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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05]16

平政发[2005]16

平政发[2005]16 号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成员名单公布如下:主 任:张贤德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主任:曹方俊 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刘东昌 县委常委、副县长李中经 县政府副县长孙百迎 县政府副县长刘玉山 县政府副县长吕国强 县政府副县长吕 勇 县人武部部长夏成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 涛 县安监局局长成 员:孙传义 县长助理、经贸局局长朱本元 县长助理、农业局局长蔡纯良 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卜凡存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周廷林 县法院副院长张西涛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路庆文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永富 县总工会主席孙腾霄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局局长徐长伟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商城管委会主任 王兆银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秀茹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李如学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张超良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高彦坤 县财政局局长冯青松 县建设局局长曹士民 县教育局局长刘义才 县水利局局长方祥德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东欣 县文体局局长魏运喜 县环保局局长陈志德 县交通局局长蒋华民 县卫生局局长李继安 县林业局局长刘兆存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刘立军 县外经贸局局长焦宝柱 县旅游局局长李兴平 县蒙山管委会主任康学忠 县乡镇企业办公室主任孙令伦 县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光瑞 县供销联社主任林本华 县粮油办公室主任刘克祥 县商贸办公室主任甄德生 县农机服务办公室主任徐瑞玉 县档案馆馆长朱俊春 县工商局局长刘崇强 县公路局局长华守东 县技术监督局局长武玉欣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邢启华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赵立荣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乔元伟 县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梅 景 县人民银行行长尹 刚 县邮政局局长任庆才 县气象局局长骆士生 平邑人民保险公司经理高 峰 平邑人寿保险公司经理陈荣祥 县供电公司经理李增琛 平邑网通公司经理徐 伟 平邑移动通讯公司经理徐春生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盛民、陈明华、唐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咸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咸宁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基层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到2020年11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体系,在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到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

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到2023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全面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工作内容(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参照《县(市、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附件2),逐项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临政办发〔2021〕5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和省政府关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科学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源管护”的原则,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优化国土空间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的战略性转变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8%,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9.76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一)高质量编制绿化规划。

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科学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规划等国土绿化相关规划,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城市绿化规划要满足健康、安全和宜居的要求。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制定城市公园等建设计划,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和督促落实。

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0〕81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6日临沂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改造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不含住宅拆除新建)。

(二)改造内容。

对老旧小区及相关区域的建筑、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基础改造、完善和提升,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光纤、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品质;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具体标准参照《临沂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内容及指导标准》(附件2)等有关规定执行。

平邑金银花产业现状及发展战略

平邑金银花产业现状及发展战略

平邑金银花产业现状及发展战略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值此首届中国金银花节暨金银花高峰论坛举办之际,我谨代表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就我县金银花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战略,向大家作一简要汇报和介绍,请与会的各级领导、专家学者、客商嘉宾提出宝贵意见。

一、平邑金银花产业现状金银花产业是我县的一项特色支柱产业。

平邑县作为国内道地中药材金银花的原产地和主产区,全县16个乡镇、90%以上的村庄栽植金银花,金银花的种植分布面积达65万亩,年产干花1500万公斤,面积和产量均占全国首位,是全国最大的正品金银花主产区和贸易流通集散地,先后被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经济林协会命名为“中国金银花之乡”、“中国名特优经济林金银花之乡”等称号。

回顾和总结平邑金银花产业发展历史和现状,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一)平邑金银花栽培历史悠久,与时俱进不断发展据清朝光绪二十二年编撰的《费县志》(平邑县原属费县辖区)记载:“花有黄白,故名金银花,从前间有之,不过采以代茶。

至嘉庆初,商旅贩往他处,辄获厚利,不数年,山角水湄栽植几遍。

”由此可知,平邑金银花至少已有200余年的栽植历史。

此后,随着时代变迁、岁月更迭,平邑金银花也历经沧桑、经久弥新、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解放前,全县金银花年产量不足10万公斤。

建国后,金银花产量逐年增加,因质量上乘,被国家列为主要生产基地。

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受“以粮为纲”等政策的影响,我县金银花曾出现过两三次“栽了刨,刨了栽”的现象,到1966年总产量仅有20万公斤。

“文革”时期,毁花种粮倾向更甚。

1980年后,全县普遍推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花随地走,谁栽谁有”,加上研究推广了新的栽培管理技术,使老花墩更新复壮,新花墩迅速增加,年产量大幅增加,到1985 年达150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平。

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特别是2003年“非典”过后,平邑金银花声名大振,临沂市人民政府和平邑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金银花产业发展的意见或措施,全县金银花生产得到了突飞猛进地发展,2010年全县金银花总产量达到1500万公斤,比1985年增长了9倍。

