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构架设计.pdf
股权架构设计(总结)
股权架构设计(总结)刚成立的创业团队该如何设计公司的股权结构,尤其是创业合伙人的股权结构,一直都是一个最为困扰创业者的问题,里面的坑不仅多而且深。
创业者该怎么办呢?一、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
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 长期][ 强关系 ]的[ 深度 ]绑定。
创始人可以出资也可以不出资,因为创始人是以过去的经验和资源以及未来对公司的全职投入作为条件来换得公司的股权,而且按照一般的股权投资规则,创始人出小钱或不出钱占大股,投资人出大钱占小股。
资本契约理论里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资本雇佣企业家,还是企业家雇佣资本?”在股权投资领域里,是企业家雇佣资本。
这不仅是投资人的觉悟,更是资本对人性的洞察。
股权投资后面是专业服务,一个煤老板给100万和一个专业天使投资人给100万是不一样的。
作为创业者要能评估资本背后的附加值。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资源引入只有一次性价值,等公司做大,会发现这个资源是非常容易获得的,甚至没有任何代价。
早期为引入这个资源付出的股权代价过于高昂,对公司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完整版)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
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创业公司早期最为核心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股权架构基本上是要满足早期这核心四类人的诉求:●创始人维度来看,本质上的诉求是控制权,创始人的诉求是掌握公司的发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有一个相对较大的股权(一般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合伙人维度来看,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基于合伙理念价值观必须是高度一致。
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所以,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均分(这部分股权基本上占到8%-15%)核心员工维度来看,他们的诉求是分红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权预留出来,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通常建议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释预留10%-25%)。
●投资人维度来看,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对于优质项目他们的诉求是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权是非常合理的诉求,创始团队在面临这些诉求的时候,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理解。
●从微观层面上,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其中,表现最为重要的是投票权和分红权。
当我们在早期真正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这四个宏观维度背后具体的细节分析。
而题主的问题仅是创始人宏观维度背后股权分配中的股权比例确认(股权怎么分)的问题,事实上,在人力资本驱动的创业时代,我们要思考的不仅仅是股权比例的问题!而是围绕着股权做体系化设计。
◆创始人层面:主要关注的是控制权。
●一、股东会:为了严谨,先约定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1/67%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2/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3/34%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4/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5/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超过公司10%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7/3%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3%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注释:这里就再简单讲一下【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一般采用投票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来约定从而实现同股不同权的效果,如果你想做AB股/双层股权架构设计,或者三层股权架构设计,就要考虑在海外上市了,不然就不用想了。
股权架构设计实操手册.pdf.pdf
股权架构实操手册目录第一部分 顶层架构第1章 解码24个核心持股比1.1 有限公司1.1.11.1.21.1.31.1.41.1.51.1.6股东捣蛋线(34%)绝对控股线(51%)完美控制线(67%)外资待遇线(25%)重大影响线(20%)申请解散线(10%)1.2 非民众股份公司1.2.11.2.21.2.31.2.4股东代表诉讼线(1%)股东提案资格线(3%)股东大会召集线(10%)申请公司解散线(10%)1.3 新三板公司1.3.11.3.21.3.31.3.4重大重组通过线(67%)实际控制认定线(30%)权益变动报告线(10%)重要股东判断线(5%)1.4 上市公司1.4.11.4.21.4.31.4.41.4.51.4.61.4.7重大事项通过线(67%)实际控制认定线(30%)要约收购触碰线(30%)首发民众股比线(25%)权益变动报告线(20%)科创板激励上限(20%)激励总量控制线(10%)1.4.81.4.9重要股东判断线(5%)股东减持限制线(2%)1.4.10独立董事提议线(1%) 第2章分股不分权的7种方法2.1 有限合伙企业2.1.12.1.22.1.3有限合伙企业简介案例1 海康威视有限合伙企业妙用2.2 金字塔架构2.2.12.2.22.2.3金字塔架构简介金字塔架构启发两种股权架构比较2.3 一致行动人2.3.12.3.22.3.32.3.4一致行动人的概念案例2 养元饮品一致行动人点评一致行动人契约2.4 委托投票权2.4.12.4.22.4.3委托投票权的定义案例3 天常股份委托投票权点评2.5 公司章程控制2.5.12.5.2案例4 上海新梅公司章程要点2.6 优先股2.6.12.6.22.6.3优先股的含义案例5 中导光电优先股点评2.7 AB 股2.7.12.7.22.7.3AB 股的概念案例6 小米集团AB 股点评第3章 分股的“道”和“术”3.1 分股之道3.1.13.1.23.1.3擅平衡:案例7 独立新媒知深浅:案例8 1号店驭人性:案例9 真功夫3.2 分股之术3.2.13.2.23.2.3v e s t i ng 制度控分股节奏避分配雷区第二部分 主体架构第4章 有限合伙架构4.1 有限合伙架构简介4.2 案例10 蚂蚁金服4.3 有限合伙架构实操要点4.3.14.3.2合伙企业的税收陷阱合伙企业注册地陷阱4.4 有限合伙架构适用情形4.4.1钱权分离度极高的创始人股东4.4.2有短期套现意图的财务投资人4.4.3 员工持股平台第5章 自然人直接架构5.1 