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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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1994-2015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最新最全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1720 1560 1400 1260 1160 960 800 730 640 580 545 495 465 435 412 400 320 310 290 270 240 21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文件字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2016年)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994年-2016年)
北京市Βιβλιοθήκη 低工资 (1994年度-2016年度)
生效日期 1994年12月 1995年7月 1996年7月 1997年6月 1998年7月 1999年5月 1999年9月 2000年7月 2001年7月 2002年7月 2003年12月 2004年6月 2005年7月 2006年7月 2007年7月 2008年7月 2010年7月 2011年1月 2012年1月 2013年1月 2014年4月 2015年4月 2016年9月 月工资 210元/月 240元/月 270元/月 290元/月 310元/月 320元/月 400元/月 412元/月 435元/月 465元/月 495元/月 545元/月 580元/月 640元/月 730元/月 800元/月 960元/月 1160元/月 1260元/月 1400元/月 1560元/月 1720元/月 1890元/月 小时工资 1.10元/小时 1.40元/小时 1.60元/小时 1.70元/小时 1.80元/小时 1.90元/小时 2.30元/小时 2.46元/小时 2.60元/小时 2.78元/小时 2.96元/小时 3.26元/小时 3.47元/小时 3.82元/小时 4.36元/小时 4.60元/小时 5.50元/小时 6.70元/小时 7.24元/小时 8.05元/小时 8.97元/小时 9.89元/小时 10.86元/小时 文件依据 京政府[1994]25号令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京劳资发[1996]161号 京劳资发[1997]88号 京劳资发[1998]93号 京劳资发[1999]82号 京劳社资发[1999]90号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京劳社资发[2010]139号 京劳社资发[2010]300号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9)发布时间:2019.5.11 单位:元类别执行期限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生活费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月最低生活费标准 政策依据1994.12.1-1995.6.30 1.1 210 市政府25号令 150 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1995.7.1-1996.6.30 1.4 240 京劳资发[1995]311号 170 1996.7.1-1997.5.31 1.6 270 京劳资发[1996]161号 180 1997.6.1-1998.6.30 1.7 290 京劳资发[1997]88号 200 1998.7.1-1999.4.30 1.8 310 京劳资发[1998]93号 210 1999.5.1-1999.8.31 1.9 320 京劳资发[1999]82号 220 1999.9.1-2000.4.302.3400京劳社资发[1999]90号286京劳社资发[1999]90号对此标准进行了调整,执行期为1999.7.1-2000.6.30 2000.5.1-2000.6.302.39400京劳社资[2000]71号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2000.7.1-2001.6.30 2.46 412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96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2001.7.1-2002.6.30 2.6 435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3052002.7.1-2003.12.31 2.78 465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326 2004.1.1-2004.6.30 2.96 495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346.5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市政府142号令)调整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2004.7.1-2005.6.30 3.26 545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381.52005.7.1-2006.6.30 3.47 580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4062006.7.1-2007.6.303.82 640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4482007.7.1-2008.6.304.36730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511自2008年1月3日起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计薪天数为21.75天2008.7.1-2010.6.30 4.6 800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560 2010.7.1-2010.12.315.5960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6722011.1.1至2011.12.31 6.7 1160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812 2012.1.1至2012.12.31 7.2 1260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882 2013.1.1至2014.3.31 8.05 1400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980 2014.4.1至2015.3.31 8.97 1560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1092 2015.4.1至2016.8.31 9.89 1720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1204 2016.9.1至2017.8.31 10.86 1890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1323 2017.9.1至2018.8.31 11.49 2000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1400 2018.9.1至2019.6.30 12.18 2120 京人社劳发[2018]130号1484 2019.7.1起12.64 2200 京人社劳发[2019]71号1540。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发布时间:2018.7.24 单位:元类别执行期限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生活费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依据月最低生活费标准 政策依据1994.12.1-1995.6.30 1.1 210 市政府25号令 150 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1995.7.1-1996.6.30 1.4 240 京劳资发[1995]311号 170 1996.7.1-1997.5.31 1.6 270 京劳资发[1996]161号 180 1997.6.1-1998.6.30 1.7 290 京劳资发[1997]88号 200 1998.7.1-1999.4.30 1.8 310 京劳资发[1998]93号 210 1999.5.1-1999.8.31 1.9 320 京劳资发[1999]82号 220 1999.9.1-2000.4.302.3400京劳社资发[1999]90号286京劳社资发[1999]90号对此标准进行了调整,执行期为1999.7.1-2000.6.30 2000.5.1-2000.6.302.39400京劳社资[2000]71号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2000.7.1-2001.6.30 2.46 412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96与当年最低工资的政策依据相同2001.7.1-2002.6.30 2.6 435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3052002.7.1-2003.12.31 2.78 465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326 2004.1.1-2004.6.30 2.96 495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346.5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市政府142号令)调整为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2004.7.1-2005.6.30 3.26 545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381.52005.7.1-2006.6.30 3.47 580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4062006.7.1-2007.6.303.82 640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4482007.7.1-2008.6.304.36730京劳社资发[2007]111号511自2008年1月3日起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计薪天数为21.75天2008.7.1-2010.6.30 4.6 800 京劳社资发[2008]129号 560 2010.7.1-2010.12.315.5960京人社劳发[2010]139号6722011.1.1至2011.12.31 6.7 1160 京人社劳发[2010]300号812 2012.1.1至2012.12.31 7.2 1260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882 2013.1.1至2014.3.31 8.05 1400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980 2014.4.1至2015.3.31 8.97 1560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1092 2015.4.1至2016.8.31 9.89 1720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1204 2016.9.1至2017.831 10.86 1890 京人社劳发[2016]128号1323 2017.9.1至2018.831 11.49 2000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1400 2018.9.1至2019.831 12.18 2120 京人社劳发[2018]130号1484。

