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_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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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统一领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
(三)集中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分类管理: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和移交档案。
(二)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鉴定、销毁和统计分析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卫生监督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二)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案件卷宗、调查取证材料。
(三)卫生监督信息、通报、通知、报告等。
(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内容、形式和载体进行分类整理。
(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性。
(三)对破损、褪色的档案进行修复、复制。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等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二)保证档案库房安全,防止火灾、水灾、虫蛀、霉变等灾害。
(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
(二)档案查阅、复制应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三)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篡改。
卫生部门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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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部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部门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科学管理原则;(四)安全保密原则;(五)便于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部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会计档案;(四)声像档案;(五)实物档案;(六)电子档案。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第六条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行政文件;(二)卫生业务文件;(三)卫生监督执法文件;(四)卫生统计报表;(五)卫生宣传教育材料;(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
第七条科技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一)卫生科研项目文件;(二)卫生技术标准文件;(三)卫生科技成果文件;(四)卫生设备购置文件;(五)卫生安全评价文件;(六)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科技文件。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保管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删改、拼接;(三)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保护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有序,档案存放应规范;(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利用规定进行;(二)档案利用应填写借阅登记表,登记借阅档案的名称、数量、借阅人等信息;(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随意涂改、损毁、丢失。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二)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档案秘密;(三)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秘密不被泄露。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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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
二、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原则(1)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际情况,不得伪造、篡改。
(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包括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结果、整改措施等。
(3)保密性:档案资料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4)规范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销毁等环节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档案分类与归档(1)按档案内容分类:可分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类别。
(2)按档案性质分类:可分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投诉处理等类别。
(3)按档案来源分类:可分为内部文件、外部文件、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等类别。
(4)按档案保存期限分类:可分为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临时保存等类别。
3. 档案保管与查询(1)档案保管:档案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虫蛀、霉变、火灾等风险。
(2)档案查询:工作人员需凭工作证、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档案查询,严禁私自翻阅、外借档案。
4. 档案利用与销毁(1)档案利用:档案资料应充分发挥其价值,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档案销毁:对已达到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在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如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投诉处理等。
(2)定期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1)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有序性。
(2)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封装,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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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行政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2. 卫生行政部门与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档案;3. 卫生行政部门收集、整理、归档的国内外卫生行业信息、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行政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2. 卫生行政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管理责任,应按照规定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档案;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和整理结果,将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3.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内容不泄露。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2.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完整。
八、档案工作考核与奖惩1. 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考核,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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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卫生执法工作的合法、规范、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三条卫生执法文书是卫生执法工作的法定载体,是执法依据、证据和凭证,对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文书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卫生执法文书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行政处罚决定书;2.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3. 行政检查通知书;4. 行政处罚告知书;5.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记录;7. 行政处罚案件审查记录;8.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9. 其他卫生执法相关文书。
