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煤矿供电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供电安全管理考核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公司依法治企、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供电安全管理,针对供电管理容易存在的隐患与问题,特制定本考核规定。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防爆检验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MA 标志证),下井前必须经矿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检查验收,否则,对责任单位每台(件)罚IoOO元。
第三条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机械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台(件)罚责任单位IOOO元,罚责任人500元;井下电缆外绝缘皮严重破损的,罚责任单位IOOO 元;罚责任人500元。
第四条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的,每台件罚使用单位2000元,责任人200元。
第五条井下甩掉漏电保护器;拆除过流、欠压等电气保护,每项罚IOOO 元。
用铁丝、木块等物品卡住按钮或继电器的,罚500元。
第六条过流保护和电流整定值不符合要求,罚责任人200元。
第七条井下供电保护系统整定电流值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铜、铅、铁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的,罚IOoO元。
第八条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的,或无措施、无规程搬运电器设备,罚责任者100元,队长50元,单位500元。
第九条甩掉电气设备保护、闭锁,强行送电、运行,罚责任人300元,班长200元。
造成事故,按事故性质、损坏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地面变电所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两票执行不规范、记录明显有错误和遗漏的,罚300元。
第十一条开关故障跳闸后,未查出故障原因,强行送电的,罚责任人1000元。
第十二条井下设备接地(包括主、辅助接地,局部接地)必须符合规定,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缺少的,每处罚500元,保护接地装置不合格的,罚300元;井下保护接地电阻测定周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2000元。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保护设施未按规定试验的,每台(件)罚300TGo第十四条开关装置不上架、小型电器不上板或不吊挂的,每处罚200元。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遭受淋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每台(件)罚200元。
煤矿电力管理考核办法
矿电力考核管理办法一、井下用电考核管理1、井下电力市场化考核管理。
(1)我矿月度生产用电总费用为300万元,按平均每度电价为0.7元计算,合计电量为428.5万度,机电科每月以矿月度用电指标对各生产用电单位进行分解。
(2)机电科每周对生产用电进行分析,并及时信息通报和会议通报,月底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对各用电单位进行考核,超出部分双倍处罚,开据的罚款单机电科签字后工资科扣除。
(3)机电科不定期对井下各用电单位进行检查,落实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2、月度用电考核方法(1)机电科每月初根据矿月度300万元的电费指标下达各单位计划用电指标,用电指标根据各单位使用设备乘以月度实际负载生产时间进行分解承包。
月底前根据各单位当月实际完成情况,计算各单位当月节(超)电量。
(2)月底有生产节(超)的单位,机电科要根据当月实际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电量调整;经管部根据机电科提供的调整电量,超的单位按1.4元/度处罚,节的单位按0.7元/度奖励,超节100%进入单位工资。
(3)机电科每天对用电量进行总计,并计算出峰、平、谷电费和总电费,每周一分析,每周一总结,一通报。
3、峰谷时段用电管理办法(1)大型固定设备、主运设备、综采、综掘、煤头掘进设备、地面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安装分时电价表计量。
(2)峰谷时段划分及电价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 电价7.8.9月份1.0541元/度其他月份0.9935元/度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22:00~23:00电价0.66元/度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电价0.4114元/度(3)全矿生产系统检修时间为9:00~11:00,检修的设备包括地面生产系统皮带机、主井、井下主要集运巷的皮带机、综采、综掘设备及运输系统、掘进后运系统;副井检修时间为15:30~17:30;检修期间除设备调试运转外,禁止运转,否则罚款500元/次。
(4)严禁皮带机、链板机空运转,否则,皮带机机头、机尾给煤机司机每人罚款500元。
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
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是煤矿生产运营的重要支撑。
为了推进煤矿用电计量管理工作,确保用电数据的精确、可靠和可控,制定并实施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1. 制度背景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的制定背景是为了解决煤矿用电计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数据不准确、计量设备不合格、监控措施不完善等。
通过建立规范的考核制度,可以督促煤矿加强用电计量管理,并提升用电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
2. 考核目标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的目标是确保用电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用电数据的真实反映煤矿的实际用电情况。
具体考核目标包括: - 提高煤矿用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完善用电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管理流程;- 加强用电数据监控和异常处理能力; - 提升煤矿用电计量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3. 考核内容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的考核内容根据煤矿用电计量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细化,包括以下方面: ### 3.1 用电计量设备 - 考核煤矿用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考核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情况; - 考核计量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管理情况。