临政办字〔2019〕1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1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政办字〔2019〕146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临政办字〔2019〕146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临沂市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市级)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市级),是指市政府利用下列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一)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三)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建设资金;(四)上级专项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资金;(五)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安排的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符合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安全生产规划。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强化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资金。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11•【字号】临政办字〔2020〕109号•【施行日期】2020.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1日临沂市果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临沂果品产业经过近些年的持续发展,已成为我市竞争优势强、综合效益好的高效特色产业。

为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果品产业传统优势和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果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聚焦我市果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把握全面对接长三角的新机遇,把发展现代果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以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强化政策资金扶持、项目引导和示范带动,转变果品产业发展方式,着力构建现代生产体系、科技支撑体系和产业化经营体系,建立消费需求导向的水果生产机制,按照培优品种、培强技术、培新模式的路线,不断增强绿色果品供给能力,做好果商文旅融合的文章,再造临沂果品产业新优势。

通过持续努力推进,到2025年,基本实现我市果品产业转型升级,“中国桃业第一市”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优势特色区域品牌进一步突显,果品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

二、发展目标(一)果品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到2025年,全市果园面积达到210万亩,产量达到320万吨。

优势果品面积及产量规划指标:桃90万亩、190万吨,苹果26万亩、56万吨。

特色果品产量规划指标:草莓19万吨,山楂12万吨,葡萄12万吨,梨5万吨,樱桃4.5万吨,蓝莓2万吨,板栗8万吨,核桃1.5万吨,榛子0.6万吨,银杏0.3万吨。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临政办字〔2022〕63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63号兰山、罗庄、河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0日临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加快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进一步拓展绿色空间,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核心竞争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就推进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建设治理理念,全面开展城市增绿、补绿行动,统筹绿道、廊道建设,高质量推动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科学规划,均衡布局。

统筹中心城区人口分布、居住环境和公园服务能级差异,高起点、高标准优化调整城市绿地系统,结合土地出让、片区开发、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老旧小区更新和拆违清障时,充分利用裸露地、拆违地、边角地、废弃地等地块,规划建设城市综合公园和口袋公园,补齐公园绿地缺少短板。

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建设家门口的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和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的目标,建成数量多、品质优、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满足市民“推窗见绿、漫步进园”的美好愿景。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04•【字号】临政办字〔2024〕41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临沂市高质量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商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6月4日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加快实施发展“翅膀工程”,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引领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1.推动创新企业量质齐升。

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全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3000家,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队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2.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通过“云端研发”“仿真设计”等方式,帮助1000家左右不具备研发条件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设立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采用省市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推动10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通过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引导100家左右的行业龙头、规上工业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建重大科创平台,增强行业领军地位,择优纳入市重点研发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16•【字号】临政办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净空环境保护第三章电磁环境保护第四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沂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器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包括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的起降安全,按照民航技术标准划定的空间范围。

所称障碍物限制面,是指为保障航空器起降安全和机场安全运行而设定,用以限制机场及周围地区障碍物高度的空间范围,主要由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过渡面和起飞爬升面组成。

第四条机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编制或者更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图、机场障碍物限制面图,报送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确定本机场净空参考高度、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要求及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依法报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批准后,报送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第五条机场净空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机场净空管理规定,负责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拟建项目净空审核申报工作,协调推进净空保护宣传工作,根据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需要,协调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机场净空相关问题。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文件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文件
2 民警纪律严明喹警容风纪严整喹执勤执法用语规范喹文 明执勤喹文明执法菥执行处罚时喹适用法规正确喹程序规范喹手 续齐全菥
3 不发生公路 菟三乱萏和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 为菥
4 警务保障有力
菖菖
1 民警政治萁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萁制度化菥 2 每30公里左右设置一个不少于10名民警的公路巡警中队喹 巡逻汽车不少于2辆喹执勤民警应配备通讯工具和必要的武器萁警 械喹巡逻车上配有急救箱萁便携式路障萁现场勘查器材萁照明灯 具萁便民工具等菥 3 沿线巡逻民警中队值班萁备勤萁内务等制度健全喹装备 器材萁文件档案放置有序喹武器萁警械保管严密喹使用规范菥 5 人民群众满意
二 加强组织领导喹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菥成立市创建 领导小组喹对全市的创建 菟平安大道萏活动负总责菥各县区也要 加强领导喹落实领导负责制喹层层分解创建目标菥公安萁交通萁 城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喹加强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喹确保全面实 现创建目标菥
三 发动群众喹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菥强化内外监督机
制 菥 要 与 新 闻 媒 体 密 切 配 合 喹 广 泛 萁 持 久 开 展 创 建 活 动 的 宣 传 报
1 积极开展争创人民群众满意活动喹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萁
利民措施喹做到 菟有警必接萁有险必救萁有难必帮萁有求必应萏菥 2 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萁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喹不发生侵
犯群众利益事件和耍特权萁故意刁难萁欺压群众等严重违纪事 件菥
3 群众对交通萁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到 90唳以上菥
五萁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喹增强工作主动性菥今年开展创建 菟平安大
道萏活动喹情况复杂喹难度较大喹时间紧萁任务艰巨喹人民群众 期望更高菥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喹把创建工作作为实践
菟三 个 代 表 萏 思 想 的 重 要 工 作 来 抓 喹 找 准 与 当 地 经 济 建 设 和 精 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1.20•【字号】鲁政办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1月20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推动《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落地实施。

