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侦查讯问程序
侦查讯问的基本内容参考(辅导讲义)
讯问计划基本内容参考讯问计划基本内容:1、简要案情要把案件发生、发现以及侦查破案的情况反映出来,同时要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叙述清楚。
2、讯问的目的与要求在本次讯问中要达到什么目的,为了达到讯问目的,要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要求。
3、讯问的步骤、重点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么开头,怎么切入主题,怎么结束讯问以及讯问的重点是什么,或者讯问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都应在计划中列出。
4、突破口的选择在讯问中准备选择什么问题作为突破口,为什么要选择这些问题作为突破口,选择这些问题作为突破口有哪些有利的地方,有哪些不利的地方等。
5、讯问的方法、策略,使用哪些证据侦查实践中,常用的审讯方法主要有突破口的准确选择法;使用证据法;说服教育法;利用矛盾法。
常用的审讯策略主要有:攻心夺气策略;重点突破策略;引而不发策略;避实击虚策略。
在讯问中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实现某种策略,讯问中准备使用哪些证据,在什么时机使用证据,使用证据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在讯问中如何保护秘密侦查手段等。
6、怎样回答犯罪嫌疑人的辩解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可能在哪些问题上作出辩解,怎么样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作出解答;如果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辩解有理有据,怎么处置,如果犯罪嫌疑人作出的辩解无理无据,怎么批驳等。
7、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提出条件怎么回答在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可能从哪些方向提出条件,怎么回答。
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条件,在法律范围内的怎么答复,在法律范围之外的怎么答复;提出的条件,侦查人员能够满足的怎么答复,不能满足的怎么答复等。
8、讯问中出现僵持局面怎么办在讯问过程,出现了僵持局面,采取什么措施来打破僵局,用什么方法变被动为主动;讯问无法进行下去采取什么办法结束讯问等。
9、讯问工作与其他侦查措施相配合讯问与查证组相配合;审讯与测谎相配合;讯问与录音、录像相配合;讯问与监控技术相配合;讯问与狱侦相配合等。
10、讯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相应处置方法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行凶、自杀怎么处置;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突然病倒怎么处理,需要采取什么防范措施等,都应在讯问计划中考虑到。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2目录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回避第四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五章证据第六章强制措施第一节拘传第二节取保候审第三节监视居住第四节拘留第五节逮捕第六节羁押第七节其他规定第七章立案、撤案第一节受案第二节立案第三节撤案第八章侦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讯问犯罪嫌疑人第三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四节勘验、检查第五节搜查第六节查封、扣押第七节查询、冻结第八节鉴定第九节辨认第十节技术侦查第十一节通缉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十三节补充侦查第九章执行刑罚第一节罪犯的交付第二节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第三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四节对又犯新罪罪犯的处理第十章特别程序第一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第二节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三节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四节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十一章办案协作第十二章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办理第十三章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公安局案件侦查的流程与方法
公安局案件侦查的流程与方法一、引言公安局案件侦查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环节,通过科学的流程和方法,对犯罪行为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和证据收集,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宁。
本文将探讨公安局案件侦查的流程与方法。
二、案件侦查的基本流程公安局案件侦查过程包括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定性、破案和办案结案等环节。
以下将详细介绍每个环节的流程。
2.1 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公安机关接收刑事案件的开始环节。
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需先核实报案人身份和案件的基本信息,然后进行初步的登记和分类,对于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将进行立案处理。
2.2 立案立案是指公安机关对报案事项进行正式认定,并进行案件登记备案。
立案的基本步骤包括报案登记、案件分类、案件编号和法律文书公告等环节。
立案后,案件进入正式的侦查阶段。
2.3 侦查侦查是案件侦查的重要环节,旨在查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等。
公安机关会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如调查取证、勘查现场、提取物证、询问犯罪嫌疑人等。
在侦查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法律规定和人权原则,确保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4 定性定性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犯罪事实的认定。
通过侦查收集的证据和调查结果,公安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定性。
定性内容包括犯罪事实、犯罪主体和犯罪方式等。
2.5 破案破案是指查清案件真相,查明犯罪嫌疑人身份,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后续的起诉和审判。