自然人直接架构简介5.2 案例11 明家科技5.3 自然人直接架构点评5.3.1自然人直接架构的优点5.3.2自然人直接架构的缺点5.3.3 自然人直接架构适用情形第6章 控股公司架构6.1 控股公司架构简介6.2 案例12 红星美凯龙6.2.1架构调整之痛6.2.2美凯龙案例反思6.3 控股公司架构点评6.3.1 6.3.2控股公司架构的优点控股公司架构的缺点6.3.3 控股公司架构适用情形第7章混合股权架构7.1 混合股权架构简介7.2 案例13 公牛集团7.2.1 7.2.2 7.2.3要上市的公牛顶层架构设计主体架构详解7.3 混合股权架构点评7.4 混合股权架构适用情形第8章海外股权架构8.1 海外股权架构素描8.1.1 8.1.2红筹架构:股权控制模式和V I E模式“走出去”架构:案例14 巨轮股份8.2 案例15 龙湖地产8.2.1 8.2.2返程投资架构5层龙湖架构8.3 海外股权架构实操要点8.3.1红筹架构的并购审批8.3.2海外股权架构的外汇登记8.3.3 海外股权架构的税收要点第9章契约型架构9.1 契约型架构概述9.2 案例16 奥康国际9.2.1 9.2.2 9.2.3设立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奥康国际股票员工持股计划套现9.3 契约型架构点评9.3.1 契约型架构的优点9.3.2契约型架构的缺点第三部分底层架构第10章创新型子公司10.1 案例17 体内控股之华谊创星10.1.1 10.1.2体内控股架构介绍体内控股架构点评10.2 案例18 完全体外之顺丰集团10.2.1 10.2.2 10.2.3顺丰借壳前的架构调整上市前调整架构的原因案例启发:可以向华谊和顺丰学到什么10.3 案例19 剥离上市之麻辣诱惑10.3.1 10.3.2 10.3.3剥离上市股权架构背景第一阶段:“麻小外卖”初试水第二阶段:“餐饮”转型“食品”10.4 案例20 体内参股之安井食品10.4.1 10.4.2体内参股架构概览体内参股架构背景10.4.3 体内参股架构点评第11章复制型子公司11.1 项目跟投机制11.2 案例21 万科地产11.2.1 11.2.2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项目跟投制度11.3 案例22 碧桂园11.3.1碧桂园激励机制11.3.2万科和碧桂园跟投机制对比11.4 跟投制度点评第12章拆分型子公司12.1 案例23 海底捞12.1.1海底捞帝国初建12.1.2拆分调料业务。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宗旨2. 合作主体3. 股权结构4. 出资方式5. 经营管理6. 股东权益7. 利润分配8. 决策机制9. 信息披露10. 股权转让11. 退出机制12. 违约责任13. 争议解决14. 附则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作宗旨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旨在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益、义务及合作方式,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
2. 合作主体2.1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创始人。
2.2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的创始人。
3. 股权结构3.1 甲方和乙方共同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其中甲方持有%的股份,乙方持有%的股份。
3.2 双方同意,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对外转让股权。
4. 出资方式4.1 甲方和乙方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总额为万元。
4.2 出资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否则视为违约。
5. 经营管理5.1 甲方和乙方共同组成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5.2 双方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共同推进公司发展。
6. 股东权益6.1 利润分配6.1.1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分配给甲方,%分配给乙方。
6.1.2 利润分配应在每年年终进行,按照实际盈利情况计算。
6.2 决策权6.2.1 甲方和乙方各自拥有一票否决权,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性作用。
6.2.2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同参与公司的决策。
6.3 知情权6.3.1 甲方和乙方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等内部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6.3.2 双方应定期召开股东大会,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计划。
请继续补充合同的后续部分。
8. 决策机制8.1 董事会由甲方和乙方组成,董事会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8.2 董事会决议事项需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原则1.1 合作双方的宗旨1.2 合作双方的权力与义务1.3 合作双方的决策程序2. 股东权益2.1 股权结构2.2 出资义务2.3 利润分配2.4 股权转让3. 公司管理3.1 董事会组成与管理决策3.2 经营管理团队3.3 重大决策的表决机制4. 投资与融资4.1 投资额度与用途4.2 融资计划与方式4.3 投资回报与退出机制5. 信息披露与保密5.1 信息披露义务5.2 保密条款5.3 信息披露的时间和方式6. 竞业禁止6.1 竞业禁止条款6.2 例外情况6.3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7.1 争议解决方式7.2 仲裁地点与机构7.3 适用法律8.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8.1 合同生效条件8.2 合同变更程序8.3 合同终止情形8.4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与义务处理9. 一般条款9.1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9.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9.3 合同的解除10. 定义与解释10.1 定义10.2 解释权归属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适用范围11.2 合同的优先级11.3 合同的传递与保管12. 附件12.1 股东名册12.2 公司章程12.3 投资协议13. 签署13.1 签署日期13.2 签署地点13.3 签署人14. 生效14.1 合同生效日期14.2 合同生效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合作双方的宗旨1.2 合作双方的权力与义务合作双方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出资额享有公司的股权;(2)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3)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4)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5)按照约定转让股权;(6)遵守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
