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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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

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1。

5(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3。

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

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

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5。

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7。

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8。

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

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

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

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

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㈡设备要求1。

10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麻醉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一、麻醉科的质量控制标准和内容1.科室管理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需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非卫生技术人员不能从事诊疗活动。

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和护士都必须注册。

执业医师和护士不能超范围执业。

不能发布虚假或违法的医疗广告。

卫技人员和床位比例要符合医院规定。

护士和床位比例要符合医院规定。

在任何医疗行为中不能收受红包。

在任何医疗行为中不能收受回扣。

2.建立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需要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其中,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贵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此外,麻醉科的工作人员需要熟知相关规章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

3.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为了保证麻醉科的质量,医务人员需要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4.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为了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并建立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为了提高麻醉科的质量,需要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具体包括: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

山东省麻醉科质量控制制度三级医院工作人员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科室用房1、医生办公室(房间面积根据人员数定);2、科主任办公室(面积15m2以上);3、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4、住院总医师值班室(面积15m2以上);5、麻醉科研究室(面积15m2以上);6、麻醉准备室(面积20m2以上);7、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储麻醉药及器具);8、示教室(面积30m2以上);9、麻醉苏醒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1:2,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基本设备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③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麻醉科 设置 标准

麻醉科 设置 标准

麻醉科设置标准麻醉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主要负责手术患者的麻醉工作,确保手术过程中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因此,麻醉科的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工作流程等方面,介绍麻醉科设置的标准。

首先,麻醉科的人员配置是关键。

一般而言,麻醉科应当配备有临床经验丰富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以及一定数量的护士和麻醉技师。

在人员配置上,要根据医院的手术量和手术种类来确定具体的人数,确保能够满足日常手术工作的需要。

其次,麻醉科的设备设施也至关重要。

麻醉科应当配备有先进的麻醉机、监护仪、呼吸机等设备,以及充足的麻醉药品和急救药品。

此外,还需要有完善的空气净化系统和紧急备用电源,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保障手术的顺利进行。

另外,麻醉科的工作流程也需要符合标准化要求。

在手术前,麻醉科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制定个性化的麻醉方案。

在手术中,麻醉医生需要全程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并根据手术情况及时调整麻醉深度和药物使用。

手术结束后,还需要对患者进行术后镇痛和监测,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此外,麻醉科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控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麻醉科技术质量评估和学术交流,不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同时,加强对麻醉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危急情况处理机制,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总之,麻醉科的设置标准是保障患者手术安全和提高手术质量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合理配置人员,配备先进设备,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才能够确保麻醉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希望各医疗机构在建设麻醉科时,能够充分重视麻醉科设置标准,确保患者在手术中得到最好的医疗保障。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2、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
①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②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③设置麻醉重症监护室和麻醉苏醒室;
④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
⑤各种复合麻醉。
1、二级综合医院:
①腰麻、骶麻、硬膜外及神经阻滞麻醉;
②静脉复合麻醉;
③心、肺、脑复苏;
④一般胸科手术麻醉;
⑤常见小儿手术麻醉;硬膜外手术后镇痛。
6、麻醉后随访、总结制度;
7、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
8、仪器设备保管、保养制度;
9、麻醉用具消毒制度;
10、会诊制度;
11、进修、实习医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授课制度;
12、医生交接班制度。
麻醉医疗质量基本标准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5%;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04%;
13、万元以上麻醉设备、仪器完好率>95%;
14、医院感染率≤10%;
15、成分输血率≥90%;
16、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1、各种神经阻滞成功率≥90%;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身率≤0.08%;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6、腰麻后头痛发生率<10%;
7、“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8、麻醉记录单书写合格率>98%;
9、麻醉技术操作(实施麻醉操作和术中监护)合格率100%;
10、硬膜穿破发生率<0.6%;
11、抢救设备完好率100%;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麻醉科是医院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设置,它负责为各种手术和治疗过程中提供麻醉服务,确保患者在无痛状态下进行手术,并维护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

为了确保麻醉科的正常运作和提供高质量的麻醉服务,麻醉科的设置和麻醉质量控制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标准。