第五条卫生执法文书应具备以下要求:1. 文书格式规范,使用统一的文书模板;2. 文书内容完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3. 文书语言准确、简洁、严谨,无错别字、语法错误;4. 文书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或涂改;5. 文书制作时间、地点、执法人员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章文书制作第六条文书制作应遵循以下程序:1. 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确定文书种类;2. 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3. 根据收集的证据材料,依法作出决定;4. 填写文书,经执法人员审核、签字;5. 制作文书副本,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文书制作过程中,执法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1. 文书内容真实、客观;2. 文书格式符合规定;3. 文书填写准确、完整;4. 文书制作及时、高效。
第四章文书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滥用;2. 严格保密,不得泄露;3. 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毁。
第九条卫生执法文书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文书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2. 文书存放地点应安全、通风、防潮、防火;3. 文书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文书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文书归档后,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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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及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令第34号),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法制稽查科负责对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条各监督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管理工作,管理的内容包括文书的领发、指导本科室人员进行文书文号编号的编排等。
第三条凡设定“文号”或“编号”的文书都必须加盖卫生局的公章。
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其中各业务科室的执法类别分别是:食品卫生监督为“食”,公共场所卫生为“公”,饮用水卫生为“水”,化妆品卫生监督为“妆”,学校卫生为“学”,医疗与妇幼卫生监督为“医”,传染病防治监督为“传”,消毒产品监督为“消”,职业卫生监督为“职”,放射卫生监督为“放”等。
文号由各业务科室按顺序自行编写。
编号的形式为“年份+序号”。
全所采用流水号,编号顺序由法制稽查科统一掌握。
文书类别和执法性质类别见附表。
第四条每年年终,各业务科室应将本年度的文书制作目录及设有存根的文书交回卫生监督法制稽查科存档;因使用不当而作废的文书,也应随文书制作目录交回。
第五条为保证行政许可文书记载的完整性、规范性、详实性、安全性,规范履行行政许可程序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书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许可审办科负责对全所行政许可形成的文书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要求文件完整、齐全,按时完成。
综合科负责对行政许可档案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各监督科室应建立企业分户档案,负责对本科室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申办材料进行归档,并将日常性卫生监督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第八条行政许可档案的文书归档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字迹应工整、清晰。
每个许可事项集中立卷,实行一户一卷、一卷一号。
第九条文书归档材料由许可承办人员在许可结束后1个月内归档,并于次年3月前整理立卷,移交所档案室。
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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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规范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卫生监督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音像档案和电子档案四类。
2. 所有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
三、档案收集1. 监督人员在执行卫生监督任务时,应收集完整的监督记录、证据材料等。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不得擅自修改或销毁。
四、档案整理1. 档案应定期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有序性和可追溯性。
2. 对于过期或失效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鉴定和销毁。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选择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的环境。
2. 档案保管人员应对档案的安全负责,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态。
六、档案使用1. 档案使用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2. 档案的查阅、借阅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查阅人、时间、目的和归还日期。
七、档案更新与维护1. 档案应及时更新,保证档案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 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档案,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八、档案保密1. 所有档案管理人员和使用者必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中的任何信息。
2.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档案,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档案审计1. 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审计结果应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改进档案管理工作的依据。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确保其符合具体机构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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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制度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文书管理,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卫生行政机关或卫生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针对特定的对象依法制作的法律文书。
二、文书格式按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统一印制,需加盖印章的文书,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提前加盖。
三、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管理,建立文书领取和发放台帐,如实记录领取和发放时间、数量、文书编号、经办人等内容。
各种文书编号、文号必须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规定进行。
四、设有存根的文书,存根应定期送交稽查部门保存。
五、各监督科室(队)使用的执法文书不得混用、改作它用、缺页、丢号,并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完整,防止遗失和损毁。
六、文书丢失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做补救处理,重要文书丢失应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处。
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如归档时间、案卷装订、目录书写、资料编号、登记保管、借阅、移交、销毁等,参照公文类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要求:(一)卫生行政许可审查一户一卷,卫生行政处罚一案一卷;(二)各种执法文书必须使用钢笔(蓝黑墨水)、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三)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所形成的案卷材料应按一案一卷形式进行装订,卷内顺序按有关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四)其他不适于装订入卷的资料,如录音录像、实物证据等应妥为保存,并在卷皮底页备考表注明存放地点;(五)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统一使用档案管理部门监制的档案卷盒、封页、目录。
九、稽查部门对各监督科室(队)执法文书的使用情况、书写质量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提出改正意见。
十、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科室(队)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情节较重的,对有关科室(队)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统一印制和制作文书的;(二)对文书发放和使用管理不善的;(三)不按规定审查文书使用情况的;(四)对文书不按期归档的;(五)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填制文书的。