1.3 合作双方的决策程序合作双方的决策程序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进行。
创始人四人股权分配方案
创始人四人股权分配方案创始人四人股权分配方案一、引言在创办一家公司的过程中,股权分配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创始人的股权分配方案直接关系到公司创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利益分配和公司的未来发展。
本文将就一家初创公司四名创始人的股权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探讨,设计合理的股权分配方案,以确保公司能够顺利发展。
二、创始人介绍1. 张明:公司技术负责人,拥有丰富的技术背景和创新思维。
2. 王丽: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市场开拓经验。
3. 李雷:公司运营负责人,有着丰富的管理和运营经验,擅长团队建设。
4. 刘芳:公司财务负责人,专业的财务背景和财务管理能力。
三、衡量权重因素1. 技术贡献:根据张明在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贡献,将其权重设为30%。
2. 市场贡献:根据王丽在市场销售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贡献,将其权重设为30%。
3. 运营贡献:根据李雷在公司运营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将其权重设为20%。
4. 财务贡献:根据刘芳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能力和财务贡献,将其权重设为20%。
四、股权分配方案1. 基础股权分配根据以上衡量权重因素,在初创公司成立时,将初创公司的股权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张明:30%的股权- 王丽:30%的股权- 李雷:20%的股权- 刘芳:20%的股权2. 动态股权分配考虑到公司的发展和创始人对公司的贡献可能发生变化,设计了动态股权分配机制。
- 每年末,公司将进行一次年度评估,评估创始人在各自领域的贡献和业绩。
- 根据评估结果,对创始人的股权进行调整。
动态股权分配的具体方案如下:- 技术贡献权重为30%,每年评估为一次。
如果张明在评估中的技术贡献表现突出,则其股权以1%的比例增加,最多不超过5%。
其他创始人的股权将相应减少,以保持总股权不变。
- 市场贡献权重为30%,每年评估为一次。
如果王丽在评估中的市场贡献表现突出,则其股权以1%的比例增加,最多不超过5%。
其他创始人的股权将相应减少,以保持总股权不变。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1.2 合作目标2. 合作方基本信息2.1 创始人信息2.2 股东信息3. 股权结构与出资3.1 股权分配3.2 出资方式3.3 出资时间4. 股东权利与义务4.1 股东权利4.2 股东义务5. 决策机制5.1 决策机构5.2 决策程序6. 公司管理6.1 管理架构6.2 管理职责7.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7.1 财务管理7.2 利润分配8. 信息披露与保密8.1 信息披露8.2 保密义务9. 股权转让9.1 股权转让条件9.2 股权转让程序10. 终止与解除10.1 合同终止条件10.2 合同解除程序11. 争议解决11.1 争议解决方式11.2 争议解决机构12. 法律适用与管辖12.1 法律适用12.2 管辖法院13.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变更13.3 合同解除14. 其他约定14.1 其他条款14.2 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合作宗旨与目标1.1 合作宗旨各方共同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本次合作,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1.2 合作目标2. 合作方基本信息2.1 创始人信息创始人:X身份证号:X联系方式:X2.2 股东信息股东:X身份证号:X联系方式:X3. 股权结构与出资3.1 股权分配公司总股本为X股,其中创始人持有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东持有X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 出资方式各方按照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3.3 出资时间各方应按照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计划,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4. 股东权利与义务4.1 股东权利(1) 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2) 按照股权比例参与公司的决策;(3) 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4)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转让股权;(5) 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集团公司创始合伙人的股权结构
集团公司创始合伙人的股权结构集团公司创始合伙人的股权结构,如何构建和组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介绍一种常见的股权结构模型,并讨论其优势和不足之处。
一、背景介绍在讨论股权结构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指由多个独立的企业组成的大型组织,它们通过股份控制及其他方式相互联系,共同进行运营和管理。
创始合伙人是集团公司的创始人和主要投资者。
他们通常是最早加入公司的创业者,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力。
因此,构建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对于集团公司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
二、股权结构模型1.创始合伙人持股比例在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创始合伙人的持股比例通常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创始合伙人拥有的股权比例决定了他们对公司事务的控制权和决策权。
一般来说,创始合伙人的股权比例应该与他们对公司发展的贡献成正比。
例如,如果创始合伙人为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力,他们应该拥有较高的股权比例。
2.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除了创始合伙人,投资者也会对集团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投资者通常会通过购买公司的股票或股权投资来获取利润和回报。
他们持有的股权比例可以反映他们对公司的投资金额和风险承受能力。
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应考虑到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和激励机制。
