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安全检查制度

合集下载

银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银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银行机构及客户资金安全,防范各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分支机构及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柜台业务、网络银行、自助设备等。

第三条银行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3. 责任明确,责任到人;4.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安全检查内容第四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 机构安全:检查银行机构内部安全设施、监控设备、消防设施等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 资金安全:检查现金、有价证券、贵金属等贵重物品的保管、运输、清点等环节是否规范;3. 信息系统安全:检查信息系统硬件、软件、网络等方面是否存在安全漏洞,数据是否安全;4. 业务操作安全:检查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5. 员工安全意识: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意识、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安全检查方式第五条安全检查方式包括: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2. 不定期检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3. 重点检查: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4. 专项检查:针对某一特定风险点,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第四章安全检查程序第六条安全检查程序如下: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安全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等;2. 组织实施:按照检查计划,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3. 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等;4. 问题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5. 总结报告: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安全检查责任第七条安全检查责任如下:1. 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对本行安全检查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2. 主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3. 员工责任: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

邮政储蓄网点安全防范预案

邮政储蓄网点安全防范预案

一、预案目的为确保邮政储蓄网点安全稳定运行,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邮政储蓄网点在正常营业期间及非营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邮政储蓄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演练。

2. 安全保卫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网点内部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整改。

3. 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四、安全防范措施1. 网点布局安全(1)网点入口设置安全门禁系统,非营业时间实行封闭管理。

(2)营业厅内设置安全隔离设施,确保营业区域与其他区域隔离。

2. 安全巡查(1)每日对网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安全通道、门窗锁具等是否完好。

(2)加强夜间巡查,确保网点安全。

3. 财务安全(1)严格执行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物品的保管制度。

(2)每日进行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物品的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 技术防范(1)安装监控摄像头,对网点内部进行全方位监控。

(2)配置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等,确保网点安全。

5. 应急处置(1)发生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及时报警,请求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支援。

五、应急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演练内容包括:火灾疏散、盗窃应急、抢劫应急等。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政策调整或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七、附则1.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安全领导小组所有。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其他1.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2. 全体员工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网点安全稳定。

3.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本预案的有效实施。

邮政银行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银行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银行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邮政银行安全管理,确保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银行的声誉和形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1. 邮政银行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银行安全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推进。

2. 安全管理部门下设安全保卫处及信息安全处,负责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和流程,执行安全审核和检查,协助各部门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4. 各分支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安全管理会议,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物理安全制度(1)银行建筑和设施的安全防范,包括防火、防盗、防爆等措施的落实和维护。

(2)现金、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的安全保管和调拨管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权限管理制度。

(3)人员进出和出勤管理,实行刷卡出入、视频监控等措施,确保银行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的安全。

2. 信息安全制度(1)网络和系统的安全防护,对网络攻击、病毒侵袭等风险进行监控和防范。

(2)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重要数据的安全存储和及时恢复。

(3)密码管理和权限控制,严格控制系统的访问权限和操作权限。

(4)信息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应急管理制度(1)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报告并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3)危机公关和信息发布,对外及时准确地发布危机信息,并做好危机舆情的应对和处置。

四、安全管理工作流程1. 安全审核和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分支机构进行安全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和台账,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和追踪。

2. 安全培训和演练(1)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邮政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和维护邮政营业场所的安全,确保邮政服务的正常运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1. 门禁管理:包括设置门禁系统、监控设备、安全闸机等,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场所,并确保进出人员的身份可靠性。

2. 安全巡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邮政营业场所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防盗设备等的正常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3. 防火安全:确保邮政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同时,加强火源的防控,合理存放易燃物品,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4. 防盗安全:采取适当的防盗措施,如安装报警系统、监控设备、保安人员等,保护邮政营业场所内的财产安全,防止盗窃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5. 应急预案:制定邮政营业场所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提高应对灾害、事故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培训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7. 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邮政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测,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场所的安全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8. 紧急通讯:建立健全紧急通讯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下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报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邮政营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障邮政服务的顺利进行,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邮政企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邮政营业场所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邮政公司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邮政公司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邮政公司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本文档旨在制定邮政公司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以确保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该制度的目标是及早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背景在邮政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隐患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对员工和公司的财产造成损失。

