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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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现代农业是继原始农业、传统农业之后的农业发展新阶段,其本质要求是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用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的经营手段推进农业发展、用新型的农民经营农业。辽宁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省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省,发展现代农业不仅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满足辽宁乃至全国对主要农产品的需求,而且是实现辽宁农业持续增产、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关键词:辽宁;现代农业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辽宁现代农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代农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作为农业大省,辽宁财政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仍显不足。“十一五”时期,辽宁省地方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所占的比重均不足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金融资金投入不足。目前,辽宁农村地区金融主体主要是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离,金融机构在农村的网点不断减少。其次,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比不仅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且呈下降趋势。再次,农村金融产品数量较少,金融服务的种类较为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农民的金融福利水平低,很难分享金融改革和发

展的成果。

2.农业机械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物质基础,近年来,辽宁农业机械化工作成效显著,然而与先进省份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2010年辽宁农业机械总动力2237.5万千瓦,同比增长4.5%,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为62.6%;同期山东省农业机械总动力1.2亿千瓦,同比增长4.7%,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7.0%。而造成差距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目前辽宁对农业机械化的投入不足,带动农民投入规模较小;另一方面,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发展滞后,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不高。辽宁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只有952家,而山东省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900个。

3.农户经营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现代化农业以土地规模化经营为基础,土地规模化经营又依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流转。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辽宁农村土地流转现象有所增加,然而距离实现规模化经营仍有较大差距。一方面,由于辽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较小,而且以短期和兼业的方式为主,所以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动力不足的问题,土地流转现象并不普遍,规模流转更是少之又少。另一方面,辽宁土地流转多数是在没有组织或项目带动情况下农户之间自发的、短期的流转,土地流转受让方中种植大户、经济合作组织和农事企业的比重较小,而且农户之间的流转又多数只是小农经济的复制,对于

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推动作用有限。

4.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差距较大

辽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与农业增加值之比为1.07∶1,山东省已达到1.71∶1;第二,辽宁缺乏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最大的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仅为50多亿元;第三,产业链条短、精深加工企业少、结构层次低,多数农产品只经过简单的处理就投放市场,辽宁省综合加工率在50%左右。第四,农业产业化利益连接机制不完善。辽宁农产品加工业基本上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基地+农户”、“企业+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但其产销一体化程度仍然较低,大多数企业与农户基本是一种简单松散的买卖关系,与农户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5.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不完善

目前,辽宁省农业技术人员数仅占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8.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仅为55%左右,而江苏、山东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已近60%;2010年辽宁绿色食品生产面积只有335万亩,山东省已经达到817万亩。而造成上述差距的原因主要在于:一是,目前,辽宁农业科研力量主要集中于产中环节,对产前环节和产后环节阶段的重视不够,特别是在中试转化以及产业化环节更是相对薄弱;二是,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较弱,原创型农业技术创新较少;三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其服务供给能力

与农民对科技创新服务的需求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辽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政策建议

1.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资金的投入力度

继续加大财政对农业的反哺力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各项财政补贴政策,全面实施农业生产保险补贴,加大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专项补贴力度。其次,加大对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财税扶持力度,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引导金融资本向农村的配置;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主导作用,将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重心逐步由目前的农产品流通领域向农业生产领域转变,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扶贫等贷款业务。

2.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快速规范流转

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选择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城镇近郊或二、三产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依照市场机制将农户的承包地折价入股或者量化成股份,扶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和规模经营主体的集中,以推进农业的合作化、公司化、园区化发展。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发展一定规模的设施农业或特色农业,以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形式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合作社,并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章程和各项制度齐全、运作规范、分配机制合理的,财政应给予补助。

3.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

建立逐年稳定增长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并突出投入的重点,由注重农业产中研究转变为注重产前、产中、产后的合理配置;从注重科技研发转变为注重研发与中试示范相结合,使农业科研成果能够实现成熟化和大面积示范,加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应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能力建设,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加快构建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教学科研单位、涉农企业等多方组织广泛参与、分工合作、服务到位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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