一种常见的做法是为投资者设立一定的优先股权或优先回报机制,以吸引其投资并保护其利益。
3.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为了吸引和激励员工,集团公司可以设立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这种计划通常以股票期权或股票奖励的形式给予员工一定的股权,以作为他们对公司贡献的回报。
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员工的贡献、风险承担和合理激励等因素。
适当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优势和不足构建合理的股权结构具有以下优势:1.明确权利和义务:创始合伙人和投资者的股权比例可以明确他们在公司决策和收益分配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减少潜在的争议和冲突。
创始人之间的股权设计与分配(非常详细)
创始人之间的股权设计与分配(非常详细)首先分析两个案例——真功夫和罗辑思维。
真功夫潘宇海是真功夫的创始人,他建立了真功夫的一套所谓的产品标准,后来他引进了他的姐夫蔡达标,最初的股权结构是潘宇海持有50%股权,蔡达标和其妻子(也就是潘宇海的姐姐)各占25%,蔡达标后来离婚时,妻子放弃了25%股权,这样潘宇海和蔡达标各占50%股权,即使是后来有PE加入,他们二人的股权还是同时降为47%,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最后各方在面对巨大利益诱惑时,谁也不肯让步。
一开始蔡达标把潘宇海赶出了核心管理层,后来潘宇海反过来揭发蔡达标挪用公款。
几番争斗之后,蔡达标锒铛入狱,潘宇海大权独揽。
看似胜负已定,实则两败俱伤,真功夫发展降速,融资不畅,上市遇挫,估值缩水,痛失好局。
有人说真功夫事件蔡潘二人离婚是关键,但我认为关键不在于家族矛盾而是股权结构的不合理,真功夫的股权结构被称为史上最差股权结构。
逻辑思维曾一度被外界看好的黄金搭档罗振宇和申音,最终因为股权分配问题而分手。
整个罗辑思维的品牌和运营上,罗振宇花了很多心思,但罗振宇在公司中只占股18%不到,而申音占股82%多,这样的股权分配对创始合伙人来说非常不合理。
我先把这两个案例抛出来,就是想告诉,对于创始团队,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是有多重要!股权架构这么重要,哪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一个科学合理的股权架构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1初创公司合伙人股权设计及分配重要性1明确合伙人之间的责、权、利合伙创业讲究情怀,这本身没有错,因为大家共同开创事业,必然有共同的价值观、必然志同道合,但是大家最终也要实现各自的实际利益。
这个实际利益体现在哪就体现在公司股权、股比上。
股权比例是合伙人在公司项目中作用和价值的体现。
2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也许我们在创业的时候都是同学、兄弟、朋友、闺蜜,大家觉得什么股比不股比的,先做事,把事做成了再说。
这种做法必然要出现问题。
大家和和气气的时候都没定下来的规则,一旦出现分歧就更不能达成一致了。
创业团队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
创业团队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一、合伙人股权的进入机制合伙人,是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公司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
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也是主要参与分配股权的人。
合伙之后,公司的大小事情,合伙人之间都得商量着来,重大事件,甚至还得合伙人同意。
公司赚的每一分钱,不管是否和合伙人直接相关,大家都按照事先约定好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1)短期资源承诺者对于只是承诺投入短期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一事一结,而不是通过股权长期深度绑定.(2)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的逻辑是:(i)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ii)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
因此,天使投资人购买股票的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3)兼职人员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我们建议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股权来源于期权池),而不是按照合伙人的标准配备大量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对于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经过初步磨合的合伙人,可以尽早安排股权。
但是,给早期普通员工过早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
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
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起到负面激励。
员工很可能认为,公司是不想给他们发工资,通过股权来忽悠他们,给他们画大饼。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可以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而且激励效果特好。
在这个阶段,员工也不再关注自己拿的股权百分比,而是按照投资人估值或公司业绩直接算股票值多少钱。
(二)合伙人股权进入的经验股权分配背后对应的是如何搭班子。
先得找到对的合伙人,然后才是股权配置.创业者得去思考,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节点在哪?这些业务节点是否都有人负责?这些人是否都有利益?(1)合伙人之间要在具体事情上经过磨合,先恋爱,再结婚;(2)给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的合伙人发放股权。
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构架设计
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构架设计在创业圈我们会经常听到股权相关的各种八卦,例如,西少爷股权纠纷,泡面吧分家等等,股权架构在创业初期不重视设计是导致发展壮大后纠纷的重要原因。
团队分配股权及架构设计,根本上讲是要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让合伙人从心眼里感觉到公平合理,赢得创业兄弟的由衷认可。
微助点编辑器一、股权架构设计的目标创业企业要设计一个股权架构,总得来说是,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最大化:1、维护创始人控制权。
当然这种控制权是有益的,其目的是保障公司有一个最终的决策者。
用控制权,树立创始人在团队内部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也是很有帮助的。
2、凝聚合伙人团队。
现在,创业竞争的加剧、节奏的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
