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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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货物、工程、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招标采购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供应商有平等的参与机会。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供应商一视同仁,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平性。

3. 公正原则:招标程序规范,评标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4. 诚信原则: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标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

2.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等招标工作。

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活动。

4. 监督招标活动的合规性,处理招标过程中的异议和投诉。

5. 建立招标采购档案,对招标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招标管理部门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具体招标工作的执行。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协助招标管理部门编制招标文件。

2. 负责招标公告、投标邀请等招标工作的实施。

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活动。

4. 收集、整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招标采购流程第八条招标采购流程分为以下阶段:1. 招标计划编制:根据公司需求编制招标计划,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时间等。

2.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条件、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

3.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4. 投标报名:潜在供应商进行投标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5. 开标: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6.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定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8. 签订合同: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九条招标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流程进行操作,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

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招标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标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招标业务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参与招标活动的各类人员。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诚信、廉洁、高效原则;(三)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原则;(四)权责分明、奖惩严明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招标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管理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等工作;(二)负责组织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三)负责招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后续工作;(四)负责招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咨询等工作;(五)负责招标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六条招标管理部下设以下岗位:(一)招标项目经理:负责招标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二)招标文件编制员: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修改、完善等工作;(三)招标公告发布员:负责招标公告的发布、答疑等工作;(四)招标评审员:负责招标评审、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工作;(五)招标合同管理员:负责招标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招标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招标项目流程第七条招标项目流程如下:(一)项目立项:招标管理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提出招标项目立项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成立招标项目组;(二)招标文件编制: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范本等;(三)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员在规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四)招标文件答疑: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文件编制员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五)开标: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进行开标,记录开标情况;(六)评标:招标评审员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七)中标公示: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评审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在规定媒体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八)合同签订:招标项目经理组织招标合同管理员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九)履约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十)招标档案管理:招标合同管理员对招标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引言概述:招标管理是企业在采购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企业的利益保护、合规性和效率。

为了规范招标流程,提高采购管理水平,许多公司都建立了招标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的五个部份,包括招标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评审和招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准备1.1 确定招标项目:公司需要明确招标的项目,包括采购物品或者服务的具体需求、数量、质量要求等。

1.2 制定招标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战略,制定招标计划,包括招标时间、招标方式、招标范围等。

1.3 确定招标委员会:成立招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招标过程的监督和决策。

二、招标文件编制2.1 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招标文件需要详细说明项目需求、评审标准、投标要求等。

2.2 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合规,并符合公司的需求和政策要求。

2.3 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要在指定的渠道发布,例如公司官网、招标平台等,以便供应商能够获取并参预招标。

三、招标公告发布3.1 编写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向外界宣布公司招标信息的重要渠道,需要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和联系方式等。

3.2 审核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也需要经过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清晰,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3.3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需要在指定的媒体或者渠道发布,例如报纸、网站等,吸引潜在供应商参预投标。

四、招标评审4.1 设计评标标准:根据项目需求和公司要求,制定评标标准,包括技术能力、价格、交货期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4.2 评审投标文件:招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供应商的能力和符合度。

4.3 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评审结果,招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合同签订。

五、招标结果公示5.1 编写招标结果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是向公众宣布中标结果的重要环节,需要包括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中标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URS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公司招标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公司招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各类招标工作的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接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招标工作程序第四条项目立项1. 所有招标项目由公司领导组织等相关部门立项,明确项目名称、负责人、招标目的和范围等。

2. 项目立项应符合公司规定的项目管理流程,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招标准备阶段。

第五条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文件由招标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

2. 招标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保证信息准确、完整、统一。

第六条招标文件发布1. 招标文件发布前,应进行内部审查,确保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招标文件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报刊、邮件等方式发布,保证信息的广泛传播。

第七条投标文件接收1. 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部门应接收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登记等工作应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第八条评标1. 评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成员包括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合理。

2. 评标过程应记录详细,评标结果应公示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定标1. 定标工作由公司领导组织,确保定标结果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2. 定标结果应及时通知中标单位,签订相应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确保项目按期、按质完成。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保密1. 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接收等过程应严格保密,避免信息泄露。

2. 招标文件的密封和存储应符合公司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的保密1. 投标文件的存储和处理应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投标信息不被泄露。

公司招标部部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部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合规、高效。

