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理学 急性皮肤毒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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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方法】
• l. 选择健康实验动物,称重、编号,检查动物双眼有无异常 • 2. 去毛:在家兔腹部选3块2×2cm2的面积,用剪刀小心剪毛,注 意不可损伤表皮,剪毛后用棉签蘸取脱毛剂去除残毛,使皮肤 完全显露。去毛后用水清洗残留脱毛剂,并用棉签擦干。 • 3. 取受试物0.5ml(固体取0.5g),分别涂在家兔显露皮肤上, 并选一处涂以蒸馏水作为对照,作好定位记录。 • 4. 轻轻拉开实验动物一侧的下眼睑,将受试物0.1ml(固体取 0.lg)滴入或涂入一侧目结膜囊内,另一则用赋形剂作为对照, 给受试物后使眼睛闭合一段时间,用生理盐水冲洗(不同受试 物规定不同)。 • 5. 1小时后观察皮肤、眼结膜、角膜、虹膜反应。
◈欧盟
♣ 企业安全性评价员对“化妆品规程”附件以外化妆品成分安全性 评价的毒理学资料要求
1. 2. 3. 4. 急性毒性(经口、经皮或吸入) 皮肤和眼刺激性 过敏性 致突变性
急性皮肤、眼刺激性实验
• • • • • • 【实验目的】 【实验原理】 【实验材料】 【实验方法】 【实验结果】 【实验报告】
◈欧盟 ♣ SCCP评价“化妆品规程”附件中的物质所需的毒理学资料 一、一般性毒理学资料 1.毒理学试验研究资料 2.其他资料 二、对于在“化妆品规程”附件III和IV列出的染发剂的特殊要求 ♣ 企业安全性评价员对“化妆品规程”附件以外化妆品成分安全 性评价的毒理学资料要求
◈欧盟 ♣ SCCP评价“化妆品规程”附件中的物质所需的毒理学资料 一般性毒理学资料——毒理学试验研究资料 1.急性毒性(有的话) 2.刺激性和腐蚀性 3.皮肤过敏性 4.皮肤/经皮吸收 5.重复染毒毒性 6.致突变性/遗传毒性 7.致癌性 8.生殖毒性 9.毒代动力学 10.光诱发毒性 11.人体资料
◈欧盟 ♣对于在“化妆品规程”附件III和IV列出的染发剂的特殊要求 需提供下列3项试验: 1. 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2.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优选小鼠 淋巴瘤试验) 3.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体外哺 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 当上述3项试验结果以及定量构效关系、理化特性等显示,受试 染发剂可能具有致突变性或遗传毒性时,可能要求增加致突变试验 项目。
刺激反应分级
实验报告
• • • • • • • • 包括内容: 目的 原理 内容 材料和试剂 操作步骤 实验结果 结果评定
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试验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受试物名称、理化性状、配制方法和用量,必要时说明受试物的pH值; 2.实验动物的种属、品系和来源(注明合格证号和动物级别); 3.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包括饲料来源、室温、相对湿度、实验动物房合 格证号; 4.列表显示每只动物在每一观察时点(如染毒1,24,48和72h)的刺激 反应(建议的表格形式见表4),将实验条件不冲洗和30秒冲洗的 结果分别列表; 5.具体描述除眼部以外的其它作用; 6.描述在各观察时点积分时的检查方法(如手持裂隙灯、用荧光素钠); 7.结论。
角膜:混浊(以最致密部位为准) 无溃疡形成或混浊 散在或弥漫性混浊,虹膜清晰可见 半透明区易分辨,虹膜模糊不清 出现灰白色半透明区,虹膜细节不清,瞳孔大小勉强可见 角膜混浊,虹膜无法辨认
虹膜:正常 皱褶明显加深,充血、肿胀、角膜周围有中度充血,瞳孔对光仍有反应 出血、肉眼可见破坏,对光无反应(或出现其中之一反应)
结膜:充血(指睑结膜、球结膜部位) 血管正常 血管充血呈鲜红色 血管充血呈深红色,血管不易分辨 弥漫性充血呈紫红色 水肿 无 轻微水肿(包括瞬膜) 明显水肿,伴有部分眼睑外翻 水肿至眼睑近半闭合 水肿至眼睑大半闭合