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取证、分析犯罪动机和行为,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归案。
2.6 办案结案办案结案是指案件侦查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
在所有侦查工作完成、犯罪事实查明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案件转交给检察院或法院进行进一步审查起诉或审判。
三、案件侦查的方法与技巧除了流程,公安局案件侦查还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以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3.1 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案件侦查的核心步骤,通常包括勘查现场、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提取物证等。
公安机关应准确掌握调查取证的方法和技巧,如实记录现场情况、正确记录证言、保证物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
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讯问要领
从 1 8 我 国首例 网络 犯 罪被发 机软 件获取他 人 的交易帐 号和 密码 , 9 6年 从 虚拟性有充分 的认 识 ,并对实施犯 罪过 现至今 ,网络犯罪案件 的数量逐年大 幅 而造成他人 的财产损失。 程中可能遗留 的对 其不 利的证据和犯 罪
上升 ,尤其是近年来网络 犯罪呈现愈演
和网络内容的 国际开放性 ,犯罪嫌疑 人 罪案件的嫌疑人在侦查 讯问中有的 鸣冤
、
网络 犯 罪 案件 的概 念 及 其 表 现 往往只需要敲击几下键盘 ,网络色情信 叫屈 , 开索要 证据 , 然对抗 讯问 ; 公 公 有
形 式
息瞬间就可能传播到世界各 地 ,并且 犯 的胡言乱语 , 编造晦涩难懂 的网络语 言 ,
宁公 安 司法管理 干部 学院 学报
一 0C Z _ 0 LI L 0Z— Z0 0暑 一 ∽r ZHr 0 l 0 s 0删 0I 0L n喇 Z口 一 一H : I C∽ n哪
昊照 美 皿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辽宁
沈阳 103 ) 05 1
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讯问要领
网络犯罪案件是指 以计算 机或计算 罪嫌疑人也很容易隐藏和逃遁。 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攻击对 象 ,故意 实 施 的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根据我 家秘密、商业秘密 以及个人 隐私等犯罪
企图蒙混过关 ; 有的试探摸底 , 十分关心
( ) 二 抵触心理
网络窃密 。利用计算机 网络窃取 国 同伙是 否落网 , 证人是否找到。
摘 要: 随着 网络技 术 的逐 渐普及 , 国 两类 :一类是 以计算机 网络 为攻击对 象 络破坏以及网上报复等多种犯罪形式。 我 二 、网络 犯罪案件嫌疑人在侦查 讯
的 网络 犯 罪案 件 一 直 呈 上 升 趋 势 ,其 社 的犯罪案件 ,刑法 第 2 5条规定的 非法 8 会 危 害性 也 越 来越 大 。 本 文 试 从 网络 犯 侵入计算机信 息系统罪 、第 26 8 条规 定
侦查讯问考试重点
第一章一、侦查讯问的概念侦查讯问是指在侦查阶段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面对面的进行提问和审查的一项侦查措施。
是侦查破案的基本活动之一,也是刑事案件的必经法律程序。
二、侦查讯问的特点侦查讯问作为法定的侦查措施之一,与其他侦查措施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一) 强制性(二) 直接性(三) 冲突性(四) 时限性(五) 针对性三、侦查讯问与司法讯问、治安讯问、盘问的区别(一) 性质不同不同的讯问或盘问所针对的案件性质也有所不同。
(二) 主体不同侦查讯问的主体是享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或部门,司法讯问的主体是享有讯问权力的司法机关,盘问、治安讯问的主体是公安机关。
(三) 对象不同侦查讯问的对象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司法讯问的对象主要是被告人;治安讯问的对象是治安违法行为人;盘问的对象是有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四) 时限不同侦查讯问在侦查期限内都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对于拘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 24 小时内进行。
司法讯问是司法机关在起诉和审判期间可以对被告人进行。
盘问应当在 24 小时以内,最长 48 小时,治安讯问一般为 8 小时。
(五) 法律依据不同侦查讯问和司法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盘问的法律依据是《人民警察法》,治安讯问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侦查讯问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一)坚持正确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二)坚持真理,秉公执法二重证据原则(一)严格依法讯问(二)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至关重要(三)处理好口供和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三重调查研究原则在讯问中严禁坐堂问供,侦查的线索和证据仅仅依靠口供是不符合认识事物规律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查。
四严禁逼供信原则逼供信是侦查讯问人员以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并对其供述相信,作出错误处理的一种非法讯问方式。
非法手段包括:肉刑、变相肉刑、体罚和变相体罚、引供、诱供、指供。
严禁逼供信,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 严格依法办案(二) 不断学习业务,提高侦查讯问水平(三) 加强领导,严肃法纪五、对讯问人员的要求(一)身份要求讯问人员必须是侦查人员,其他人员没有讯问权利。
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都有哪些内容
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都有哪些内容什么是刑事侦查?所谓刑事侦查是在刑事案件⽴案之后需要进⾏的⼀个重要阶段,⼀般会根据侦查机关的侦查结果,来看该如何对案件进⾏处理。
那么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都有哪些内容?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都有哪些内容⼀、讯问犯罪嫌疑⼈(⼀)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讯问。
(⼆)传唤时,应当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员的⼯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摁指印。