全国部分省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部分省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部分省市2006年最低工资标准一、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1、全日制:640元/月、3.82元/小时。

2、非全日制:7.9元/小时、法定节假日18元/小时。

二、上海市(2006年9月1日起):750元/月、6.5元/小时。

(从8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20元)。

三、天津市(2006年4月1日起):一类:670元/月:市区;二类:650元/月: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县、静海县和蓟县;非全日制6.4元/小时。

四、重庆市(2006年9月1日起):一档580元/月;二档480元/月;三档440元/月。

四、辽宁省(2006年8月1日)起:一类地区590元/月、6元/小时;二类地区480元/月、4.8元/小时;三类地区420元/月、3.5元/小时。

大连市(2006年8月1日起):一档500元/月、二档600元/月、三档700元/月。

五、山东省(2006年10月1日起):一类:390元/月;二类:430元/月;三类:480元/月;四类540元/月;五类:610元/月。

六、山西省(2006年10月1日起):一类550元/月、3.3元/小时;二类510元/月、3.05元/小时;三类470元/月、2.8元/小时;四类430元/月、2.6元/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类6.5元/小时、二类6元/小时、三类5.5元/小时、四类5元/小时。

七、河南省(2006年10月1日):一档;480元/月、7元/小时;二档:400元/月、6元/小时;三档:320元/月、5元/小时。

八、江苏省(2006年10月1日):一类:750元/月、6.3元/小时;二类:620元/月、5.2元/小时;三类:520元/月、4.4元/小时。

九、浙江省(2006年9月1日):一档750元/月、6.4元/小时(非全日制,下同);二档670元/月、5.7元/小时;三档620元/月、5.3元/小时;四档540元/月、4.6元/小时。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6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5.7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62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5.3元。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2200 元/月
24 元/小时
5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9〕71号
2018年9月1日起
2120 元/月
24 元/小时
5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8]130 号
2017年9月1日起
2000 元/月
22 元/小时
52.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2016年9月1日起
1890 元/月
2200 元/月
24 元/小时
5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9〕71号
2120 元/月
24 元/小时
5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8]130 号
2000 元/月
22 元/小时
52.6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2017〕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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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21劳发〔2016〕128号
2015年4月1日起
1720 元/月
18.7 元/小时
45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5〕44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1560 元/月
16.9 元/小时
40.8 元/小时
京人社劳发 〔2014〕29号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10 元/月
京政府[1994]25号令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1994年度-2021年度)
适用时间 2020年7月起 2019年7月1日起
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 (元/月)
2200 元/月