制定专利价值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推动制定《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二)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

推进商河县、胶州市、东营市河口区、寿光市、泗水县、威海市文登区、平邑县、平原县、邹平市、菏泽市定陶区等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

继续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探索延包的具体路径办法。

稳慎推进平度市、潍坊市寒亭区、汶上县、兰陵县、禹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

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严禁为企业跨区域迁移非法设置障碍。

开展企业从注册到清算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试点,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修改完善企业注销指引。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6•【字号】临政办字〔2022〕61号•【施行日期】2022.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6日临沂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为做好“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行动”(以下简称“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系统推进、连片治理,重点突破、循环利用”原则,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全过程管理,加快补齐城市建成区排水设施短板,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奋力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

(二)工作目标2025年6月30日前,全市建成区内市政排水管网、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餐饮、宾馆、洗浴、洗车、农贸市场、工业园区等方面的合流制排水管网全部清零。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

6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

二、工作任务(一)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清零行动1.摸清底数。

各县区(开发区)要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要系统掌握市政和居住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排水管网布局、长度、管材、管径等情况,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城市管网综合管理;要科学编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施方案,并列入政府城市建设投资计划。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临政办字〔2020〕129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提高市政府立法质量和决策水平,市司法局组织推选兰山街道办事处等20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高绍林等30名同志为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为期3年,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名单及工作职责予以印发。

各联系点和咨询专家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市司法局要做好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选定调整、工作指导、联系服务和考核评估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为联系点和咨询专家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和便利条件。

附件:1.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2. 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名单3. 工作职责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9日附件1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名单兰山区兰山街道办事处罗庄区黄山镇人民政府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郯城县李庄镇人民政府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沂水县泉庄镇人民政府沂南县铜井镇人民政府平邑县平邑街道办事处费县大田庄乡人民政府蒙阴县桃墟镇人民政府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临沭县郑山街道办事处兰陵县卞庄街道代村平邑县地方镇九间棚村罗庄区盛庄街道十里堡社区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城资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胜粮油集团临沂市企业家协会临沂市会展经济商会附件2附件3工作职责市政府立法联系点职责:收集基层组织、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提出并收集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参加并协助组织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和课题研究,参加有关工作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活动;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施行情况后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的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临政办字〔2022〕71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水资源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71号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临沂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计划》(发改环资〔2021〕1516号)、《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建办城〔2022〕2号)、《关于组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4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创建国家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建设城市,建立高标准的城市供水设施体系、高水平的城市供水管理体系和高均衡的供水服务体系,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四水四定”原则,按照建设韧性城市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建立高标准的城市供水设施体系、高水平的城市供水管理体系和高均衡的供水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城市供水的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我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网压力调控水平进一步提高,激励机制和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王善平、平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善平、平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善平、平邑县人民政府行政征收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鲁行终73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云阁曹林灿许琳【审理法官】王云阁曹林灿许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善平;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王善平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善平【当事人-公司】平邑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海峰康静廉勇【代理律所】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善平【被告】平邑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被诉房屋征收决定系平邑县人民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依职权针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出。

【权责关键词】行政征收合法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质证新证据证据不足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各方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交的证据和依据已随案卷移送本院。

上述证据已经原审法院庭审质证。

二审中,各方当事人均没有新证据提交。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被诉房屋征收决定系平邑县人民政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依职权针对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作出。

上诉人房屋所在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性质。

针对包括上诉人房屋所在集体土地的征收,平邑县人民政府依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已作出平征公告[2019]10号《平邑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也就是说,虽然上诉人的房屋位于本案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涉及的兴水河沿岸片区范围内,但被诉房屋征收决定针对的被征收人是兴水河沿岸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利人,而真正直接影响上诉人合法权益的是涉及上诉人房屋所在集体土地相关的行政行为。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临政办字〔2021〕50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28日《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严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构建农村“大健康”工作格局,实现乡村健康共享、和谐共建的法律保障,是推动以健康乡村建设为基础建设健康临沂的重要举措,已于2021年7月1日颁布实施。