特别是在竞争白热化、智商情商财商遍地、每个团队都要夺命狂奔的TMT行业,更不可能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再慢慢找人。
股权架构的设计,要能够凝聚好合伙人,那样,才能让团队更有竞争力。
3、让员工分享公司财富效应。
有创始人和合伙人,对一个快速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还不够,需要有积极努力的员工,才能完成创业的使命。
4、促进投资者进入。
现在创业创新,很大一个特点就是有资本的助力,所以股权架构设计要考虑资本如何进入,因为投资人投出巨额资金,但往往只是占小股东,所以需要有一些特设的安排。
最后,也不能设计的股权架构构成公司上市障碍。
以前在国内IPO很难,但是随着证券法的修改,在本土的资本市场,创业创新企业也会更加低门槛的上市,但是合规的要求不会降低,不能有法律的硬伤,特别是在股权架构方面。
二、股权架构类型首先讲一下股权架构的几种类型,据实务经验和研究,总结出三种股权架构类型,一是一元股权架构,二是二元股权架构,三是4X4股权架构。
1、一元股权架构这种是指股权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均一体化。
在这种架构下,任何股东的权利是根据股权比例而区别的。
这也是最简单的架构,需要重点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问题。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合作宗旨1.2:合作目标第二条:股东权益与义务2.1:股东权益2.2:股东义务第三条:股权结构与出资3.1:股权分配3.2:出资方式3.3:出资时间表第四条:管理架构与决策4.1:管理架构4.2:决策机制4.3:股东会、董事会与管理层的职责与权限第五条:股东会议事规则5.1:会议通知5.2:参会资格5.3:表决方式第六条:董事会组成与运作6.1:董事会成员构成6.2:董事会职责6.3:董事会会议运作第七条:经营管理与分工7.1:经营管理职责7.2:分工与合作第八条:财务管理与报告8.1:财务管理规范8.2:财务报告8.3:审计与监督第九条:合作期限与终止9.1:合作期限9.2:终止条件9.3:终止后的事宜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争议解决方式10.2:仲裁或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1.1:合同生效条件11.2:合同修改11.3:合同解除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保密内容12.2:保密期限12.3: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3.1:法律适用13.2:争议解决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其他事项14.2:附件14.3: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与目标1.1:合作宗旨本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信、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公司的经营发展,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2:合作目标第二条:股东权益与义务2.1:股东权益(1)双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2)有权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3)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财务报告等有关公司运营的信息;(4)在公司经营决策中,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发言权和表决权;(5)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2.2:股东义务(1)按照出资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完成出资;(2)遵守公司章程,履行股东职责,支持公司经营管理;(3)不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5)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
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创业公司早期最为核心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股权架构基本上是要满足早期这核心四类人的诉求:●创始人维度来看,本质上的诉求是控制权,创始人的诉求是掌握公司的发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有一个相对较大的股权(一般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合伙人维度来看,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基于合伙理念价值观必须是高度一致。
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所以,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均分(这部分股权基本上占到8%-15%)核心员工维度来看,他们的诉求是分红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权预留出来,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通常建议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释预留10%-25%)。
●投资人维度来看,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对于优质项目他们的诉求是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权是非常合理的诉求,创始团队在面临这些诉求的时候,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理解。
●从微观层面上,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其中,表现最为重要的是投票权和分红权。
当我们在早期真正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这四个宏观维度背后具体的细节分析。
而题主的问题仅是创始人宏观维度背后股权分配中的股权比例确认(股权怎么分)的问题,事实上,在人力资本驱动的创业时代,我们要思考的不仅仅是股权比例的问题!而是围绕着股权做体系化设计。
◆创始人层面:主要关注的是控制权。
●一、股东会:为了严谨,先约定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1/67%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2/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3/34%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4/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5/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超过公司10%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7/3%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3%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注释:这里就再简单讲一下【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一般采用投票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来约定从而实现同股不同权的效果,如果你想做AB股/双层股权架构设计,或者三层股权架构设计,就要考虑在海外上市了,不然就不用想了。