因此,制定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二、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目标1. 早期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

2. 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3. 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提高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

三、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内容1. 检查邮政公司的设施、设备和工作环境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2. 检查公司员工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 检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及时修订和更新。

4. 随机抽查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5. 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项排查。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频率和责任1. 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2. 部门主管负责安排并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3. 发现安全隐患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4. 安全隐患的整改由责任人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5. 安全检查结果应报告给公司管理层,并及时进行反馈及改进措施。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记录和汇总1.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的记录应详细记录每次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2. 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

3. 汇总和分析结果应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其他事项1. 公司应建立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责任应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3. 公司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结论通过制定并有效执行邮政公司的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邮政日常检查实施方案

邮政日常检查实施方案

邮政日常检查实施方案一、引言。

邮政是国家的基础设施之一,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邮政业务的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邮政设施和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邮政日常检查的实施方案,确保邮政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检查内容。

1. 设施设备检查。

(1)对邮政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检查邮政柜台、邮筒、包裹投递车辆等设施的完好情况,确保其正常使用。

(2)对邮政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车辆外观、发动机、制动系统等,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 安全隐患排查。

(1)对邮政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包括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疏散通道等,确保安全生产。

(2)对邮政员工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帽、防护服、手套等,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3. 业务流程检查。

(1)对邮政业务流程进行检查,包括邮件收寄、包裹投递、快递派送等,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运行。

(2)对邮政局内的业务资料进行检查,包括账册、单据、档案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环境卫生检查。

(1)对邮政局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包括卫生间、办公室、储藏室等,确保环境整洁。

(2)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垃圾的及时清理和处理。

三、检查方法。

1. 定期检查。

邮政局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业务流程、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每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

2. 不定期检查。

邮政局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业务流程、环境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抽查检查。

邮政局应对各项检查内容进行抽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检查记录。

1. 检查人员应当对每次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2. 检查记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日后查阅。

五、检查责任。

1. 邮政局应当明确检查工作的责任人,确保检查工作的落实。

2. 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邮政业务的正常运行。

邮政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邮政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邮政通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邮政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检查(1)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自查、互查、上级检查等。

(2)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2. 安全生产培训(1)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员工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单位应组织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4. 安全防护措施(1)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工作中正确佩戴和使用。

(2)单位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有效。

5. 应急管理(1)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质量检查办法一、本文概述本办法旨在提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确保客户体验满意度,并树立邮政储蓄银行的专业形象。

此办法是对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以实现业务的发展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二、服务质量检查标准1、营业网点环境卫生及设施:包括网点内部整洁、设备运行状况以及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设施等。

为提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制定本检查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营业网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与评估。

一、检查组织与职责服务质量检查工作由银行服务质量监管部门负责实施,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全面覆盖的原则。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1.营业网点环境卫生及设施:包括网点内部整洁、设备运行状况以及为客户提供便利的设施等。

具体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清洁、桌椅无尘、窗口玻璃明亮、设备运行正常、自助设备良好等。

2.员工服务态度与专业技能:包括员工礼仪、态度、业务熟练程度等方面。

员工应着装整洁、用语礼貌、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客户疑问,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流程。

3.业务流程效率:考察网点的业务办理速度、服务流程便捷性等。

网点应做到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缩短客户等待时间,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4.投诉处理:关注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考察网点对客户投诉的响应速度、处理措施以及客户反馈等。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服务质量检查可采取明察、暗访、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检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四、检查结果及应用检查结果将作为评价各营业网点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网点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

将根据检查结果对表现优秀的网点进行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员工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要求员工礼貌待人,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员工服务态度和专业能力:要求员工礼貌待人,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邮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3篇)

邮政安全隐患排查记录(3篇)

第1篇一、前言邮政作为国家重要的通信基础设施,承担着连接千家万户、传递党和政府声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邮政业务量逐年攀升,邮政服务范围不断扩大,邮政安全也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确保邮政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于近期对邮政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记录如下。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本次排查范围涵盖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快递企业等邮政服务场所,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邮政服务场所的消防安全;2. 邮政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3. 邮政车辆的安全驾驶;4. 邮政业务操作的安全规范;5. 邮政人员的安全意识;6. 邮政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7. 邮政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