犯罪嫌疑⼈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三)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
(四)讯问犯罪嫌疑⼈,必须由侦查⼈员进⾏。
讯问的时候,侦查⼈员不得少于⼆⼈。
(五)侦查⼈员在讯问犯罪嫌疑⼈的时候,应当⾸先讯问犯罪嫌疑⼈是否有犯罪⾏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六)讯问的时候,应当认真听取犯罪嫌疑⼈的供述和辩解;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法⽅法获取供述。
(七)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除有碍侦查或者⽆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通知其家长、监护⼈或者教师到场,讯问可以在公安机关进⾏,也可以到未成年⼈的住所、单位、学校或者其他适当的地点进⾏。
(⼋)讯问聋、哑犯罪嫌疑⼈,应当有通晓聋、哑⼿势的⼈参加。
(九)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盖章),并摁指印。
侦查⼈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犯罪嫌疑⼈请求⾃⾏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必要的时候,侦查⼈员也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亲笔书写供词。
⼆、询问证⼈、被害⼈(⼀)侦查⼈员可以依法询问证⼈、被害⼈。
询问证⼈、被害⼈,可以到证⼈、被害⼈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
讯问学
讯问学导论第一章绪论一 . 讯问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讯问学的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是需要众多知识的共同参与完成的,这是由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决定的,同时也是由学科自身完善的需要决定的。
1. 讯问实践与社会科学的联系语言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逻辑学证据学犯罪学法学哲学2. 讯问实践与自然科学的关系科技环境科技监视科技分析二 . 讯问学是一门法律性的学科讯问学作为一门学科,由于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法学理论的研究成果和司法实践的衡量检验。
1.研究的内容需要法学理论研究的平台2.研究的成果需要刑事司法实践的检验3.研究的任务是为了实现法制打击犯罪三 . 讯问学是一门艺术性的学科讯问学同时还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讯问人员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出现的问题作出及时判断,并予以对症下药的处理,使一个疑难案件瞬间得以解决。
而在对案件反思的时候,常常觉得不可思议。
1. 从语言结构来看2. 从思维逻辑来看3. 从临场发挥来看第二章讯问学概述一.讯问学概念1.侦查讯问和讯问侦查、侦察、刑事侦查、刑事侦察、刑事讯问、侦察讯问、讯问2.讯问概念的研究1)词义的研究:讯问作为一个词组,有两个字组成,“讯”和“问”;按照我国的有关辞书释意。
讯,谓鞫问也;鞫,同鞠;鞠,穷也,狱事究竟也;问,追究,问案,讯囚也。
由此可见,我国古代对于讯问词义的本身就包含了审问、追究的含义,也就是通过讯问这一过形式查清事实真相。
2)法律的规范:讯问作为一个法律用语,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有着明确的规范。
讯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诉讼程序,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侦查措施。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讯问单列一章,即“讯问犯罪嫌疑人”,在修改之前的刑事诉讼法称之为“讯问被告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讯问犯罪嫌疑人单独列为专节,对讯问犯罪嫌疑人这一诉讼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范,使讯问的整个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
3)学理的解释:这是讯问学理论研究工作者,在各自研究的基础上对讯问这个研究对象,从不同的视角、层次、深度上阐述各自研究的学术结果。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
侦查讯问策略与技巧侦查讯问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技巧来获取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的信息和证据。
正确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对于提高侦查工作的效果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侦查讯问策略和技巧:一、建立信任关系建立信任关系是成功讯问的基础。
侦查人员要尽量让被讯问者感到自己是一个有权威和可信赖的人,并且能够保证他们的言行不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二、选择合适的讯问环境讯问环境对于成功获取信息非常重要。
侦查人员应该选择一个安全、无外界干扰、保密性好的环境进行讯问。
同时,环境的温度、照明、气氛等也要舒适,以促进被讯问者的开放和配合。
三、有效运用沉默沉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讯问技巧。
当被讯问者对一些问题回答不确定、含糊或模糊时,侦查人员可以选择保持沉默,引导被讯问者继续表述,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
四、创造压力和焦虑有时候,为了让被讯问者透露真相,侦查人员可以创造一些压力和焦虑。
例如,暗示证据已经非常充分,可以迫使被讯问者透露更多信息。
但是要注意,创造的压力和焦虑不能过度,以免让被讯问者产生逃避的心理。
五、采用开放式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应该尽量使用开放式提问,让被讯问者进行自由表述。
开放式提问可以帮助侦查人员获得更多的信息,而不受限于简单的“是”或“否”的回答。
六、提供选择题有时候,为了更精确地获取目标信息,可以采用提供选择题的方式。
例如,“是A还是B?”、“是昨天晚上还是今天早上?”这样的问题可以迫使被讯问者在两个选项中选择,并通过回答揭示真相。
七、倾听和观察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要注重倾听和观察,通过被讯问者的言语、姿态、表情、语气等来判断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倾听和观察可以帮助侦查人员察觉到被讯问者可能隐藏的信息,并根据观察到的细节进行深入讯问。
八、针对性追问和碎片化提问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被讯问者的回答进行针对性的追问,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问题,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此外,碎片化提问也是一种有效的技巧,可以将一个问题拆分为几个部分,逐步获取被讯问者的回答。
我国刑事侦查流程是什么?
