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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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商务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商务执法效能,有效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X〕49号)、《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发〔X〕499号)、《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商联发〔X〕2号)及《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2号)要求,结合我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部署,全面推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律,改革和创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努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整合职能、依法履职的原则,全面梳理整合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依法履行商务部门法定职责;坚持减少层级、提高效率的原则,科学配备执法力量;坚持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的原则,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商务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三)总体目标。理顺商务领域执法职责,有效整合执法职能,

科学合理设置执法层级,统筹调整商务行政机关内部机构设置,组建专门商务执法机构队伍,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工作方式上改革创新,提高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初步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边界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体制。

二、改革措施

(一)梳理执法职责,整合执法职能。

1.梳理职责。按照要求,厘清与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职责边界,重新全面梳理商务部门依法承担的监管职责,明确商务部门商务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每项执法权力事项,优化执法流程,明晰履职内容,确定商务综合执法改革职责范围。

2.整合职能。改革现有商务执法监管体系,将分散在各股室、粮食流通稽查队的成品油、典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粮食流通市场、盐务流通市场等权力责任事项共计42项(商务执法事项22项、粮食行政执法事项15项、盐务行政执法5项),交由县商务局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负责、集中履行。

(二)理顺执法体制,明确执法范围。

结合商务部门行政执法现状,按照“减少执法层级”改革指导原则,商务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改革试点执法领域覆盖全县商务部门法定监管职责,重点做好成品油流通、典当、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商务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

(三)设立执法机构,提高保障能力。

1.明确人员编制,健全内设机构。增设商务综合执法股,行政编制1名,核定股长1名。将政策法规股职能中原粮食、盐务、商务行政执法职能划入商务综合执法股,商务综合执法股承担规范商务领域、粮食流通领域、盐务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商务、粮食、盐务综合执法案件查处和行使本级商务、粮食、盐务行政执法职责等工作。原政策法规股其它职能划转办公室。

2.设立县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隶属县商务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核定事业编制17名,撤销原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将原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的14名编制及职能整体划转到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需要增加编制3名。现粮食流通管理稽查队实际在岗人数10人,需要新招录7人。职能:负责商务、粮食、盐务流通等领域的举报投诉受理及相关宣传、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

3.保障经费投入,配齐执法设备。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相关政策核拨商务综合执法机构办公经费。配齐必需的交通、通讯、防护、调查取证等设备。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服装,统一执法标识,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强化源头监管,拓宽执法领域。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机制。利用建成的商务远程监控系统,将商务领域涵盖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纳入到远程监控平台。对获得财政支持的电子商务企业、内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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