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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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我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和《xx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是指xx银行各分、支行(下称“贷款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

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借款人必须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借贷双方应依法签订借款合同,并须售房单位提供担保。

发放个人住房非按揭贷款时,借款人须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担保可采取质押、抵押、保证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售房单位是指与贷款行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银企合作协议》,并在贷款人处开立结算账户的房地产开发商(下称“开发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身份证件,借款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居民的,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借款申请人为香港、澳门居民须持有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借款申请人为台湾居民须取得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明;借款申请人为外籍人的,须持有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或居留许可证;(二)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真实、合法的购房合同;(四)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按我行规定已经缴纳首付款项;(五)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六)非本地居民提供一年以上在申请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七)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开发商申报按揭项目应具备的条件:(一)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信用等级良好,依法经营、业绩良好;(二)已经取得所售房屋必须的合法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三)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作协议书》,为借款人作担保,并在贷款人处开立售房款专用结算账户和保证金账户。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商业银行为广大居民提供的一种专门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产品。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保障客户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的操作和管理。

三、贷款申请与批复1.客户申请:客户向商业银行提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资料。

2.申请初审: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情况。

3.风险评估:商业银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债务负担等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4.批复决议:商业银行根据风险评估、监管要求等因素,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贷款申请,并将结果通知客户。

四、贷款发放与抵押登记1.合同签订: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抵押登记:商业银行作为贷款人,与客户共同到相关部门进行住房抵押登记。

3.贷款发放:商业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或直接支付给住房的卖方。

五、贷款管理与还款1.贷款管理:商业银行按照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贷款管理,包括贷款账户管理、信息更新等。

2.还款方式:客户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并按合同约定准时还款。

3.提前还款:客户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提前还款情况下,提前偿还贷款本息,并支付罚息和手续费。

4.逾期还款:客户若逾期还款,商业银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催收和处罚,包括利息罚息、逾期利率等。

六、贷后管理与风险防控1.贷后管理: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还款监测、贷款档案管理等。

2.风险评估:商业银行定期对贷款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3.风险防控:商业银行建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风险预警、风险排查等,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七、信息保密与合规管理1.信息保密: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个人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个人贷款是指本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用于个人合法消费、生产经营等指定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涉及异地个人授信业务的,遵循《银行异地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按照贷款用途划分,本行个人贷款业务品种可分为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

第四条本行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应贯彻双人面谈面签制度;坚持真实身份信息、真实交易背景、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能力的“四真实”原则;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行对个人贷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贷款风险管理、授权和授信相结合的双线管理的贷款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明确岗位责任,实施岗位制衡,对贷款管理各环节尽职情况严格考核和问责。

第六条个人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七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八条贷款对象。

指借款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并不得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

第九条贷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本地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长期有效居住证明;(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本行监督;(七)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八)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职业要求。

我行在客户职业要求方面,对以下优选职业或行业的客户可申请办理我行个人贷款业务。

(一)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确认的中型以上企业的高管人员、中层人员。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范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范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范一、目的本规范旨在规范商业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保障客户权益,提高贷款管理效率,降低风险。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各个环节和相关部门。

三、操作程序1. 申请阶段- 客户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完成信用评估和贷款额度测算。

- 银行工作人员根据信用评估结果与客户进行面谈,了解贷款需求和客户还款能力。

- 银行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 若符合贷款条件,办理抵押物评估。

2. 审批阶段- 银行根据客户资料和抵押物评估结果,进行内部信用审批。

- 审批通过后,银行向客户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并告知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详情。

3. 放款阶段-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手续,包括抵押物担保合同和还款担保方式等。

- 银行办理贷款放款手续,并向客户发放贷款款项。

4. 贷后管理- 银行定期跟踪客户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还款。

- 如客户出现逾期情况,银行及时与客户沟通,采取相应措施催收。

- 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办理提前还款等其他变更手续。

四、风险控制1. 银行在贷款审查阶段,要进行严格的抵押物评估,确保其价值足以覆盖贷款金额。

2. 银行要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要求客户提供充足的还款担保方式,降低违约风险。

3. 银行要及时掌握客户还款情况,对逾期客户采取催收措施,防止坏账产生。

五、其他事项1. 商业银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合规运作。

2. 商业银行应定期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进行内部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3. 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理解和操作技能。

六、附则本操作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新或修订,将另行公告。

该操作规范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本规范不能作为法律依据,不对任何操作所产生结果负责。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银行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贷款工作,规范银行贷款业务流程,保障客户权益以及银行自身利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银行各部门在贷款审批、放款、追收等环节中所需遵循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同时,各部门应根据本规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三条本规程所涉及的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贷款、企业贷款、房地产贷款、消费贷款等。