卫生监督文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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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文书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卫生监督工作中所使用的各类文书。
第三条卫生监督文书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保密安全,确保档案完整;(四)提高效率,服务社会。
第二章文书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监督文书分为以下类别:(一)执法文书:包括卫生监督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等;(二)日常监督文书:包括监督检查记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建议书等;(三)举报投诉处理文书:包括举报投诉登记表、举报投诉调查报告、举报投诉处理决定书等;(四)宣传教育文书:包括宣传资料、宣传报道、培训记录等;(五)内部管理文书:包括会议记录、文件收发登记、工作总结等。
第五条卫生监督文书应按照以下要求归档:(一)文书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文书归档应确保完整、准确、规范;(三)归档后的文书应便于查阅、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文书管理职责第六条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卫生监督文书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卫生监督文书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卫生监督文书的接收、登记、分发、归档等工作;(二)对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对文书进行保密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对文书进行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五)对文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改进。
第四章文书使用与保管第八条卫生监督文书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规范;(二)及时、准确、高效;(三)保密、安全、安全。
第九条卫生监督文书保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文书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文书保管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定期进行清理、整理;(三)文书保管应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卫生监督协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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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加强卫生监督协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卫生监督协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卫生监督协工作计划、总结、报告;(2)卫生监督协检查记录、现场笔录、执法文书;(3)卫生监督协培训资料、宣传材料;(4)卫生监督协相关会议记录、文件;(5)卫生监督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往来函件、协议等。
2. 卫生监督协档案管理范围覆盖我单位辖区内所有卫生监督协相关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卫生监督协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全体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收集卫生监督协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原则:(1)查阅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2)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3)查阅档案应在档案管理员监督下进行,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拍照或携带档案外出。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咨询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销毁,不得擅自销毁;(2)销毁档案前,应经单位领导批准;(3)销毁档案应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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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1. 引言卫生执法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保障人民健康的紧要工作,执法文书是卫生执法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
为了做好卫生执法文书的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订立本卫生执法文书管理制度。
2.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卫生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归档和销毁流程,确保卫生执法文书的合法性、精准性和完整性,保障卫生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卫生执法部门内全部从事执法文书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执法人员、文书人员。
3. 重要内容和要求3.1 执法文书的种类和格式依据不同的卫生执法工作,执法文书重要分为以下几种:•事先告知书•立案调查审批表•行政惩罚决议书•强制执行通知书•执法事后检查记录等执法文书应依照统一的格式编写,包括文号、标题、正文、签发人、签发日期等必要的信息。
3.2 执法文书的制作执法文书的制作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精准性。
制作执法文书的步骤如下:1.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
2.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确定文书类型和内容。
3.填写执法文书的各项信息,如文号、标题、正文等。
4.由执法人员核对文书内容并签字确认。
5.经主管领导签发后,将文书复印多份。
3.3 执法文书的使用执法文书应当依据相关工作流程和程序进行使用,确保文书的正确使用和效力。
使用执法文书的注意事项如下:1.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文书时,应依据情况选择合适的文书类型,并填写必要的信息。
2.执法文书应当面对当事人、单位和公众进行送达,确认送达过程中的签收人、时间和地点。
3.在送达执法文书时,应当供给必要的解释和说明,确保当事人充分理解文书内容和法律后果。
3.4 执法文书的归档和管理执法文书的归档和管理是保证文书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紧要环节。
归档和管理的要求如下:1.执法文书应依照文号和时间次序进行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系统。
2.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执法文书进行登记、存档、整理和保管,并确保文书的安全和保密。
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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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卫生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卫生监督执法、卫生监测、卫生检验、卫生宣传等各项工作内容。
3. 收集档案时,应同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总结、报告、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程序进行。
2. 档案分类应遵循统一标准,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限。
3. 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格式,便于检索和保管。
4. 档案编目应详细记录档案内容、形成时间、来源等信息。
5. 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编号顺序,及时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条件,分别采用纸质、电子和声像等不同方式进行。
2.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虫、防霉、防火、防盗的档案室。
3. 电子档案应采用加密、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4. 声像档案应采用防磁、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资料完整。
第七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卫生监督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2. 档案查阅应办理查阅手续,登记查阅人姓名、单位、查阅目的等信息。
3. 档案复制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九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无保存价值。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本部门将确保卫生监督工作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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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卫生监督协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是指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数据等。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反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完整地反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全过程。