为加快推动《条例》落实落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原则,按照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要求,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管理规范、法律约束等手段,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农村居民健康保障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筹协调、重点突破、长效常态”的整体思路,把健康乡村示范创建与文明乡镇创建、卫生乡镇创建紧密结合,聚焦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质量,加强理念倡导、政策引导,推动大健康思想深入人心,形成农村居民共同关注健康、共同参与和促进健康的氛围,为建设新时代大美新临沂提供坚强保障。

三、重点任务(一)强化工作重点,提高健康乡村建设水平。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打造健康宜居的乡村人居环境。

坚持规划引领,将健康乡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行政区域内健康乡村建设。

王文静、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文静、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文静、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23【案件字号】(2021)鲁行终6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拙曹林灿许琳【审理法官】李拙曹林灿许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文静;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王文静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文静【当事人-公司】平邑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李艳龙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艳龙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艳龙廉勇【代理律所】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文静【被告】平邑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诉讼标的系被上诉人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行为。

本案被诉征收决定涉及征收范围内包括魏小金在内的众多被征收人,并非仅针对上诉人一户。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合法性行政复议重复起诉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诉讼标的系被上诉人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行为。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根据本案原审所查明的事实,平邑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10月15日分别作出《平邑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平政房征决字[2019]1号)和《平邑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平政房征告字[2019]1号),决定对兴水河沿岸片区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上述两个文件,前者载明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作出该房屋征收决定;后者载明该房屋征收决定的征收项目名称、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范围、协议签订期限、腾空交房期限等内容,并附《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与上诉人处于同一被征收区域的案外人魏小金对《平邑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平政房征告字[2019]1号)不服,以平邑县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原审法院认为该房屋征收决定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魏小金的诉讼请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

发往见报头签批徐长伟等级编号平政办明电[2011]199号
抄送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县政府系统文件格式统一、严肃、规范,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文处理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公文格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文版面尺寸。

公文统一采用A4型用纸,上下页边距选择“2.5厘米”,左右页边距选择“2.7厘米”,页眉选择“1.5厘米”,页脚选择“1.75厘米”,行间距选择27磅。

二、标题层次和字体要求。

公文结构层次序数一般为:第一
层用“一”,第二层用“(一)”,第三层用“1”,第四层用“(1)”。

大标题用小二号文星标宋,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主题词名称用三号黑体,内容用三号文星标宋,其余正文均用三号文星仿宋。

(文星字体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报送讲话等非公文类文件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送公文文件必须统一使用县政府办公室办文稿签,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主管部门负责人栏签字后由部门办公室负责统一上报。

今后,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报送文字材料时,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务必按要求规范操作,对上报公文格式不规范的,将作退回处理,由此造成的工作被动或滞后,由报文单位负责。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鲁行终73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曹林灿王云阁许琳【审理法官】曹林灿王云阁许琳【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潘运平【当事人-公司】平邑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康静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海峰康静廉勇【代理律所】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潘运平【被告】平邑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上诉人潘运平撤回上诉的请求出于自愿,不影响和侵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规避法律之嫌,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潘运平撤回上诉的请求出于自愿,不影响和侵害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合法权益,无规避法律之嫌,本院予以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潘运平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4 06:56:42潘运平、平邑县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20)鲁行终738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潘运平。

委托代理人陈海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康静,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平邑县人民政府,住所地平邑县城明德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陈士贤,县长。

委托代理人廉勇,山东东蒙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上诉人潘运平因诉被上诉人平邑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违法一案,不服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13行初28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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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发[2007] 87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我县公众信息网站
“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局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各规模以上企业:
近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网站“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好本次活动。

为顺利开展这项活动,丰富县公众信息网网站内容,增强网站网上办事能力,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网站功能,提高政府网站的社会认知度和满意度,切实提高政府网站公共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单位要根据附表中规定的提报内容,尽快整理属于本单位的办事规程,切实配合开展好这项活动。

二、“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开展方法。

目前,我县电子政务平
台建设正在紧张施工,公众信息网正在改版,新版网站已在网上办事栏目中新增了“百件实事网上办”的专题内容,所涉及各项服务功能正在逐步实现。

与此同时,县政府网络管理中心为各单位分配了各自的独立权限,用以维护本单位所分管的内容。

待新版正式投入运行后,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材料,将所负责内容尽快充实完善。

三、各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上信息更新的长效机制。

“百件实事网上办”属于动态内容,需要实时进行更新,对一些需要在线办理的内容需要及时进行答复,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指派专门人员实时更新,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单位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技术联系电话:4211087,信箱:pywgzx@
附:“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责任分工表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电子政务 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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