三、排查方法及步骤1. 制定排查方案:根据排查范围和内容,制定详细的排查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排查人员、排查方法等。

2. 成立排查小组:由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快递企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排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排查工作。

3. 全面排查:按照排查方案,对邮政服务场所、设施设备、车辆、业务操作、人员、信息系统、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

4. 记录排查情况: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部位、隐患性质、隐患程度等。

5. 分析评估: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

6. 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邮政安全。

四、排查结果1. 消防安全方面:部分邮政服务场所存在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

2. 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方面:部分邮政设施设备存在老化、损坏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3. 邮政车辆安全驾驶方面:部分邮政驾驶员存在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4. 业务操作安全规范方面:部分邮政业务操作人员对安全规范掌握不牢固,存在操作失误的风险。

5. 人员安全意识方面:部分邮政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忽视安全规定等现象。

邮政处理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处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邮政处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邮政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责任制。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对邮政处理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对邮政处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

4. 邮政处理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邮政处理操作规程,确保邮政处理过程安全、高效。

(2)加强邮政处理过程中的监控,防止邮件丢失、延误、损坏。

5. 邮件安全管理制度(1)对邮件进行严格分类、分拣,确保邮件安全、及时投递。

(2)加强邮件在处理过程中的监控,防止邮件丢失、延误、损坏。

6. 应急预案制度(1)制定邮政处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救援措施等内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责任追究制度(1)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附则1. 本制度由邮政处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具体措施1. 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邮政处理安全。

3.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邮政处理安全。

6.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邮政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检查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2. 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3. 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原则;4. 责任到人的原则。

三、检查内容1.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3. 邮政服务设施安全状况;4. 邮政车辆运输安全;5. 邮政生产作业场所安全;6. 邮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7. 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8. 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9. 邮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10. 邮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检查方式1. 定期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2. 不定期抽查:根据实际情况,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3. 突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突击检查;4.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问题或特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五、检查程序1. 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2. 成立检查组:由邮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邮政企业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3. 实施检查:检查组按照检查计划,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现场检查;4. 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邮政管理部门跟踪督促;5. 总结报告: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

六、责任追究1. 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2.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 对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邮政营业安全生产制度

邮政营业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邮政营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邮政营业场所及人员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邮政营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邮政企业所有营业场所、邮政车辆以及与邮政营业相关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三条邮政营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邮政营业场所及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邮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邮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级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邮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五)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营业场所、邮政车辆以及与邮政营业相关的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邮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和调查处理各类事故。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

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检查规定〔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邮政金融安全管理,明确检查责任,规X检查流程,与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有效预防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发生,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对邮政金融业务和网点、金库、运钞、自助机具、枪支弹药等安全防X 工作的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

第三条安全检查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在各自的职责X围内进展安全检查。

对违规违纪行为实施行政处理,应与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与危害程度相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

本规定所称的安全检查部门,是指邮政企业的安全保卫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服务质量监视部门〔金融业务管理部门〕等;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业务部门、代理业务部门、国际业务部门、信贷业务部门、会计部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

第四条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分为:〔一〕行政处理:诫勉谈话〔领导人员适用〕、通报批评、调离关键岗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违规违纪考核。

根据违规违纪责任的大小,按本规定扣减相关责任人绩效奖金或根本工资,扣除后当月绩效奖金或根本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月不够扣除的可分月进展。

以上处理可并处。

第五条企业和银行安全检查部门因处理发生争议的,由同级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裁决。

第六条对报告或者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安全检查部门应当受理;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与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第二章邮政企业各部门检查频次和内容第七条省〔区、市〕邮政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应每半年、市局安全保卫部门应每季度、县局安全保卫部门应每两月组织对以下内容至少检查一次。

一、对一类网点的检查内容:〔一〕网点与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

〔二〕网点与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防X制度、措施执行情况。

〔三〕防抢劫预案演练情况。

〔四〕防盗、防抢隐患整改情况。

邮政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邮政安全检查制度范本

邮政安全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确保邮政行业的安全稳定,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邮件和快递物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邮政行业的所有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