(三)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
(四)规范性原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都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全面、准确。
(一)档案的收集应当包括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二)档案的收集应当由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三)档案的收集应当采取定期收集和临时收集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全面性。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整理应当规范、有序。
(一)档案的整理应当根据档案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编目等。
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三)档案的整理应当采取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易保存性和易查询性。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与保管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一)档案的归档应当由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二)档案的归档应当根据档案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编目等。
(三)档案的归档应当采取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易保存性和易查询性。
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的保管应当安全、规范、有序。
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二)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防止档案的损坏、丢失、被盗等。
(三)档案的保管应当采取电子化和纸质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档案的易保存性和易查询性。
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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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为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的管理,维护文书的严肃性,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卫生监督执法文书规范》(卫生部第34号令)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卫生监督执法文书是卫生监督工作过程中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必须加强管理,严格使用范围。
具体由市卫生监督局办公室统一印制、稽查科专人负责管理,市卫生监督局各执法科室根据工作需要领取。
为提高工作效率,可采取提前加盖印章,编号管理等方式。
2、文书管理分四个环节:订购、发放、使用、回收。
2.1文书的订购。
文书的订购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文书的全年订购由办公室于每年12月前根据稽查科的预算,购次年文书。
文书的补充订购由稽查科根据所需文书的种类和用量不定期报办公室补充订购。
2.2文书的发放:(1)时间:稽查科于每年12月下旬将次年文书发放给各执法科室。
(2)种类:具体发放种类包括除《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外的无需盖章的文书。
(3)手续:各执法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书的管理工作。
凡加盖市卫生局公章的文书,必须经稽查科同意或登记后领取。
3、文书的使用:3.1文书的类别。
有文号的文书,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其中执法类别分别是:食品卫生为“食”,医疗市场为“医”,传染病卫生为“传或消”,公共场所为“公”等。
文号按先后时间顺序统一编写登记,不得重号。
有编号的文书,编号的形式为“年份+序号”,各执法科室分别采用流水号,不得交叉。
凡设定“文号”或“编号”的文书都必须加盖市卫生局的公章。
3.2关于文书的审批。
根据市卫生局规范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的要求,在执法过程中的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报告等应报市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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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二)集中管理:卫生监督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科学管理:采用现代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卫生监督执法依据文件及法律法规汇编;(二)卫生监督执法案件卷宗;(三)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记录;(四)卫生监督执法公示信息;(五)卫生监督执法宣传教育资料;(六)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培训资料;(七)其他与卫生监督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应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
第七条档案整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档案目录;(二)编写档案说明;(三)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排列;(四)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五)编制档案检索工具。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系统性和可检索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九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档案保管包括以下内容:(一)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人;(二)档案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霉等设施;(五)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一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理、有序;(二)确保档案安全;(三)方便档案查阅。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应办理以下手续:(一)查阅人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档案管理人员审核申请,确认查阅资格;(三)办理查阅手续,领取档案。
卫生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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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各执法科室(单位)应按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如下基本要求做好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执法科室(单位)应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执法档案管理,制定工作制度,落实责任。
第三条卫生执法档案统一使用档案管理部门监制的档案卷盒、封页、目录。
第四条有关执法公文档案管理,按卫生局公文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但如下资料必须分类保管,保持健全;(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卫生标准、业务规范、防治方案等;(二)各执法科室职责、各岗位执法责任分工与相应管理制度以及办事程序、公开内容、社会承诺等;(三)本专业卫生监督员,卫生检查员名单;(四)执法工作计划管辖范围(管理对象名单);(五)执法工作计划、目标、总结;(六)卫生执法统计、信息、资料等。
第五条执法档案管理要求:(一)卫生许可一户一卷,卫生处罚一案一卷;(二)各种执法文书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当事人提供证据资料等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三)处罚案卷目录按规定要求顺序排列;(四)其他不适于装订入卷的资料,如录音录像、实物证据等应妥为保存,并在卷皮底页备考表注明存放地点;(五)卫生行政执法档案一般管理,如归档时间、案卷装订、目录书写、资料编号、登记保管、借阅、移交、销毁等,参照公文类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印发之日起实行。
重大卫生行政处罚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为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集体讨论制度是指经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调查终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主管局长召集有关负责人进行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
凡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本制度。