0 1 2
0 1 2 3 0 1 2 3 4
表2
眼刺激性反应分级
2A级(轻刺激性) 2/3动物的刺激反应积分均值:角膜浑浊≥1;虹膜≥1;结膜充血≥2;结膜水 肿≥2和上述刺激反应积分在≤7天完全恢复
微刺激性 可逆眼 损伤 轻刺激性 刺激性 不可逆 眼损伤
眼刺激性反应分级
动物的角膜、虹膜积分=0; 结膜充血或结膜水肿积分≤2,且积分在<7天内降至0
动物的角膜、虹膜、结膜积分在≤7天降至0 动物的角膜、虹膜、结膜积分在8~21天内降至0 ①动物的角膜、虹膜和/或结膜积分在第21天时>0; ② 2/3动物的眼刺激反应积分:角膜浑浊≥3和/或虹膜=2
附:评分标准(摘自GB7919)
皮肤反应 红斑和焦痂形成 无红斑 轻微红斑(勉强可见)
表1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
积分 0 1
明显红斑
中度~重度红斑 严重红斑(紫红色)至轻微焦痂形成 水肿形成 无水肿 轻微水肿 轻微水肿(勉强可见)
2
3 4 0 1 2
轻度水肿(皮肤隆起轮廓清楚)
中度水肿(皮肤隆起约1mm) 重度水肿(皮肤隆起超过1mm,范围扩大)
可逆眼损伤 2B级(刺激性) 2/3动物的刺激反应积分均值:角膜浑浊≥1;虹膜≥1;结膜充血≥2;结膜水 肿≥2和上述刺激反应积分在<21天完全恢复
不可逆眼损伤
任1只动物的角膜、虹膜和/或结膜刺激反应积分在21天的观察期间没有完全恢 复 2/3动物的刺激反应积分均值:角膜浑浊≥3和/或虹膜>1.5
表3
急性皮肤、眼刺激试验
前言:安全性评价所需毒理学资料
◈中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化妆品的新原料,一般需进行下列毒理学试验: ♣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皮肤和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皮肤光毒性和光敏感试验(原料具有紫外线吸收特性需做该项试) ♣致突变试验(至少应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染色体畸变试验) ♣亚慢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试验 ♣致畸试验; ♣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 ♣毒物代谢及动力学试验 ♣根据原料的特性和用途,还可考虑其它必要的试验,如果该新原料与已 用于化妆品的原料化学结构及特性相似,则可考虑减少某些试验 ◈ 今后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腐蚀性
注:当角膜、虹膜、结膜积分为0时,可判为无刺激性。
实验条件:
表4 眼刺激性反应观察结果
眼刺激性反应积分 动 物 编 号 1
不冲洗□ 30秒冲洗□
部位
样品 结膜 虹膜 角膜
1h 对照 样品
24h 对照 样品
48h 对照 样品
72h 对照 样品
4d 对照 样品
7d 对照
2
来自百度文库
结膜 虹膜 角膜
3
结膜 虹膜 角膜
【实验目的】
•确定和评价化妆品原料及其产品对哺乳动物皮肤局部是否有刺激作用或 腐蚀作用及其程度。
【实验原理】
皮肤接触受试物后,化妆品中含有的原发性刺激物质刺激皮肤 神经末梢使血管扩张、渗出而产生相应的可逆性炎症反应。根据反应 的强弱记录积分,评价受试物的刺激强度。
【实验材料】
• 1.仪器 动物体重称、外科剪刀、烧杯、棉签等 • 2.实验动物健康成年豚鼠或家兔,每种受试物4-8只。 • 3.试剂 蒸馏水、脱毛剂(10%硫化钠),待检化妆品2种
谢谢
3
4
附表2 皮肤刺激强度评价
刺激强度
无刺激性
分值
0.0-0.4
轻刺激性
中等刺檄
0.5-1.9
2.0-5.0
强烈刺激
5.1-8.0
【实验结果】
刺激反应积分和刺激强度评价
受试物 化妆品1号 化妆品2号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 红斑形成 水肿形成 总积分 刺激强度评价
眼刺激观察
眼损害
表1
眼损害的评分标准
积分 0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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