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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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________ 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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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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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制度
一、明确总体要求,确立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开创桥港新时代,建设美好新”的目标,巩固前期农业保险工作试点成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和创新意识,促进全市农业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进“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认真做好大宗农作物承保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全市高效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应努力达到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的20%以上,同时,积极开办新的险种,确保我市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普及面和受益面得到有效提高。
二、稳定运营模式,提高工作水平
(一)坚持“联办共保”运营模式
~年度,全市农业保险工作继续按照“联办共保”模式运营,市政府和人保财险支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为5∶5,并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推进工作委员会与承保公司签订“联办共保”协议。
(二)稳定和提高财政各项保费补贴
1.提高种植业参保保障水平。提高主要农作物参保品种的保险保障水平,从年秋季起,新签单的小麦、油菜、玉米(春播、下同)、棉花等主要农作物保险金额每亩提高到5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为25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15元、本级财政补贴5元,农户缴纳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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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稳定养殖业参保补贴标准。对主要养殖业保险,各级财政补贴标准为80%。能繁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险费率为6%,保费为6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18元、本级财政补贴30元,农户缴纳12元。育肥猪(存栏量50头以上起保)每头保险金额为4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为2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6元、本级财政补贴10元,农户缴纳4元。春秋蚕每张保险金额统一为4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为2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6元、本级财政补贴10元,农户缴纳4元。农险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与市场价波动的联动机制,提高农户受损的保障程度。
3.提高设施农业参保补贴标准。高效设施农业参保补贴标准从原来的70%提高到80%。设施栽培钢架大棚棚架(起保面积1亩,下同)每亩保险金额为3000元,保险费率为3%,保费为9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27元、本级财政补贴45元,农户缴纳18元;水泥立柱大棚棚架每亩保险金额为1500元,保险费率为4%,保费为6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18元、本级财政补贴30元,农户缴纳12元;竹木大棚棚架每亩保险金额为800元,保险费率为5%,保费为4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12元、本级财政补贴20元,农户缴纳8元。大棚塑料薄膜作为棚架的附加险,每亩保险金额为600元,保险费率为18%,保费为108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32元、本级财政补贴54元,农户缴纳22元。棚内作物保险作为棚架的附加险,每亩保险金额为xx元,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分上、下半年,分别为每亩1000元,保险费率为6%,全年每亩保险费为120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补贴36元、本级财政补贴60元,农户缴纳24元。从今年起,凡有财政专项资金奖补的设施大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设施大棚种植的,都要参加农业保险,并在财政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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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中安排一块作为投保签单保费。
4.其他类型保费补贴标准。农机具和渔船、渔民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的工作水平
1.巩固和发展已成熟险种,进一步提高承保覆盖面。全市开设的小麦、油菜、玉米等品种保险要进一步发展,全面完成省、市定的目标任务,确保主要种植业品种的承保面90%以上;能繁母猪要做到“应保尽保”;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全市高效设施大棚保险的参保面必须20%以上,凡今年新增加的设施大棚、有财政资金扶持的设施大棚均要参加农业保险。继续做好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工作,逐步扩大补贴险种。继续完善渔船、渔民互助保险运行机制。
2.开设和探索新的险种,进一步提高受益面。学习先进地区棉花保险工作的经验,开设棉花保险,承保面必须80%以上,切实提高棉农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开展育肥猪、养蚕保险,分别选择在一个镇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开。动山羊、设施渔业、大豆等新险种的研究工作。
3.增设和完善参保期,进一步提高普及面。根据不同作物的生长期和本市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保险期限。能繁母猪实行应保尽保,育肥猪实行按年度投保,保险期限均为一年,从本年的10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9月30日止,要求在本年的9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大棚棚架、大棚塑料薄膜实行分季投保,保险期限为一年。第一期从本年的10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9月30日止,要求在本年的9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第二期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要求在本年的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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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第三期从年4月1日起至xx年3月31日止,要求在年的3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第四期从年7月1日起至xx 年6月30日止,要求在年的6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小麦、油菜、玉米的保险期限为作物的苗期至收获期,棉花的保险期限为直播花(地膜)苗齐或移栽成活后起,至棉花成熟开始采摘时止,要求小麦、油菜必须于本年的12月底前,玉米于次年的4月底前、棉花5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养蚕保险分春、秋两期,保险期限以每期蚕的一个饲养周期,即从收蚁起至上簇结茧采售为止,年的春蚕要求在本年的12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秋蚕要求在年6月底前完成保费的收缴工作。
(四)规范农业保险运作
1.规范开展承保工作。镇乡、村在动员农户参保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参保大户必须附相应保险标的物明细,禁止村组干部为辖区内农户代垫、代交保费,禁止跨镇乡跨村组投保。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能繁母猪、育肥猪的投保档案,对于未配带防疫码耳标的能繁母猪、育肥猪一律不予承保。
2.规范理赔操作流程。发生灾害时,小麦、油菜、玉米、棉花等常规品种累计2亩以下的由各镇乡三农保险服务站派员到现场察看、拍照、核实;养蚕、设施栽培和常规品种累计面积2亩以上的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由保险公司组织种养业专家等理赔定损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能繁母猪、育肥猪发生死亡时,由保险公司组织养殖业专家等理赔定损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因病死亡的,一律焚烧后深埋,按保险额赔偿;符合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其他原因死亡的,扣除残值后赔偿。农户私自处置、能繁母猪和育肥猪没有佩戴耳标或耳标号与登记不一致的,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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