一、麻醉科的设置1. 人员配置:麻醉科应当配备合格的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

麻醉医师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各类手术的麻醉工作。

麻醉护士则需熟悉各类麻醉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并能够提供相应的协助和监测工作。

2. 设备配置:麻醉科需要配备完善的麻醉设备和监测仪器,包括呼吸机、监护仪、麻醉药剂等。

这些设备和仪器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

3. 无菌区域:麻醉科应当设置相应的无菌区域,确保手术和麻醉过程的无菌操作。

无菌区域应当配备洗手间、准备间和麻醉室等区域,同时保证严格的无菌操作流程和消毒措施。

4. 气体供应:麻醉科需要有稳定的供气系统,提供纯净的氧气和各类麻醉气体。

气体供应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配备相应的氧气和气体储备设备。

二、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1. 技术操作:麻醉医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评估患者的麻醉需求,选择适合的麻醉方法和药物。

在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随时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麻醉深度,并能够及时调整麻醉药物的剂量和浓度。

2. 安全监测:麻醉过程中,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应负责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包括血压、心率、呼吸等指标。

监测仪器应保持准确可靠,数据应及时录入和分析,以便判断患者的麻醉深度和身体状况。

3. 麻醉记录:麻醉过程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患者基本资料、评估结果、麻醉方法、药物使用、监测结果等内容。

麻醉记录要规范、准确,便于日后参考和分析。

4. 麻醉并发症的处理:麻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并发症,如过敏反应、低血压、呼吸抑制等。

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应熟悉各类并发症的处理方法,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工作人员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
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
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
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11、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12、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13、微机2~3台;幻灯机、投影仪一套。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
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
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

3.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

5.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

7.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

8.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

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

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

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

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估标准

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估标准

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估标准
1. 医疗设备和设施评估:医疗机构应配备齐全且先进的麻醉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同时,麻醉科的设施应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提供适宜的操作环境。

2. 医疗人员资质评估:医疗机构应雇佣具备合适资质和经验的麻醉医生和护士,以提供专业化的麻醉服务。

医疗人员应接受持续的培训和教育,以更新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麻醉安全评估:麻醉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严格遵循规范的麻醉操作流程、合理用药、实施监测和记录等。

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麻醉操作中的安全隐患。

4. 麻醉效果评估:评估麻醉的效果包括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镇痛效果和麻醉恢复的质量。

医疗机构应监测并评估麻醉的效果,确保患者在手术期间能够得到合适的镇痛并顺利恢复。

5. 患者满意度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评估,了解患者对麻醉服务的满意程度,并根据反馈改进医疗质量。

评估可以包括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

6. 术后并发症评估:麻醉和手术后可能出现并发症,医疗机构应及时监测和识别并发症的发生,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理和预防。

7. 麻醉相关事故和事件的报告和分析: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和事件报告与分析机制,及时报告和分析麻醉相关的事故和事件,以改进工作流程和提升医疗质量。

这些评估标准可以作为医疗机构麻醉科质量管理的参考,有助于提升麻醉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9、麻醉苏醒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1:2,面积依床位数而定);
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
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
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1、医生办公室(配办公桌,大小根据人员数定);
2、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
3、麻醉准备室(面积15m2以上);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
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
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
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
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
三 级 医 院
二 级 医 院
工作人员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
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
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
7、图书资料档案室(面积15m2以上)。
基本设备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 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③带有PETCO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 ;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 ;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 ;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 ;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 ;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 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型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型能监测仪;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 ;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7、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8、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9、配置微机1台。

基本设备。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在医院中,麻醉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它负责为手术患者提供麻醉,以确保手术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麻醉科的设置和麻醉质量控制是关乎患者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麻醉科的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

一、麻醉科的设置麻醉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它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麻醉科的位置应靠近手术室,以方便麻醉医生及时到达手术现场。

2. 麻醉科的面积应达到一定的标准,以容纳麻醉医生和相关设备。

3. 麻醉科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如麻醉机、呼吸机、监护仪等。

4. 麻醉科应具备隔离和防护设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传染性疾病。

5. 麻醉科应建立与其他科室的紧密合作机制,以便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通过以上的设置要求,麻醉科可以为手术患者提供高质量的麻醉服务,确保手术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麻醉质量控制是麻醉科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它的目标是保障患者在手术过程中的安全和麻醉效果的稳定。

