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4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本人是某食品企业的负责人,特此向贵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为了确保我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特向贵部门提供以下各种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食品安全是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要素,本公司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和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的意识和素质。
(2)食品原材料和物料选择与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和物料的选择与采购程序,确保所采购的原材料和物料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3)生产加工与工艺管理制度:规范生产加工与工艺的操作流程,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和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4)产品追溯及召回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具备可追溯性,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召回相关产品,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2. 废弃物处理制度范文: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处理废弃物。
废弃物处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废弃物分类与储存管理制度:将废弃物进行分类储存,确保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生产活动造成污染和危害。
(2)废弃物处置方式选择与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的废弃物属性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确保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
(3)废弃物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废弃物监测体系,定期对废弃物进行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废弃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3. 卫生标准与操作规程范文: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卫生标准与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卫生标准与操作规程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场所卫生标准:明确生产场所的卫生要求,包括清洁、消毒、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规定。
(2)生产设备和工具的卫生管理要求:确保生产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卫生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商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强化监管;(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证照申领与核发第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三)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二)食品进货管理制度;(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以下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一)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二)食品储存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三)食品销售时,应当保证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四)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包括:(一)现场检查;(二)抽检监测;(三)投诉举报处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食品流通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企业应设立食品流通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流通准入管理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食品流通的范围内进行经营。
第五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食品流通经营范围、食品仓储设施、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前需重新办理。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并及时更新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准入管理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核查,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食品流通过程管理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制定明确的食品流通过程管理流程,并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食品进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管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运输工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对食品流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记录和追踪。
第四章食品流通管理责任及处罚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对食品流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责任,并及时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食品流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流通安全检查制度,并定期进行食品抽样检测。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将受到处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许可证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予以解释权归食品流通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需经本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三篇)
2024年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模版一、食品经营者需提交的材料如下:1) 一份详尽的食品安全承诺书;2) 对于已设立的经营者申请乳制品经营,需提供包含开户名和账号的银行开户信息证明;3) 许可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如需延续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食品经营者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的特定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 填写完整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3) 原食品流通许可内容及经营场所未变更的说明,包括名称、食品贮存、包装、经营场所、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许可范围;4)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5)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6) 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7)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三、如需变更许可证事项,应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但变更经营场所跨许可机关管辖区域的,需先在原许可机关办理迁出,再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
变更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 《食品流通许可证变更申请书》;2) 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3)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4)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情况表;5) 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材料。
四、许可证变更的特定情况处理如下:变更名称:应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经营场所:应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及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
地址名称变化:应在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负责人:应在食品经营者变更登记后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许可证变更,并提交新负责人签署的食品经营安全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变更许可范围:需提交经营食品类别表,如增加乳制品经营,还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证明。
五、如食品包装、贮存场所、经营食品类别、食品安全管理员或乳制品经营者银行开户信息发生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向原许可机关办理备案,并提交相关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的七项制度和其他制度
进货查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为了保证商品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吃上放心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进货查验和进货记录制度。
一、查验证明的种类。
对属于准入范围的商品,在进货时除应索取进货发票外,还应该向供货商索取下列与商品质量有关的证件,:1、供货商和生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主要是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
2、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首次进货时,应该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由国家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以后每批次进货,应索取生产企业出具的每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商标注册证:属注册商标的,应索取商标注册证,属商标使用许可的,还应索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强制认证证书:凡产品属国家强制认证的,必须索取强制认证证书如QS认证。
5、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他证书。
主要是商品或产品包装上明示质量承诺的标志,如绿色食品认证标志、荣誉标志等。
6、进口商品等特殊商品,应索取该批次商品的海关报关单、关税完税证明、商检证明。
二、进货验收主要把好六关。
1、检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泄露等2、检验商品是否符合食品标签说明。
如有详细配料说明,有厂名、厂址、合格证、出厂日期及保质期等。
3、审查商品有无商标侵权及广告欺诈行为;4、检验商品是否属伪劣假冒商品;5、检验商品是否过期失效、腐败霉变问题。
6、在审查批发单位证照齐全及商品合格的情况下,方可进货,并索要正规的发票及检验报告,以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三、在履行完进货查验制度后,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商标注册证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一厂一档”或“一品一档”进行备案保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建立电子备案,相关的证明材料要保存年限为2年。
四、对无法提供证明文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商品,应及时通知供货商在限期内补正。
逾期不提供的,不得采购销售。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各项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销售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索证索要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三、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四、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五、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六、对购进的食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作号食品进货台帐.七、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一记录方式.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1、微机记录.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2、书式记录.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账”,利用账簿记录;3、票据记录.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将食品进货凭证逐日粘贴、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二记录人员.食品经营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三记录内容.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保质期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五记录保存期限.食品进销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1.采购员在采购食品时,先要检查所采购食品的质量,防止腐败变质或过期食品进入公司.2.仓库管理者做好库存食品的进出记录、食品原料进货验收台账,并每天检查食品仓库内库存食品,发现临近保质期限或疑似腐败变质的食品,及时向主管汇报,食品仓库内不得出现过期、腐败变质食品.3.厨师在使用食品原料前,先要检查该食品原料是否腐败变质,是否过期,在确认该食品原料安全后,方可使用.4.厨师长对厨房间内食品的安全负责,每天对厨房间内食品检查一遍,发现腐败变质、过期食品,及时处理.5.厨师长每天检查厨房间内设施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保修.6.各岗位员工负责本区域内场所环境卫生,并随时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各部门主管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场所,立即责令该场所员工重新打扫,确保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7.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一次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环节进行抽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临期、过期食品监督管理制度一、食品保质期自查制度针对商场超市食品数量大,批次多的问题,要求各商场、超市必须指定各食品柜位负责人员,每日对上架食品是否过期、变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距保质期不足10日的食品进行清理,放到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进行销售.其他食品经营者根据自身情况,定期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自查.所有食品经营单位须对临过期食品每日进行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及时下架过期食品.二、临过期食品专区销售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内建立临过期食品销售专区,要求经营者在销售专区张贴醒目提示,提醒消费者酌情消费和在保质期内食用.同时,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促销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明示价格折扣标准,防止出现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条件的经营者,指导其对临过期食品采取在外包装作特别贴条标示等方法明显区分,并对临过期食品在保质期内的质量安全责任、退换货责任、兑现承诺的操作步骤与要求、临过期食品消费投诉的处理等事项,便于消费者维权.