第四条所涉及的特殊贷款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特别规定和操作流程。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五条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应按照银行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所有提供的材料,确保满足申请条件。

第六条银行贷款申请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均可进行。

第七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告知客户所需材料,以便更快地处理贷款。

第八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在收到申请的24小时之内,根据银行政策和客户实际情况予以初步审批。

第九条如初步审批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客户申请提交至更高层级进行终审。

第十条如初步审批未通过,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三章贷款审批第十一条银行终审人员应根据客户申请条件、个人信用情况以及银行审批流程等因素进行审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予以批准或拒绝。

第十二条如终审通过,银行应向客户告知具体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期限等条件,并向客户提供合同及所有手续。

第十三条客户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向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疑问。

第十四条如终审未通过,银行应第一时间告知客户并说明原因,如客户需要,可提供其他贷款方案。

第四章贷款放款第十五条如客户成功签署合同,银行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金额划拨至客户账户,同时为客户提供还款计划表和贷款明细。

第十六条银行工作人员应将合同及其他相关手续归档存档。

第十七条如客户无法及时还款,银行工作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并向客户说明逾期利率及其他后果。

第五章贷款追收第十八条客户如存在违约行为,银行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收,包括但不限于调催、法律诉讼等手段。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促进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对个人提供住房按揭贷款,获取利息和相关服务费的业务。

第三条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应遵循依法、稳健、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贷款资金合理使用,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制定详细的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明确贷款条件、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各地商业银行开展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六条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一)年满18周岁;(三)提供满足商业银行要求的贷款抵押物。

第七条申请人在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二)收入证明文件;(三)住房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四)个人信用报告。

第八条商业银行在接收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通知。

第九条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申请时,应对申请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收入状况进行评估,并合理判断贷款风险。

第十条批准贷款申请的商业银行应向申请人提供贷款合同,并告知相关还款方式、利率及其他重要条款。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在签订贷款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第十二条申请人在贷款发放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及时间进行还款。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定期向贷款人提供还款账单,提醒贷款人按时归还贷款。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对贷款人进行偿债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商业银行应按时收取贷款利息,并及时更新利率调整方式。

第四章贷款逾期与风险处置第十六条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按时还款的,商业银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向申请人发送逾期通知;(二)加收逾期利息;(三)暂停贷款账户的功能;(四)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一、前言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是银行业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在房地产市场中购买住房(商用房)的个人,通过向银行申请并获得批准,取得贷款,再按照约定的期限和利率进行按揭还款的业务。

为了规范和改进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业务,在此提出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

二、贷款业务的申请(一)贷款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住房(商用房)购房意向书或购房合同。

2.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贷款人及配偶户籍证明复印件。

4.贷款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证明复印件。

5.贷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和负债情况证明。

(二)贷款业务的申请流程1.申请人首先需要到银行进行咨询,并进行初步评估。

2.贷款人选择银行并提交所需材料。

3.银行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4.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贷款批准书。

三、贷款额度的确定(一)贷款额度的基本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银行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额度:1.根据贷款人的实际购房需要,以及银行对该房产的评估情况。

2.根据贷款人及其家庭的综合财务状况和信用情况,确定贷款额度。

3.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是贷款额度确定的基础。

(二)贷款额度的具体确定方法贷款额度的具体确定方法如下:1.参照贷款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收入证明,计算其家庭资产情况,以及其他资产情况。

2.银行根据贷款申请材料审核后,在合规范围内确定贷款额度。

3.如果贷款额度少于实际需要,贷款人可以适当提高首付款,或者寻找其他资金来源。

四、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一)还款方式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的还款方式如下: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二)还款期限根据贷款人还款能力、贷款额度等具体情况,银行在规定合理的范围内设定还款期限。

一般还款期限为5-30年。

五、利率的确定(一)利率形式银行对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的利率是根据央行的基准利率,加上浮动比例同实际贷款情况。

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一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国有土地上的首次交易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归入“个人住房贷款”会计科目核算,在信贷管理系统群(简称C3,下同)中录入“一手房贷款”。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按揭准入原则上仅可对经有权人审批准入的按揭楼盘办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并在C3中通过“合作项目品种编号”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与合作楼盘建立关联。

总行规定可以免准入的除外。

第五条贷款对象借款人除应符合《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客户准入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三)本笔贷款申请评分达到规定的准入标准。