以下是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1. 术前评估:麻醉医生应在手术前详细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包括病史、过敏史、生理指标等,以确定适合的麻醉方法。

2. 特殊患者的处理:对于老年患者、儿童患者、孕妇等特殊患者,麻醉医生应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麻醉处理措施,确保其安全。

3. 麻醉监测:麻醉医生应对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全程监测,包括心电图、血压、呼吸、体温等指标,及时调整麻醉深度和药物剂量。

4. 麻醉药物选择和使用:麻醉医生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麻醉药物,注意用药剂量和速度的控制,以避免不良反应。

5. 麻醉复苏:麻醉医生应在手术结束后负责患者的麻醉复苏工作,包括监测患者生命体征、维持足够的通气、保持体温等。

6. 麻醉并发症的处理:如果在手术过程中出现麻醉并发症,麻醉医生应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保证患者的安全。

通过严格遵守以上的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麻醉科可以提供高质量的麻醉服务,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与舒适。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工作人员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至2005年须全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级职称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2.5(必须开展疼痛门诊及病房、麻醉苏醒室工作),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年主治医师或以上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1.5,开展疼痛门诊,编制不少于3人,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

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科室用房1、医生办公室(房间面积根据人员数定);2、科主任办公室(面积15m2以上);3、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4、住院总医师值班室(面积15m2以上);5、麻醉科研究室(面积15m2以上);6、麻醉准备室(面积20m2以上);7、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储麻醉药及器具);8、示教室(面积30m2以上);9、麻醉苏醒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1:2,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0、疼痛门诊(面积20m2),诊疗室(20m2以上);11、疼痛病房(面积依床位数而定);12、图书资料档案及微机室(面积20m2以上)。

1、医生办公室(配办公桌,大小根据人员数定);2、医生男女值班室、更衣室;3、麻醉准备室(面积15m2以上);4、麻醉物品间(面积20m2以上,存放麻醉常用药品及器具);5、储藏室(面积15m2以上,存放麻醉备用物品或放置麻醉科档案);6、疼痛门诊及诊疗室(面积20m2以上);7、图书资料档案室(面积15m2以上)。

基本设备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②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③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2;④肌松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⑤麻醉深度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3;⑥麻醉气体监测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6;3、心电除颤仪: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5;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6、至少配有一台心排血量监测仪;7、须配有血生化、血气、出凝血功能、血糖监测仪(或院内相关科室配有);8、血液回收机:与手术台之比为1:5;9、疼痛门诊: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2、监护仪: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④至少有一台肌松监测仪;⑤至少有一台麻醉深度监测仪;3、至少有一台心电除颤仪;4、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5、微量注射泵及微量输液泵: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1:2;6、疼痛门诊配有:办公台一个,诊疗台一个,X片阅片机一台,袖带式血压计、听诊器急救物品(包括气管内插管全套物品、吸氧装置、吸引器等)等诊疗设备一套;7、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8、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9、配置微机1台。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7、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8、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9、配置微机1台。
开展项目
1、三级一般综合医院:
①除具有二级医院的标准外,应开展心血管手术麻醉;
②控制性降压麻醉;
③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④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⑤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1、学历:麻醉医生需医学院(校)专科或以上,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麻醉护士需护理中专或以上,获上岗证。
2、科主任:由高年主治医师或以上麻醉医生担任。
3、编制:手术科室床位数与手术台数比例为25:1,手术台数与麻醉医生比例为1:1.5,开展疼痛门诊,编制不少于3人,手术台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麻醉技术人员数之比为10:1。
10、麻醉苏醒室:呼吸机或麻醉机(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2);多功能监护仪(其数量与床位数之比为1:1)。
11、药品橱、物品橱、档案橱(若干);
12、办公桌、更衣橱(每人一个);
13、微机2~3台;幻灯机、投影仪一套。
1、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至少为0.8:1;
2、监护仪:
①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P、SpO2、T等功能):其数量与手术台之比为1:1;
2、硬膜外阻滞成功率≥95%;
3、与麻醉相关的Ⅰ、Ⅱ级医疗事故发生率≤0.04%;
4、非危重病人麻醉死亡率≤0.02%;
5、术前访视、术后随访率100%;
6、腰麻后头痛发生率<10%;
7、“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②至少有一台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仪;
③至少有一台带有PETCO2功能的多功能监测仪或单独的PETCO2功能监测仪;