三、过期食品后续跟踪制度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规范保质期到期食品的下架、退货与销毁制度,对保质期到期食品尽可能采取由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统一销毁方式,防止下架过期食品重生或继续流向农村等边远地区;对退回生产单位或上级供货商销毁的,要求食品批发经营者和商场、超市留存退货记录和货物发运凭证,以备工商部门监督检查.四、建立风险食品重点监管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清查,重点检查食品保质期为较短的面包、肉类包装食品、液态奶、饮料等高风险食品.同时,认真检查临过期食品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保质期到期食品的退市与销毁情况,发现食品保质期管理不完善的,一律列为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对有违法记录经营者的监管力度;对发现过期食品时间较长、私自更改生产日期上架销售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食品退货赔偿制度根据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货制度,主要是指那些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学校应采取停止销售,退货制度.二、对下列食品应坚决退货、停止销售.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2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食品;4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5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6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8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者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9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对不合格食品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采取以下措施:1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如实报告学校工作领导小组;2将不合格食品做下架处理;3通知生产单位对不合格食品依法处理;4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由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进货时应当与经销商或生产商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条款.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二、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三、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五、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4、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5、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6、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饮料生产的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7、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三、员工其它卫生管理规定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食品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接触食品前以及接触污染物后必须将手洗净,方可进行从事操作或接触食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学习培训制度一、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以后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三、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事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四、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六、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记录归档,以备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报告制度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一、领导小组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副组长:成员:二、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抢救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捯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三、对事故延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4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各种制度:1. 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卫生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法规制度。
2. 食品品质标准制度:食品品质标准包括原料采购、制作工艺、产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标准制度。
3. 食品流通环节管理制度: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食品追溯管理等相关制度。
4.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到销售环节的卫生管理制度。
5. 食品标识和广告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标签、产品标识和广告宣传等相关管理制度。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度。
对于不同地区和国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可能还会有一些特定的制度和规定,具体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2)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____份)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____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明复印件;(____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4、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各____份)5、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使用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复印件;(____份)经营场所(含外设仓库)的地理位置示意图;(____份)6、与食品经营相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申请书内含);7、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及说明;(____份)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见后面附件,____份;制度目录____份);9、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材料;(暂时可以不提供)以下为符合条件的业户准备:10、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____明复印件(____份)。
11、有下列特殊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备案表》;(2)《食品送货车登记表》;(3)《食品仓储库备案表》;(4)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食品安全四项制度(食品流通许可证所需)
食品安全四项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主动审验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件等有关资质证明,检查其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认真检查购进食品的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标识、合格证明等。
必要时对食品进行抽样送检,查验其内外质量。
三、凡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检查供货单位提供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提供由供货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的食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索证、索票制度一、在进货时,主动索取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件等相关资质证明。
二、按产品生产批次向供货单位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单位签字或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属国家强制性认定的食品,还应索取强制性认证证书。
三、对购进的食品,主动向供货单位索取供货发票或供货单据。
四、对所取得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检验报告、供货票据等,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制度一、依法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时间、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销售者和在食品集中交易场所销售自制食品的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流向和销售时间等内容。
三、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应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凡与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同型号、同规格、同批次的,一律下柜、退市,并配合工商等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二、凡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或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主动下柜、退市。
三、凡经工商部门快速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一律先行下柜,待复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
四、凡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经营者负责无条件召回,并先行退赔。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四)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二)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三)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避免阳光直射和有害物质污染;(四)设置专库、专柜,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签,保证食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三篇)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遵守以下各种制度: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申请者需要了解和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
2. 食品安全标准:申请者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质量标准、食品加工工艺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请者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整个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4. 生产设施和设备要求:申请者需要满足食品生产、加工和贮存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条件要求,如有必要,还需进行现场检查。
5. 食品从业人员要求:申请者需要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和技能,并建立相应的培训体系。
6. 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或者有与其他机构合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并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报告。
7.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申请者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能够追踪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信息。
8. 相关证件和资质:申请者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质,如企业注册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注意:以上制度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申请者需要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法规和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建议申请者在申请之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确保申请过程的合规性。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各种制度(二)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的制度范本,以展示你的企业具备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范本清单: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政策和目标- 食品安全责任与组织架构- 食品安全人员培训计划-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计划- 食品原料及供应商管理- 食品存储和运输管理- 食品加工与生产工艺管理- 食品产品标识和追溯系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理制度2.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卫生政策和目标- 食品卫生责任与组织架构- 食品卫生培训计划- 食品卫生设施和设备管理- 食品生产过程卫生管理- 食品接触物管理- 食品卫生监测和检验计划- 食品卫生事故应急与处理制度3.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质量政策和目标- 食品质量责任与组织架构- 食品质量培训计划- 食品原料和产品质量控制- 食品质量检测和检验计划- 食品不合格品管理- 食品投诉处理制度- 食品质量持续改进计划4. 食品安全监测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监测计划- 食品安全监测方法和操作规程- 食品安全监测记录和报告- 食品安全监测结果评价及处理制度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具体食品经营范围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相应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概述食品流通许可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发放的食品经营者流通食品的合法凭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进行规范和统一。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对于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促进食品流通市场秩序的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机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机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构,同时,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具体承担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与管理的机构。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1. 食品经营者应当是具备法定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并且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2. 食品经营者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 食品经营者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流通工具和设备;4. 食品经营者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和能力;5.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流程1. 食品经营者携带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手续;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签发食品流通许可证;4. 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
