分包括机构负向积分和机构正向积分,机构负向积分又分为负向主动积分和负向被动积分。
负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的警戒性积分。
正向积分是对机构和工作人员自觉加强管理、制止违规违纪、堵截案件、避免损失等行为给予的鼓励性积分。
各级机构主动检查发现辖内违规行为,已对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负向积分,并已督促整改落实的,属于机构主动积分。
上级机构或外部监管、审计机构等检查发现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并对其本人及机构进行负向积分的,属于机构被动积分。
本机构主动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已督促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积分的,在整改期间,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免除对该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负向积分;超过整改期的,被上级机构、外部监管、审计机构检查再次发现同一问题的,应对该机构和违规人员进行负向积分。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工作规范、工作操作流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实施了公司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理:经济赔偿、扣发奖金、降低工资等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的情形:(一)上班迟到、早退;(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按规定程序交接班;(四)违反生产行为规范;(五)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与数据,未造成重大损失;(六)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超过调令规定的报到期限未报到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示;(八)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九)上班时间未经直接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十一)不执行公司规定,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十二)散布谣言,给员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十三)旷工;(十四)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携带违禁品;(十五)无视公司规定,在禁烟区吸烟;(十六)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财物或偷窃公司和员工财物;(十七)有意污染公司产品或环境;(十八)任何其他属有意行为,已对公司产品、财产、个人财产、员工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十九)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员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二十)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运行及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绩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二十二)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科技成果及公司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二十三)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二十四)有其他类似情节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中视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奖惩制度五篇【篇一: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XX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纪是指违反公司员工手册或其它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类型及适用第五条公司处分类型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3个月;(二)记过,6个月;(三)记大过,9个月;(四)撤职,12个月。
第七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参与评优,不晋升职务,不提高工资档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积极表现,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优、晋升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50%发放;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为零,并且不予发放公司奖金,部门奖金;撤职处分针对公司主管级别(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受到撤职处分的,各类薪酬待遇均按撤职后的职级对应发放;对受到辞退处分的员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发生本办法中两种(含)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或加重一档处理;同一违纪违规行为触犯本条例中两个(含)以上条款的,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处分期间又发生违规行为并构成其他处分的,按较高处分加重一档处理,直至给予辞退处分。
第九条违纪情节主如果指违纪形成的丧失、影响和危害程度;也包孕违纪职员动机、责任大小、认错立场、挽回丧失和退回违纪所得等行为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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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
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
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均应书面通知受处分人。
第四章违纪行为及处分第十七条公司职工利用工作之便或借业务活动之机,收受或索要与工作和业务活动相关的礼品、有价证券和现金,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索要金额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对用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不成,但给公司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给予留用察看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私自承接自来水安装、管道改造、升迁表位业务或其它供水业务,从中谋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20xx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20xx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九条公司职工在社会冒充公司合法身份、骗取用户信任或为用户代办用水手续,从中谋取非法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条公司职工参与或指使、介绍他人擅自改变自来水安装、管道查勘设计或私自为单位和个人进行改管、增大水表口径或为违章用水提供业务信息、技术帮助和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或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20xx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20xx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公司职工未办理用水手续,私自为单位或个人安装接水或为盗水提供业务(技术)帮助和便利条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或开除处分。
第二十二条公司职工在用水申报、查勘、安装、维修、测漏、抄表、换表、稽查等业务活动中,对违章行为不报告或不照章处理的,给予警告处分;徇私隐匿、干扰或阻挠违章行为查处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司职工在用水申报、查勘、安装、维修、测漏、抄表、换表、稽查等业务活动中,以水谋私,与违章单位或个人内外勾结,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20xx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20xx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四条公司职工在收费、催款或财会业务活动中,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3000-500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记过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5000-1000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10000-20xx0元、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私自截留、挪用水费或公款20xx0元以上、三个月未进帐或缴交,并将截留挪用的水费或公款用于个人经营牟利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公司职工私自处置、变卖、私分公司资产,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10000-20xx0元或谋取非法所得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20xx0元以上或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六条公司职工在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业务活动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收取厂商、施工单位或个人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以及报销各种属个人开支的消费票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金额在3000-5000元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七条在本单位、本部门违规私设“小金库”、“帐外帐”,视情节对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第二十八条公司中层干部参与或擅自批准同意所在单位、部门和职工触犯本规定,侵害公司利益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视情节依据本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对受到行政记大过(含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在给予其行政处分的同时,一并免职。
属公司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谋取非法所得5000元以上、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对侵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所得的违纪职工,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其非法所得予以全部收缴,并处其非法所得50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中没有具体条款规定,但确属侵害国家、公司和用户利益的行为,需追究行政责任的,应比照本规定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违反政纪行为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一)主动交待问题,并有悔改表现的;(二)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三)检举他人违反政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三十三条违反政纪行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从重、加重处分:(一)屡教不改的;(二)拒不交待或不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三)伪造、毁灭证据或阻挠他人交待的;(四)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员进行人身威胁和打击报复的;(五)兼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六)在共同违纪中负主要责任的。
第三十四条触犯本规定,属屡犯者一律予以加重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政纪,受到行政处分的公司职工,两个年度内不得参与公司任何评先,不得提拔使用。
第三十六条有外聘人员和使用临时工的单位和部门,为防范和打击以水谋私行为,应加强对外聘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和使用,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并严格落实和执行,公司劳动人事和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中留用察看处分的期限为一年。
察看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申请,由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公司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恢复待遇或延长、变更处分;原属中层干部的,还需报党委备案。
第三十八条非法所得包括礼品、有价证券、实物折价。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中违章行为包括以谋取非法所得为目的、为用户代办用水手续,私自安装或换改管道、闸阀、水表等供水设施和附件,私自升迁表位,偷盗用水,私自改变用水性质等行为。
第四十条本规定由公司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序号惩罚内容惩罚标准行政惩罚经济惩罚1 严重违法乱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辞退承担公司损失和赔偿责任2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者辞退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者或利用工作职权,收受他人钱物或教唆他人从事贪污辞退4 在公司闹事,对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辞退5 故意泄漏公司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辞退6 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任用辞退7 滥用公司财产,蓄意损坏、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辞退8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严重扰乱公司秩序者记大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2、公司制度中涉及的其他惩罚:(1)、考勤扣款:①、上班期间员工外出事先经直接上级备案,若个人私自外出,没有与直接上级备案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予以当事人事假处理,对其直接上级予以50元处罚;②、既未打卡也未交《未打卡情况说明单》者,按每次扣发50元;同一天两次未打卡,视同旷工处理。
③、对虚报考勤的当事人的部门经理处以100元罚款;④、迟到、早退、旷工扣款:迟到。
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迟到在30分钟以内者,按迟到分钟数乘以1元的金额在公司指定微信群发拼手气红包,红包可抢人数为当时群的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