山东省医院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基本标准

山东省医院急诊科(室)基本标准(试行)一、基本设置急诊科(室)设臵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可设臵急诊室,二级以上医院应设臵急诊科。

急诊科(室)床位(包括观察床、抢救床、急诊病房床、急诊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5%-10%设臵。

㈠急诊科的基本要求1.急诊科隶属于医院或医院分管理院长职能部门管理;2.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由具有较高急诊医学业务能力和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3.医院要创造条件实现急诊医师全部固定制。

规模较大的急诊科应根据专业设若干急诊医疗组长,具体负责相应专业的急诊抢救工作;4.医护人员配备要求。

护士:观察床位不少于1:2,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护士:床位不少于2.5-3:1。

急诊科医护人员需经急诊专业培训,至少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技术把关,固定急诊科医师比例不小于70%,其余可由各个专业轮转,但应相对固定半年以上。

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比例不小于50%。

急诊科编制医师任住院医师满2年、轮转医师任住院医师满3年方可在急诊科独立值班;5.有专职的急诊科护士长。

㈡急诊室的基本要求1.急诊室一般隶属门诊部管理,由一名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管急诊工作;2.急诊室医师人员数额确定,由各科派出,每次轮转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派出人员受门诊部和所在临床科室的双重领导。

㈢专业设置及工作要求1.内、外、儿科等基本专业设臵齐全,其中内科专业主要包括普通内科、神经内科及心血管内科等,外科专业主要包括创伤外科及普通外科等。

儿科应为独立的儿科急诊,不属于急诊科;2.急诊科常年24小时应诊,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流程及技术操作规程;3.医院须做好急诊科门诊和其他专业病房之间的协调,有条件的单位可留有机动人员,以便相互支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二级以下医院(不包括二级医院)急诊室及对急诊数量不多但又不可缺少的专科(如五官科等),可由病房值班医师兼管急诊工作。

麻醉科工作标准

麻醉科工作标准

麻醉科工作标准麻醉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特殊科室,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和术中监护服务。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麻醉科应该制定和遵循一系列工作标准。

本文将重点探讨麻醉科工作标准的内容和要求。

一、麻醉科安全标准麻醉科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麻醉科工作标准应涵盖以下方面:1. 麻醉设备和器械的选择、使用和维护,确保其功能良好,无损坏和污染。

2. 麻醉气体和药物的储存和管理,包括防止气体泄漏和药物滥用。

3. 术前麻醉评估和手术风险评估的标准化,以确保给予患者最合适的麻醉方案。

4. 术中监护的要求和监测设备的使用,如血压、心电、呼吸等生命体征的监测应达到规定标准。

5. 麻醉后患者的镇痛管理和随访,确保其恢复良好、无并发症和疼痛。

二、麻醉科术前工作标准术前的准备工作对于保障麻醉安全和成功手术至关重要。

麻醉科术前工作标准需要包括以下方面:1. 患者麻醉风险评估的标准化流程,根据患者年龄、疾病和手术类型进行全面评估。

2. 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解释麻醉相关信息,包括麻醉方法、风险和术后管理等。

3. 必要的预麻醉讨论,涉及手术团队、麻醉方法和药物计划等,确保术前所有相关人员都达成一致意见。

4. 麻醉科与其他科室的良好合作,包括手术室、护理部门和病房,确保手术流程的无缝连接。

三、麻醉科术中工作标准麻醉科医生在手术期间需要实时监控患者的生命指标,并及时调整麻醉药物剂量和麻醉深度。

因此,麻醉科术中工作标准需要包括以下要求:1. 麻醉设备和监测设备的核对和准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准确性。