Doing good deeds is the only truly happy action in lif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我国刑事侦查流程是什么?我国刑事侦查流程是:1、讯问犯罪嫌疑人:(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2、询问证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通缉;8、侦查终结。
一、我国刑事侦查流程是什么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2、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通缉;8、侦查终结。
二、刑事案件审理流程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为: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重婚案、遗弃案、妨害通信自由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相关知识整理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相关知识整理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方式(一)传唤犯罪嫌疑人。
1.适用情形需要对下列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可以适用传唤:(1)被立案侦查但未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2)在现场发现的;(3)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
2.审批流程(1)凭证传唤对被立案侦查但未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传唤证》。
(2)口头传唤对在现场发现、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
3.执行流程(1)执行人数执行传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所需证件①依法亮明身份(出示警察证)A.公安民警执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的,应当先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人民警察证。
B.依照规定穿着公安民警制式服装并佩戴人民警察标志的,可以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当事人要求出示的,应当将证件打开出示。
C.出示人民警察证时,应当确保证件安全,防止被抢、被损毁。
②依法出示传唤证A.出示传唤证、签名按手印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将《传唤证》送达犯罪嫌疑人,并责令其在《传唤证》副本上签名、捺指印。
B.传唤起止时间的填写犯罪嫌疑人到达讯问地点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副本上填写到案时间。
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副本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
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副本上注明。
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卷。
(3)口头传唤的执行口头传唤的,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4)传唤中警察的禁止行为不得以派人押解或者使用警械等强制方法进行传唤。
禁止对被传唤人游街示众或者变相游街示众,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侮辱被传唤人的人格尊严。
讯问措施规定
讯问措施规定一、讯问的目的和原则讯问是公安机关侦查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常用手段。
讯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和事实、确认案情、查明犯罪的犯罪事实。
在讯问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以确保被讯问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 合法性原则所有的讯问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依法保护被讯问人的合法权益。
2. 尊重人权原则在讯问过程中,必须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权,不得实施虐待、殴打、恶意侮辱等侵犯人格尊严和尊重基本人权的行为。
3. 自由意志原则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问题,无法强制要求其作出不愿意的回答。
4. 公正公平原则讯问过程中,必须公正、公平地对待被讯问人,不能有歧视、偏见或不正当的行为。
二、讯问程序和方式1. 讯问程序讯问程序是指在讯问过程中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出讯问要求:公安机关应向被讯问人明确告知讯问的原因和目的,并要求其配合调查。
•讯问宣告:公安机关应当将讯问宣告的事实和目的告知被讯问人,明确其权利义务。
•讯问记录:讯问过程中,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书面记录,包括讯问事由、讯问过程、被讯问人的陈述、被讯问人的质疑和回答等内容。
2. 讯问方式讯问方式是指公安机关在实施讯问时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面对面讯问: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与被讯问人面对面进行讯问,通过对话交流获取信息。
•电话讯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被讯问人身处异地或无法到达公安机关,可以通过电话进行讯问。
•书面讯问: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被讯问人提出问题,让其书面回答。
三、被讯问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知情权:被讯问人有权获得讯问的目的、事由等相关信息。
•拒答权:被讯问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自证其罪责或与案件无关的问题。
•申诉权:被讯问人如果认为讯问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可以向上级机关提出申诉。
2. 义务•配合义务:被讯问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讯问工作,提供协助和合作。
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In life, if someone gives help, it is lucky, and if no one gives help, it is destin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导读: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犯罪行为,让他说出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告知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录笔录。