第六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不超过所购住房成交价格×(1-首付款比例)。

(二)楼盘准入审批意见中明确每平方米最高可贷金额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住房面积×每平方米最高可贷金额。

(三)以贷款金额测算的本笔贷款月债务支出(本笔贷款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与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比在50%(含)以下,借款人及配偶月所有债务支出(本笔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与借款人(借款人及配偶)月收入之比应在55%(含)以下。

对无法取得物业管理费标准的贷款申请,物业管理费可不计入债务支出。

第七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年。

第八条贷款利率应符合外部监管机构和总行规定。

第九条还款方式应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总行规定的其他分期还本付息方式。

第十条贷款担保(一)原则上应以本笔贷款所购住房设定抵押。

(二)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前,应由售房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个人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x年版)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有效防范风险,根据《xx 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0年版)》,制订本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行办理的个人经营类、消费类、房屋类贷款业务;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还应执行《xx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基本操作规程(x年版)》中的相关规定。

2 个人贷款业务分类2.1专营机构个人贷款业务分类根据业务风险程度的不同,本行将专营机构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分为A、B、C、D四类,列表如下:2.2 非专营机构个人贷款业务分类本行将非专营机构办理的个人贷款业务分为a、b、c、d四类,列表如下:3 业务流程3.1 定义个人贷款业务基本操作流程,是指本行办理个人贷款业务时,结合电子化操作,从受理申请到贷款收回的全过程。

依次包括受理、调查、审核、审查、审议、评判、审批、核保核签、放款出账、后续管理等环节。

3.2 流程图(虚框为可省略环节,详见流程说明)3.3 个人贷款业务共性风险提示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婚姻不实,或提供其他虚假申请资料;借款人婚姻关系紧张,申请贷款用于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借款人卷入黑、赌、毒、传销、大额高利贷等非法活动;借款人健康状况不佳;个人经营者贷款借款人不符合我行小企业客户界定标准;贷款当事人信用不良,可能拖欠本行贷款本息;贷款实际用途不真实、不合理、不合规,贷款资金被转借他人;被第三方(特别是担保人)作为融资平台;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开发、证券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如第一还款来源不充分、负债未全部反映等;对抵押房屋的出租、出借、转让、拆迁等情况了解不及时;保险脱保;抵押物价格高估,抵押物市场价格整体大幅度下滑,造成抵押能力不足;抵押物存在缺陷而无法变现等。

4 操作流程说明4.1 客户申请或主动营销4.1.1 人员:客户经理。

4.1.2 操作要求初次面谈。

借款人至本行网点或通过电子网络提出贷款申请(意向)后,客户经理可与其初步面谈、电话交谈,了解其基本情况、融资意向、贷款用途等,并尽量通过第三方渠道收集其相关信息。

银行个人房屋担保贷款操作规程

银行个人房屋担保贷款操作规程

ⅩⅩ银行个人房屋担保贷款操作规程1.总则1.1制定依据为规范个人房屋担保贷款业务的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ⅩⅩ银行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1.2基本概念1.2.1本操作规程所称个人房屋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屋的贷款,该贷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其他财产作为抵质押担保的贷款业务。

1.2.2本操作规程根据所购房产的性质分为住房担保贷款和商业用房担保贷款。

住房包括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别墅和公寓,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和写字楼。

所购房产的产权状态包括一手房屋和二手房屋。

1.3贷款要素1.3.1贷款担保1.3.1.1个人房屋担保贷款的担保方式可采取借款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具有完全产权的其他财产作抵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经总行批准的担保方式。

1.3.1.2以抵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质押物、抵质押率的管理须符合《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1.3.1.3以房产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抵押房产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1.3.2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借款人资信状况以及贷款用途综合确定,贷款额度按以下标准中较低者执行:(1)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质押物综合价值与抵质押率的乘积。

抵押物综合价值是指经个人信贷专职审批人根据抵押物的成本价格、当前市场价格、当前净值、评估价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中的一项或几项,通过客观的判断,确定的贷款参考依据的抵押物价值;质押物综合价值是指以本币计价的银行存款、凭证式国债、人寿保险单、人民币理财产品等有价证券的面值(或现金价值)金额确定的质物价值;以外币计价的上述财产须根据面值及汇率变动趋势确定质物综合价值,但最高不得超过按面值和当日汇率计算的证券价值。

抵质押率按照《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2)贷款所购房产为一手房屋的按照《ⅩⅩ银行个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所购房产为二手房屋的按照《ⅩⅩ银行个人二手房屋按揭贷款操作规程》中相关规定确定的贷款额度。