第二章招标计划与立项第四条招标部应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及各部门需求,制定年度招标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各部门需在招标计划制定前,将招标项目需求提交给招标部,招标部负责项目立项,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招标项目立项后,招标部需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等。

第三章招标公告与投标第七条招标部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八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服务承诺等。

第九条招标部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第十条审查合格后,招标部应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开标结果。

第四章中标与合同签订第十一条招标部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部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项目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招标部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第五章招标档案管理第十四条招标部应建立完善的招标档案管理制度,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招标监督小组,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标工作的合规性。

第十七条招标监督小组有权对招标部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招标部应积极配合监督小组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公司招投标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部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招投标部门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招投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招投标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二)负责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发布和备案;(三)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四)监督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五)负责招投标档案的管理和归档。

第三章招投标程序第六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五)开标:公开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信息;(六)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七)中标公示:公示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八)签订合同:中标人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七条招投标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章招投标文件管理第八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第九条招投标文件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三)有利于提高招投标效率和质量。

第十条招投标文件审查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投标文件符合要求。

第五章评标与中标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公平。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3篇)

公司招标部门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类招标。

第三条招标部门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招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招标部门应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其职责如下:(一)确定招标项目范围、规模和标准;(二)审批招标方案;(三)确定招标方式;(四)审批招标文件;(五)监督招标过程;(六)处理招标异议和投诉。

第六条招标部门应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包括招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评标办法、中标通知等。

第七条招标部门应按照招标法规定,确定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第八条招标部门应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规格、评标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招标程序分为以下阶段:(二)投标人资格预审;(三)发售招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中标;(八)合同签订。