二、职责2.1 邮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

2.2 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负责本企业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

三、安全检查内容3.1 邮件和快递物品的收寄验视:对寄件人提交的邮件和快递物品进行开箱验视,确认是否符合寄递要求,是否有违禁品。

3.2 邮件和快递物品的过机安检:对邮件和快递物品进行X光机安检,确认是否有危险物品。

3.3 邮件和快递物品的实名登记:要求寄件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

3.4 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5 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检查: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并完好安全设施和设备。

3.6 安全培训和教育:检查企业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安全检查形式4.1 定期安全检查:对企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

4.2 随机安全检查:对企业进行随机安全检查。

4.3 节前安全检查:在重要节假日之前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4.4 事故后续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后续安全检查。

五、安全检查程序5.1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根据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制定安全检查计划。

5.2 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安全检查计划进行安全检查。

5.3 发现问题和隐患: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改。

5.4 整改落实:企业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邮政行业管理部门。

5.5 复查验收:邮政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六、安全检查记录和资料管理6.1 安全检查记录:对每次安全检查的过程进行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和隐患等。

6.2 安全检查资料:收集安全检查相关的资料,包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和设备资料、安全培训和教育资料等。

邮储银行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邮储银行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加强邮储银行网点安全管理,确保网点业务运营和员工人身安全,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网点负责人是网点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点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网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明确自身安全责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安全检查制度(1)网点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夜间巡查,每月网点夜间巡查覆盖面达100%。

(2)安全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消防设施、用电安全、防盗设施、安全通道、应急设备等。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1)网点应定期对监控录像进行回放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监控录像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删除或泄露。

4. 应急处置预案(1)网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架构、人员分工、保障支持、处置流程等。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运钞车辆及守押人员管理制度(1)规范运钞车辆及守押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押运安全。

(2)加强对押运员工的支持力度,从物质保障和精神上确保安全无事故发生。

6. 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办法(1)自助设备挂靠网点的内部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清算中心、电子银行部每季度至少抽查一次。

(2)检查内容包括:自助设备柜员尾箱余额、设备运行状况、安全防护措施等。

7. 保密管理制度(1)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建立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商密目录、工作秘密管理办法等。

(2)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将保密管理要求融入业务工作制度和流程,将保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

(3)加强内部保密教育,每季度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并组织员工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奖惩措施1. 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积极防范安全事故的网点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网点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邮政安全责任制度

邮政安全责任制度

邮政安全责任制度邮政安全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经营和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及与此相关的安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邮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开拆邮件、快件,不得损毁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或者影响邮政与快递服务设施的正常使用。

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实施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通信与信息安全第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提示用户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名址和寄递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并核对寄件人和收件人信息,准确注明邮件、快件的重量、资费。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出具身份证明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邮政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邮政内部安全管理,保障邮政设施、邮件、资金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维护邮政通信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成立邮政内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确保员工在岗期间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离岗。

(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 设施安全管理(1)定期对邮政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安全运行。

(2)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实行严格的管理,确保其储存、使用安全。

(3)加强消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邮件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邮件交接、分拣、封发等操作规程,确保邮件安全、准确、及时。

(2)加强对邮件运输、仓储、投递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邮件丢失、损毁。

(3)对重要邮件实行专车、专人、专封制度,确保邮件安全。

4. 资金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2)加强现金、票据、印章等财务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被盗。

(3)定期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5.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完好。

四、安全监督检查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邮政内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邮政公司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邮政公司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加强邮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隐患排查、治理、监控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

2.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隐患排查3.1 隐患排查应遵循“全面、系统、动态”的原则,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2 隐患排查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设施隐患排查:对邮政生产、办公、生活等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等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车辆、驾驶员、道路等进行检查,确保交通安全。

(4)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对用电设备、线路、插座等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5)生产操作隐患排查:对生产操作流程、人员操作行为等进行检查,确保生产安全。

3.3 隐患排查方式:(1)日常巡查:各部门、班组应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定期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查。

(3)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间、特定场所、特定设备设施进行的检查。

四、隐患治理4.1 隐患治理应遵循“及时、有效、彻底”的原则,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4.2 隐患治理包括以下内容:(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实施整改:按照整改方案,及时整改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3)跟踪复查:整改完成后,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

