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学校教职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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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培训是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标准,但未在职业分类大典中收录的职业.第四条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培训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五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培训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民办职业培训发展规划。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以社会组织名义独自出资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以个人名义独自出资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联合出资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各方的出资额、方式和权利与义务.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域、冠名和“职业培训学校”三部分组成。

民办培训机构教学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机构教学规章制度

民办培训机构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机构的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机构教学活动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

第五条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服务于社会发展。

第六条本机构教学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机构教学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管理等。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本机构确定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计划制定、教学组织和实施、教学评价等工作。

第九条本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要求,体现学科发展趋势和学生需求。

第十条本机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教学资源等内容。

第十一条本机构实施教学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科学、有序,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本机构每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教师进行教学检查,评估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本机构建立教学档案,记录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考核成绩、教学评价等信息。

第三章师资队伍建设第十四条本机构遵循“人尽其才”的原则,选拔、培养、激励优秀的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本机构建立定期培训、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十六条本机构建立教师岗位评价制度,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七条本机构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高水平教师、优秀教师。

第四章教学质量保障第十八条本机构设立教学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十九条本机构建立教学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对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条本机构每学期组织学生进行教学满意度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本机构每学年组织教师进行课程评审,评价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民办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规范民办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规律,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管理组织架构1. 学校设立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

2. 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3.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和服务,财务处负责学校财务工作,后勤处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

三、教育教学管理制度1. 教师管理制度(1)教师招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选拔等方式,招聘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

(2)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师考核:建立健全教师考核制度,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2. 课程管理制度(1)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科学合理设置课程。

(2)教材选用: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教材,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教学计划: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

3. 学生管理制度(1)招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公正、公平、公开招生。

(2)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学生评价: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收支: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2. 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五、后勤保障制度1. 校舍设施:确保校舍设施安全、整洁、适用。

2. 食堂管理: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3. 交通管理:合理规划校车线路,确保学生安全、便捷出行。

六、安全管理制度1. 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2. 防火安全: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3. 防疫防控: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师生身体健康。

七、监督与检查1. 学校设立监督委员会,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一、引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是学校的重要力量和宝贵财富。

为了提高教师的授课质量,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制定一套完善的教师管理制度对于学校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教师。

二、教师招聘与录用1.教师招聘:学校按照教师需求计划,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公开招聘教师。

招聘方式可以包括面试、笔试、教学演示等环节,以选拔出具有专业背景和教育能力的教师。

2.教师录用:对通过面试的教师进行详细调查和考察,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职业素质等方面的评估。

最终,根据考察结果进行教师的录用。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1.教师培训:新进教师应接受学校组织的入职培训,以了解学校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此外,学校还应定期举办教师培训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素养。

2.教师发展:学校要为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鼓励教师参加业余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

同时,通过绩效评估和职称评定等机制,激励教师不断进步并实现个人发展。

四、教学工作与考核1.教学计划:教师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发展和学习效果。

2.教学评估:学校制定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可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和薪酬发放的依据。

3.教学研究: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五、教师待遇与福利1.教师薪酬:学校应为教师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根据教师的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和贡献水平来确定薪资水平。

2.教师福利:学校为教师提供完善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节日福利、职业发展支持等。

同时,还可以开展教师公寓建设、子女就读优惠等活动,提升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六、教师考核与激励1.教师考核: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师绩效考核,评估教师在教学、管理和科研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校外民办培训机构)

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校外民办培训机构)

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校外民办培训机构) 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教师培训及考核制度一、教师培训1、新老师入职前需经教学部培训,老师对其课及上课流程进行培训。

2、新教师培训合格后,进入为期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首先需到业务部进行1至2周的实习。

4、教师在业务部实习期间需短路与家长沟通的技能及实际演练。

5、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学年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记录,学习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

6、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要作评细汇报课。

7、教师在实习期满,经教学部考核通过后正式进入教学。

二、教师考核1、严格教师校本培训的各种培训的考勤。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

3、教师自学应有自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4、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

考核办法:自评与考核组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发展性评价的内容:师德师风、教育能力、教学水平、治学态度、工作表现、科研意识、继续教育和培养教师等方面。

定量考核:培训态度10分、学习表现15分、作业成绩25分,出勤考核25分、培训成效25分,总分为100分。

综合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由考核组负责评定。

教师培训考核制度马中教师培训考核制度为了加强教师的业务管理,促进我校教师更新教育观念,优化知识结构,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全体教师适应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实现学校近期发展目标和长期发展目标。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培训活动,包括教师培训、学生培训、家长培训等。