3.2 数据采集和传输•考核用电数据采集装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考核数据传输网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考核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时效性和完整性。
3.3 数据存储和管理•考核用电数据的存储方式和存储容量;•考核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的有效性;•考核数据的管理制度和权限管理情况。
3.4 数据监控和异常处理•考核用电数据的监控设备和监控手段;•考核异常用电数据的处理流程和响应措施;•考核用电数据监控结果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5 人员管理和培训•考核煤矿用电计量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考核人员培训和考核结果的有效性;•考核人员的岗位责任和监督制度。
4. 考核方法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的考核方法应综合考虑定期抽查、巡查核实和日常监管等多种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 定期对煤矿用电计量设备进行检查和鉴定; - 随机抽查用电数据采集和传输情况; - 结合实际情况对煤矿用电数据进行监控和分析; - 组织培训和考试,评估煤矿用电计量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矿井供电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矿井供用电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矿井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消灭无计划停电,深入推进“坚强供电系统”建设,加快供电系统升级改造,提高供电系统防护等级,不断提升安全供用电管理和装备水平,杜绝重特大供电事故发生,确保集团公司供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的地面6KV及以上供配电系统、井下变电碉室及生产现场的供用电管理。
二、考核目标:消灭机电责任死亡事故,杜绝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及采区以上停电事故的发生,打造坚强的供电系统。
三、具体要求:1、各矿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管理机构,组织落实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供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并确定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供用电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2、各生产矿井应积极组织开展安全供用电管理工作,以“建设矿井坚强供电系统为目标”,重落实、重实效,确保集团公司供用电安全。
3、各矿井积极开展矿区大电网的单电源点、环供串供、供电负荷不足、老旧变电站(所)设备设施陈旧、配置不合理、保护不完善、供电不可靠等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积极推进并引申供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防雷避雷保护整治整改为重点,突出防雷避雷设施、接地保护设施、土壤电阻率等关键环节,结合系统现状和雷害程度,全面规划,升级改造,提高供电系统防雷避雷水平和安全供电保障能力。
5、对6KV及以上供电线路全线架设避雷线,进一步增强供电线路的防雷可靠性;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立井开拓带压开采矿井主要排水系统加快建设第三电源。
6、矿井必须完善电力监控系统,与自动化调度系统联网运行。
新建、改扩建井上下变配电所应达到无人值守条件。
7、要按照“人少则安、无人则安”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大型固定设备和机房碉室智能化无人值守。
对新建井上下变配电站所必须达到坚强供电系统标准,实现智能化无人值守;对已建无人值守的变电站(所)应按照《山西焦煤集团煤矿供电监控系统技术规范(试行)》进行功能完善和规范运作,对新建的无人值守变电站(所)必须按照该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建设;同时健全完善无人值守机房碉室和监控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安全可靠。
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井供电供水和考核制度
单位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矿井供电供水和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矿井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的供电、供水以及员工的考核。
第二条矿井供电、供水和考核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矿井除非紧急情况,否则不得中断供电、供水。
第四条矿井供电、供水以及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安全、节约、高效、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矿井供电第五条矿井供电工作应当按照矿井电力设备的要求进行,供电应当稳定可靠。
第六条供电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状态。
第七条矿井应当制定保障供电的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保持供电。
第八条矿井电力设备的使用应当合理规划,避免过载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危险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并严肃追责。
第十条矿井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供电中断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启动备用电源。
第三章矿井供水第十一条矿井供水工作应当按照矿井用水的需求进行,保证用水的正常供应。
第十二条供水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制定节水方案,避免浪费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合理规划水源,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供水的稳定性。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关注并提高用水设施的效率,如使用低流量的节水水龙头等。
第四章员工考核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第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应当公平公正,杜绝任何形式的人情、权力干预。
第十八条员工的考核结果应当及时通知,明确工作表现的优缺点。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员工评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矿井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不同部门间的合作与沟通。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当积极推动节能减排,鼓励员工参与环保行动。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当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并进行推广。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矿井人员,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追责。