五、监控与考核5.1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体系,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控。

邮政储蓄安全管理制度

邮政储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邮政储蓄安全管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邮政储蓄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邮政储蓄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邮政储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邮政储蓄安全管理的决策、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邮政储蓄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保卫等工作。

3. 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

三、安全管理内容1. 资金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付流程,加强资金审计。

(3)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严格执行现金收支规定。

2.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1)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3)加强对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物质安全管理(1)加强库房、营业网点等场所的安全防范,确保物资安全。

(2)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物资保管、使用、报废等流程。

(3)定期对物资进行盘点,确保物资账实相符。

4. 人员安全管理(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严格执行员工岗位责任制,确保员工遵守各项安全规定。

(3)加强对员工的工作考核,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建立安全考核制度,对各级邮政储蓄机构及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邮政储蓄系统各级机构及员工。

2. 本制度由邮政储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邮政局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检查考核办法

邮政局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检查考核办法

邮政局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为邮政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依照集团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各县区局、市局各分局、公司以及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项目的考核。

第三条各相关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担保书和综合治理整治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第四条各单位根据本部门、岗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本单位的安全考核实施细则。

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保密教育,使职工明确了解本岗位的安全责任,熟练掌握本岗位有关治安灾害的防治和事故的处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人身、资金、设备、车辆安全。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结合本办法的要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指定专人负责,有检查有记录,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迁址网点、金库、ATM机时,必须有安全保卫部门参与,按照“四同时”进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并按照公安部86号令的要求,进行有关施工、验收报批等事项。

第七条为了加强金库、网点的出入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出入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思想警惕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学习和演练,确保网点人身、资金安全。