4、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将一个人按照不同的阶段进行区分,称呼的改变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利,保障人权。
在刑事诉讼阶段,是犯罪嫌疑人权利最容易被侵犯的时间,这一个阶段犯罪嫌疑人会被接受调查,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就会更加急切的需要严格的程序保障权利,限制司法工作人员的权利,防止他们滥用职权。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阶段,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权利最容易被侵犯的阶段了,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针对这一阶段的特点,严格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犯罪行为,让他说出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告知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录笔录。
4、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和方法有哪些
讯问犯罪嫌疑⼈的程序和⽅法有哪些(⼀)讯问犯罪嫌疑⼈的概念和意义讯问犯罪嫌疑⼈,是指侦查⼈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词⽅式向犯罪嫌疑⼈查问案件事实的⼀种侦查⾏为。
讯问犯罪嫌疑⼈,⼀⽅⾯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扩⼤收集证据的线索,发现新的犯罪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另⼀⽅⾯可以通过听取犯罪嫌疑⼈的申辩,保证⽆罪的⼈和其他依法不应追究的⼈不受刑事追究。
(⼆)讯问犯罪嫌疑⼈的程序和⽅法1.讯问犯罪嫌疑⼈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的侦查⼈员负责进⾏。
为了提⾼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员不得少于2⼈。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讯问,但是应当出⽰公安机关或者⼈民检察院的证明⽂件。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即释放。
3.侦查⼈员在讯问犯罪嫌疑⼈的时候,应当⾸先讯问犯罪嫌疑⼈是否有犯罪⾏为。
如果犯罪嫌疑⼈承认有犯罪⾏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对侦查⼈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是否与本案⽆关,应以是否对查明本案的全部事实情节,即时间、地点、⽅法、⼿段、动机、⽬的、作案⼈的情况等有实际意义或证据价值为准。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应当有通晓聋、哑⼿势的⼈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笔录。
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到场。
如果犯罪嫌疑⼈不通晓当地通⽤的语⾔⽂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应当制作讯问笔录。
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的情况。
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的,应当向他宣读。
侦查程序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 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 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 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 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 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 的机关。
七、辨认通缉的程序规范
1、辨认的程序规范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 人个别进行,且不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的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 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立案
立案是公安机关对于受理的案件,经过 初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存在,应当对犯罪 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受案 公安机关管辖的,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对所受理的案件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
立案是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在我国的 刑事诉讼构造当中具有独立的程序地位。
1、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2)有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必 要 (3)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四、搜查的程序规范
1、搜查必须是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和查获犯罪 人围绕特定的范围而进行。
2、搜查应当制作《呈请搜查报告书》,经过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获取《搜查证》。
3、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 证》。
4、搜查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对 女性身体进行搜查时,必须由女性侦查人员进 行。
冻结存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 长冻结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 结的手续,每次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 理延长冻结期限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
《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Syllabus of Interrogation花涛主编(54学时)(本科侦查学专业)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二〇〇六年六月《侦查讯问学》教学大纲《侦查讯问学》是侦查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本科院校侦查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教学计划及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公安工作和公安教学工作的实际,制订本大纲。