第十条招标公告应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第十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时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评标结束后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七条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第四条职能: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第五条定标抉择权: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第一节工作目标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实现公司的成本控制管理目标,而精心选择优秀的施工合作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第七条招标系统工作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工作态度,做到招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第八条加大力度,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信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提高投标价格竞争力.第九条集中整体资源,最大限度采取集中招标降低成本.招标立项时,尽量采用集中招标,能集中招标的项目(工程),决不允许分项招标.第十条坚决杜绝恶意低价竞标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第二节各技术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工程部工作职责:1、负责在上一年的12月1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第二年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2、负责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0日)前向公司预算部提供下一季度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产进度计划及材料、设备采购使用计划修正表.修正表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3、根据现场的实际施工进度,及时提出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的最迟进场时间.4、在招标过程中,积极协助对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评定工作.5、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已中标的单位因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工程部应立即申报预算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第十二条总工办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专业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2、负责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技术条款的编制.3、在招标过程中,参与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招标文件会签.负责委派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对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并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施工图的变更通知单.4、负责在招标文件(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技术指标、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合同附件设备技术参数、配件品牌等.5、负责邀请有关行业专家、高水平人员参与公司高难度招标工作.第十三条规划设计部工作职责:1、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10日)前根据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设计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设计修正计划.计划中要注明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会审确认时间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和设计单位.2、负责园建、绿化、雕塑、园林设施、儿童游戏设施等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图会审和优化审定工作.3、负责计划外招标项目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设计或委托设计工作,并将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报总工办审批.4、必须在招标计划要求的招标工作开始7天前,向预算部提供本部门负责项目的已会审优化盖章的设计方案或设计施工图.所提供的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必须具备施工条件(有招标范围、深化设计图、施工大样图、主材样板等),满足投标报价的需要,两个以上方案必须是有可比性的.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技术解答工作,积极协助预算部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答疑及现场勘察工作,负责根据答疑出具招标方案或设计变更通知单.6、参与设计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第十四条预算部工作职责:1、预算部必须在上一年的年底(12月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进度计划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在每季度末(3、6、9、12月的25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各项目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招标修正计划报总经理及集团领导审批.计划中要注明招标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编制完成时间、会签审批时间、招标时间、合理工期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集团和公司有关责任部门.每季度的修正招标计划必须是合理的,要满足招标方案编制时间、招标工作时间和合理的生产周期时间等.2、收集整理国家对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负责起草项目招标文件框架,编制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合同条款并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和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会签.4、对于需要编制标底的招标项目负责编制标底,并送交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5、在招标过程中负责组织进行对投标单位考查并编写考察报告.6、负责组织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并出具详细的书面报告.7、负责草拟合同文本,报工程部、材料采购部、财务部、总工、主管副总、总经理、集团领导审核、审批.8、参与所有集中招标项目合同会签、商谈及修改.第十五条采购部工作职责:1、每季度末(3、6、9、12月的22日)前根据工程部提供的生产实际进度修正计划编制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并将计划及时提供给预算部.2、广泛接触市场,负责收集有关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及供求信息,供预算部参考.3、参与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会签,并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4、在招标过程中负责委派专业人员进行该专业招标的投标单位考查和技术标开标评标工作.5、参加技术标、经济标的开标、评标、议标、定标工作.第十六条财务部工作职责:1、对招标工作全过程提供财务服务.2、负责收取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押金,并开出收据.3、负责在招标合同会签过程中审核合同中有关工程造价、付款方式等.4、负责向投标单位退还保证金、押金,并收回开出的收据.5、全程参与招标、开标、议标、定标过程,并提供专业意见.第四章招标类别和合理工期第一节招标类别的划分第十七条集中招标:1、大宗建筑材料的采购:如土建材料、装饰材料、园林设施、金属制品、市政材料、给排水材料、电气材料、暖通材料、家用电器及其它零星材料等;2、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如外电设备、空调设备、电梯、游泳池设备、消防设备、冷却塔设备、康体设施、儿童游戏设施、智能化设备、水处理设备等;3、其他工程:如地质勘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外电施工工程、交通划线工程等;4、单项招标:园林建筑、雕塑、会所装修、会所家具制安、会所灯饰制安、油烟污水处理、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中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5、设计招标第二节招标各项目合理工作日要求第十八条建筑材料采购1、通用标准材料:15—30天.2、特定材料:30天—60天.第十九条大型设备采购、安装1、电梯:中速梯生产周期3.5个月,安装周期45天;高速梯生产周期6.5个月,安装周期60天.2、冷水机组、冷却塔:30—60天.第二十条园林配套设施制安1、雕塑工程:根据雕塑大小30天—120天.2、小区儿童游乐设施制安:70天.3、园林灯具:20—30天.4、小区指示牌制作:15—20天.5、园林建筑工程:工程总价1000万元以上4个月,1000万元以内2—3个月.6、道路车库交通划线工程:施工工期30天,完工验收45天.7、康体设施:羽毛球场40天、网球场50天、运动场跑道50天、篮球场15天、乒乓球场10天.第二十一条其他工程项目:视工程量及各专业要求而定.第二十二条特急项目1、特急招标项目程序:由预算部在项目审批表上写明原因,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应在审批表上注明“特急”和签名确认.特急项目,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领导及董事长审批.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21.0总则1.1为确定招投标项目范围,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规范招投标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南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南海市能兴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规程南海市能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3任何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或降低招投标活动.1.4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原则.1.5任何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2.0招投标管理机构及职责2.1招投标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固定成员一般由主管总助、财务部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等担任.