矿山用电管理考核制度场景版
矿山用电管理考核制度场景版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增长,矿山作为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用电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由于矿山用电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电力资源浪费、用电效率低下、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
为了加强矿山用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确保用电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目标1.提高矿山用电管理水平,规范用电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2.降低矿山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减少电力资源浪费。
3.增强矿山用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4.提高矿山员工的用电意识,培养良好的用电习惯。
三、考核内容1.用电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矿山用电管理制度,包括用电安全制度、用电设备管理制度、用电行为规范等。
2.用电设备管理:定期对矿山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
3.用电行为管理:规范矿山员工用电行为,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等行为,提高用电安全性。
4.用电效率管理:提高矿山用电效率,降低用电成本,减少电力资源浪费。
5.用电安全培训:定期开展矿山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用电安全意识,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6.用电应急预案:制定矿山用电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事故损失。
四、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由矿山用电管理部门定期对矿山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用电设备、用电行为、用电安全等方面。
2.用电数据分析:通过对矿山用电数据的分析,评估用电效率、用电成本等情况。
3.员工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了解矿山员工对用电管理工作的满意度,了解用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用电安全事故处理:对发生的用电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五、考核结果应用1.考核结果作为矿山用电管理部门和员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考核优秀的矿山用电管理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考核不合格的矿山用电管理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4.将考核结果与矿山用电管理部门和员工的薪酬、晋升等挂钩。
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供用电管理,实现电力市场化,降低原煤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矿井生产用电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杨庄矿生产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张长明副组长:马立峰 张胜 束春鹏 苗育生 张玉贵 何爱忠成 员:庞伟栋 杨昌能 闻超 高振国 用电单位科(区)长 下设生产用电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机电科。
主 任:庞伟栋成 员:机电科电管队人员及矿调度员、经管科人员二、 各类生产用电考核管理办法(一)井下用电考核管理1、月度用电指标(1) 采煤工作面月度电量指标 =煤机及后运设备总功率小时)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采长采高⨯⨯⨯⨯/(2) 综掘区月度电量指标 =率综掘机及后运设备总功小时)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断面⨯⨯⨯/ (3) 后运绞车月度电量指标=绞车总功率×绞车运行时间(小时/天)×当月天数说明:皮带机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2小时(暂定);矿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6小时(暂定);采煤工作面每机风巷绞车的每天运行时间1小时(暂定)。
绞车台数由电管队和运管办根据现场情况共同确定,凡能卧底找平的巷道,不给电量指标。
(4) 耙矸机月度电量指标=耙矸机总功率×8(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5)水泵月度电量指标=水泵总功率×16(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说明:涌水量大的地点每天运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核定(6)主运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7)照明灯月度电量指标=巷道内照明灯总功率×24(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8)地面生产系统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2、月度用电考核方法(1)当月电量指标-当月关口表电量×(1-15%)=当月节(超)电量说明:①15%为线变损②当结果为正时,代表节省;当结果为负时,代表超出。
煤矿电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煤矿电费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随着煤矿负荷不断地增加,直接影响着我公司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为加强用电管理,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规范用电行为,充分调动全矿各部门节电降耗的积极性,完成各项节能降耗目标,有效控制电力消耗,降低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节约用电管理内容(一)用电峰谷时段划分:尖峰时段:18:00—22:00高峰时段:8:00—12:00平均时段:12:00—18:00,22:00—0:00低估时段:0:00—8:00(二)煤棚选煤厂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值班操作工要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和生产出煤情况。
2、联合生产、销售确定并规划出煤时间及停工检修时间,尽量集中出煤。
3、严禁皮带、破碎机长时间空载运行。
4、对大型固定设备,做到避免峰期时段用电,严格遵守避峰填谷、分时用电管理制度。
5、合理利用生产时间段对皮带等运输设备进行巡查,减少检修时间设备空运行时间。
4、(其他内容)(三)调度室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统计监控屏、监控、电脑、机房等智能化设备用电消耗,通过技术或管理手段控制电耗。