创始人持股结构设置
创始人持股结构设置作者:来源:《商界评论》2021年第08期在创始人持股结构设置中,有4种持股方式:自然人持股、法人持股(控股公司持股)、有限合伙、混合持股。
在“自然人持股”的架构模型中,自然人股东均直接持有核心公司股权(如图2-1)。
翻开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就会发现,很多企业在上市前,都是自然人股东直接持股核心公司,比如佳讯飞鸿、瑞丰高材、迈克生物、风范股份、江南嘉捷等。
然而,这种架构有何利弊呢?自然人持股的优势1. 股权控制力强。
个人直接股权,当股东行使权利时,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股东可以完全依照自己的意志行驶权利,股东对个人所享有的股权具有很强的控制力。
2. 税负直接低成本。
个人直接持股的情况下,税务筹划的空间小,但从直接成本来看有一定优势。
个人分红的个人所得税和股权转让的资本利得税,都是按照所得额或增值部分的20%税率处理。
自然人持股的劣势1. 个人风险没有得到更好的隔离。
如果公司有出资瑕疵或外部债权人追索,导致公司承担了某些责任时,公司的股东可能会突破有限责任的限制被穿透,从而承担责任。
2. 股权调整的成本比较高。
股东一般不能要求公司回购。
无论是股东主动还是被动退股,都会面临一些法定条件的限制、内部配合的障碍,给股权调整增加了成本。
3. 股权控制力没有放大效应。
个人直接持有的股权没有杠杆效应,如果想拥有一个较大的控制权,需要通过代持他人股权或者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增强控制力。
而这些增强控制权的方式,也因只是一个契约约定,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4. 不能享受某些特定的税收优惠。
企业重组业务的递延纳税优惠待遇,自然人股东为主体的并购重组就不能享受。
而且并购重组金额大,自然人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纳税会导致交易税负成本很大。
所以,从整体上看,个人股东直接持股不利于公司横向、纵向扩张。
5. 控制权转让时,因高管身份限制无法一次性交易。
由于高管锁定要求每年对外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能转让。
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公司创始人股东合作框架合同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合作原则1.1 合作宗旨1.2 合作公平性1.3 合作诚信性2. 合作主体2.1 创始人信息2.2 股东信息2.3 合作主体权益3. 股权结构3.1 股权分配3.2 股权变更3.3 股权激励4. 经营决策4.1 决策机构4.2 决策程序4.3 决策权责5. 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5.2 财务报告5.3 审计与评估6. 业务发展6.1 业务规划6.2 业务拓展6.3 业务合作7. 技术研发7.1 研发计划7.2 研发投入7.3 研发成果分配8. 市场推广8.1 市场营销8.2 品牌建设8.3 市场风险防范9. 人力资源9.1 招聘与培训9.2 薪酬福利9.3 员工关系10. 合作终止10.1 终止条件10.2 终止程序10.3 终止后事项处理11. 违约责任11.1 违约情形11.2 违约责任承担11.3 违约纠纷解决12. 争议解决12.1 争议类型12.2 调解与协商12.3 法律途径13.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变更13.3 合同解除14. 其他约定14.1 保密条款14.2 知识产权保护14.3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法院选择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作原则1.1 合作宗旨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公司的创建、发展和运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1.2 合作公平性双方应确保在合作过程中,无论在决策、收益分配、风险承担等方面,均应保持公平性,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3 合作诚信性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作主体2.1 创始人信息2.2 股东信息甲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总出资的【】%;乙方以货币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总出资的【】%。
创始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
创始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创始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一、前言创业伙伴合作是推动企业快速成长的重要保障。
在创办初期,合伙人之间是否能够明确公平、合理地分配股权,决定了合作是否能够持续,并对创业项目的发展方向和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通过制定一份创始合伙人股权分配方案,为创业团队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合理的分配框架。
二、创业团队介绍在制定股权分配方案前,需要对创业团队的成员进行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各个成员的贡献和价值。
1. 创始合伙人A:创始人之一,占股20%,主要负责业务开发、市场营销和公司战略规划等工作。
2. 创始合伙人B:创始人之一,占股20%,主要负责产品研发、技术架构和团队管理等工作。
3. 创始合伙人C:创始人之一,占股20%,主要负责财务管理、法务事务和运营管理等工作。
4. 员工合伙人D:入职项目成立后3个月,占股10%,主要负责销售和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5. 员工合伙人E:入职项目成立后6个月,占股10%,主要负责市场推广和渠道拓展等工作。
6. 员工合伙人F:入职项目成立后9个月,占股10%,主要负责技术研发和产品优化等工作。
三、股权分配原则股权分配方案需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和价值进行股权分配,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袒。
2. 公平:分配比例应与成员的贡献程度匹配,确保各方在收益和受益方面的平等。
3. 合理:综合考虑每位成员的工作量、职责和专业能力,合理地分配股权比例。
四、股权分配方案根据创始合伙人的角色和贡献,制定如下股权分配方案:1. 创始合伙人A、B、C占股比例各为20%。
创始合伙人在最初创办企业的过程中承担了巨大的风险和投入,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应获得相对较高的股权比例。
2. 员工合伙人D、E、F占股比例各为10%。