2. 患者在手术室的安全转运和就位,包括监测设备连接和麻醉通路建立。

3. 麻醉诱导和维持的标准程序,确保患者麻醉深度和血流动力学的稳定。

4. 术中事件记录和麻醉药物使用的准确记录,以便术后回顾和学习总结。

5. 术中和手术室团队的协作和沟通,确保手术的顺利进行和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四、麻醉科术后工作标准手术后的麻醉管理同样需要严格遵循工作标准,以确保患者顺利恢复。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

麻醉科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基本标准麻醉科作为医院临床科室的重要一环,负责为手术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麻醉服务。

麻醉科的设置及麻醉质量控制是保证手术安全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的关键。

本文将探讨麻醉科设置的基本要求以及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

一、麻醉科设置的基本要求为了提供优质的麻醉服务,麻醉科的设置需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专业人员配置麻醉科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麻醉医生和麻醉护士。

其中,麻醉医生应当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并接受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麻醉护士也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专业技能,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证书。

2. 设备和药品配置麻醉科需要配备一系列麻醉设备和药品,以确保麻醉操作的顺利进行。

包括麻醉机、监护仪、呼吸机、氧气输送系统等设备,以及各种常用的麻醉药品和麻醉辅助药品。

3. 诊疗环境设施麻醉科应当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以确保患者在手术前后得到安全的麻醉护理。

诊疗环境设施包括手术室、麻醉恢复室和巡回复苏室等。

这些环境设施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消毒条件,并且应保持清洁整洁。

二、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为了保证麻醉操作的安全性和高质量,需要遵循一系列麻醉质量控制的基本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麻醉质量控制基本要求:1. 麻醉前评估在每名手术患者接受麻醉之前,应进行全面的麻醉前评估。

评估过程包括对患者的身体状况、病史、过敏史、药物使用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麻醉方案。

2. 麻醉围术期监护麻醉围术期监护是保证麻醉操作安全的重要环节。

麻醉监护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麻醉深度监测、麻醉用药监测等。

监护数据的准确记录和及时反馈,能够帮助麻醉医生及时调整麻醉方案,提高麻醉的安全性和效果。

3. 麻醉后护理麻醉后护理是麻醉结束后的重要环节。

麻醉后护理包括患者的疼痛管理、术后恢复监护、并发症预防等。

麻醉后护理的质量直接影响患者的术后恢复和病情转归。

4. 麻醉安全培训和质量评估麻醉科的医护人员需要定期接受麻醉安全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麻醉科设置基本要求

麻醉科设置基本要求

麻醉科设置基本要求人员配备手术台与医师比例为1:1.5-2,手术台与医师比例为2:1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床位与护士比例为2:1。

麻醉科应配备麻醉护士,二级以上医院麻醉科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组麻醉设备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

5·附件:开口器、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麻醉操作盘等。

6·微量输液泵:每个手术台应配1台,微量注射泵:每个手术台应配1或2台。

7,输血、输液及患者体表的降、复温装置。

8·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

监测仪器1·多参数(含血压、心电图、脉搏血氧饱和度仪、体温)以上的生命体征监测仪(有示波、记录装置),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

2·心电除颤监测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基本设施1,办公室: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如晨会、病例讨论、业务学习、资料书写等,配备写字桌和办公台。

2·麻醉准备室:提供麻醉用药、器械和用具的场所,进行麻醉前各项准备工作和麻醉后清理、消毒工作,其面积应在15#以上。

3,仪器室:仪器室面积不能小于每个手术台3m2,用于存放各种麻醉基本设备及仪器4·麻醉恢复室:使患者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应配备监测仪器(心电监测、脑电监测、肌松监测)、呼吸机及急救器材。

床位数根据各医院的情况和需要配置,参考配置为:床位数与手术台数之比为1:1·5-2或与24h手术例数之比1:4,并有办公台、药疗室等。

开展麻醉标准要求如下:1·二级综合医院:"(1)腰麻、能麻、硬膜外及臂丛神经阻滞麻醉。

(2)静脉复合及静吸复合麻醉。

鲁卫医字〔2007〕62号(医院标准)