2、(其他内容)(四)矿部及各施工队节约用电管理内容1、矿部办公楼、宿舍楼(3处)、食堂、冷库、浴室、门卫室、矿部二楼会议室、宿舍一楼电教室、一标矿部办公室(1个)、宿舍(6个)、等用电消耗统计。
2、对有电度表计量的施工队及修理厂,按实际走码、倍率计量进行费用合计。
对无电度表计量的施工队及修理厂,以及往年每月用电损耗大小,计算合理区间进行费用核算,并逐步增加安装电度表,分类计算。
3、对工业广场照明灯、磅房、停车场、采坑排水泵等用电设备合理规划,分类统计用电消耗。
4、(其他内容)二、被考核部门及责任划分(一)煤棚:考核范围为煤棚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破碎机、风筒、喷雾机、皮带、电脑设备、电暖气、空调等)及前院宿舍的用电管理。
(二)选煤厂:考核范围为选煤厂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破碎机、皮带、机房、电脑设备、电暖气、空调等)及办公室、宿舍的用电管理。
2024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三篇)
2024年安全供用电管理考核办法1.1 目的为加强矿井安全供用电管理,确保矿井供电安全、合理用电、节约能源,更好地为矿区生产服务,使我矿用电规范化、正规化,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矿各供、用电单位;凡从事电气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操作、维修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
2 职责2.1 装备动力科是主要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2.1.1 负责全矿井上、下总的供用电设计。
2.1.2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设备安装的检查。
2.1.3 负责全矿井上、下供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1.4 负责全矿供用电的春检、秋检和日常维护计划的组织、监督工作。
2.1.5 负责全矿各类供用电图纸资料的校核、绘制、收集、整理。
2.1.6 负责全矿电气开关继电保护整定的技术管理职责,要对各级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上、下级保护配合有效,避免出现越级顶闸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2.2 机电队负责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等变配电硐室;地面各车间、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矿灯房、主通风机等机房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3 运输队负责地面生产系统及井下各辅助运输系统设备的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2.4 各采掘区队负责各自工作面高低压供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2.5 共性责任:2.5.1 对所辖范围内的用电设备负荷定时统计和检查并按月上报装备动力科。
2.5.2 配合装备动力科完成辖区内用电设备的各种试验和设备大、中修及继电保护整定工作。
2.5.3 依据装备动力科下达的检修计划,负责全矿供电系统用电设备的检修。
2.5.4 井下多家共用一个供电系统时,由装备动力科按负荷情况指定有负荷较大的区队进行管理维护和检修。
2.5.5 个别及特殊情况下由装备动力科指定单位进行维护和检修。
2.5.6 负责对各自区域内使用的电气开关的整定工作。
3 管理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各区队必须有一名副队长主管本队的供用电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责任”的原则,管好、用好供电设备、设施及线路。
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一、规章制度的目的本文旨在制定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以确保生活用电管理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地进行,保证生活用电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杨庄煤矿内的所有生活用电设施以及使用该设施的所有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1.明确制定需求2.制定编写工作计划3.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4.修改完善制度5.得到批准并开始执行6.定期评估、修订、完善四、法律法规及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以上文件均包含了关于工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企业管理人员可以从中获取相关知识,从而更好地制定制度。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度名称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2.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杨庄煤矿内的生活用电管理工作。
3.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生活用电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合理使用生活用电设施。
4.制度内容(1) 生活用电设施的管理1. 电气设施的安全检查:每个月定期对电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2. 生活用电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人要负责每日检查,发现设施故障及时处理并报告。
(2) 生活用电安全管理1. 确保设施安全:在设施使用过程中要必须保证其稳定运行和安全。
2. 防止电气事故:必须按要求对设施进行检验,保证运行安全。
(3) 生活用电的合理使用1. 节约能源: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使用电能,避免浪费。
2. 避免违规操作:要严格禁止违规使用或者更换生活用电设施的行为。
(4) 监督管理1. 协调配合监督工作:为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监督员进行定期检查。
2. 经常开展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引导员工正确认识使用生活用电设施的重要性。
(5) 其他1. 该制度的执行程序、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等详情可以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逐步确定和完善。
六、符合中国法律要求本制度符合中国法律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规定,确保生活用电安全和合理使用。
杨庄煤矿2015年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附件1杨庄煤矿2015年经营管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管理责任,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实现降本增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机构组长:李金泉邱丹副组长:马立峰杨德良李金堂张长明吴向琼李明苗育生张玉贵成员:矿副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矿成立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经营考核、监督检查、落实兑现、解决纠纷、组织协调等重要事项的处理。
