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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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考核办法河南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优质、建精品目标,使分包队伍管理上档次,队伍上层次,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分包队伍建设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思想素质好,在当地无劣迹。

2、分包队伍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自己的队伍,施工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作服装施工,施工队管理人员必须配戴各类臂章。

3、施工住地宿舍要保持清洁、卫生、内务整齐。要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

二、工程施工

1、各分包施工队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按图纸施工。

2、各种记录应严格按照国际认证《质量体系标准》填写清楚,字迹工整、数据准确。

3、材料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各种材料按数量发放。严格按供应科管理制度执行。

4、工器具领用,严格按供应科工器具管理制度执行。供应科与分包队共同设立工器具台帐,工器具实行按施工需要配备,工程结束后工器具按帐目上交供应科。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质量管理

根据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抵扣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在施工中对没有构成质量事故,但属质量工艺缺陷较严重者,将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分包队伍要设专职质检员,并建立质量管理网。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在施工中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不听劝阻、无视质量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6、安全管理

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分包单位应从工程款中扣押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各分包队伍开工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结合工程的特点对全员进行安全考试。

分包队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力公司及国家安全部门颁布的所有安全规定,对无视安全的单位及个人,公司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及罚款,具体管理办法按公司下发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条例》执行。

开工前公司要对分包队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准开工。

各分包队伍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网,并定期召开安全会。

公司派往现场的驻地代表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对无视安全,违章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第一责任者按规定工作管理到位,各类岗位人员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每天要有站班会及班后安全小结。

三、文明施工

1、各分包队伍在进住施工点后,要与所在住点的村民建立起良好的相互关系,言谈举止要注意形象,使用良好的文明用语,尊重当地的民俗,赢得当地政府及村民的信任,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2、要注意文明施工,各分包队伍领导要加强对全员文明施工教育,使之养成良好的施工习惯。

3、不允许随意损坏绿化、庄稼及乱开道路、损坏道路。

4、施工场地要做到物料摆(堆)放整齐有序,不野蛮施工,不乱扔抛物品,要做到工完料净。

5、施工中必须要有围护栏、彩旗及安全警示牌匾等,增强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氛围。

6、施工结尾及撤点要与当地百姓及村领导结清所有琐事(包括小卖店中的帐款、房租费、用工费等)。

四、合同管理

1、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实行合同管理,确定管理模式、选定分包队伍后,项目经理部必须和分承包队伍签订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

同。合同按照公司下发的示范文本参照执行。合同签订时,分承包队伍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报送生产管理处备案。

2、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合同须明确劳务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明确合同期限、劳动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明确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项目部必须保留分承包队伍劳务合同清单,登记每个劳务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资料。

3、项目部必须监督并促使分承包队伍建立劳务工人工资按月结算支付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足额以法定货币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对于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信誉好的分承包队伍,项目部可保存分承包方每月支付的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复印件,对于其他分承包队伍,由分承包方每月向项目部提供经劳务工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报表,由项目部直接支付给每位劳务工人。

4、项目部在和分承包队伍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凡分承包方拖欠、克扣劳务工人工资的,由项目部对分承包队伍所属工人直接支付工资,所需款项在分包价款中扣除。

5、项目部与分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合同纠纷由我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要明确分承包方与劳务工人的劳务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与企业无关。

五、考核

项目经理部应加强分承包队伍的考核管理工作。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项目经理部对分承包队伍的信誉、施工能力、技术水平、组织管理状况和履约等情况作出考核评价,由项目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送生产管理处,作为评定其分承包业绩的依据(考核评价表见附件)。

六、奖惩

1、项目经理部是对分承包方的结算及对劳务工人的工资兑付的责任主体,公司职能部门进行监督。

2、项目经理部在结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出现问题,由项目经理承当相应责任,并根据相关责任给予处罚。项目经理部选用分承包方不合适,对劳务工人工资不能完全兑付,造成不稳定情况发生,公司根据情况给予通报、处罚,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记入项目经理业绩档案。

3、项目经理部根据合同约定对分包队伍进行奖励和处罚。

4、对于不遵守合同约定的分包队伍,公司将根据项目经理部考核意见将其从分包队伍名单中注销,以后不允许参与我公司工程项目施工。

七、其他

1、项目部要积极推进我公司工程项目从现在起五年内实现全部使用有资质分承包队伍的工作目标。

2、在过渡期内,我公司工程项目分承包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应优先选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分承包队伍。

3、对于施工能力强、信誉好,长期与我公司合作但无资质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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