历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历年北京市最低工资
和社会保障局
2003年12月23日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2004年1月1日
495
346.5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2年6月21日
京劳社资发[2002]86号
2002年7月1日
465
326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1年10月26日
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
2001年7月1日
435
305
和社会保障局
2006年6月27日
京劳社资发[2006]93号
2006年7月1日
640
448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5年7月1日
京劳社资发[2005]86号
2005年7月1日
580
406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4年6月30日
京劳社资发[2004]82号
2004年7月1日
545
381.5
北京市劳动
北京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
2000年6月26日
京劳社资发[2000]117号
2000年7月1日
412
296
北京市劳动
和社999]90号
1999年9月1日
400
286
北京市劳动局
1999年4月21日
京劳资发[1999]82号
1999年5月1日
320
220
北京市劳动局
1998年6月5日
京劳资发[1998]93号
1998年7月1日
310
210
北京市劳动局
1997年5月9日
京劳资发[1997]88号
1997年6月1日
290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1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1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2011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也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之一。

在这样一个繁
华的城市中,工资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2011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2011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不同的档次。

其中,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0元/月,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最低工
资标准为1380元/月,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

另外,农民
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月。

这些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不同企业性质和
人员身份来进行划分的。

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2011年有所提高,这也是为了适应城市的经济发展
和通货膨胀的情况。

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同时,也可以激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改善劳动条件,提高职工的工资待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外,北京市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比如,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了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职工的工资支付等。

这些举措为职工营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2011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得到了提高,这对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北京市也通过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希望未来北京市能够继续关注职工的工资待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历年最低生活费

历年最低生活费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2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 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78 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65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26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2年7月1日起执行。

详见本站“政策检索”栏目《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2]86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1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35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96元提高到305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五、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详见本站“政策检索”栏目《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1]164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0年)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0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元人民币。

二、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职工,其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86元提高到296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四、根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今后我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将不再进行审批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有关事项。

取消开立工资预留户后,企业要严格执行原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6号)和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对北京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京劳资发[1995]218号)的有关规定。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一)1994年最低工资标准1、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

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1995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5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1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210元人民币,提出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

2、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标准,从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含国家规定的各种价格补贴)。

3、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办理。

(三)1996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6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4元、每月不低于24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80元。

3、为保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顺利执行,继续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

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7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0元为300元。

4、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1、自1997年6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1.6元、每月不低于270元,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1.7元,每月不低于290元。

2、国有、集体企业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的下岗待工人员,下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继续实行国有企业开立工资预留户办法,其标准从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290元。

鉴于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开立工资预留户的标准在每人每月29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35元,为325元。

北京市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北京市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本地城镇执行时间:2010.7.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缴费基数(上下限)1615元-12111元1615元-12111元- - - -公司缴费比例20% 10% 1% 0.8% 0.8% -个人缴费比例8% 2%+3元0.2% - - -备注请注意:2008年3月1日后个人所得税扣除数为:2000元。

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

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

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037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111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26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422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15元。

本地农村劳动力(养24号文、医12%)执行时间:2010.7.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1615元最低基数2422元最低基数2422元- 缴费基数(上下限)- - - - - - 公司缴费比例20% 10% 1% 0.8% 0.8% - 个人缴费比例8% 2% 0.2% - - -备注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

对于在职职工,最低及最高缴费基数分别为1615元、12111元。

对于月收入低于1615元的,按1615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而对于大多数月收入在1615元至12111元区间的参保人员,则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

关于2003年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2003年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004年)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 2.78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65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9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95元人民币。

二、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详见本站“政策检索”栏目《关于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关于2003年调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资发[2003]215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市属企业主管局、各企业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总公司劳动处、人事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中央、部队在京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证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78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65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9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95元人民币。

二、上述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

三、其他有关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通知
抄送:市政府各委办,各区、县人民政府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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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年社平工资标准

北京历年社平工资标准

北京历年社平工资标准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社平工资标准作
为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也一直备受关注。