根据招投标项目的性质,招投标小组组长可决定邀请2名以下熟悉该项目的专业人员作为招投标小组的临时成员.招投标小组成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单数.2.2招投标小组根据《南海市能兴发展集团公司投标管理制度》中所设置的权限内均具有如下工作职责:a)决定招标方式、方案;b)决定被邀请投标的单位;c)审批招标文件;d)评定中标单位.e)通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派员列席有关招投标会议.f)编写招投标工作情况报告,报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备案.2.3招投标工作,以经营部为招投标工作主办部门.2.4招投标主办单位开展工作,每项工作至少应有2人同时参加.招投标主办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a)进行招投标前期调查.b)提议招标方式和方案.c)提议被邀请投标的单位.d)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拟定合同样板.e)进行发标、收标、开标等工作.f)提出有关改进招标工作的建议.g)在定标后7天内向上一级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提交有关招标工作情况的详细报告.3.0招标工作一般程序3.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3.1.1公开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2邀请招标,由主办单位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3.1.3议标,由招标单位对少数几家投标单位分别就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3.1.4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一般不得少于五家(特殊行业和业务经集团公司稽查考核部同意不得少于三家),以五至十家为宜;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3.1.5采取议标方式的必须向房地产事业部和稽查考核部书面说明理由.3.2招标前期工作3.2.1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3.2.1.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3.2.1.2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经营部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3.2.1.3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3.2.1.4经营部编写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应一并编制招标项目标底,作为评标的直接依据.标底的编写应当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参照国家规定的枝术、经济标准及定额进行编制.一个投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经审定后,在开标前不得泄露.3.2.2经营部提前1个星期向招标小组提交招标文件、合同、并提议招标方式和说明理由.3.2.3招标小组在收到有关资料2天后,通过会议或直接书面确认等方式确定招标方式,并审议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标底.3.2.4经营部把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2.5经营部对拟邀请投标或议标的单位进行深入调查,并向招投标小组推荐邀请设标或议标的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并对其工程业绩、施工能力等方面进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经营部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查勘项目现场.3.3开展招标工作3.3.1经营部按招投标小组的决定发出招标公告或邀请书.3.3.2接受投标申请书,并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3.3.3召开招标会议,向投标人发布招标文件,并介绍招标项目的有关情况和要求,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任何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任何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3.3.4预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3.3.5招标文件发出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按实际需要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4收标、开标工作3.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经营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经营部.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经营部应当拒收.3.4.2投标截止时间一到,经营部应会同上级监督人员,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一起进行开标.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3.4.3开标时,由投标人和上级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经营部当众拆封,宣读和记录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3.4.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密封或者在封口处没有按照规定盖章和签名的、未按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编制的,以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该投标文件均无效.3.4.6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经营部应提议重新组织招标.3.4.7开标结束后,经营部应编写《招投标情况汇报》,作为评标、定标的参考资料.汇报内容包括:a)招标工作进展情况.b)投标单位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的简介.c)投标文件比较及综合评价.3.5评标、定标工作3.5.1《招投标情况汇报》应在评标、定标会议之前至少1个星期提交招投标小组.会议时间由招投标小组组长确定.各招投标小组成员应在收到有关招标资料2天内对招标资料进行审阅.3.5.2评标、定标会议由招投标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到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方为有效会议.评标、定标会议必须有由上级单位派出的监督人员参加.3.5.3参加评标、定标会议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各成员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5.4经营部人员汇报完招标工作情况后,必须离场.3.5.5参会的招投标小组成员每人1票,可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票过半数方可定标;反对票和弃权票总数达到半数或以上,不能定标,须由经营部重新开展招标工作.3.5.6中标人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3.5.7经营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8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根据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记录会议决议等内容,并由与会人员签名.会议记录应全面反映各成员的评审意见.4.0投标保证金4.1招标文件中必须注明此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规定.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及收取的标准或数量,由招投标小组根据具体的招标项目确定.原则上投标保证金的定额标准为不低于该项目总投资概算金额的1‰.4.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单位应当同时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落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定标工作结束之日起7天内退回;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应当于签订合同时退回.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向中标人支付双倍保证金.5.0罚则5.1违反本制度规定,不按规定的程序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导致招标流于形式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2违反本制度规定,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3违反本制度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中标单位确定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5参加招标工作的成员有意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接受投标人的`财物和其他好处的,没收其收受的财物,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以及行政处分.5.6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固定成员,取消其招投标小组成员资格;对有上列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小组临时成员,以后不得进入招投标小组.5.7经营部不提前做好招标准备工作,拖延或浪费时间,造成招标工作时间紧迫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5.8对招标活动负有监督职责的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者,给予行政处分.5.9对招标工作中有犯罪嫌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一、公司对外一次*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的;二、公司对外所有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的工程(包含项目劳务);三、公司对外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总金额在**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的;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也是评标委员会成员。