一、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侦查讯问学》课程的教学,达到以下的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理解侦查讯问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明确侦查讯问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掌握侦查讯问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初步掌握侦查讯问的基本技能;具备讯问的能力和制作相关文书、讯问笔录的能力。
二、教学对象:适用于本科侦查学专业。
三、课程类别:本科专业课程。
四、教学原则和方法(一)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侦查讯问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课堂讲授与组织学生动手操作的关系,并结合讲授内容组织学生模拟审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
(二)精讲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过程中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地确定教学重点、难点和知识面,精选讲授内容,对实践中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侦查讯问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规范要讲深讲透,对那些学生通过自学就能达到教学目的的内容,则应采取指导学生自学的方法,并有目的地指定精选的参考材料,使学生全面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三)多种形式教学的原则。
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应选用讲授、实验、讨论、模拟演练和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启发学生主动思维,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达到教学目的。
(四)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注重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更应加强案例教学、模拟审讯等实训教学,培养和提高学生动手操作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缩短适应实际工作岗位的时间。
公安大学侦查讯问学考试大纲
《侦查讯问学》考试大纲第一章绪论第一节侦查讯问的概念和意义一、侦查讯问的概念二、侦查讯问的法律特点三、侦查讯问的意义第二节侦查讯问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式一、侦查讯问学的概念二、侦查讯问学的研究对象三、侦查讯问学的研究方式第三节侦查讯问学的学科体系侦查讯问学的学科体系要紧由五部份组成,即侦查讯问学的一样理论、侦查讯问的法律、侦查讯问的机制、侦查讯问的一样策略和方式及各类案件的讯问策略和方式。
第二章侦查讯问的特点、任务和大体原那么:第一节侦查讯问的特点一、目的性二、冲突性三、信息性四、侦查人员思维的多结构性五、法律标准性第二节侦查讯问的任务一、获取真实供词,审核和搜集证据二、发觉同案犯和其他犯法和他人的犯法线索三、澄清犯法嫌疑,排除无辜四、对有罪犯法嫌疑人进行认罪服法,改恶从善的教育五、研究犯法活动的规律和特点,总结讯问的体会和教训第三节侦查讯问的大体原那么侦查讯问的大体原那么,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导侦查人员进行讯问活动的大体准那么。
一、合法原那么二、重证据、不轻信供词原那么三、从案件实际情形动身,讯问和调查相结合原那么四、保守侦查秘密原那么五、保障犯法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第三章保障犯法嫌疑人合法权利第一节犯法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与保障一、自我辩护权二、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忙权三、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问题权四、控诉权五、要求回避权六、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权七、明白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从头鉴定权八、被羁押的犯法嫌疑人有申请取保候审权九、查对讯问笔录权十、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犯法嫌疑人同意讯问时,侦查人员能够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二节犯法嫌疑人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忙一、侦查时期犯法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意义二、侦查时期律师提供法律帮忙的业务范围三、侦查人员对犯法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告知四、侦查时期犯法嫌疑人聘请律师的程序五、侦查时期律师会面犯法嫌疑人六、律师代为取保候审第三节“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一、确立“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意义及其合理性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含义三、正确执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切实保障政策兑现第四节刑讯逼供的缘故和制止方法一、刑讯逼供的概念二、刑讯逼供缘故三、刑讯逼供的危害四、制止刑讯逼供的方式第四章侦查讯问的保证第一节讯问中的侦查人员的职业素养及其培育一、侦查讯问人员的职业素养(一)政治素养要求(二)文化素养要求(三)业务素养要求(四)心理素养要求二、侦查讯问人员的消极心理及其成因三、侦查讯问人员优良品质的培育第二节侦查讯问的组织一、选配侦查讯问人员的因素二、侦查讯问的组成人员三、讯问的组织形式第三节侦查讯问的指挥一、侦查讯问指挥的意义二、指挥人员的条件和指挥讯问的原那么三、讯问指挥的方式和方式第四节侦查讯问的场所一、选择讯问场所的因素二、讯问场所三、讯问室的布置第五节讯问期间的平安一、防范事项二、平安方法第五章犯法嫌疑人心理第一节犯法嫌疑人心理的特点和研究意义一、犯法嫌疑人心理的特点二、研究犯法嫌疑人心理的意义第二节供述障碍和供述动机一、供述障碍(一)畏罪(二)侥幸(三)抵触(四)戒备(五)悲观二、供述动机(一)犯法嫌疑人的供述动机(二)供述动机形成的进程第三节犯法嫌疑人的行为表征一、语言反映的评断二、非语言反映的评断(一)与侦查人员目光接触的程度(二)脸部生理现象(三)犯法嫌疑人躯体姿势的转变三、情绪反映的评断四、可能致使错误说明行为表征的因素第四节犯法嫌疑人的反讯问手法一、反讯问的概念和特点二、常见的反讯问手法(一)抵赖抵赖(二)避重就轻(三)以攻为守(四)以守为攻(五)装疯卖傻(六)引诱拉拢(七)自伤脱逃第五节不同犯法嫌疑人在讯问中的心理特点一、未成年犯法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二、老年犯法嫌疑人三、女性犯法嫌疑人四、初犯五、屡犯六、不同气质的犯法嫌疑人的心理特点(一)胆汁质(兴奋型)(二)多血质(活泼型)(三)粘液质(安静型)(四)抑郁质(抑制型)第六章侦查讯问的预备工作第一节侦查讯问预备工作的任务和意义讯问的预备工作是指讯问前采取的各项方法的总和。