下面我们将回顾北京历年社平工资标准的变化,以便更好地了解北京经济发展的历程。

2008年,北京市社平工资标准为1732元,这一年正值北京成功举办奥运会,
北京市经济迅速发展,社平工资标准也随之提高。

2010年,北京市社平工资标准
达到了2555元,这一年北京的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水平均处于全国前列。

2013年,北京市社平工资标准达到了3982元,这一年北京的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了上海,成
为中国最发达的城市之一。

2015年,北京市社平工资标准达到了4668元,这一年北京的经济结构也发生
了一些变化,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了北京经济的新增长点。

2018年,北京
市社平工资标准达到了6346元,这一年北京的经济总量已经超过了香港,成为中
国经济的重要引擎之一。

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市社平工资标准虽然增长放缓,但仍然达到了7118元。

这一年,北京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经济发展保持了
稳定增长,社平工资标准也继续提高。

通过回顾北京历年社平工资标准的变化,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北京经济发展的
脉络和变化。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经济实力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社平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也充分体现了北京经济发展的成果。

相信在未来,随着北京经济的不断壮大,社平工资标准也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为北京市民带来更好的生活水平。

全国各地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各地2009年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在2009年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一、北京市——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800元 /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
9.6元/小时。

二、上海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
8.0元/小时。

三、天津市——自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
7.6元/小时。

四、重庆市
五、河北省
六、山西省
七、内蒙古自治区
八、辽宁省
九、吉林省
十、黑龙江省
十一、江苏省
十二、浙江省
十三、安徽省
十四、福建省
十五、江西省
十六、山东省
十七、河南省
十八、湖北省
十九、湖南省
二十、广东省
二十一、广西省
二十二、海南省
二十三、四川省
二十四、贵州省
二十五、云南省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二十七、陕西省
二十八、甘肃省
二十九、青海省
三十、宁夏自治区
三十一、新疆自治区。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适用范围
文件字号
172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5〕44号
15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4〕29号
14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2〕349号
126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人社劳发〔2011〕375号
27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1996〕161号
2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字[1995]597号
2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ZF[1994]25号令
适用时间
2015年4月1日起 2014年4月1日-2015年3月31日 2013年1月1日-2014年3月31日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008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 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2006年7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 2004年7月1日—2005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2002年7月1日—2003年6月30日 2001年7月1日—2002年6月30日 2000年7月1日—2001年6月30日 1999年9月1日—2000年6月30日 1999年5月1日—1999年8月30日 1998年7月1日—1999年4月30日 1997年6月1日—1998年6月30日 1996年7月1日—1997年5月30日 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 1994年12月1日—1995年6月30日

历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历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历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北京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之一,其最低工资标准反映了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劳动力市场的现状。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北京市历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一、2011年2011年6月,北京市发布了首个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将标准从每小时12元调整至每小时13元。

其中,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2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1元。

二、2012年2012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4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7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2元。

三、2013年2013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5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65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3元。

四、2014年2014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6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83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元。

五、2015年2015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8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2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元。

六、2016年2016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9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2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元。

七、2017年2017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20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7元。

八、2018年2018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22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2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8元。

九、2019年2019年北京市继续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24元,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600元,非全日制职工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9元。

北京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市是中国的首都,也是全国最重要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之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北京的劳动力市场也日益活跃,工资标准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作为劳动者的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自2004年起,北京市就开始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旨在保障城市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需要考虑到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以及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居民家庭收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幅度。

自2004年至今,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经历了多次调整。

2004年至2005年,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人民币;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690元人民币;2007年下半年至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至每月780元人民币;2009年至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960元、1080元和1160元人民币;2012年至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10元、1520元和1620元人民币;2015年至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890元、2010元和2120元人民币;2018年至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120元、2200元和2320元人民币。