员工合伙人是在企业成立后加入团队的,对企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但相较于创始合伙人,贡献程度有所差异,因此股权比例相对较低,但仍然保证了其获得一定的股权激励。
(完整版)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
(完整版)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团队股权分配方式◆创业公司早期最为核心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股权架构基本上是要满足早期这核心四类人的诉求:●创始人维度来看,本质上的诉求是控制权,创始人的诉求是掌握公司的发展方向,所以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必须考虑到创始人控制权,有一个相对较大的股权(一般建议是合伙人平均持股比例的2-4倍);●合伙人维度来看,合伙人/联合创始人作为创始人的追随者,基于合伙理念价值观必须是高度一致。
合伙人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之一,希望在公司有一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
所以,早期必须拿出一部分股权来均分(这部分股权基本上占到8%-15%)核心员工维度来看,他们的诉求是分红权,核心员工在公司高速发展阶段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早期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需要把这部分股权预留出来,等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的期权就能真正意义派上用场(通常建议初次分配完之后同比例稀释预留10%-25%)。
●投资人维度来看,投资人追求高净值回报,对于优质项目他们的诉求是快速进入和快速退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投资人要求的优先清算权和优先认购权是非常合理的诉求,创始团队在面临这些诉求的时候,一定程度上还是需要理解。
●从微观层面上,股权是多种股东权利的集合体(投票权、分红权、知情权、经营决策权、选举权、优先受让权、优先认购权、转让权等),其中,表现最为重要的是投票权和分红权。
当我们在早期真正做股权架构设计的时候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这四个宏观维度背后具体的细节分析。
而题主的问题仅是创始人宏观维度背后股权分配中的股权比例确认(股权怎么分)的问题,事实上,在人力资本驱动的创业时代,我们要思考的不仅仅是股权比例的问题!而是围绕着股权做体系化设计。
◆创始人层面:主要关注的是控制权。
●一、股东会:为了严谨,先约定股权生命线的前提是【同股同权】●1/67%绝对控制权(有权修改公司的章程、增资扩股)●2/51%相对控制权(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控制)●3/34%否决权(股东会的决策可以直接否决)●4/20%界定同业竞争权力(上市公司可以合并你的报表,你就上不了市了)●5/10%有权申请公司解散(超过公司10%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5%股东变动会影响上市(超过5%的股权所有权就要举牌)●7/3%拥有提案权(持有超过3%的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注释:这里就再简单讲一下【同股不同权】的情况,一般采用投票权委托协议和一致行动人协议来约定从而实现同股不同权的效果,如果你想做AB股/双层股权架构设计,或者三层股权架构设计,就要考虑在海外上市了,不然就不用想了。
老板合伙与股权设计
老板合伙与股权设计为什么我们今天要分享股权设计列,因为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今天谈股权设计的核心就在于整合资源。
谁整合资源的能力强,谁能够整合上下游、整合产业链、整合员工,谁就能够拥有未来,那我有多厉害,跟各位其实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但是我今天分享的,能够给大家带来多少价值,这个就是非常关键的。
今天主讲的内容将会给大家分享股权什么时候分,分给哪些人,分多少,要不要花钱买。
员工没钱入股的时候怎么办,股份分出去以后创始人如何把握控制权。
跟合伙人合伙怎么分配股权。
不同类型的股东如何分配比例,我们操作股权激励还有哪些致命的雷区,股权分配不合理如何来调整、退出机制怎么设计等等。
股权设计,说白了其实就是分权、分钱、分天下的设计。
我今天讲的内容最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告诉大家如何分钱。
你的钱要分给谁,怎么样让别人愿意跟你分,如何最小的代价拿更多的钱进来,当钱融进来之后如何再赚更多的钱。
各位可都是精营的老手哦,真正的对股权设计了解有多深呢?要知道任何一个公司都是从无到有,从小做到大的。
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记住三分靠经营,而七分靠股权设计,从下面这张图可以看出股权设计的重要作用。
如果你的公司不赚钱,记住是因为来的客户不对,记下这句话非常的重要,老板的智慧就是分类分类再分类,在细分的领域里面做到老大。
那你公司之所以缺钱呢,是因为股权设计的结构不对,股权设计到底是什么,其实股权设计的作用就八个字:对外融资,对内激励。
你之所以缺钱、缺人,是因为你的股权设计不对,钱和人都进不来。
既然做公司做企业,就没有不缺钱的,您同意这个观点吗?而且是企业做的越大,他越缺钱,他不缺小钱,他缺的是大钱。
我也知道今天的听众肯定有一些想借钱而不用还的人对不对,记住这些股权设计都可以帮到各位。
如果你的公司不赚钱是为什么呢,是因为来的客户不对。
你之所以缺钱、缺人,是因为你的股权结构设计不对,股权设计的作用,我在这里再次强调一下就是八个字:对外融资,对内激励。
股权架构设计.pdf
股权架构设计:这些你必须知道一、为什么要设计股权架构?1、明晰合伙人的权,责,禾U合伙创业讲究情怀没错,但最终也是要实现实际利益,怎么能够体现你的利益和价值,很重要一点就是股权、股比。
后者是你在这个项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体现。
2、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也许我们在创业的时候都是同学、兄弟、闺蜜,大家觉得,什么股比不股比的,先不说,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说。
这种情况必定会出现问题,因为在刚开始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不能好好谈,出现问题肯定更不能好好谈,最终的结果是创业项目受到影响。
3、影响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开头的案例可以看出,都是控制权的问题,如果他们的股比能形成一个核心的控制权,争议完全可以避免。
4、方便融资现在投资人跟你谈投资的时候,会关注你的产品,关注你的情怀,关注你的进展,也一定会关注你的股权架构合不合理,如果是看到比较差的股权架构,他们是肯定不会投资的。
5、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条件相信每个创业者的创业项目都有IPO这个目标,只要IPO,资本市场就一定要求你的股权结构要明晰,合理。
二、设计股权架构有哪些原则呢?最差的股权架构是均等。
为什么?因为不同的合伙人对项目的贡献是不一样的。
虽然你出百我出一百这种出资构成是一样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个人擅长的点不一样,他对企业,对创业项目的贡献度是不一样的。
如果股权一样,贡献度不一样,在创业的早期可能还OK 项目没做成就拉倒,项目做成了肯定会有矛盾。
好的股权结构标准1、简单明晰在创始的阶段,创业公司一般比较草根,合伙人不是特别多。
比较合理的架构是三个人。