第三条培训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满足师生和家长的需求。

2. 科学性原则:培训内容和方法应科学合理,注重培训效果。

3. 规范性原则:培训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培训质量。

4. 开放性原则:培训工作应积极借鉴先进经验,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培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职责:1. 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方案。

3. 协调各部门、各年级开展培训活动。

4. 监督检查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5. 收集、整理培训资料,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6. 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

第三章培训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教育政策法规、师德师风教育、教育教学方法等教师培训内容。

2. 学科知识、学习方法、心理健康等学生培训内容。

3. 家长教育理念、亲子沟通技巧、家庭教育方法等家长培训内容。

第八条培训形式应多样化,包括:1. 集中培训:组织专家讲座、研讨会、观摩课等。

2. 分组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进行分组培训。

3.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

4. 实践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第四章培训实施与考核第九条培训实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

2. 宣传培训活动,确保师生和家长知晓。

3. 组织培训活动,确保培训效果。

4. 培训结束后,进行效果评估。

第十条培训考核应包括:1. 参训率:确保参训率达到规定比例。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培训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民办培训学校。

第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保障学校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管理制度,监督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制定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考勤和成绩管理制度,规范成绩评定和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质量和进度。

第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选用优秀的教材和参考书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九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聘任和培训制度,确保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教师评估和反馈制度,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和教育制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四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管理制度,保障学生资料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学校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十六条民办培训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十七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民办培训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教育公平、科学、民主、文明的原则,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

二、教学组织与管理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科学分工,有效协调。

2.学校应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3.学校应指定专业教师,确保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经验达到要求。

4.学校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增加教学经验。

5.学校应制定教学考核制度,明确考核内容和进度。

三、课程管理与教学质量1.学校应对各个专业课程进行管理,保证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学校应组织教师对课程进行教材选用研究,确保教材选用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3.学校应建立学分制度和课程考核制度,明确学分的取得和课程考核的要求。

4.学校应建立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5.学校应进行教学评估,定期对教学进行回顾、总结和改进。

四、实践教学与实习管理1.学校应注重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增加实践经验。

2.学校应建立实习管理机制,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3.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4.学校应对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实习计划,提高实习效果。

五、教学设备与资源管理1.学校应建立教学设备、教学资源管理机制,保证设备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学校应定期对教学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学校应建立图书馆和资料室,收集和管理与教学相关的书籍和资料,提供教师和学生使用。

六、学生管理与培养1.学校应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2.学校应制定学生考勤制度,确保学生的正常到课率。

3.学校应进行学生综合评价,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成绩和发展情况。

4.学校应为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更好地面对未来职业发展。

民办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加强民办培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旨在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职责:① 制定和修订教师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② 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③ 负责教师培训经费的预算、审批和报销工作;④ 搭建内部讲师队伍,选拔、培养和激励内部讲师;⑤ 定期对教师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权限:① 对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② 对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进行审批;③ 对培训预算和费用报销进行审核;④ 对内部讲师的选拔、评审和激励进行决策;⑤ 对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熟悉学校的基本情况、教育教学理念及基本工作流程。

培训对象: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培训时间:入职后1个月内完成。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分组讨论等形式。

培训内容:包括学校文化、教育理念、教学大纲解读、教育技术运用、课堂管理等。

培训分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完成。

(2)第二阶段培训目的:提升新入职应届毕业生的教学技能和课堂管理能力。

培训对象: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培训时间:入职后2-3个月。

培训方式:采用教学实践、导师辅导、教学观摩等形式。

培训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技巧、学生心理分析等。

培训分工:由教学部门负责,指定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导师。

(3)复训培训目的:巩固所学知识,对前期培训内容进行查漏补缺。

培训对象:完成第二阶段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种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培训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体系,规范培训活动,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员工及学生的全面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培训法》以及相关教育行政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明确培训目标,确保培训内容与学校发展需求相结合;(2)提高培训效果,提升员工及学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3)规范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4)激发员工及学生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制定和修订学校培训管理制度,报学校领导审批后实施;(2)组织、协调、监督各类培训活动的开展,确保培训质量;(3)分析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课程;(4)负责培训预算的编制和费用管理;(5)组织培训效果评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培训效果;(6)负责内部讲师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激励;(7)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的报批工作;(8)对培训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确保其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注:以下内容请按照所给格式继续补充。

