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范-附件1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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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一、工程基桩部分(一)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二)验收试验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部分四、基坑工程部分说明:1、本表主要依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所列数量和方法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检测的要求。

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桩静载试验和锚杆基本试验结果,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试验的依据。

2、上述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500㎡,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抽检数量的50%。

3、当配套附属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工艺同时进行施工时,可将附属建筑与主体工程合并一起确定抽检数量,且每个附属建筑均应有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扩大检测:①当平板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单桩载荷试验、锚杆与土钉验收试验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30%时,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

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试验数量。

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深基坑支护施工质量检验方法(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

水泥必须具有供应商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和质保书,并按批次取样送检测中心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施工中质量检验包括机械性能、材料质量、掺合比试验等资料的验证,以及逐量桩位、桩长、桩顶高程、桩身垂直度、桩身水泥掺量、喷浆速度、水灰比、搅拌和喷浆起止时间、喷浆量的均匀度、搭接桩施工间歇时间等。

(3)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防渗效果及地基承载力。

(4)水泥土搅拌桩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土搅拌桩的桩身强度应采用试块试验确定,试块制作好后进行编号、记录、养护。

试验数量方法:每天作一组试块规格7.07×7.07×7.07cm,水泥土试块采用自然养护测定28天后无侧限抗压强度。

测得的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应不小于1.0MPa。

(5)检验批抽检计划水泥土搅拌桩的成桩验收按100米施工段划分若干检验批,除桩体强度检验项目外,每一检验批至少抽查桩数的20%。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有关规定。

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的检验批合格判定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的有关规定。

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检验批质量验收计划如下:主控项目1)浆液拌制选用的水泥等原材料的技术指标和检验项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及28天复试报告。

2)浆液水灰比、水泥掺量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浆液不得离析。

检验方法:浆液水灰比用比重计抽查,水泥掺量查施工记录,每台班不少于3次。

3)水泥土搅拌桩桩身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泥土搅拌桩的桩身强度应采用试块试验确定。

试验数量及方法:每天制作水泥土试块一组,取样点应取沿桩长不同深度处的三点,最上点应低于有效桩顶下3m,采用自然养护测定28d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1.0MPa。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及数量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方法及数量
大直径(桩径≥800mm)混凝土灌注桩
桩身质量
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或钻芯法
1、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每个承台下的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该承台下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1根;
2、对于桩径<1500mm的柱下桩和非柱下桩,应采用钻芯法或声波透射法抽检,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桩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
2、除1所列情形之外,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
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
桩身质量
低应变法或高应变法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抽检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除上述规定外,每个柱下承台还不得少于1根。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承受竖向抗拔力或水平力的桩
桩身质量
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或钻芯法
根据桩型,分别按本表预制桩、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质量检测数量执行。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两种或多种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承载力
静载试验
不宜少于有竖向抗拔或水平承载力设计要求的桩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确因试验设备或现场条件等限制,难以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时,应按有关规定由设计单位进行抗拔或水平承载力的复核验算;验算合格的,可以不进行静载试验。
岩石地基
岩土性状或地基承载力
钻芯法或岩基载荷试验
1、应采用钻芯法,抽检数量不得少于6孔,钻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每孔截取一组三个芯样试件;对于各类岩石均应进行抽检;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还应增加抽样孔数。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或岩石芯样无法制作成芯样试件的,还应进行岩基载荷试验;对于各类岩石均应进行抽检。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质量检测标准(一)查验内容<1>基坑(槽)和室内的回填,应查验下列内容:<1.1>回填土的材料要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

<1.2>填土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回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回填土的最优含水量,砂土:8%~12%;黏土:19%~23%;粉质黏土:12%~15%;粉土:16%~22%)和压实程序。

<1.3>基坑(槽)的填方,在夯实或压实之后,要对每层回项土的质量进行检验,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1.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是否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2>基坑(槽)开挖后,应检验内容<2.1>核对基坑(槽)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

<2.3>用钎探法检查基坑(槽)软弱土下卧层及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地下埋设物等的位置、深度、性状。

<2.4>验槽时应重点观察柱基、墙角、承重墙下或其他受力较大部位,如有异常部位,要会同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二)灰土地基质量检验标准<1>主控项目<1.1>地基承载力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设计要求,检测方法为按规定方法。

<1.2>配合比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设计要求,检测方法为按拌和时的体积比。

<1.3>目压实系数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设计要求,检测方法为现场实测。

<2>一般项目<2.1>石灰粒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5mm,检测方法为筛分法。

<2.2>土料有机质含量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5%,检测方法为试验室焙烧法。

<2.3>土颗粒粒径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15mm,检测方法为筛分法。

<2.4>含水量(与要求的最优含水量比较)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为±2%,检测方法为烘干法。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建筑地基基础是建筑物承载结构的重要部分,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为了确保建筑地基基础的质量,以下是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一些规范。

一、施工前检测:1. 检查地基基础设计图纸和承载力计算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将其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

