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
浅议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
浅议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摘要]财政体制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制度,关乎改革的全局,为此,文章试图对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背景、所带来的社会效应进行梳理,从而进一步探索继续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途径。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体制自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基本确立了中央与地方政府进行财政分配的制度框架。
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社会背景自新中国建立以来至今,我国财政体制变迁路径大致经历了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前30年(1949年至197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以“统收统支”为基本特征的财政体制;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前15年(1979年至1993年):经济转型时期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主要以“财政包干”为特征;第三阶段从1994年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时期。
从第二阶段到第三阶段的财政体制演变过程,大致是和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同步展开的。
改革开放伊始,我国实行的是“财政包干” 的财政体制。
“财政包干”在改革开放的前期一定程度的带动了地方财政收入总量的快速增长,但是自进入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中央财政受到严重削弱。
从1986年至1993年的8年时间里,中央年年出现财政赤字,赤字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较大,而且中央财政在全国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自1985年起逐年下降,到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只占到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2%。
另外,在这种“包干”财政体制下,地方财政收支很不平衡,在地方政府负债中以中西部省份居多,东部沿海部分省份财力却很充实。
为此,为扭转这一局面,更好的发挥财政在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适时对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是大势所趋,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就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的,其本身有着深刻的经济和政治考量。
二、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带来的社会效应所谓分税制财政,就是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以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为基础, 按税种相应地划分财权和财力的一种分权式财政管理体制。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论文关键词:税收管理体制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摘要:1994年我国成功实施了分税制改革,但是没有一种体制是十分完美、一劳永逸的。
根据对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具体分析和总体把握,我们看到了利弊共存。
因此,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税收管理体制也必须相应改革以得到完善。
税收管理体制由来已久,但是对于稳定的税收管理体制,尤其是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税收管理体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行还不够全面与深入。
建国以来,我国税收管理体制进行了屡次调整,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以及财政体制的开展变化而不断的开展和完善。
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是1994年我国全面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为了保护各省市,特别是富有省市的既得利益,中央还设计了一套税收返还制度。
这次税制改革是建国以来最重要,最深刻的一次税制改革,是我国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首先,“分税制〞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评价,制度是一种公共性规那么,具有强制性与约束性,制度创新是一个有目的、有意识的规那么和契约安排。
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增进自身的福利而不使其他人的福利减少,或在预算约束下提高目标水平。
税收管理体制是一组特定制度的组合,标准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的税收管理活动。
这次税制改革的成功在于它形成一个有效的鼓励机制,使博弈双方都成为体制的受益者,形成一个双赢。
总的来说,分税制改革给中国带来了红利。
分税制财政体制这一鼓励相容的机制,真正调动了中央与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分税制首次标准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范围,做到“井水不犯河水〞。
从1994年以来在税制、税种和税率以及收入分配比例根本不变的情况下,既促进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也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增加。
中央和地方财政增长都明显高于分税制改革前的情形。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前,中央有求于地方,特别是有求于那些“财大气粗〞的沿海兴旺地区,改革后,地方有求于中央,这既包括那些不兴旺省份和少数民族地区,也包括那些沿海兴旺地区,没有中央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财政援助,这些省区也是无法维持下去的。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引言我国现行的财政体制中,采用了分税制财政体制。
这种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征税,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税收,并根据一定的比例将税收收入分配给地方政府。
本文将对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简要评述。
优势分析分税制财政体制在我国的实施可以说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 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差异化需求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
分税制财政体制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差别化的税收政策,从而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化需求,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2. 有利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有权自主制定税收政策和征收税收。
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可以更加灵活地运用税收政策,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同时,地方政府也有更多的财政收入来源,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
3. 有利于中央政府统一调控宏观经济分税制财政体制将税收收入分散到地方政府,但是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对税收的比例分配来控制宏观经济。
通过合理的税收分配比例,中央政府可以对地方经济进行调控,达到宏观经济平衡的目标。
4. 有利于推进地方政府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分税制财政体制可以鼓励地方政府积极主动地推进政府改革和市场化进程。
地方政府需要通过改革和市场化来提高自身的财政收入水平,从而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不足分析虽然分税制财政体制在我国的实行中具有诸多优势,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 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有较大的财政自主权,这导致地方政府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争取更多的税收收入,可能会采取过度竞争的手段,导致资源的浪费和经济的不稳定。
2.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主要是税收,而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债务来满足财政需求,可能会导致财政风险和债务问题的出现。
这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财政状况的监管和管理。
3. 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性分税制财政体制下,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分配,受到地方政府收入的影响较大。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财政收入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明确划分的税种进行收入划分和管理的一种财政体制。
其主要内容包括:
1.税收划分:根据宪法赋予的税收权力,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责不同税种的征收和管理。
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
2.收入划分:根据税收来源和分配原则,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税收收入。
划分比例的确定通常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主要考虑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需求和权责平衡的原则。
3.财政管理:中央政府负责全国的财政规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监督和管理。
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财政规划、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对本地区财务状况的监督和管理。