下设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指标责任单位的一级考核,指导、规范、监督责任单位对执行单位的二级考核,收集汇总、整理一、二级考核资料,提出奖惩兑现方案,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通报考核结果。
二、考核的原则1、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2、遵循按程序、按标准、按制度考核的原则,充分体现考核的权威性;3、全员参与、奖优罚劣的原则;4、强化过程、注重闭合的原则。
三、考核工作程序矿对各责任单位进行一级考核,责任单位对执行单位进行二级考核。
对于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本着指标层层分解,压力逐级传递的原则,落实到责任单位。
1、集团公司下达各项控制指标后,按照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由矿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各指标责任单位,由财务科将指标分解到责任单位,并对责任单位所负责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一级考核。
2、相关责任单位要对其所负责的控制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到各执行单位,并对各项指标的具体执行单位实施二级考核。
3、一、二级考核结束后,考核办在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组织召开由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经营考核分析兑现会,由考核办代表考核领导小组通报对各责任单位的考核结果,并提出奖罚兑现方案,然后由相关责任单位汇报对指标执行单位考核的具体情况。
4、月度考核分析兑现会落实基本工作:一是检查上月考核结果兑现情况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二是分析本月各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找出影响指标完成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初步整改措施;三是落实对责任单位及指标执行单位考核结果的奖罚兑现;四是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五是矿领导总结当月经营管理情况,安排下一步经营管理工作。
煤矿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2014.2.05
煤矿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促进电能的合理利用,降低电力消耗成本,做好用电避峰填谷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根据我矿各单位生产用电的实际情况,现实行装表计量、定额考核、节奖超罚、细化管理。
经研究,制定煤矿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机电技术部设备管理人员、矿调度员、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用电节电管理要求(一)合理调整矿井供电方式,优化设计改善无功管理与提高设备功率因数。
1、供电系统功率因数过低,将造成大量的无功电能损耗,运转工区做好地面35KV变电所功率因数的记录,及时投切集中无功补偿装置,保证我矿供电系统的总功率因素不低于0.9。
2、各工区的低压供电系统的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和电动机的就地补偿装置,确保正常投入使用,严禁将无功补偿装置私自停用,并且要做好无功补偿装置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观察系统补偿情况。
(二)加强峰谷分时用电和避峰填谷管理工作。
1、井下主排水泵是我矿主要的大型用电设备,合理的调整主排水泵的开机时间,按照用电避峰填谷的制度进行合理的开泵控制,可以有效的节省电能,达到经济运行目的。
要求井下主排水泵严禁在用电高峰时段排水,尽可能在用电低谷段多排水。
如因生产或事故急需在峰期排水,则应由矿调度室统一安排。
运转工区上下泵房的开泵时间为夜班04:30-06:30;早班11:30-13:30;中班16:00-18:00。
机电二队矿井水处理站要加强设备和人员管理,提高矿井水处理效率,尽量保证在上述时间段内井下泵房可以正常排水。
2、井下主水仓要确保有一定的蓄水能力,上、下水平水仓由生产科根据水仓情况及时进行清理,以减少井下泵房主水泵开机次数。
3、综采工作面在用电峰期(8:30-11:30)原则上不生产,此时间段应尽可能进行设备的检查、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检修时间不低于3个小时。
4、掘进工区在用电峰期(8:30-11:30)尽可能减少绞车、扒装机等耗能设备运行,迎头排矸(煤)以夜班为主。
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杨庄煤矿全体职工的生活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电力资源,提高电能利用率,降低用电成本,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杨庄煤矿全体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使用电力设施。
三、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班子对生活用电管理负最终责任。
2.办公室负责对生活用电情况进行统计,并编制生活用电预算和考核方案。
3.维修保全部门负责维护和保养生活用电设施设备,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同时加强用电设施设备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
4.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的生活用电情况进行管理。
5.全体职工有义务遵守生活用电规定,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
四、管理原则1.充分利用电力资源,合理规划,降低用电成本。
2.提高生活用电设施设备利用率,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修费用。
3.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管理制度1.生活用电设施设备要求(1)生活用电设施设备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电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并进行定期维修。
(2)生活用电设施设备的数量应合理规划,确保能够满足职工的生活用电需求。
(3)生活用电设施设备应统一设置定时开关,设备在非工作时间段关闭,以节约用电。
2.生活用电管理(1)实行生活用电分类管理原则,生产、办公区和职工宿舍分别进行管理。
(2)实行职能分工原则,对生活用电进行统计管理。
定期进行用电检查和用电考核,对用电量超标的班组进行警告、批评或罚款。
(3)员工应遵守生活用电管理规定,节约用电,降低用电成本。
六、使用方法1.职工在使用生活用电设施设备时,应注意安全,避免造成电器故障,影响设备寿命。
2.在生产、办公、宿舍等区域,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违者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从执行之日起实行,如有需要修改,由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本制度未涉及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八、责任追究对职工违反生活用电管理制度的行为,可以采取警告、批评、罚款等措施,对造成生产秩序混乱、安全生产事故等后果严重的行为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煤矿用电考核奖罚办法规定