最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最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操作,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担保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借款人(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房产时,个人先交首期房款,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垫付,并用所购买的房产权益作为抵押、由开发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月供)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在对购房者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前先对开发商办理按揭额度批准手续。

第二章对开发商按揭额度的办理第四条申请楼宇按揭额度的开发商及其所开发楼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一)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经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并经年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具备回购担保能力;(三)按揭楼盘位置好,变现能力较强,开发手续完备,具备“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已按时缴纳土地使用价款、土地出让金和有关配套费用,可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可领取楼花证或房产证;(四)多层住宅必须主体结构封顶,高层住宅完成总投资的三分之二,有地下室的住宅应建设至地面。

第五条开发商申请按揭额度需提供材料(一)书面楼宇按揭额度申请;(二)一般贷款所需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代码证、注册验资报告、公司章程、成立批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信用等级证明、企业连续两年及近期与上年同期的财务报表;(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四)项目立项批文;(五)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价款缴交凭证、土地规划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六)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竣工验收报告)、项目投资进度表、工程形象进度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复印件;(七)若为三资企业,还需提供企业成立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及企业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资料;(八)公司(董事会)同意该项目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及配套服务,为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承诺;(九)合作开发项目需提供合作开发合同及合作方同意申请方办理按揭业务的有效委托书;(十)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发放个人房产抵押贷款业务。

第三条定义1.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指个人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业务。

2.借款人: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个人,是贷款的受益方和债务方。

3.抵押物评估:指对借款人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和估值的过程。

第二章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时应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拥有符合银行要求的房产,且已经取得所有权证明;3.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可以通过银行要求的贷款还款额度评估。

第五条贷款申请材料借款人在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房产所有权证明及相关材料;3.收入证明文件,如工资单或经营证明;4.其他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

第六条贷款审批流程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材料后,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审批:1.银行对借款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是否符合贷款申请条件;2.银行安排评估师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3.银行会根据评估结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批准贷款;4.银行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并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章贷款的发放与管理第七条贷款发放条件1.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应提供房产相关的法律证明和其他相关的合法文件;2.借款人应缴纳相应的贷款手续费和抵押登记费用;3.借款人应提供还款保证措施,如提供担保人或购买相应的保险。

第八条贷款管理措施银行应对个人房产抵押贷款实施以下管理措施:1.定期监督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还款;2.对于逾期还款的借款人,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并进行逾期利息的收取;3.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或贷款展期时,银行应根据相关协议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四章贷款的风险控制第九条风险评估银行应对个人房产抵押贷款进行风险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等条件。

第十条风险防范措施银行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贷款风险进行防范:1.加强对抵押物的评估管理,确保抵押物价值充足;2.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3.设置贷款利率上限,防止贷款利率过高导致借款人还款困难;4.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XX银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规范江苏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简称“房贷”)操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XX银行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流程。

根据是否事先与开发商签订《楼盘按揭合作协议》,本行将房贷业务分为直客式房贷和间客式房贷。

直客式房贷是指购房者在无需房地产开发商担保的情况下,直接在银行申请房贷的直接贷款方式。

办理直客式房贷前,楼盘开发商不必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开发商也不需要提供贷款担保函。

直客式房贷一般适用于教师、国家公务员、金融工作者、医生、律师等收入稳定的优质客户。

直客式房贷除以所购房产作为抵押外,还需要借款人提供其他有效担保。

间客式房贷是指购房者必须到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

办理间客式房贷前,楼盘开发商必须先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开发商也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函。

目前本行直客式房贷只适用于购买个人住房;办理商业用房的贷款业务,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事先与本行签订《楼盘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

一、直客式房贷基本程序:客户申请一受理客户申请一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一与客户签约一办理抵押预登记一贷款发放一贷后检查一贷款收回。

1.客户申请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非本地居民须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参照二套以上房贷执行)、收入证明、结婚证、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证及收入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开发商担保函或其他担保人身份证及收入证明等材料向个人业务部提出贷款申请。

2.受理客户申请个人业务部受理客户申请,收集、整理客户提供的资料,及时在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客户及配偶信用报告。

3.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个人业务部贷款调查人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形成调查意见; 将借款人相关资料提交审查人审查,审查人提出审查意见后提交会办小组会办,然后报审批人审批;调查人将贷款审批情况向客户反馈,提出贷与不贷或增加首付比例等附加条件。