第八条定期开展要害岗位人员的排查工作,并建立基础档案,重点做好对社会关系复杂、涉嫌“黄、赌、毒、股、彩”、经商或日常消费异常、家庭不和睦、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等方面的排查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邮政储蓄安全检查制度邮政储蓄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明确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之间的责任划分,有效防范各类金融资金案件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是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共同责任.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的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和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人员是相关责任人.第三条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经营邮政金融业务的邮政企业,邮政储蓄银行及分支机构必须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资金安全运转条件,确保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第五条省(区、市)、市、县邮政企业应与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邮政金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金融资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邮政企业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邮政储蓄银行行长任副组长,安全保卫、审计稽查、服务质量监督、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任成员.设立邮政储蓄银行直属分行城市的领导小组由市邮政局局长任组长,直属分行行长任副组长.各级领导小组对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二)组织制定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应共同执行的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地区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五)及时报告邮政金融资金案件信息.第六条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资金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定期联席会议:省(区、市)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市、县级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应重点研究、分析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隐患整改责任与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联席会议:1.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2.安全检查或稽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收到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4.案件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需要分清责任进行案件责任查究时.联席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会议的主要议题、研究制定的资金安全措施、研究确定的工作部署、对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的责任查究决定,对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上级有关部门应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纪要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应定期或不定期调审.第七条互通安全管理情况一、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邮政企业或邮政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一)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二)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三)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五)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第八条遇有公检法等机关依法查询邮政储蓄账户资料时,应由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协助查询.上述机关查询视频资料时,属于邮政储蓄银行管理的由银行负责协助查询;属于邮政企业管理的由企业负责协助查询.第二章储蓄网点安全管理第九条邮政储蓄一类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二)检查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复查整改情况.(四)协助邮政储蓄银行制定防抢劫预案.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二)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培训以及合规经营教育.(三)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四)按照稽核检查规定,对业务进行稽核检查.(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六)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七)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第十条邮政储蓄二类和代理网点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二)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和使用情况检查.(三)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合规经营教育、培训.(五)落实资金安全内控制度.(六)制定防抢劫预案,并组织演练.(七)网点过夜现金的安全保管.(八)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 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储蓄银行.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对邮政金融业务、账务进行稽核检查.(二)协助邮政企业制定现金、空白凭证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四)协助邮政企业制定合规经营要求.(五)核定网点过夜现金限额.(六)对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第十一条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一)在营业前解除防盗报警器,开启电视监控设备;营业人员要检查自己使用的工作设备(微机、保险柜等)是否完好, 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二)现金业务区门必须随时锁定,非营业人员不得进入, 正确使用营业柜台防尾随联动门,防止外人尾随入内.(三)收取的大额现金不准堆放在桌面上或柜台抽屉内,应及时锁入保险柜.(四)营业人员离开柜台或午休时,应当将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证券入柜落锁,微机进行系统签退.(五)营业网点午休,无人值守时,要开启防盗报警器.(六)营业人员办理业务时应当严格核查存取款凭证,注意识别伪钞、伪证,防止发生诈骗,冒领等案件.(七)工作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八)营业人员严禁接受外部人员赠送的食品、饮料、药物、香烟等.(九)营业人员应当保持警惕,平时要注意观察营业厅内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等情况.(十)营业网点应坚持迎送运钞车制度,在运钞车到达之前派人观察营业网点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车辆或物品,预防抢劫运钞车案件发生.(十一)应在营业室内视频监控下的指定柜台内办理现金和款袋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第三章金库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金库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金库(包括:守库室、点钞室、库内)安全防范设施安装,维护和管理.(二)制定金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三)金库门锁具改造和维护.(四)守库室门钥匙的管理与使用.(五)守库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审查.(六)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七)金库的守护和进出查验管理,进出金库人员的登记, 进库人员携带物品的检查.(八)根据邮政储蓄银行审批的有权进入金库人员的通知 (内容包括:姓名、职务、签名样本、照片等),核发进入金库许可证.接到邮政储蓄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通知后,及时收回原许可证.(九)对点钞室、库内安防设施进行检查.(十)检验银行”钱箱出库通知单”,对”钱箱出库通知单”手续不完整、不正确和无效的,不得放行.(十一)对点钞作业进行安全守护.(十二)维修点钞室或金库内部时,须经邮政储蓄银行同意.维修人员凭本局安全保卫部门审查后发给的临时出入证 (件)进入库区,同时必须有本局或邮政储蓄银行保卫人员在现场监督,并做好详细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库内现金区(点钞室和现金存放室)的内部管理,承担相应内部控制责任.(二)审批库内工作人员,向邮政企业请领进出金库许可证.库内工作人员岗位变更时,应及时通知邮政企业.(三)银行人员持钱箱出库时,须向守库人员交验”钱箱出库通知单”,在守库员核对、登记,出纳员签名后方准出库.(四)银行检查人员需进入金库检查时,须事先经邮政企业安保部门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批准后,凭稽查证入库检查.(五)银行库内工作人员带进金库的钱箱等物品必须经守库员确定属金库日常用品方可进入,无关物品不得带进库房.(六)负责机械密码锁的管理和密码的更新.(七)负责指纹锁管理(有权进入金库人员指纹的登记,删除和开启时间的设置,读取使用记录等).(八)负责应急库门机械密码锁密码的管理.(九)负责金库、点钞室入侵报警器的设防、撤防,发现电视监控和报警设施故障时,及时告知邮政企业.(十)按照日常开启金库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正常开启时间,并通知邮政企业保卫部门.非正常时间开启金库,应由市县邮政储蓄银行领导授权.(十一)核准库存备用金限额.第四章运钞安全管理第十三条运钞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配备符合规定的运钞车,每台车应配备2名专职押运员.