鲁卫医字〔2007〕62号(医院标准)

山东省医院急诊科(室)基本标准(试行)一、基本设置急诊科(室)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可设置急诊室,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急诊科。

急诊科(室)床位(包括观察床、抢救床、急诊病房床、急诊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5%-10%设置。

㈠急诊科的基本要求1.急诊科隶属于医院或医院分管理院长职能部门管理;2.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由具有较高急诊医学业务能力和一定管理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3.医院要创造条件实现急诊医师全部固定制。

规模较大的急诊科应根据专业设若干急诊医疗组长,具体负责相应专业的急诊抢救工作;4.医护人员配备要求。

护士:观察床位不少于1:2,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护士:床位不少于2.5-3:1。

急诊科医护人员需经急诊专业培训,至少配备一名副高以上职称医师负责业务技术把关,固定急诊科医师比例不小于70%,其余可由各个专业轮转,但应相对固定半年以上。

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比例不小于50%。

急诊科编制医师任住院医师满2年、轮转医师任住院医师满3年方可在急诊科独立值班;5.有专职的急诊科护士长。

㈡急诊室的基本要求1.急诊室一般隶属门诊部管理,由一名门诊部主任或副主任主管急诊工作;2.急诊室医师人员数额确定,由各科派出,每次轮转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派出人员受门诊部和所在临床科室的双重领导。

㈢专业设置及工作要求1.内、外、儿科等基本专业设置齐全,其中内科专业主要包括普通内科、神经内科及心血管内科等,外科专业主要包括创伤外科及普通外科等。

儿科应为独立的儿科急诊,不属于急诊科;2.急诊科常年24小时应诊,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流程及技术操作规程;3.医院须做好急诊科门诊和其他专业病房之间的协调,有条件的单位可留有机动人员,以便相互支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4.二级以下医院(不包括二级医院)急诊室及对急诊数量不多但又不可缺少的专科(如五官科等),可由病房值班医师兼管急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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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科基本标准(试行)(2007年7月12日,卫医字[2007]62号)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具有手术室的医院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临床类《医师执业证书》。

2.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不应少于1:1.5(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

3.具有毒麻醉药品管理专(兼)职人员,专(兼)职人员熟悉毒麻醉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㈡麻醉设备要求1.麻醉机:包括普通麻醉机和/或多功能麻醉机,其数量与手术台比例为1:1。

2.气管内插管全套器具:咽喉镜、气管导管、管芯、面罩、牙垫等。

3.一次性硬膜外穿刺包和硬膜外、腰麻联合穿刺包,其包内应含有抽药和注药过滤器。

4.氧治疗设施。

5.附件:开口器、拉舌钳、通气道、人工呼吸器等。

6.每个手术台各配备1台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

7.输血、输液及病人体表的降温、复温装置。

8.麻醉记录台、听诊器等。

㈢监护仪器要求1.每个手术台配备1台心电监护仪(示波、记录装置)、脉搏血氧饱和度仪和体温监测仪。

2.每个手术单元必须配备1台心电除颤监护仪(胸外、胸内除颤电极)。

㈣其它1.具有麻醉准备室、恢复室、麻醉医生办公室。

2.必须有专人对毒、麻药品进行管理。

3.必须配有电子计算机,用于贮存资料、统计分析、科学研究及麻醉管理。

二、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在综合医疗机构中,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的需增加1-2人。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

13.每3-5个手术床应有1名专职麻醉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书》)。

4.麻醉科主任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1.10个手术台以上者应配备至少应有2台心电除颤仪。

2.必须配备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每3台监护仪中至少有一台具备该功能。

3.开展全身麻醉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周围神经刺激仪及肌肉松弛监测仪。

4.应用麻醉机进行全身麻醉,监护仪中需含有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或单独的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仪。

5.开展全身麻醉的,每3个手术台必须具备1台麻醉深度监测(脑电或诱发电位)。

6.每日周血量大于800ml以上的,必须配备自体血液回收装置。

7.开展心脏直视手术及脏器移植手术,必须配备心排血量监测。

三、三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在具备二级医院麻醉科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下列要求:㈠人员要求1.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麻醉科手术台与麻醉医师比例为1:2。