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模版

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 模版

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模版个人商务贷款是指对个人及个体工商户提供的用于经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购买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的信贷业务。

以下是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模板,以供参考。

一、贷款业务申请申请企业(个人)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提供申请书、资信证明和担保方式等资料。

贷款银行应当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二、贷款额度个人商务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贷款人授信额度的50%。

贷款额度应当根据贷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决定。

三、担保方式个人商务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等形式。

贷款银行应当要求贷款人提供足额的担保物品并进行评估价值,同时应当对担保物进行鉴别真伪、完好性和效力等方面的检查以确定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担保物的合法性,确保贷款安全。

四、贷款利率个人商务贷款利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市场化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浮动。

贷款银行应当向贷款人明示贷款利率的组成以及利率的变动情况。

五、贷款期限个人商务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到3年。

银行应当要求贷款人按期还款。

六、贷款手续贷款银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流程,对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财务状况、贷款用途、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查,出具贷款审批意见。

七、贷款发放经贷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应当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发放贷款。

八、贷款管理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个人商务贷款管理制度,依据归档存档、监督检查等程序,对贷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及担保情况进行审查,实施风险管控。

同时,银行应当对贷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确保企业信用安全。

以上是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基本操作规程模板,仅供参考。

针对不同银行和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规程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完善。

XX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

XX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规范信贷管理,促进个人商业用房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XX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自然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该借款人购买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或办公用房的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按照交易性质可以划分为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

一手商业用房贷款是指经营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商业用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商业用房)的贷款。

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是指经营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再交易商业用房(即售房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可以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再次交易的商业用房)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应坚持审慎发展原则,纳入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管理。

第四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按交易性质在信贷管理系统录入相应贷款类别,归入“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会计科目核算。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对象应是在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在中国拥有合法居留权的外国人。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二)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信用状况良好;(四)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五)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六)以所购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七)借款人及其配偶拥有一套(含)以上自有产权商品住房或自有产权公房;(八)个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九)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业务办理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二)房屋已投入商业运营;(三)房屋如处于出租状态,且承租人非购买人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且承租人同意在过户前终止租赁合同或与购房人在二手房转移登记后重签租赁合同。

XX银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业务范围借款人只能将所贷款项定向用于购买商业用房。

商业用房是指个人用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场所。

第二条借款人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征信记录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申请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位于大中城市的市中心或次中心区,具有较好的升值空间和发展前景,并且属于独立开间、永久性建筑的商业用房,已通过整体竣工验收;四、所购商业用房手续齐全、项目合法,并由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五、已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或协议;六、必须先付清不低于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50%以上的首付款;七、在XX银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八、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贷款的限额、期限和利率一、贷款限额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限额原则上不超过所购商业用房价款的50%.二、贷款期限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十年(含十年)。

三、贷款利率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期限利率执行。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贷款发放日每满一年后当日相应档次的贷款利率确定新的利率水平。

第二节 业务流程图不符合授信条件,资料退还申请人符合授信条件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商业用房买卖合同或协议向贷款人提出贷款申请,提交个人资料、收入证明、买卖合同等 贷款行客户经理对借款人资料进行初审、对商业用房情况进行调查,理出授信方案 授信审批人员对客户经理报送资料的真实、合法性进行审查,进行三级审批 客户经理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借款人办理保险、公证、抵押手续。

开发商为借款人办理商业用房产权、土地证件,并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贷款人对借款人发放贷款并将贷款划转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第一条操作规第三节操作规程第四条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一、借款申请书;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或个人、家庭收入证明;四、已支付所购商业用房规定比例首付款的证明;五、贷款人认可的经济收入或偿还贷款计划;六、购买商业用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文件;七、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及抵押物估价文件;八、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其资信证明;九、借款人和开发商应向贷款人提供商业用房手续齐全、项目合法的资料;十、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业务健康发展,规范银行(下称“我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范以及《银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拟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行个人住房(商用房)按揭贷款业务的操作。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期房是指尚未竣工验收的住房(商用房),即从开发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开发商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终止,在此期间的住房(商用房)。

本规程所称现房是指已竣工验收完毕具备房地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

第二章按揭项目管理第四条房地产开发商条件。

与我行开展房屋按揭贷款合作的房地产开发商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等有权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二)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制度健全;(三)财务状况良好,有一定资金实力;(四)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记录,未出现过拖欠工程款的情形;(五)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六)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按揭项目受理。