2. 对地基地质进行勘探,了解地基的物理性质、层位分布、土壤层厚度、地下水位等,为地基基础设计提供准确的数据。

3. 检查施工现场的平整度和夯实度,确认施工现场符合地基基础施工要求。

二、施工过程检测:1. 在地基开挖前进行地面水平测量,确保地基的平整度符合要求。

2. 在地基开挖过程中进行地质层探测,确认地基土层的水平分布和层次。

3. 在地基夯实过程中进行夯击频率、夯击能量的检测,以确保土壤的密实度符合设计要求。

4. 地基基础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随时检测,包括地基沉降、竖向位移、水平位移等检测,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斜坡、裂缝等情况的检测。

三、施工后检测:1. 地基基础施工完成后,进行地基质量验收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地基沉降、竖向位移、水平位移、裂缝宽度等。

2. 对地基基础的承载力进行测试,确认地基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3. 对地基基础进行综合检测,包括土质的物理性质、湿度、含水量等。

四、检测报告:1. 检测报告应该详细记录地基基础的检测结果和产生的数据,包括施工前、施工过程和施工后的检测数据。

2. 检测报告应该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3. 检测报告应该及时提交,并保存在档案中,以备需要时参考。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只有依照规范进行检测,才能及时发现地基基础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修复和加固措施,从而保障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同时,地基基础检测的规范制定也需要与地质勘探、土力学、结构设计等相关领域保持紧密联系,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只有如此,才能为建筑工程提供可靠的保障。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2 仪器监测4.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

表4.2.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2.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GB 50202-2002执行。

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3 巡视检查4.3.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

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

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容。

4.3.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标准

4 监测项目4.1 一般规定4.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4.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应包括:1 支护结构。

2 地下水状况。

3 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

4 周边建筑。

5 周边管线及设备。

6 周边重要的道路。

7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4。

1。

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相匹配。

应针对监测对象的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并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4。

2 仪器监测4.2。

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

2.1进行选择。

表4.2。

1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续表4。

2。

1注:基坑类别的划分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执行.4.2.2 当基坑周边有地铁、隧道或其他对位移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及设施时,监测项目应与有关管理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4。

3 巡视检查4。

3。

1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4.3.2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宜包括以下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围檩、支撑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裂缝、沉陷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沙、管涌.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分层厚度及支锚设置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边地面有无超载。

3 周边环境:1)周边管道有无破损、泄漏情况;2)周边建筑有无新增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筑的施工变化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监测点完好状况;2)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3)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

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

4。

3。

3 巡视检查宜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锥、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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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检测方法及数量一、工程基桩部分
(一)施工前试桩静载试验
(二)验收试验
二、天然地基、复合地基部分
四、基坑工程部分
说明:
1、本表主要依据《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T15-60-2019)、《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2012),所列数量和方法是工程施工完成后质量验收检测的要求。

为设计提供承载力参数的试桩静载试验和锚杆基本试验结果,不得作为施工质量验收试验的依据。

2、上述检测应按单位工程计算,当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子单位工程组成时抽检数量宜按子单位工程计算。

小区工程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且各
单位工程的工程桩总数少于30根或地基处理面积小于500㎡,经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可将地质条件相近、施工工艺相同的若干个单位
工程合并起来确定抽检数量,但应对每单位工程进行承载力抽检,承载力检测抽检数量: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不得少于1根、当采用高应变法时不得少于2根、当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时不得少于2点。

对地基处理面积超过20000㎡或工程桩总数超过2000根的大型单位工程,超过部分的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相应规定抽检数量的50%。

3、当配套附属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与主体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工艺同时进行施工时,可将附属建筑与主体工程合并一起确定抽检数量,且每个附属建筑
均应有检测对象或检测位置。

4、当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按以下要求进行扩大检测:
①当平板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钻芯法、岩基载荷试验、复合单桩载荷试验、锚杆与土钉验收试验抽检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按不满足
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

②对桩身完整性检测的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数量加倍扩大抽检;当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30%时,
应按原抽检比例扩大抽检。

③标准贯入试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静力触探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等方法,应按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孔数加倍扩大抽检,或适当增加平板载荷
试验数量。

5、对于本表中未给出的桩型和地基处理方式,应由工程各方依据有关规范确定相关检测方案。

6、扩展基础、柱下条形基础和筏形基础应进行混凝土强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且不宜少于3个构件。

检测方法可选择钻芯法、回弹法;采用钻芯法检测时,每个构件钻孔不宜少于3个,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构件不宜少于2个孔,每孔截取1个芯样试件。

7、钢筋混凝土基础应进行保护层厚度检测,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宜少于构件总数的10%。

8、对于支挡式基坑支护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构件作为支撑结构,当对其施工质量有怀疑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9、对于复合土钉墙,当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或旋喷桩作为截水帷幕,对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法对截水帷幕固结体单轴抗压强度、连续性和深度进行检测,检测点数不应少于3处。

10、对于表中未列基坑支护形式,应由工程各方依据有关规范确定相关检测方案。

11、当设计对支护结构有止水要求时,应进行止水效果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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