用电考核奖罚办法规定为全面强化用电管理,减少电力无功消耗,降低电费支出成本,特制此《规定》。
一、指导思想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的规则,确定各单位用电计划指标;增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节电意识,制定针对性节电措施;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落实到位,考核严格认真,节奖超罚分明,达到用电经济合理,低成高效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一)矿节电工作小组组长:行政矿长副组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会计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矿调度成员:机电科科长电力监察组运输科科长洗煤厂厂长煤质科科长安装队队长综普采区长掘进区区长通风区区长总务材料科科长财务科科长等各科室科长(二)各单位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行政区(科)长成员:机电科长调度室全体三、电力指标矿将根据集团供电公司下达的电力月份计划指标,由电力监察组按特高各分盘用电量分配到用电单位,作为单位用电指标予以考核。
单位用电管理小组以此为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及时调整作业时间。
四、奖励标准(一)各单位以矿下达的月份计划指标:下降5%以内的,按节约电费额度的5%给予奖励;下降5%--10%的,按节约电费额度的10%予以奖励;下降10%以上的,按节约电费额度的15%予以奖励,当月兑现。
由机电矿长分配给节电人员,各单位党政、机电科长、调度。
其中: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月份计划超额的电费的20%实施处罚。
(二)单位未完成电力月份计划指标的,实施全额处罚,从当月工资总额中一次性扣减。
并对单位享受倍数工资的人员按工资考核办法,扣减倍数工资。
(三)电力月份计划指标的节奖超罚结果,一并落实到相关人员名头上。
如:各单位党政、机电科长、调度。
(四)电量峰谷比例,由电力监察科对单位下达月份指标,超出部分折核成电费实施处罚。
五、节电措施(一)生产用电管理1、严格执行峰、谷时段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降低综合电价,降低吨煤电耗,降低成本,全矿各单位必须执行峰、谷运行时间。
2、全矿取缔各种电热、点暖、电炊,因工作需要由使用单位申报,经机电矿长、安全矿长、机电副总审批方可使用。
杨庄煤矿经营考核管理制度
杨庄煤矿经营考核管理制度1. 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杨庄煤矿的经营行为,明确经营目标,合理分配资源,加强考核管理,促进企业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杨庄煤矿的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和相关合作方。
1.3 定义•经营目标:指杨庄煤矿在一定时期内要达到的经济目标和其他重要目标。
•考核管理:指对杨庄煤矿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2. 经营目标2.1 总目标杨庄煤矿的总目标是稳步发展,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履行社会责任。
2.2 具体目标杨庄煤矿的具体目标是:1.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2.年度利润不低于200万元;3.安全生产事故率不高于0.2‰;4.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助不低于20万元。
3. 资源分配3.1 人力资源杨庄煤矿的人力资源应根据经营目标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科学高效地完成工作。
3.2 财务资源杨庄煤矿的财务资源应根据经营目标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3.3 物力资源杨庄煤矿的物力资源应根据经营目标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3.4 时间资源杨庄煤矿的时间资源应根据经营目标和需求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各项工作能按时完美地完成。
4.1 考核内容杨庄煤矿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经营目标是否达成;2.安全生产事故率是否符合要求;3.合同履行、信誉、服务等方面的客户满意度;4.合资公司、外方投资、政府、员工等各方面的合作情况。
4.2 考核周期杨庄煤矿的考核周期为一年。
4.3 考核方法杨庄煤矿的考核方法包括但不限于:1.统计数据分析;2.重点检查;3.满意度调查;4.经验交流。
4.4 考核结果杨庄煤矿的考核结果将以客观数据和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公示,并对考核成绩进行奖惩,以激励优秀员工和部门,促进企业发展。
5.1 内部监督杨庄煤矿的内部监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管理层自我评估;2.内部审计;3.档案核查;4.合同评审。
5.2 外部监督杨庄煤矿的外部监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2.客户的评价;3.公众的监督;4.媒体的监督。
生产用电考核管理办法
生产用电考核管理办法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大集团战略的实施,同时进一步推进规范用电管理,深化节支降耗、挖潜堵漏工作,杜绝在生产过程中不必要的电力浪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办法1、全矿生产设备要工作时开机,不工作时停机,地面各办公室、工作场所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大功率照明灯具、取暖设备。
2、井下各生产区队设备、皮带运输机在不拉煤15分钟以上时,视为设备空运转,其它设备严禁空运转,发现空运转一次,罚责任人200元,集体3000元。
3、地面生产设备发现一次设备空运转罚责任人200元,集体2000元。
4、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站,要大力推行在不走支架30分钟以上时要停机,要充分发挥通讯装置的作用。
5、地面各办公场所白天严禁开灯,有保安执勤的办公楼其楼道照明由保安负责开关灯,其楼内所在单位各办公场所的照明设备应由本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开关,并根据季节变化掌握开关灯时间,发现一次不关灯,罚责任人200元。
6、各区队库房照明灯具功率不超过160瓦,若发现一次长明灯,罚责任人200元。
7、由电气队组织对全矿生产用电进行检查。
(二)公司各项目部及外转用户用电管理凡在煤矿电网接电的电力用户,均属于供电管理和收费范围。
1、各项目部及外转用户用电必须向电气队申请,电气队见票负责实施。
2、各项目部及外转用户必须由矿电气队统一安装高压计量器(费用用户自理),不安装不供电。
装表计量,按表收费。
电费收取加线变损耗。
对无法安装电表或电表自然损坏的单位,根据变压器容量、使用设备运行时间进行电流测量计算收取电费,损坏的电表修理或更换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费用用户自负。
如各项目部及外转用户不及时更换,煤矿电气队有权停止供电,后果由用户自负。
电费收取按下式计算:电费=(电表电量或计算电量+10%-15%线变损耗)×每度电单价(线变损耗为电表电量或计算电量的10%-15%)3、电气队定期对各项目部外转供电用户电表进行校验,确保计量准确。
杨庄煤矿经营考核管理制度
