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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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平教发…2012‟10号

关于印发《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我县中小学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现将《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平邑县中小学书法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通知》(临教基字…2012‟5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上级要求,将书法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逐步开展书法教育。

二、实施要求

1.课时总体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小学校主要通过有关课程及活动开展书法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中,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的书法课。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等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普通高中在语文、美术等相应课程中设臵与书法教育有关的选修课程。我县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总体步骤是:2012年春季起,驻城小学开设书法教育课;2012年秋季起,驻城中学开设书法教育课;2013年春季起,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设书法教育课。

2.教学总体要求。本着打好技能基础、坚持循序渐进、注重书法修养、提高文化素质的原则,从书法教学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条件,灵活安排中小学书法教育,可通过长短课结合,课内外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书法教学活动。各校可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3.写字基本要求。书法教育应培养正确的写字姿势,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4.毛笔书写基本要求。学生要用毛笔书写楷书,临摹名家书法;大致了解书法历史和汉字源流;从书法作品的内涵、章法、

结构、笔法等方面鉴赏历代重要书法家作品,培养初步的书法欣赏能力,提高审美情趣。

5.书法活动总体要求。中小学校要积极开展书法活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每天安排15分钟时间让学生进行书法练习,每个学期开展两到三次书法讲座或书法比赛。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2年3月)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安排布臵,广泛宣传,落实管理。

2.实施阶段(2012年4月至2013年11月)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抓好中小学书法课堂教学、师资建设、教学科研、展赛活动、人才培养等工作。规范中小学书法教学管理,加强督导与评估。

3.总结阶段(2013年12月)

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全面实施工作规划,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进教材、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四、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将工作落到实处。要对书法教育的课程安排、教学管理、教师任职条件及资源配臵等进行规划部署,稳妥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中小学书法教育师资建设。各学校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并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基本功训

练,逐步提高教师书写技能、书法欣赏水平和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学校要根据需要聘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文化艺术团体的书法专业人员按照中小学书法教学要求,来校讲座、培训,指导学生的书法学习。对于具有一定书法基础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培训后,可转岗从事书法教学或兼职承担书法教学辅导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提供支持。

3.加强书法教学教研。各校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范围,积极组织书法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要不断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努力探索新课程环境下的书法教学模式,不断提高书法教学质量;要组织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与语文、写字、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相互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地方资源为学生创设良好的书法学习环境,推动书法教学。

4.加强书法教学评价。各学校要对学生的书法学习情况进行评价,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对学生书法教育的评价要以形成性评价为主,以学生平时参与书法教学活动所表现出的兴趣、态度和交流能力为主要依据,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或达标的方法记载成绩,不用百分制,不对学生的考查成绩排队。

5.加强书法教育督导。县教体局每年举行一次中小学生书法大赛,各学校书法教育开展情况和学生书法大赛成绩将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

各学校书法教育实施方案请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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