开展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的,还应酌情增加麻醉医师人数。

3.应有1名技术工程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

4.麻醉科主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㈡设备要求1.必须配备麻醉气体监测仪、生化血气分析仪、血糖测定仪等。

2.配有纤维束咽喉镜或纤维光气管镜。

3.具有幻灯机或投影仪,用于示范和教学和学术交流。

4.设有外科ICU病房的应配备监护仪器(可行心电监护、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脑电监护、肌松监护及体温监测)、呼吸机、心电除颤监护仪、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护仪、微量输液泵、微量注射泵等。

5.设有麻醉恢复室(使病人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应配备监护仪器(可进行心电监护、脉搏血氧饱和度、脑电监护、肌松监护及体温监测)、呼吸机及急救器材。

床位数根据各医院的情况和需要配置,如床位数与手术台数之比为1:1.5-2或床位与24小时手术例数之比1:4。

并有办公台、治疗室等。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和人员要求一、麻醉科是医院建制中的一级临床科室,手术室一般由麻醉科主任和护理部双重领导。

二、麻醉科医护人员编制:按照所承担的任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具有手术室的医疗机构,手术科室床位与手术台比例为25:1,手术台与医师比例为1:1.5,医2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比例为1:2。

承担体外循环心脏手术等麻醉任务,还应酌情另加编制。

综合医院麻醉医生人数,应为单位医师总数的1/20以上。

开展麻醉与术后疼痛治疗增加1-2人。

二级以上医院应创造条件开设疼痛门诊、疼痛病房。

疼痛病房编制按外科病房的医生编制。

麻醉恢复室的床位与医师比例为3:1,床位与护士比例为2:1。

ICU编制另设。

麻醉科应配备麻醉护士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加强麻醉药品、器械、监护仪器以及麻醉资料的管理工作。

手术台与麻醉护士比例为3:1,与工程技术人员比例为6:1。

三、麻醉科医师需具备相应学历,经规范化培训,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医师执业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执业。

麻醉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施行麻醉操作。

四、二级以上医院麻醉科要具备良好的人才梯队,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和)主任医师的结构比例合理,三级甲等医院麻醉科主任一般应具备主任医师职称。

五、二级以上医院麻醉科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业组,如临床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麻醉与疼痛治疗等。

三级甲等医院的临床麻醉应根据医院专科发展情况和科室人才专长,发展专科麻醉,如普外科麻醉、神经外科麻醉、心胸外科麻醉、产科麻醉、小儿麻醉等。

六、三级医院必须建立麻醉恢复室,也称麻醉后监护病房(Post-Anesthetic Care Unit, PACU),是对手术结束后的病人进行短时间严密观察和监护的场所,主要接收全麻后尚未清醒或呼吸通气功能恢复不全、循环功能不稳定的病人,是保证病人麻醉后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

三级医院应建立疼痛门诊或开展麻醉与疼痛治疗工作。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要求麻醉科开展麻醉工作的技术标准要求如下:一、二级综合医院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腰麻、骶麻、硬膜外及臂丛神经阻滞麻醉。

2.静吸复合麻醉。

3.心肺复苏。

4.一般胸科手术的麻醉。

5.常见小儿手术的麻醉。

6.硬膜外麻醉后镇痛。

二、二级医院重点专科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困难的气管内插管技术、复合麻醉、硬膜外阻滞、腰麻及神经丛阻滞麻醉。

2、心、肺、脑复苏。

3、为外科各专业所进行的各种手术提供合适的麻醉。

4、急、重症病人的麻醉。

3级 5、各种术后镇痛及病人自控镇痛三、三级综合医院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除具备二级医院的标准外,应开展心血管手术麻醉。

2.控制性降压麻醉。

3.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及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

4.完善处理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

5.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

6.能完成内分泌疾病(含肾上腺疾病)手术的麻醉。

7.参与危重病例的抢救工作。

四、三级甲等医院及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开展上述项目的同时,能够开展下列麻醉项目:1.麻醉范围及要求标准同三级综合医疗机构。