杨庄煤矿经营考核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促进杨庄煤矿的经营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二、考核内容1. 生产经营考核针对杨庄煤矿的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采掘进度•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率•经济效益•节能降耗•工艺改进2. 人员管理考核针对杨庄煤矿的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员工福利保障情况•员工培训情况•纪律处分情况三、考核方法1. 考核标准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考核,杨庄煤矿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
2. 考核周期和时间杨庄煤矿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
3. 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如下:1.由部门各自按照考核标准自评。
2.根据自评情况和实际情况,汇总各部门优、良、中、差情况。
3.成立考核小组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复核。
4.制作考核结果报告。
4. 考核结果及评价考核结果将通过追溯的方法进行考核。
每月评选1个或多个优秀部门,并向全体员工宣传表彰。
四、目标责任每个部门都将制定考核目标责任制,对部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和落实。
五、奖惩措施为了促进考核工作,杨庄煤矿建立奖惩措施。
具体包括:•对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表扬、奖金等奖励;•对考核中等的部门可以给予警告、批评和责令改进等处罚;•对考核不及格的部门,可以采取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
六、其他规定本制度由杨庄煤矿经理负责解释,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修改。
某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范本(2篇)
某煤矿用电计量管理考核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某煤矿的用电计量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确保用电安全,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用电系统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计量器具、用电记录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1.用电设备考核对煤矿内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对设备进行分类,进行等级评定,根据设备等级的评定结果进行考核。
2.计量器具考核对煤矿内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3.用电记录考核对煤矿内的用电记录进行审核和分析,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4.能源利用效率考核对煤矿内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制定能源消耗指标,根据指标结果进行考核。
对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部门或岗位进行整改和提升。
5.用电安全考核对煤矿内的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制定用电安全指标,根据指标结果进行考核。
对用电安全风险高的部门或岗位进行整改和加强。
三、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每季度对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安全状况、维护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考核分数。
2.定期校准和检验每年对计量器具进行定期校准和检验,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根据校准和检验结果给予相应的考核分数。
3.审核和分析每月对用电记录进行审核和分析,跟踪用电情况和用电变化趋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给予考核分数。
4.能源监控和评估通过使用能源监控系统对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根据能源消耗指标给予相应的考核分数。
5.安全检查和评估每季度对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给予相应的考核分数。
四、考核结果1.考核结果计算根据定期检查、定期校准和检验、审核和分析、能源监控和评估、安全检查和评估等多个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最终的考核结果。
最新整理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
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杨庄煤矿生活用电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生活用电管理,防止盗电现象的发生,提高用电回收率和平安可靠性,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成立用电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马立峰张胜成员:闻超华士友况方田刘飞李伟范连会下设用电管理稽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用电管理及考核。
主任:闻超成员:工资科经管科武保科纪审科宣传部水电科相关人员组成。
二、工人村矿属单位办公用电1、办公用电实行装表计量考核。
水电科依据各单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间等综合情况分别核定矿内、矿外单位月度用量,下达使用量。
每月由水电科办理充电手续。
2、工人村矿属单位办公用电由水电科承包,奖罚由水电科管技人员承当,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二级单位考核由水电科负责。
3、工资科、经管科、水电科于每月25~26日共同完成抄表工作。
4、经管科负责汇考核工作。
考核指标:春秋季节(3、4、5、9、10、11月)9500度/月,夏季(6、7、8月)11500度/月,冬季(12、1、2月)22000度/月。
三、生活用电1、工人村生活用电由水电科承包,负责职责范围内供电设施维护、管理和收费。
2、生活用电以矿内611、616、607柜及西部井小区供电柜,为考核计量标准。
3、考核:按回收率95%考核水电科,每升(降)1个百分点奖(罚)3000元,季度考核,半年兑现。
回收率=(实际用电量divide;考核电量)times;100%四、商业用电1、商业用电由纪审科、经管科、水电科共同管理。
2、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水电科负责,如发现有窃电行为的,通知纪审科、经管科后,现场开箱检查拍照。
3、凡盗电用户,一经查实,立即停止供电,并罚款5000~10000元。
4、新表安装,由用户提出书面申请,水电科签字,经矿长同意后,由纪审科、经管科现场监督,水电科配合共同完成电表安装工作,装表一切费用由用户承当;电表安装完毕后,必须上锁并加钢丝封签,水电科建账管理。
凡私自转供电,按盗电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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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煤矿生产用电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供用电管理,实现电力市场化,降低原煤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矿井生产用电安全、经济、合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杨庄矿生产用电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长明