小组成员包括:成本管理部部长、采购专员、使用部门分管副总、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重大项目的招标增加法律顾问)。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由成本管理部部长担任,其他成员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经理直接负责对招标工作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由使用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申请。

二、经办部门:成本管理部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四、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采购活动,包括物资、工程、服务等方面的采购。

第三条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信息、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公平原则: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确保招标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3. 公正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严格执行评标标准。

4. 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应诚实守信,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章招标采购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招标采购计划,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2. 审核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组织招标活动,包括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等。

4. 监督招标代理机构履行职责,确保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5. 审核评标报告,提出中标候选人。

6. 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纠纷。

第三章招标采购程序第六条招标采购程序分为以下阶段:1. 需求调查:根据公司业务需求,确定招标采购项目。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要求。

3. 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信息。

4.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招标。

5. 开标: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文件。

6. 评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7. 中标公示:公示中标候选人,接受社会监督。

8. 中标通知书: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 签订合同:中标人与公司签订合同。

10. 合同履行:监督合同履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评标委员会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部门代表和外部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

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

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

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册。

招标公司全流程管理制度(3篇)

招标公司全流程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公司招标业务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招标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招标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报名、投标文件评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合同签订等全过程。

第三条招标公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招标公告第四条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内容、招标范围;2. 投标人资格要求;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5. 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第五条招标公告应在政府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并确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第六条招标公告发布后,招标公司应及时将公告内容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三、招标文件编制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2. 投标须知;3. 招标文件;4. 投标文件格式;5. 合同条款。

第八条招标文件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确保招标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3. 明确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4. 确保招标程序的公正、公平。

第九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招标公司应及时将招标文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

四、投标报名第十条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报名材料。

第十一条招标公司对投标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 投标人资格;2. 投标人信誉;3. 投标人业绩;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第十二条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招标公司应及时发出投标通知书。

五、投标文件评审第十三条投标文件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 评审内容全面、客观、公正;3. 评审过程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评审包括以下内容:1. 投标文件完整性、合规性;2. 投标报价合理性;3. 投标方案可行性;4. 投标人信誉、业绩。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5篇)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

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____个工作日。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

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

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

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

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

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公司招标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流程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流程,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工作,包括物资采购、工程承包、服务采购等招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原则,确保招标结果合理、合法、合理。

第四条公司所有招标工作均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进行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招标工作应当遵循“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公司招标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标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招标信息管理系统,保障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可追踪。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招标绩效评估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招标流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二章招标准备阶段第十一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由专门的招标工作组织负责,由招标领导小组统筹指导。

第十二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采取专业化、系统化的方法,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进度和完成时间。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充分调研市场情况,了解招标项目相关信息,明确需求和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规范。

第十六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拟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将招标信息向社会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加强对潜在投标人的筛选,确保投标人的合法资质和信誉。

第十九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要求,确定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措施。

第二十条招标准备工作应当落实招标文件的审核,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及流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工作,提高招标效率,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原则:招标信息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平等参与。

(二)公平原则:对所有潜在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三)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规定进行,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性。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监督和协调。

第五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审核招标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三)确定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四)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五)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招标办公室职责:(一)协助招标领导小组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二)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编制标底;(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文件;(四)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五)监督合同履行,处理合同争议。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八条招标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1.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招标工作计划和方案。

2. 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等。

3. 招标办公室组织编制标底,确保标底合法、合理。

4. 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招标文件和标底,确保其合法、合规。

(二)招标公告阶段1. 招标办公室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准备投标文件。

(三)投标阶段1.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2. 招标办公室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标流程,保障招标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提高招标成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信的原则,合理、有效地采购物资和服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招标管理制度,并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六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招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违反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第七条对于违反招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公司采购需建立需求清单,明确需求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项目的招标条件和具体要求。

第十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招标评审小组,对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招标评审小组应当由专业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第十二条招标评审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选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三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认真考核,并签订合同。

第三章招标的实施第十四条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优质地向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对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执行情况良好。

第十六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违约责任制度,对于履约不到位的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招标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公司内部设立审计部门,定期对招标工作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九条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接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领导的检查。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及时关注招标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督促。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招标工作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保障公司利益,提高招标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合规进行,确保招标过程透明、公正。

第三条公司招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项目,包括物资、工程、服务等各类招标项目。

第四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由公司招标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岗位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招标工作。

第五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应与公司的规划、市场、采购等相关工作相衔接,形成有机的工作体系。

第六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招标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招标数据的统一、准确、及时。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证招标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应强化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控制和化解各类招标风险。

第九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应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招标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形成协同合作的团队。

第十条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应持续改进和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招标准则第十一条公司招标项目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招标,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招标项目。

第十二条公司招标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招标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公司招标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书函、投标文件等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招标项目应设立招标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确定委员会成员,确保评标过程公正、客观。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项目应建立投标保密制度,确保投标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公司招标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十七条公司招标项目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招标项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第三章招标流程第十九条公司招标项目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表和流程进行,确保全部工作按时完成。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投标企业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平等竞争、谨慎慎重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由公司领导下设的招标办公室负责,协助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标范围第五条公司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招标、采购招标、工程承包招标等。

第六条项目招标主要针对公司的工程项目、技术项目等,需通过正规招标程序进行。

第七条采购招标主要针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需的物资、设备等,需通过供应商招标程序进行。

第八条工程承包招标主要针对公司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需通过承包商招标程序进行。

第三章招标程序第九条公司招标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招标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评标、签订合同等环节。