),以下为具体培训管理制度内容。

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学校培训活动,提升培训质量,培养高素质的职业技能人才。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职业培训法》以及相关教育行政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保培训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制定和修订培训管理制度,确保制度与学校发展需求相适应;(2)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各类培训活动的实施,确保培训质量;(3)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分配培训资源;(4)负责培训预算的编制和费用管理,确保培训投入的合理性和经济性;(5)组织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成果进行总结和反馈;(6)建立健全内部讲师管理制度,选拔、培养和激励内部讲师;(7)对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培训活动的正常秩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行为,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

第三条学校领导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学校领导应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确保人员管理、教学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与合法。

第五条学校管理人员应做好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置校长、副校长等管理岗位,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学校教务处、学校人事处、学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学校设置教室主任、班主任等中层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生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设立学校工会、学生会等组织,保障职工与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层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关系。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学校领导应选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与培训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教学水平与管理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薪酬和激励制度,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价与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职工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给予奖励,对违纪违法的教职工给予惩罚。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应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安排,确保学校的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与监督制度,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评估。

第二十条学校应建立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和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学管理的法规,保障学校的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教职工职责第四条教职工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高尚师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六条教辅人员应协助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做好教学辅助工作。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应提高服务质量,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保障。

第三章教职工考核第八条学校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

第九条教职工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职工培训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

第五章教职工待遇第十二条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教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学校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第十四条教职工应珍惜学校提供的待遇,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六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五条教职工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六条教职工应爱护学校设施,维护校园环境,保持校园整洁。

第十七条教职工应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学校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第七章教职工奖惩第十九条学校对表现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学校内部各类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四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应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学校实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和教学检查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制度,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条学生应按时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行规范。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财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预算管理,合理使用资金,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教职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学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类培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职业技能培训、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等。

第三条培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以学员为中心原则;3. 教育质量优先原则;4. 安全保障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培训管理委员会,负责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管理。

第五条培训管理委员会下设培训部,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培训部职责:1. 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项目;2. 负责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培训质量;3. 负责培训学员的管理和服务;4. 负责培训费用的预算、使用和管理;5. 负责培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6. 负责处理培训工作中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学员管理第七条学员报名1. 学员需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相关材料;2. 培训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3. 学员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

第八条学员出勤1. 学员应按照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培训;2. 无特殊理由,不得旷课,出勤情况作为考核学员的重要依据;3.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需提前向培训部提出请假申请。

第九条学员考核1. 培训部负责制定培训考核办法,对学员进行考核;2. 学员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十条学员申诉1. 学员对培训过程中的问题,有权向培训部提出申诉;2. 培训部应及时调查处理,保障学员合法权益。

第四章培训师资管理第十一条培训师资选拔1. 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实践经验;2. 培训师资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3. 培训部负责师资选拔、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培训师资职责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履行教育教学职责;2. 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3. 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和指导;4. 积极参与培训部的各项活动。

第五章培训经费管理第十三条培训经费来源1. 学费收入;2. 社会捐赠;3. 其他合法途径。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学校正常运营,提高教育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学校的全体教职工、学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管理负责人是本制度的订立、解释和执行的权力机构。

第二章培训课程管理第四条学校应依据市场需求和学员的学习本领,设计合理、科学、先进的培训课程,确保课程的应用性和培养学员的专业本领。

第五条培训课程应具备肯定的难度和挑战性,促使学员不绝提高本身的学习本领和解决问题的本领。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检查和修订培训课程,确保课程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学校应在每个培训课程开设前,订立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周期,并明确培训目标和学员的评估方式。

第三章师资队伍管理第八条学校应严格选拔和聘任合格的老师,以保证教学质量。

老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教授和辅导学员完成培训课程的学习任务。

第十条老师应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定时上课,认真备课,并能依据学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组织老师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提高老师的教学本领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学员管理第十二条学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搭配老师进行教学活动,保持学习乐观性和自动性。

第十三条学员应定时参加培训课程,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乐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十四条学员应敬重老师和其他学员,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行为,不得影响教学秩序和其他学员的学习乐观性。

第十五条学员的学习成绩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员晋级和毕业的依据。

第五章学校设施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的安全、乾净和正常运行。

学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教学设备、试验室和其他相关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设施管理人员应订立设施使用规定,确保学校设施的合理利用和节省能源。

第十九条学校设施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保障培训质量和学生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为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四条本机构设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第五条本机构设立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三、招生与入学第七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机构招生简章进行。

