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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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税收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考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税收已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税收不但直接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而且运用税收杠杆,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调整分配关系,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进而建立和谐社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老河口市为例,据不完全统计,老河口市国家税务局在国地税分设后的十五年期间,通过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使企业增加产值81250万元,增加税收3180多万元。年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4200万元,迅速增长到2008年的14056万元,促进了老河口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最近,笔者就税务机关服务经济发展问题作了一些调查,并有一些新的认识。
一
税务机关在传统上比较重视开展促进经济发展和服务企业工作,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各级税务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企业,注意培植税源、参与招商引资等工作,在“经济与税收”、“取与予”等问题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多年来,通过不断解放思想,增强了参与意识,一方面正确执行税收政策,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力求增强企业“造血机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工作特点和有利条件,为企业提供信息,融通资金,代培财会人员,帮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克服了单纯“就税收论税收”的观念,牢固树立了从经济到税收观点。同时,注意正确处理促产增收,服务企业的关系,真正做到了围绕经济发展,促进税收增长,赢得了以法治税与服务企业相互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新局面,促进了税收工作的深入发展。如老河口市国税局,在
2001年至2008年的八年间,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老河口市经济发展赢得发展资金15853 万元。其中为建材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减免税收2895 万元,为外向型企业办理退税 4107万元,为福利企业办理退税1767 万元,为部分企业办理所得税税前抵扣7084 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
综合长期税务机关所做工作,笔者认为,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发展经济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工作,应主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组织收入同服务企业的关系。组织国家财政收入是税务机关的基本任务,服务企业也是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从根本上说,两者是一致的。但有时又有矛盾,尤其在金融危机情况下,部分企业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遇到暂时困难,其各种矛盾显得较为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片面强调组织收入,应该解决又可能解决的问题不解决,国家规定的减免税收政策不执行或缓执行,企业有困难不帮助,使企业没有活力,没有后劲,就会形成恶性循环,困难企业就不会摆脱困难的怪圈。但如果片面强调解决问题,该收的不收,必要的财政收入和建设资金不能保证,也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同时,税收来源于经济,一方面受经济的决定和制约,另一方面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经济与税收的辩证关系要求税务机关打破“单纯就税论税”的思想束缚,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既要善于聚财,把该收的税款及时足额地收缴入库,更要善于生财,把促进经济发展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要通过对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在思想上跳出原来促产脱节和陈旧观念的束缚,用建立和谐社会理念重新认识新时期的促产增收和服务企业工作,努力把促产增收付诸于税收工作实践。为此,需要将增强企业活力,促产增收融入日常工作中,并积极参与和配合政府采取一些招商引资,启动市场,搞活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同时,还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服务企业的措施,力求在用足、用好、用活
税收政策上下功夫。
(二)正确处理以法治税与服务企业的关系。税收是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各项税收政策都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的,鼓励什么,限制什么,都具体体现在政策之中。因此,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本身就是最好的促产。按照税收政策征税是以法治税,按照政策规定减税免税,同样也是以法治税。因此,必须着力打破“救济型减免税促产”单一渠道,改输血式为增强企业造血功能,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促产增收,搞活企业。具体做法应该是:(1)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2)扶持企业技改,支持产品开发。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当今世界科技飞速发展的时期尤其如此。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利用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全力支持企业采用高新尖科学技术,用先进技术改造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
(三)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实践证明,只顾眼前而忽视长远,路子就会越来越窄。相反,只要长远而忽视眼前,路子也走不通,必须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要一方面不能搞“竭泽而渔”,加重企业负担;另一方面,也不能滥施“仁政”,有税不收。既要注意发展当前生产,又要更多地着眼于培养后续税源,以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还要从当前和中长远期的发展要求出发,本着保护现有税源,培养后续税源,涵养潜在税源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有计划地确立促产项目,有步骤地开展支帮促工作。此外还须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区实施的经济战略,选择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中的拳头产品作为促产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税收倾斜政策。
(四)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的关系。局部服从全局,已是老生常谈,但一遇到实际问题,往往想局部利益多,想全局利益少。我们的经济发展之所以有阻力,企业竞争能力之所以不强,不能说与此没有关系。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应该很有“文章”
可做。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树立宏观搞活企业的观念,自觉遵循经济规律,既要促产增收,搞活微观经济,又要以法治税,加强宏观控制,使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改传统上重点扶持困难企业,为重点扶持优势企业。坚持在促产增收,搞活企业上既讲微观经济效益,更讲宏观与微观结合上的效益,防止和纠正擅自制定违反税法的“优惠”政策,乱开口子的越权减免。同时,既关心本地经济税源及其发展,又不为其所囿,不因一味追求近期或局部利益而臵国家税收政策于不顾。
二
税务机关在长期发展经济、促产增收、服务企业的实践工作中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也有不少教训,综合多个事例的调查,给了我们许多启示:
第一,税务机关招商引资、促产和服务企业有着客观上的必要性。首先税收是国民收入的一部分,它来源于企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税收的发展速度和组成结构,这就客观上要求税务机关必须把发展经济,促进生产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其次,税收作为一种分配手段,作为一种经济杠杆,参与和渗透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环节,在宏观和微观上,对国民经济起着直接或间接的调控作用。这些因素使得税务部门的促产不仅必要,而为成为可能。再次,税收作为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经济杠杆,对于发展经济和企业增加活力它有着不可替代性。因此,经济发展离不开包括税务部门在内的各部门的支持。
税务机关服务企业的主要手段是实施税收优惠,而税收优惠又是税收杠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手段,它是以减少眼前部分财政收入,换取经济发展和涵养税源的长效举措。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也是经济健康发展和税源快速增长的有效途径。
第二,税收在服务企业中的作用也是有局限性的。税收虽然具有较强地调控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良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