侦查讯问方式及技巧
侦查讯问方式及技巧摘要侦查讯问是法律赋予有侦查权的机关和部门的权力,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强制性侦查活动。
实践证明,案件中的具体情节非经当面讯问是很难查清的,讯问的主要目的就是运用讯问这种方法进一步追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嫌疑事实,查清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情况。
同时,通过讯问听取辩解,结合调查取证,可以澄清嫌疑,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达到查明案件全部真相的目的。
关键词侦查讯问语言思维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一、提问的方法提问方法是指侦查讯问中侦查人员提问的步骤、秩序等。
提问必须包含两个部分,已经知道什么(提问的基础,是论据)、需要知道什么(提问部分)。
常见的提问方式有:(一)问答法。
问答法是指在讯问中,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就某一事实或情节而进行的一问一答的提问方法。
在讯问中,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大多采用问答法,因为讯问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带有冲突性质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愿主动交代罪行,通过问答法进行提问,可以强制犯罪嫌疑人回答问题,填补犯罪嫌疑人在自由陈述中留下的空白和不清楚的地方,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性。
问答法具体方法有:(1)特殊疑问。
用疑问代词代替未知部分的疑问句,要求犯罪嫌疑人就疑问代词部分作出答复。
这种提问法,问题不带有任何倾向,排除了暗示性,怎样回答完全取决于犯罪嫌疑人。
(2)选择疑问。
提出几种看法,让犯罪嫌疑人选择一种来答复。
使用这种发问方法时,对提出的几种看法,尽量包括了全部的可能性。
(3)是非问或正反问。
这种发问方法,暗示性强,回答没有第三种选择,使用时要把握住前提条件,同时要观察回答问题的反应。
(4)反诘问。
提出两种看法,并暗示其中一种是可能的,让犯罪嫌疑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
这种发问,暗示性强,使用时要格外慎重。
(5)猜度问。
侦查人员对不能确定的某些事实,按照自己的分许判断说出事实经过,然后向犯罪嫌疑人发问。
(二)命题提问法。
命题提问法又称自由陈述法,是指侦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提出一个方向明确、范围清楚的问题,让犯罪嫌疑人就指定的内容作出详细供述的提问方法。
公安办案规章制度范本
公安办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保障办案安全,促进规范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安办案,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的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继续盘问、辨认等办案活动的规范行为。
第三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章办案区管理第四条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继续盘问、辨认等办案活动的专门区域。
第五条办案区应当设置接待室,并安装可覆盖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
接待室室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录像要求,对同步录音录像数据应当储存至少三个月。
第六条办案区应当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生活设施,确保办案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需。
第七条办案区使用完毕后,应当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遗留任何证据材料和其他物品。
第三章办案程序第八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九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十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刑事侦查流程审批
刑事侦查流程审批刑事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在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经过侦查活动获取犯罪事实、证据等信息的过程。
为了规范和保障刑事侦查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我国设立了刑事侦查流程,并对其进行审批管理。
本文将就我国刑事侦查的流程和审批进行详细阐述。
一、刑事侦查的流程刑事侦查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报案受理、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审讯、取证调查、证据审查、审查起诉等。
1. 报案受理报案受理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刑事案件报案后,对报案人的陈述进行登记和录入工作。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并与报案人核实相关信息,进一步确定案件性质和重要犯罪线索。
2. 立案侦查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报案受理得出的初步认定,决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登记,同时安排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调查询问等工作,以获取更多的案件信息和线索。
3. 犯罪嫌疑人审讯犯罪嫌疑人审讯是指公安机关通过传唤、提请协助调查等方式,对涉案嫌疑人进行询问和审讯。
在审讯中,公安机关会追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动机和共犯等信息,以便进一步准确掌握案件情况。
4. 取证调查取证调查是刑事侦查的核心环节,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手段,如现场勘查、搜查、调取证据等,获取案件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必须依法采取合法的手段和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5. 证据审查证据审查是指公安机关对取得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和鉴定,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和价值。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对证据的来源、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在合法性和合规性的基础上,形成证据链,为案件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依据。