可以看出,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这一系列的调整,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和对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视。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收入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也有助于缓解城市居民生活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物价水平的不断上涨,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否能够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北京市历年社会保障相关标准
367
10月1日
2001年
2.60
435
7月1日
305-392
7月1日
174
7月1日
285
441
380
337
10月1日
2000年
2.46
412
7月1日
300-385
7月1日
164
7月1日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2.39
400
5月1日
291-374
120
280
421
360
308
10月1日
1999年
2.30
400
9月1日
291-374
9月1日
120
6月1日
273
396
335
288
10月1日
1.90
320
5月1日
224-272
5月1日
21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8年
1.80
310
7月1日
217-264
7月1日
200
336
265
233
10月1日
1997年
1.70
290
6月1日
203-247
7月1日
198
7月1日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96
495
1月1日
326-419
186
290
510
443
402
10月1日
2003年
2.78
465
7月1日
326-419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1994-2018

672.00 812.00 882.00 980.00 1092.00 1204.00 1323.00 1400.00 1484.00
北京市历年最低工资及最低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工资标 准 1.10 1.40 1.60 1.70 1.80 1.90 2.30 2.39 2000.5.1-2000.6.30 月工作天数由21.5天调整为20.92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0.7.1-2001.6.30 2001.7.1-2002.6.30 2002.7.1-2003.12.31 2004.1.1-2004.6.30 2004.7.1-2005.6.30 2005.7.1-2006.6.30 2006.7.1-2007.6.30 2.46 2.60 2.78 2.96 3.26 3.47 3.82 4.36 2007.7.1-2008.6.30 月工作天数由20.92天调整为20.83天,对日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 2008.7.1-2010.6.30 4.60 800.00 9.60 22.00 412.00 435.00 465.00 495.00 545.00 580.00 640.00 730.00 6.00 6.80 7.30 7.90 8.70 13.30 15.50 16.50 18.00 20.00 非全日制 小时工资标 准 非全日制 法定节假日 小时工资标 准
执行期限
月工资标准
1994.12.1-1995.6.30 1995.7.1-1996.6.30 1996.7.1-1997.5.31 1997.6.1-1998.6.30 1998.7.1-1999.4.30 1999.5.1-1999.8.31 1999.9.1-2000.4.30
210.00 240.00 270.00 290.00 310.00 320.00 400.00 400.00

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北京市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这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消息。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仅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向。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情况。

首先,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2016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近郊区最低工资标准和远郊区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标准为,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近郊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远郊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

这些标准的调整,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的发展。

其次,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与城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通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缓解城市劳动力的生活压力,增加居民的消费能力,进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可以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也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再次,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也体现了政府的社会责任和关怀。

政府通过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表明了对劳动者的尊重和关爱,也展现了政府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通过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政府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最后,我们要认识到,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虽然对于劳动者是一种利好消息,但也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落实。

企业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有效实施,让广大劳动者真正受益。

综上所述,16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方向。

我们期待着,在政府、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努力下,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能够真正落地生根,为城市的发展和劳动者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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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范围 (元/月) 京劳社资发 2008 年 7 月 1 日 8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8]129 号 起至今 2007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73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7]111 号 日 2006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6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6〕93 号 日 2005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58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5]86 号 日 2004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54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4]82 号 日 2003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49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3]215 号 日 2002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46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2)86 号 日 —2003 年 6 月 30 —2004 年 6 月 30 —2005 年 6 月 30 —2006 年 6 月 30 —2007 年 6 月 30 —2008 年 6 月 30 文件字号 适用时间


2001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435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1]164 号 日 2000 年 7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412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2000) 号 117 日 1999 年 9 月 1 日 京劳社资发 40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1999)90 号 日 1999 年 5 月 1 日 京劳资发 32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1999]82 号 日 1998 年 7 月 1 日 京劳资发 3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1998]93 号 日 1997 年 6 月 1 日 京劳资发 29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1997]88 号 日 1996 年 7 月 1 日 京劳资发 27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1996〕 号 161 日 24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京劳资发字 1995 年 7 月 1 日 —1997 年 5 月 30 —1998 年 6 月 30 —1999 年 4 月 30 —1999 年 8 月 30 —2000 年 6 月 30 —2001 年 6 月 30 —2002 年 6 月 30


[1995]597 号 —1996 年 6 月 30 日 1994 年 12 月 1 京 ZF[1994]25 210 适用于北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 号令 30 日 日—1995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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