(二)运钞全过程的安全保卫.(三)按照运钞时间及线路安排行程,确保各营业网点按时正常营业.(四)取送款员由邮政企业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款箱归邮政企业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五)建立防抢、防盗应急预案,押运人员的审核和管理.(六)押运枪弹管理,防弹服配备.(七)监督邮政储蓄银行取送款员穿着防弹衣.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取送款员由邮储银行员工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归银行取送款员负责管理,包括:运钞车上的运钞舱、舱门锁具钥匙,运钞舱内盛装现金的各种容器及全部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空白凭证.取送款员由金融护卫中心人员担任的,运钞中现金款袋或箱包由金融护卫中心取送款员负责管理.(二)向邮政企业提出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对押运时间及线路安排作出调整时,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邮政企业.(三)对邮政企业的运钞车(包括:车型、牌照等),押运人员(包括:单位、姓名、照片等)进行备案,并在实施中进行核对.(四)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邮政企业办理押运款箱、款袋或物品交接.第十四条雇用金融护卫中心押运工作的,应由邮政企业与金融护卫中心签订运钞合同.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对运钞车及押运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同上.第五章自助机具安全管理第十五条一类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设施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对ATM、POS等自助机具的防盗、防抢防范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三)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二)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的贯彻执行.(三)ATM、POS等自助机具的日常检查、运维监控.(四)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五)按照邮政企业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通知邮政企业.第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融自助机具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一,邮政企业的责任(一)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设施的建设、维护保养和管理.对达标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落实并检查ATM、POS等自助机具防盗、防抢防范制度,及时整改隐患.(三)ATM装、取钞过程的安全防范.(四)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隐患整改意见,及时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告知邮政储蓄银行.二,邮政储蓄银行的责任(一)入网资质审查、运维监控.(二)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复查整改情况.第六章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按上述责任,按照规定的频次、内容、标准组织安全检查.第十八条各级邮政企业和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对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等(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履行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第十九条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1. 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发现的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3.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的性质、整改的依据、整改的期限等.第二十条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出示检查证件.邮政企业安保人员对一类网点和点钞室,金库内进行检查时,应有同级邮政储蓄银行人员陪同.邮政储蓄银行在对二类和代办储蓄网点检查时,应有市、县邮政局安保或视察人员陪同.第二十二条负有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第二十三条被检查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期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时间和措施,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检查部门; 对于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隐患,整改后要书面向检查部门报送整改情况.第二十四条检查部门对各种隐患的整改情况必须进行复查, 做到有一件立一件,改一件销一件,件件有记录.第七章案件管理第二十五条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包括:贪污挪用案件、资金诈骗案件、盗窃抢劫案件等),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银行,邮政储蓄直属分行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第二十六条二类和代理网点、金库、运钞、枪支管理发生案件,邮政企业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通报;一类网点、各级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发生案件,邮政储蓄银行或分支机构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当向同级邮政企业通报.第二十七条案件报告(一)案发快报.自案发至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最大时限为 24 小时.案发快报内容包括:发案单位、发案时间、作案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段、发案原因、涉案金额等.(二)案情报告.案发后3日内,应将发案单位、涉案岗位、涉案环节、作案人、涉案业务种类和涉案总金额、案发经过、案发后采取的主要措施、控制和追回的金额等情况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三)案情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案发后25日内,应将发案原因和教训、整改措施及对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或技术条件的建议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四)整改措施落实复查报告.案发后 60 日内,应将整改效果、对责任人查究情况及截至报告日涉案金额的实际追缴情况(如追缴方式、金额等)和实际损失金额等上报集团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第二十八条案件查处一,案件调查(一)一类网点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储蓄银行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二)二类和代理网点发生盗窃、抢劫案件,由邮政企业负责组织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生贪污、挪用储蓄资金案件,由邮政企业与邮政储蓄银行共同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二,案件督办(一)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 盗窃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受伤的,由省(区、市)邮政公司和省(区、市)邮政储蓄分行督办.(二)发生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盗窃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抢劫案件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或至人员死亡的,由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总行督办.三,督办内容(一)督促发案单位积极协助公安,检察机关查破案件.(二)督促发案单位分析发案原因、总结案件教训、制定防范和整改措施.(三)认定案件性质和案件责任,督促发案单位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查究.(四)分析贪污、挪用、诈骗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储蓄银行审计稽查部门负责;分析抢劫、盗窃案件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工作由邮政企业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第八章案件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发生金融资金案件必须对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责任清楚的,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依照《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分别追究责任.二,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的,应由领导小组查清责任,研究确定应追究的责任.有争议的,报上级领导小组裁定.三,与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有关,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检查人员的检查责任.四,对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隐患,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五,案件责任追究处理时限.(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完成.(二)对于一时难以破案的抢劫盗窃、携款潜逃、外部诈骗案件不需结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责任查清后一个月内完成.(三)案件责任追究原则上应在发案后60日内完成,需要跨年的,应在次年上半年完成.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适用于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单位.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5-10-24 11:25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