有些人会问,投资人在投资的时候会看你的创业团队,那合伙人是不是一定要有完整的组合?这不一定。
投资人在投资的时候,首先关注的是你的产品和CEO的理念,你有没有CTO COO这些都不重要,所以,不能为了追求创始合伙人的人数而刻意增加。
2、一定要有带头大哥也就是核心股东。
一定要有一个人,能够拍板说这个事情就这么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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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与合伙人股权构架设计
在创业圈我们会经常听到股权相关的各种八卦,例如,西少爷股权纠纷,泡面吧分家等等,股权架构在创业初期不重视设计是导致发展壮大后纠纷的重要原因。
团队分配股权及架构设计,根本上讲是要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让合伙人从心眼里感觉到公平合理,赢得创业兄弟的由衷认可。
微助点编辑器
一、股权架构设计的目标
创业企业要设计一个股权架构,总得来说是,有利于公司整体的快速发展,而不是个别股东利益最大化:
1、维护创始人控制权。
当然这种控制权是有益的,其目的是保障公司有一个最终的决策者。
用控制权,树立创始人在团队内部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也是很有帮助的。
2、凝聚合伙人团队。
现在,创业竞争的加剧、节奏的加快,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
特别是在竞争白热化、智商情商财商遍地、每个团队都要夺命狂奔的TMT行业,更不可能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再慢慢找人。
股权架构的设计,要能够凝聚好合伙人,那样,才能让团队更有竞争力。
3、让员工分享公司财富效应。
有创始人和合伙人,对一个快速发展的创业企业来说还不够,需要有积极努力的员工,才能完成创业的使命。
4、促进投资者进入。
现在创业创新,很大一个特点就是有资本的助力,所以股权架构设计要考虑资本如何进入,因为投资人投出巨额资金,但往往只是占小股东,所以需要有一些特设的安排。
最后,也不能设计的股权架构构成公司上市障碍。
以前在国内IPO很难,但是随着证券法的修改,在本土的资本市场,创业创新企业也会更加低门槛的上市,但是合规的要求不会降低,不能有法律的硬伤,特别是在股权架构方面。
二、股权架构类型
首先讲一下股权架构的几种类型,据实务经验和研究,总结出三种股权架构类型,一是一元股权架构,二是二元股权架构,三是4X4股权架构。
1、一元股权架构
这种是指股权的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均一体化。
在这种架构下,任何股东的权利是根据股权比例而区别的。
这也是最简单的架构,需要重点避免的就是公司僵局的问题。
实务中存在几个表决权“节点”:一是一方股东持有出资比例达到33.4%以上的;二是只有两位股东且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51%和49%的;三是一方出
资比例超过66.7%的;四是有两股东且各方出资比例均为50%的。
在这里,第三种出资比例意味着,公司在任何情形下都不会形成僵局,因为表决权比例已经高达“三分之二”以上,对任何表决事项都可以单方形成有效的公司决议,除非公司章程对股东须“同意”的人数作出最低限制。
最为糟糕的是第四种股权结构,在两股东各占50%表决权的机制下,意味着公司作出任何决议均必须由双方一致同意方可有效。
2、二元股权架构
是指股权在股权比例、表决权(投票权)、分红权之间做出不等比例的安排,将股东权利进行分离设计。
我国的公司法修订后规定,章程可以约定同股不同权,当然,在股份公司下,只有不同类别的股东才能这样设计,同一类股票的权利应该是一致的。
这种架构设计,适合那些,需要将分红权给某些合伙人,但将决策权给创始人的多个联合创始人的情况。
3、4X4股权架构
这就是在二元股权架构的基础上,将公司的股东分为四个类型,创始人、合伙人、员工、投资人,针对他们的权利进行整体性安排,以实现前面提到的五大目标。
这个名词,是一个比喻,大部分人应该知道4X4是啥意思,当然不是等于16,这里是指汽车的四驱。
为什么这么说呢?如可以把每一个创业公司好比是一辆车,大家创业从事的行业就是赛道,创始人就是赛手。
现在的创业创新,本质上是场比赛,不管是越野赛还是F1,创业者作为赛手,必须要好的赛车,且必须是四驱的,那样动力足,克服困难阻力能力强。
但现实中,很多创业公司还是一辆自行车,或辆三轮摩托车。
四类这样的股东构成了4X4架构,但只有架构还不行,比如说,你有四个轮儿,不过还是辆QQ。
今天,我只能讲一个半轮子,就是创始人和合伙人的部分,员工股权激励和投资人那两个轮子,需要更加细节性的去讲,才能有操作指导性。
三、合伙人股权怎么分配
讲分配前,想区分几个概念:股权、期权、限制性股权。
股权是一开始就给技术合伙人,技术合伙人参与感和心理安全感较高。
通常适用于创业合伙人(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期权一开始并不是股权,得经历成熟期与行权后才变成股权,技术合伙人参与感与心理安全感要低些,通常适用于非核心团队的员工;(限制性)股权是先发,如果发现不合适可以再收; 期权是股权先不给,等符合条件再给。
简言之,前者类似于是先领证结婚,发现不合再离; 后者类似于是先恋爱,再结婚。
根据我们对硅谷创业公司以及中国赴美上市的互联网公司的股权架构的实证分析,得出一个参考模型,现我这里给出一个思考的维度,主要有四个方面。
1、发起人身份股
是指参与创业,一起“起义”,无论职务、出资一律平均获得该配额的股权分配,也就是该10%均分。
2、出资股
是指现金出资,渠道资源等能评估的对创业早期必须的资源,这里不包括外部投资的出资,仅仅考虑创业发起人。
3、岗位贡献股
是指能够公司带来的贡献,全职为原则,包括CEO,COO,CTO,CPO等,根据职位和公司业务导向,确定各自比例,建议在均分原则上调整。
如果是兼职,则只能是该岗位全职的20%股权,其余待全职后可分配。
4、创始人身份股
创始认是指CEO,为何独占?因为在创业早期,必须有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人,如果他是小股东,可能会承担责任,但人性经不起考验,活雷锋很少。
25%是中位数,如果是3人以上团队,该配额,不应低于20%。
股权成熟机制
非常重要的一点,股权划分完了,必须要有相应的股权兑现,即约定 Vesting,否则股权的分配没有意义。
这是说,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服务时间,逐步兑现给创始人。
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靠人做出来的,服务公司了股权才全部给。
离开公司了就不能全部得到预期应该给的股权。
因为股权要留给真正做的人。
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年兑现。
比方说,工作满第一年后兑现25%,然后可以按照每月兑现2%。
这是对创业公司和团队自身的保护。
谁也没办法保证,发起人都会陪公司走到最后。
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是某个(些)发起人由于各种原因会离开。
不想看到的情景是,2个发起人辛苦了5年,终于做出了成绩,而一个干了几个月的就离开的原发起人,几年后回来说公司一部分股权是属于他的。
四、创始人控制安排
这就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与董事会这两个组织机构。
创始人要控制公司,最简单、直接、有效的办法,是控股。
公司的初始股权架构设计,首要解决的是创始人的持股权比例。
创始人的持股有绝对控制型(2/3以上)、相对控制型(51%以上)与消极制型(34%以上)。
不控股,怎么办,是否也可以控制公司?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协议、有限合伙、AB股计划等,都可以是备选方案。
京东上市前用的是投票权委托,上市后用AB股,上市前后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