2、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2.1对公民1000元、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及以上罚款;2.2处以责令停产停业;2.3处以吊销卫生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2.4上级挂牌督办的或影响较大的案件;2.5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2.6主管局长认为情节复杂或其他应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
卫生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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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执法档案管理,提高卫生执法工作水平,确保执法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卫生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执法档案是卫生执法工作的真实记录,是执法工作的依据和凭证,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卫生执法工作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卫生执法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卷宗;(二)卫生行政许可案件卷宗;(三)卫生执法检查记录;(四)卫生执法工作总结、报告、通知等文件;(五)其他与卫生执法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确保档案在执法工作完成后及时收集;(二)完整性:收集档案应包括所有与执法工作相关的资料;(三)准确性:收集档案应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四)安全性:确保档案在收集过程中不丢失、不损坏。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按照档案排列顺序进行排列;(三)编制档案目录;(四)制作档案索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二)档案存放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三)档案柜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四)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查询需填写查询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三)查阅档案应保证档案安全,不得遗失、损坏或擅自带走;(四)档案利用结束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卫生执法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以下程序:(一)编制档案销毁清单;(二)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组织销毁,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安全、保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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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卫生监督档案,是指在卫生监督、监测(卫生质量抽检)、卫生行政稽查、卫生行政许可、卫生行政处罚、卫生宣教、科研培训及党政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2、卫生监督档案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备条件。
3、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配备计算机和适用的档案管理软件,运用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
4、卫生监督档案工作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市卫生监督所稽查科和办公室负责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督促。
5、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岗位职责6、中心确定一名兼职档案管理人员,保证档案管理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档案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档案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一定专业知识。
7、公共卫生科必须有专用的档案室(柜),要有防火、1防盗、防霉等安全保管措施。
8、中心对在管理和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档案管理9、中心要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并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的要求列入各项工作标准、工作程序及各科室和人员的岗位职责,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档案利用10、卫生监督协管员要应用计算机对保存档案进行存储与检索,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信息的利用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条,并加强利用效果的宣传工作。
11、档案外借,须请示单位领导同意。
在向利用者提供档案的同时,应明确期限,及时归还。
12、卫生监督协管员应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相互合作,编写通用性材料和专题材料,促进中心事业发展。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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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加强卫生监督档案的管理及利用,明确档案管理责任,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类别根据科室设置和实际工作需要,将卫生监督档案分为卫生许可档案、日常监督档案、行政处罚档案和专项工作档案四类。
卫生许可档案是指受理或不受理许可申请,作出许可决定,变更许可决定,撤销、吊销或注销许可等所涉及的全部资料。
包括当事人申请许可时提交的资料,卫生许可处受理或不予受理、补正、转办等资料,按照卫生许可办证程序相关科进行现场检查、审核,许可量化评定,产品或环境检验、监测,审批意见,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许可决定或不予许可决定、注销或撤销行政许可的资料等。
日常监督档案是指监督科室在对直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所有资料(涉及行政处罚归入处罚案卷的除外)。
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相关材料、记载轻微违法行为或守法经营状态的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监测资料、经常性量化评分、计分及等级评定资料、处罚记录或者其他不良记录资料等。
行政处罚档案是指行政处罚案卷和有关案件登记、移送的资料。
包括案卷来源材料、处罚文书、行政强制文书、被处罚人陈述申辩材料、听证笔录及听证意见书、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材料、申请强制执行材料等。
专项工作档案是指在完成某项具体卫生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材料。
包括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实施过程、效果评价、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档案管理监督稽查科室负责对全局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各业务科室为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员,承担本科室卫生监督档案的综合管理职责,办公室负责档案分类、归宗、编号、整理、工作。
卫生许可受理人员负责卫生许可档案立卷和材料归档,并应在作出许可决定10日内完成归档。
监督执法人员负责日常监督档案立卷和材料归档,并应在各种档案材料形成之日起10日内完成归档和整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行政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
卫生监督档案材料一般以形成时间为序依次排列,新形成材料在后;卫生许可资料归档整理依照省卫生厅有关规定执行;行政处罚案卷依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卫生行政案件办理工作细则》及省卫生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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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执法文书档案应按照资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保证安全的原则进行立卷、归档、保管;
2、制作文书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文书,做到准确、规范、符合要求,书写必须使用蓝色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文字精炼、语言通顺,叙述逻辑严密,“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处罚决定书”必须要进行打印;
3、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由承办人将全部资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装订、移交、归档;
4、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材料时,报所长批准后,方可查阅并作好查阅登记;
5、行政处罚案件的档案材料,有关单位查阅时经批准只能提供部分材料;
6、移交司法机关(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纪委或其他行政机关的案件,必须要进行备份,并按程序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