第十条确定招标需求是招标程序的第一步,需要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招标需求,并明确招标的范围、要求、预算等。

第十一条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主体、技术规格、商务条款、投标要求等内容,需在招标办公室的协调下完成。

第十二条发布招标公告是招标程序的重要环节,需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招标平台等多种途径发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组织招标评标主要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进行谈判、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

第四章投标要求第十四条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资金证明等材料。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并按时提交。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需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报价、合同条款等内容,确保完整有效。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对招标相关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八条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九条招标评标过程中的评审内容和结果,需对内部人员进行保密,不得外泄。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均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第二章招标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公司的招标工作。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第五条招标办公室应设立专门的招标工作人员,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开标、评标等工作。

第三章招标范围与方式第六条凡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均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1. 物资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2. 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一定规模的;3. 服务采购涉及公司重要业务或涉及面广的。

第七条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应作为首选方式,邀请招标需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 项目名称、地点和规模;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格式;5.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6. 评标标准和方法;7. 合同主要条款等。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经过招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发布应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招标公告栏等渠道进行,确保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第五章投标与开标第十一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十二条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指定账户。

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第十三条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办公室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了解投标情况。

第六章评标与定标第十四条评标工作应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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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则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部分其它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他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职能划分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工程项目工程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办公用品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需求部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监部原辅材料、固定资产、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服务、咨询等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等审监部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能:参与制作招标文件和资质预审,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六、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能:负责招标活动法律事项和法律风险管控。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第七条招标申请部门提交《招标申请书》。

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的需要,会同技术部门按要求,制作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实施计划和实施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拟采用的招标方式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进行内容审核(是否符合),签字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批,报审监部备案。

三、招标申请书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办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八条招标的二种方式一、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实行公开招标。

二、无法满足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由招标小组确定邀请招标。

即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一定数量的业内知名企业作为邀请投标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定。

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

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其他服务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工程招标内容还要详细说明工程名称、地址、项目所建地理位置、环境、、用地范围、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投标报价等要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还应符合按“甲供及暂定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保管、发放管理程序”的要求。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发出与修改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方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

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3日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第十一条招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一、起草招标申请书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按要求,起草《招标申请书》,报分管领导审批。

二、招标公告报批与公示招标申请书审批通过后,经办部门会同需求部门、技术部门、法务律师共同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公告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

如投标邀请书则不需。

公司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如需要);如委托其他机构代理招标事宜,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资格预审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在十日内向经办部门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产品名目、技术、质量标准(含规格、型号、参数、颜色、功能等);6.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复印件);7.国家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及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8.使用说明、安装指导、调试及服务承诺;9.供货保障措施;10.近期销售客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报价及清单。

经办部门应汇总意向单位的资质资料,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投标人应该为生产厂家,原则上不包括代理商或经销商(特殊情况除外)。

对拟通过资质初审的重点企业要一一进行用户访谈(电话或现场)或实地调研,出具《资质初审意见书》(见附件),报法务专员复核。

法务专员对《资质初审意见书》中通过单位的资质先进行内容复核,再采用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抽查,将《资质初审复核意见》报审监部审查。

资格预审通过后,需要备案的,经办部门将评审结果向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

备案三日内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没有提出异议,经办部门向资格预审通过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

四、编制及发出招标文件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法务专员,根据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进行备案审核(如需要)。

审定的招标文件确需变更时,须经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如需要),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所有的投标单位。

经办部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召开发标会议,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注明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具体发放情况。

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需要缴纳保证金的,由经办部门出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完成交款程序。

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根据国家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从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五、踏勘现场和用户调研经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用户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国家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需要)。

六、招标答疑经办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如需要),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须有授权委托书)送至招标文件规定的部门,相关部门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出具加盖公司章的收文凭证(见附件),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

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后续开标、议标。

经办部门负责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签字确认。

八、开标招标工作小组在开标前依照国家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及名单。

开标前3日,由经办部门发出开标会议通知,通知公司参与开标的部门和人员,告知开标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授权的人员主持召开开标会议。

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和相关人员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公开按程序进行。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评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中的技术方案、产品技术资料、实施计划等进行审查。

技术标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确保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及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2、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3、施工图纸和图纸设计说明;4、施工组织及施工进度计划;5、研发设备的技术功能要求和技术参数;6、质量保证、工期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技术标评选通过后,进入商务标,即对商务标标书中有关商务的部分,包括商务流程、送货、报价、付款等过程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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