第八条学生入学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合格后,签订培训协议。

第九条本机构对招生、入学、退学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规范操作。

四、教学管理第十条本机构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需求,设置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应科学合理,课程设置应满足学生就业需求。

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教学能力,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第十三条教学过程应注重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定期检查、随机听课、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

五、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机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六条学生应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

第十七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校园环境整洁。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可向班主任或相关部门反映。

六、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九条本机构财务工作应遵循国家财务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审计监督。

第二十条资产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七、奖惩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和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

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

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通用1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

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民办学校教师培训方案篇1一、培训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校本培训,开展“高效课堂模式”研究,开展好校本项目培训,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争创东宝区学习型学校,打造一支科研型、学习型和学者型的教师团队,促进教师均衡发展,使我校教育事业向全面、科学、高效的方向发展。

二、领导小组及培训对象: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组员:XXX培训对象:全体教师三、培训内容与方式:1、进一步开展“班班通”应用技术培训,使全体教师熟练掌握“班班通”应用技术,使现代教育技术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

2、结合“比教学”活动,开展“高效课堂模式”研究,开展好校本项目“高效课堂理论与实践”培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在“高效课堂模式”研究上有所作为。

3、结合“访万家”活动,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开展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话题讨论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

4、开展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使全体教师熟练掌握远程资源应用的操作和运用,能开展推荐平台的话题发布及讨论活动。

5、利用网络平台“教育博客”“论坛平台”打造新型教师学习共同体,实现自主研修、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促进全体教师共同提高。

6、组织和督促教师参与并顺利完成“国培计划”。

7、组织教师认真有效的开展周工作反思活动。

8、建立好“学校资源库”,指导教师会用和用好资源库,并充实自己的教育教学资源库。

四、组织与管理1、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主研修相结合的方式。

2、“班班通”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在微机室举行,由远教室、教科室负责落实具体的培训内容,聘请培训主讲教师;“高效课堂模式理论”研究由教导处和教科室组织实施;自主研修由各教师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进度进行。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原则1.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贯彻素质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2.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个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坚持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注重培训内容的创新和教学方法的研究。

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三、培训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设立培训部,负责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师资的选聘、培训课程的设置、培训效果的评估等。

3. 各部门、各班级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确保培训任务按时完成。

四、培训内容与形式1. 培训内容:(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教育;(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3)道德品质教育;(4)心理健康教育;(5)学科知识教育;(6)职业技能培训;(7)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2. 培训形式:(1)集中授课;(2)小组讨论;(3)案例分析;(4)现场教学;(5)网络培训;(6)社会实践。

五、培训师资与考核1. 师资选聘:(1)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担任培训工作;(2)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3)邀请校外专家、学者参与培训工作。

2. 考核评价:(1)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对培训师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经费保障1. 学校设立培训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工作的开展;2.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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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培训制度
1.总则
为了建设一支品德高尚、专业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综合素质好的教职工队伍,是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

特制定本制度。

2 培训范围及原则
2.1全体教职工均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培训活动。

2.2 坚持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

3.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3.1入职培训
培训对象:每位新入校职工。

培训目的:使新入校职工了解学校发展历程、使命、学校的文化理念、规章制度,增强归属感、责任感,为尽快适应环境,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培训内容:
(1)校领导讲话。

(2)介绍校发展、校园文化、组织结构。

(3)学习规章制度、教职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

培训方式:由政教处组织集中培训。

3.2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专职教师
培训目的:培养教师树立高尚师德,提高知识水平、教学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以适应发展需要。

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培训:围绕教书育人、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采取讲座、报告会形式进行培训。

每学期进行一次。

(2)专业能力培训: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请老教师传授经验、实行听课制度等。

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对新上岗教师及时进行岗前培训,指定培养导师,并有指导跟踪计划。

3.3领导干部培训
培训对象:年级主任等中层干部。

培训目的:明确领导者的责任、义务,掌握科学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
(1)领导干部素质培训。

(2)领导干部能力培训。

(3)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培训。

培训方式:有关校领导讲课,定期举办培训会。

3.4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地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选送教师外出学习,老师在培训过程中不得请假。

学习结束要有书面报告和经验分享。

3.5
4.实施与检查、监督
(1)各部门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职工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2)教务处、教研处按本制度要求定期组织有关培训。

(3)教务处每年对教职工培训进行检查总结。

5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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