按揭项目由授信业务经办机构负责受理。

对于符合标准的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按揭项目,应要求提供以下基本资料文件资料:(一)开发商资料文件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他有效经营证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5.征信查询授权资料文件资料;6.验资报告或注册资本到位的证明材料;7.公司章程及修正案;8.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有关查询结果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的企业变更登记关于资料文件;9.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两年度企业财务报表;1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还须依据有关公司章程提供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出具的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有关决议;11.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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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银行向自然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该借款人购买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场所)、办公用房(写字楼)或商住两用房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按照交易性质可以划分为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个人二手商业用房贷款。

一手商业用房贷款是指经营行向自然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商业用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商业用房)的贷款。

二手商业用房贷款是指经营行向自然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再交易商业用房(即售房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可以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再次交易的商业用房)的贷款。

第四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纳入个人经营类信贷业务管理,采用
系统中根据交易性质录入相应贷款类别,并根据需要录入相应特色产品。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用途为:
(一)购买商业用房。

(二)归还因购买商业用房产生的向自然人所借的负债(以下简称置换式贷款)。

(三)归还因购买商业用房产生的向银行所借的贷款(以下简称非交易转按贷款)。

第六条借款人除应符合《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客户准入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二)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

(三)个人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

(四)借款人申请置换式贷款的,上述(一)、(二)两项条件调整为:
1.所购商业用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且证书取得时间不超过5年。

2.能够提供其与债权人之间不低于贷款申请金额的债务证明。

(五)借款人申请非交易转按贷款的,贷款条件及操作要求另行规定。

第七条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所购商业用房,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不得为产权式物业。

(二)对一手商业用房贷款(置换式贷款除外),房屋已竣工验收,并已按规定通过楼盘准入审批。

(三)对二手商业用房贷款、置换式贷款,拟抵押房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仅可为临街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位于总行确认的百强
专业市场内。

对一级分行确认的千优专业市场是否可以办理由一级分行按市场逐一明确。

如为商住两用房,房屋所在楼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空置率较低;如为临街商业用房,周边商业氛围浓厚,总体经营状况良好。

2.房屋不存在非正常空置或停业情况。

第八条贷款金额应根据首付款比例要求、抵押物价值、抵押率、借款人还款能力、楼盘准入审批意见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九条抵押物价值以成交价格和评估价格之中的低者确定,按《个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已进行整体评估或符合免评
估条件的可不再评估。

第十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同时满足贷款期限与房屋已使用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

第十一条贷款利率应符合外部监管机构和总行规定。

第十二条对二手商业用房贷款和置换式贷款,应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才能发放贷款。

对一手商业用房贷款(置换式贷款除外),如借款人所购一手商业用房未完成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至少在办妥抵押预告登记之后才能发放贷款;在房屋登记机构未开办抵押预告登记的地区,应至少在办妥房屋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之后才能发放贷款;如借款人所购一手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至少在办妥商业用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之后才能发放贷款。

对一手商业用房贷款(置换式贷款除外),至少在办妥正式抵
押登记手续之前,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

第十三条对个人一手商业用房贷款(置换式贷款除外),调查人员在录入信贷管理系统时必须将单笔贷款通过种编号
第三章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贷款申请
借款人填写《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户籍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

(四)购房首付款证明。

对一手商业用房贷款,需提供以下两项首付款证明之一:一是开发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二是开发商开具的收据,以及与首付款收据对
应的银行相关凭证(进账单、转账凭证、汇款凭证或现金缴款凭证)。

对二手商业用房贷款,需提供以下两项首付款证明之一:由售房人直接收款的,提供转账凭证(或汇款凭证)以及售房人签字确认的首付款收据;实施交易结算资金托管的,提供被托管资金账户明细及托管协议。

小额定金可仅由开发商、中介机构或售房人提供收据。

(五)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业用房买卖合同。

(六)信用评级所需资料。

(七)借款人申请二手商业用房贷款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以交易过户前售房人为所有权人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售房人身份证件、共有权人身份证件。

2.售房人在银行开立的用于收款的银行卡/折。

3.交易双方签署的《个人二手房贷款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拟交易房屋如存在共有权人,则共有权人应在售房人一栏签字。

(八)借款人申请置换式贷款的,无需提供上述第(四)项资料,此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所购商业用房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契税完税证明。

2.借款人与其债权人之间的债务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字确认的合同、借据、债权债务书面证明等。

3.债权人身份证件,以及用于收款的银行卡/折。

第十五条贷款调查
对同意受理的贷款申请,按规定进行价格评估。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实行双人调查,并依据《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和《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尽职调查操作要点指引(试行)》进行贷款调查,除此之外,还需调查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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