6. 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是刑事侦查的最后一环,公安机关会根据取得的证据和侦查结果,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提起公诉进行评估和决定。
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将根据侦查结果书写起诉意见和事实认定书,并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最终由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二、第一次讯问的目标 通过核实和澄清,进一步确认犯罪嫌疑人 是不是本案的作案人。 如果是,可趁犯罪嫌疑人刚到案,立足未 稳,通过突击讯问,获取他对主要犯罪事 实或重要犯罪情节的真实供述。 如果不是,就要对犯罪嫌疑人及时作出处 理。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三、第一次讯问的步骤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告知权利和义务 (三)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四)按讯问计划或讯问提纲提出问题 (五)结束讯问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五、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讯问中的不同表现及 对策 (一)犯罪嫌疑人否认犯罪并作出辩解 (二)犯罪嫌疑人公开对抗 (三)犯罪嫌疑人沉默不语 (四)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并作了初步供述
第三节 续审
一、对顽固对抗的犯罪嫌疑人的续审 (一)刚柔相济,打拉结合 (二)重复讯问,寻找破绽 (三)巧妙迷惑,伺机突破 (四)利用矛盾,分化瓦解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六、制定讯问计划 (六)如何应对犯罪嫌疑人的辩解 (七)如何应答犯罪嫌疑人提出的条件 (八)如何处理讯问中出现的僵持局面 (九)如何与其他侦查措施相配合 (十)讯问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处置办法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一、第一次讯问的意义 (一)可以防止错拘错捕和冤、错案的发生 (二)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创造条件 (三)有可能取得真实可靠的囗供 (四)为侦查案件探明方向。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四、选择适宜的侦查讯问环境 (一)选择讯问环境应考虑的因素及要求 庄重、安全、科学、合法、保密 (二)看守所审讯室的室内布置 (三)其他讯问场所的选择与布置 (四)异地讯问场所的选择
铁笼式审讯室
铁笼式审讯室
审讯室要求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五、选择侦查讯问突破囗 (一)讯问突破囗的概念和选择讯问突破囗 的作用 讯问的突破囗,是指对查清全案具有关 键意义而又易于攻破的薄弱环节或薄弱对 象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三、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心理 ㈠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心理的途径 ⒈从档案资料中研究 ⒉向有关人员调查 ⒊通过现场和物证分析研究 ⒋运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观察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三、分析研究犯罪嫌疑人心理 ㈡掌握犯罪嫌疑人心理的方法 ⒈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的知情程度分析 ⒉从犯罪嫌疑人被传唤、留置盘查、拘传、 拘留、逮捕时的行为表现进行分析 ⒊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的表现进行分析 ⒋讯问时正面观察分析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五、选择侦查讯问突破囗 (二)选择讯问突破口的方法 1.从案件事实和情节中选择突破口 2.从犯罪嫌疑人防御薄弱环节中选择突破口 3. 从犯罪嫌疑人心理弱点中选择突破口 4.从共同犯罪嫌疑人中选择突破囗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六、制定讯问计划 (一)简要案情 (二)讯问的目的和要求 (三)讯问的步骤、重点 (四)突破的选择 (五)讯问的策略、方法
第四节 结束审
一、结束审的目的 (一)获取犯罪嫌疑人系统完整的供述 (二)核对有关证据 (三)告知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
第四节 结束审
二、结束审的条件 (一)案件事实清楚 (二)证据确实、充分
第四节 结束审
三、结束审的内容和基本方法 (一)全面讯问案件事实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手续 (三)教育受审对象正确对待案件的处理 (四)教育受审对象检举他人犯罪线索
第六章
侦查讯问程序
第六章 侦查讯问程序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第三节 续讯 第四节 结束讯
精心做好审前准备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一、及时组织侦查讯问力量 ㈠组织讯问力量 ㈡讯问人员的组成 组织指挥人员 主审人员 协助讯问人员 记录人员
第一节 侦查讯问前的准备
二、认真研究案件材料 ㈠了解熟悉案件的途径 听取介绍 复查现场 调查走访 阅卷 ㈡分析研究案情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四、不同情形下的第一次讯问 (一)对经立案侦查查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第 一次讯问 1.压制嚣张气焰 2.打掉幻想 3.循序渐进 4.及时点破一些问题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四、不同情形下的第一次讯问 (二)对在犯罪现场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第 一次讯问 1.及时、就地讯问 2.用被害人及亲属和群众情绪施加压力 3.政策法律攻心,指明出路 4.预防反悔翻供。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四、不同情形下的第一次讯问 (三)对在身上或住处发现犯罪嫌疑物品的 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 1.制造错觉,乘虚而入 2.坚信决心,摧垮其顽抗的侥幸心理 3.运用证据,后发制人 4.情意感化,促其醒悟 5.抓住嫌疑问题穷追不舍
第二节 第一次讯问
四、不同情形下的第一次讯问 (四)对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 1.详细讯问犯罪事实 2.弄清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动机 3.阐明对待投案自首的法律、政策 4.教育犯罪嫌疑人检举犯罪线索 5.宣布投案自首后的纪律。
第三节续审
二、犯罪嫌疑人动摇时的续审 (一)加强思想教育,唤醒罪责感 (二)加强法律、政策攻心 (三)因势利导,少打多拉 (四)调动情感,迫其就范 (五)正确对待犯罪嫌疑人的讨价还价
第三节续审
三、犯罪嫌疑人初步作出有罪供述后的续审 (一)全面追讯犯罪事实 (二)追讯犯罪动机、目的 (三)巩固犯罪嫌疑人认罪思想,预防翻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