副组长:马立峰 张胜 束春鹏 苗育生 张玉贵 何爱忠 成 员:庞伟栋 杨昌能 闻超 高振国 用电单位科(区)长 下设生产用电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机电科。
主 任:庞伟栋
成 员:机电科电管队人员及矿调度员、经管科人员
二、 各类生产用电考核管理办法
(一)井下用电考核管理
1、月度用电指标
(1) 采煤工作面月度电量指标 =煤机及后运设备总功率小时)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采长采高⨯⨯⨯⨯/
(2) 综掘区月度电量指标 =率综掘机及后运设备总功小时)
能力(吨系统内设备的最小运输煤的比重(吨)进尺断面⨯⨯⨯/ (3) 后运绞车月度电量指标
=绞车总功率×绞车运行时间(小时/天)×当月天数
说明:皮带机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2小时(暂定);矿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绞车每天运行时间为6小时(暂定);采煤工作面每机风巷绞车的每天运行时间1小时(暂定)。
绞车台数由电管队和运管办根据现场情况共同确定,凡能卧底找平的巷道,不给电量指标。
(4) 耙矸机月度电量指标
=耙矸机总功率×8(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
(5)水泵月度电量指标
=水泵总功率×16(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
说明:涌水量大的地点每天运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6)主运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
(7)照明灯月度电量指标
=巷道内照明灯总功率×24(小时/圆班)(暂定)×当月天数
(8)地面生产系统皮带月度电量指标 =皮带机及给煤机总功率小时)皮带运输能力(吨当月出煤总量(吨)⨯/
2、月度用电考核方法
(1)当月电量指标-当月关口表电量×(1-15%)=当月节(超)电量
说明:①15%为线变损
②当结果为正时,代表节省;当结果为负时,代表超出。
(2)机电科每月25号之前测算好次月各单位用电指标,经管、机电、调度及使用单位每月25号开始联合抄当月关口表电量。
月底前根据调度所提供各单位当月生产完成情况,计算各单位当月节(超)电量。
③考核办根据机电科提供的节(超)电量,按0.8元/度计算,超罚节奖,超节100%进入单位工资。
④抄表、计算及考核人员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次,并到工资科待岗。
3、管理办法
(1)井下用电在变电所装表计量。
机电科及各生产单位要建立生产用电统计台账及原始记录。
(2)严禁皮带、链板机空运转。
否则,罚机头、机尾给煤机司机各300元。
(3)在9:00~12:00,17:00~22:00高峰时段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及设备检修时间,制定调荷避峰、峰谷分时用电措施。
降低最大需量和高峰电量,提高负荷率和低谷比。
减少高峰运行时间。
(4)凡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采掘电泵要制定开停泵时间,并安排专人巡查,严禁空开泵,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对泵房水泵的开启时间严格按谷峰分时电价管理办法执行。
违反一次罚责任人300元。
(6)副井严禁单勾提物和空勾运行,发现一次罚打点工100元;只提人时,在少于10人时严禁提升,如发现不间断连续二次少于10人次提升,罚打点工50元。
(7)保运一区要做好电容器的补偿工作,确保功率因数不低于0.9.
(二)办公用电考核管理
1、办公用电全部装表计量。
由经管科按楼栋实际用电器功率核定月用电指标,实行月考核月兑现,节奖超罚各单位正职,奖罚标准按0.8元/度计算。
2、严禁使用大功率白炽灯,每发现一只罚款200元;工作和办公场所内严禁私用电炉和取暖设备。
否则,除没收电器外,罚款1000元/台次。
3、如发现私自搭线偷电或私自开启表箱、调整电表指数的,一经发现处以单位5000元罚款,另处单位正职分别罚款200元。
4、加强空调使用管理。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门窗不关闭,空调运转的,罚责任单位100元/台,单位行政正职挂钩10元/台。
室内温度在26℃以下的严禁使用空调降温,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5、会议室空调只有在开会时使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6、用电稽查工作由机电科领导牵头。
成立以调度所、武保科、经管科、财务科、纪审科等有关单位组成的稽查小组,不定
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矿用电进行稽查。
7、机电科每月上报一次用电稽查处罚情况,考核办从单位工资中扣除,并建立用电资金台账。
罚款的50%用于奖励用电管理人员。
8、照明要适当,在晴天满足照明的情况下办公室不准开灯,否则按长明灯处罚。
(三)峰谷分时电价考核管理
1、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8小时9:00~12:00;17:00~22:00
平段7小时8:00~9:00;12:00~17:00
22:00~23:00
低谷9小时23:00~次日8:00
2、在保证矿井排水安全情况下,井下中央泵房在高峰时段内不得开污水泵。
特殊情况当涌水量突然增大或水仓水位标尺达到1.8米以上时可以适当加泵,但要向值班人员回报。
泵房司机要严格执行调荷避峰措施,对执行不力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0元。
3、支护公司、综采车间、机厂、物管科等单位大功率用电设备要根据峰谷时段,避峰填谷,合理调整作息时间。
4、物管科电锯在高峰时段禁止运行,否则每次罚物管科200元。
遇特殊情况除外。
5、保运一区要经常派人摸清水仓,吸水井淤煤等杂物情况,
保持水仓有足够的蓄水仓容(不低于设计仓容的3/4)。
6、地测科要对全矿井下较大出水点摸清情况,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能堵则堵。
7、合理调整生产和检修时间,降低最大需量和高峰电量。
井下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在高峰时段进行检修,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罚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8、集团公司下达的谷峰分时考核指标,按集团公司奖励标准、范围,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如完不成指标对等处罚。
(四)具体要求
1、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用电分析会,分析当月生产用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好节电工作,增强职工节电意识,确保用电指标的完成。
3、各类用电计量表确保准确,转供电计量表及变电所总表精度要在0.5级以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私自拆封、改线、调整、加封、更换、挪移电表,由机电科负责追查责任,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各罚款2000~3000元。
4、积极引进节电项目,推广应用新型节电技术和设备,合理设备选型,符合节能原则,对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进行逐步淘汰,对清洁高效节电产品要及早推广应用,早见实效。
5、用电管理实行联合抄表制度,每月由机电科、经管科、财务科、纪审科共同参与联合抄表,抄表时必须照相采集数据,共同观看,签字认可,同时经管科将采集数据输入计算机备份备查。
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否则责任人待岗。
6、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