2.各种器官移植麻醉。

3.设置麻醉重症加强监护室(专科 ICU )、麻醉恢复(苏醒)室(PACU )。

4.麻醉门诊与疼痛治疗(包括癌症疼痛治疗)。

5.各种复合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以及满足临床各科的各种麻醉。

五、统计指标要求(包括相关指标)1.急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2.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3.麻醉死亡率≤0.02%4.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缺麻醉记录和术前、术后访视属丙级病案。

5.医院感染率:二级医疗机构≤8%,三级医疗机构≤10%6.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三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医疗设备、 仪器完好率≥80%7.完成指令性任务 100%8.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9.成份输血使用率:二 医疗机构≥7O %,三级医疗机构≥90%1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第四部分常备药品要求 麻醉科常备药品:吸入麻醉药:安氟醚、异氟醚、七氟醚、氧化亚氮。

静脉麻醉药:异丙酚、氯胺酮、依托咪酯、硫喷妥钠、羟丁酸钠。

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普鲁卡因、布比卡因、罗哌卡因、地卡因。

肌肉松弛药及拮抗药:松弛药:维库溴铵、潘库溴铵、哌库溴铵、阿曲库铵、琥珀 胆碱。

4拮抗药:新斯的明、吡啶斯的明、依酚氯胺、加兰他明。

镇痛药及拮抗药:镇痛药:吗啡、哌替啶、芬太尼、舒芬太尼、瑞芬太尼、曲马多。

拮抗药:纳洛酮。

血管扩张药:硝普钠、硝酸甘油、乌拉地尔、三磷酸腺苷等。

神经安定药:安定、咪唑安定、氟哌利多、异丙嗪。

拮抗药:氟吗泽尼。

抗胆碱药:东莨菪碱、阿托品、卡托宁。

强心药:毛花苷丙K(西地兰)、毒毛花苷K、氨力农、地高辛。

拟肾上腺素能药: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苯肾上腺素、麻黄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胺、多巴胺、多巴酚丁胺。

抗肾上腺素能药:艾司洛尔、酚妥拉明、拉贝洛尔。

中枢兴奋药:尼可刹米、洛贝林、回苏灵。

抗心律失常药:利多卡因、苯妥英钠、普萘洛尔(心得安)、溴苄胺等。

钙通道阻滞药:维拉帕米(异搏定)、尼莫地平、心痛定、佩尔地平。

受体激动剂:可乐定。

α2止血药:对羧基苄胺、氨基己酸、立止血、凝血酶、鱼精蛋白、维生素K。

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用药: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氯化钠溶液,葡萄糖溶液、氯化钾、葡萄糖酸钙、乳酸钠、碳酸氢钠、乳酸钠林格氏液、氯化钙。

血浆代用品:贺斯、血定安、右旋糖酐40、706羟乙基淀粉。

脱水药:甘露醇。

利尿药:速尿、利尿酸。

抗凝血药:肝素。

激素类药:地塞米松、氢化考的松。

其它常备药品:地氟醚、丙烯吗啡、拉贝洛尔(柳胺苄心定)、甲氧胺、苯福林、咖啡因、利他林、美解眠、多沙普仑、奎尼丁、止血敏、枸椽酸钠、抑肽酶、胰岛素、垂体后叶素等。

第五部分附属设施要求一、办公室:为业务活动的主要场所,如晨会、病例讨论、业务学习、资料书写等,配备写字桌和办公台。

二、麻醉准备室:提供麻醉用药、器械和用具的场所,进行麻醉前各项准备工作和麻醉后清理、消毒工作,其面积一般在15m2左右。

三、仪器室:仪器室面积每个手术台一般不少于3m2,用于存放各种麻醉基本设备及仪器。

四、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应设有麻醉研究室或麻醉实验室:包括研究场所和各种实验研究设备、药品及计算机处理系统等。

五、资料室或资料图书柜:储存科室各种资料、图书、文件等。

六、示教室:教学医院的麻醉科应配备教学示教场所,进行教学、培训和学术交流。

5七、男、女值班室和总住院医师值班室。

八、储藏室:储存备用麻醉记录和各种登记本和常用药品、用具的库房。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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