五、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管理1.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需重新办理;2.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挂证经营单位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3.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挂证经营单位发生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4. 食品流通许可证过期未办理续期手续,将被注销。
六、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监督和检查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效性和经营行为的合法性;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持有者进行食品流通行为的抽查,依法处理违规行为;3. 对于发现食品流通许可证持有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吊销。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流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安全流通准备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生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经营。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流通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章食品安全流通监督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监督:(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六)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及其产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关制度提供的范本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有关制度提供的范本1-5项内容某某单位、公司、企业名称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一进货查验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四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六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需加盖公章某某公司、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和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一、从有合法资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
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和许可证件并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三、按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由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电子文档备查。
四、在采购预包装食品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还应当查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五、不采购和销售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进行食品流通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流通。
二、食品流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食品流通环境卫生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食品流通活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检测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流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采取科学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在包装标签上需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七、食品价格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哄抬食品价格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食品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食品流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有异议时,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食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九、食品责任追究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如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消费者。
十、食品法规宣传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度。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十二、食品流通信息公开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产地、生产工艺等,让消费者有充分了解。
以上就是食品流通的十二项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权益。
希望食品流通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3篇)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等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控制措施,确保食品的安全性。
2. 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建立产品质量监测和抽检体系,确保食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 供应链管理制度:建立食品供应链全程可追溯体系,确保食品的来源可溯、流向可查。
4. 许可证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要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证明其具备从事食品流通的资质和条件。
5. 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对进口食品设立进口许可证制度,要求进口食品符合国家和相关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
6. 食品标识制度:规范食品标签的内容和形式,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确保消费者可以准确了解食品的基本信息。
7. 食品追溯制度: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能够实现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追溯和溯源,以便快速有效地回溯潜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来源。
8. 处罚制度:对违反食品流通相关法规和制度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和效果。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食品的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食品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2)食品流通证是指食品流通企业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取的合法证件,具有经营、生产、流通食品的资质。
食品流通证的发放和管理涉及到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将就食品流通证所需的各种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食品流通企业备案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备案制度是食品流通证申领的第一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食品流通企业需要在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店面平面图、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食品流通企业还需要提交的信息包括食品流通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流通环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环节的安全与卫生。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主体,包括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依法经营,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和定期年检。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生产,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可追溯。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销售过期、不新鲜、有问题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适时、适量的发货,避免食品积压和浪费。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章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定期对进货渠道和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库,保留有效期过期后两个月内的样品。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召回,及时通知销售商和消费者,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承担起对所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
食品流通规章制度文本
食品流通规章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流通行为中的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流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公开透明,信息真实可靠,遵循市场规律,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贯彻诚信经营原则,禁止虚假宣传、欺诈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第六条食品流通活动的监督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食品流通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对违反食品流通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食品经营者管理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经审批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的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置明显的食品标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食品信息。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及时处理不合格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增强员工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重视。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在食品流通活动中,不得从事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生产过期、变质、伪劣产品。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线进行检测,确保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等的合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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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得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正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八、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一)食品采购1. 制定食品采购计划。
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 选择供货商。
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 签订供货合同。
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 对食品进行查验。
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 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1. 因公司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公司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 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
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 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 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
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 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 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
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 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
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1. 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 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
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1. 每天对商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
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 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 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 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 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 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 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 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
5. 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 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 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食品经营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
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七、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