4.财政转移支付:中央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向地方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以满足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财政转移支付通常根据地方政府的财力情况、人口负担、发展水平等指标进行衡量和确定,以达到促进地方平衡发展的目的。
5.财政监督:中央政府通过财政审计、财政监察等方式对地方
政府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财政管理。
地方政府也需要对本地区的财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接受中央政府的财政监督。
总体来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划分和协调,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合理划分和使用,促进了地方财政的平衡发展,有利于实现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的核心内容是在明确界定事权和支出的基础上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我国的分税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
(1)事权与支出的界定。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事业发展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2)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
(3)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
在合理确定地方财政收支基础上,科学地核定地方上解和补助地方的数额,形成体制补助、专项补助、结算补助、体制上解、专项上解、税收返还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调节地区结构和分配结构。
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
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税制财政制度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尽管分税制财政制度有许多优点,但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
本文将试谈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的利弊与方向,以期为未来的改革提供思路。
一、分税制财政制度的优点1. 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分税制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目标是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
传统的财政制度,如税收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税收收入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由地方政府用于自己的开支和投资。
但是,由于地方政府利益的驱动,许多地方政府会隐瞒一些收入,从而导致实际收入下降。
而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避免这种现象,实现公平的税收分配,提高税收的实际收入。
2. 促进地方政府投资和发展分税制财政制度还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投资和发展。
在传统的财政制度下,地方政府很少有自己的资金来进行投资和发展,通常需要依赖国家的财政拨款。
但分税制财政制度将税收实际收入分配到地方政府,可以让地方政府直接获得收入,从而促进地方政府的投资和发展,更好地满足地方社会的需求。
3. 打造比较优势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促进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优势,创造最大的效益。
通过将税收实际收入分配到地方政府,可以让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如何使用这些资金。
因此,在不同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产业、资源和文化特点,发展最有优势的产业,从而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二、分税制财政制度的缺点1. 地方政府之间的激烈竞争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竞争,导致经济增长不平衡,影响社会和谐。
2. 富有地区撤销税力在一定程度上,分税制财政制度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同时也可能导致某些地区的税力流失。
3. 与中央财政制度的不兼容目前,分税制财政制度与中央财政制度并不完全兼容。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要购买中央政府委托的项目,因而会导致中央财政支出增加。
三、分税制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为了进一步发挥分税制财政制度的优点,减轻其缺点,未来的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着手:1. 建立自由贸易区为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比较优势,可以考虑建立自由贸易区。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
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是指国家税收的划分和分配以及中央和地
方各级财政权责的明确和协调。
这种财政体制的实施能够充分发挥
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优势,提高财政权责的有效性和透明度,促进经
济和社会的发展。
下面,本文将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进行详细的
阐述。
一、分税制的基本概念及原则
分税制是指国家税收的划分和分配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权
责的明确和协调。
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是:
1.中央地方分权,各级财政独立:中央和地方应当根据各自的
权责范围,在税收、财政和经济等方面实行分权管理,提高财政管
理效率,推动经济发展。
2.权责相符,分配合理: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财政责任,财政收入和支出要保持平衡,重要投资项目要有中央财政支持,符
合分税制原则的地方税收返还制度要全面实施。
3.公开透明,监督制约:对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和财政管理进行
公开透明的监督制约,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腐败和浪费,保障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
二、分税制的税种和主要税收收入
根据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税种划分和收入分配如下:。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
试论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与改进方向背景介绍当前,中国财政体制已经实行了分税制,即从2004年开始,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税收收入进行分配,并将一部分税种归地方政府管理,形成动态共享的税收制度。
这一体制在实际应用中,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急需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
利弊分析利1.分税制可以促进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使得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展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工作。
2.固定收入和财力预算保护,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政保障,容易控制资金支出和收入。
3.分税制合理地分担了财政责任和税收管理的职责,可以稳定地维护全国的财政秩序,并提高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效率。
弊1.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分配和财政权责上存在巨大的不平等和不协调,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稳定,在资源配置方面存在较大问题。
2.分税制在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方面地方政府的投入有限,甚至有一些地方财政困难无法承担其应尽的责任。
3.分税制在经济建设方面,容易出现地方保护主义,跨省市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
改进方向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协调机制1.根据地方政府实际情况和开发要求,制定合理的财政收入分配制度,解决分税制在财政收入和政权责上的不平等和排斥问题。
2.强化财政负担,对于富裕地区财政部分对于贫困地区进行补贴支持,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性,促进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
3.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财政困难地区之间展开紧密合作,加强跨省市合作机制。
拓宽财政收入渠道1.改变过重依靠土地财政和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的现状,逐步实行以生产企业、创意经济等为主的产业和文化创意经济发展,进一步拓宽财政收入渠道。
2.发挥城市和人口优势,逐步在城市基础设施、环保和教育等领域中涉足投资。
3.合理制定必要的税收政策,为优先发展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
结论分税制是一种有利于地方财政自主性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改进和完善分税制体制,既是本着为全国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的态度,也是我们国家未来发展的长远目标。
浅探我国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
浅探我国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导言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指国家税收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机制。
在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和调整,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模式。
本文将浅探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分析其优势、劣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从政策层面提出相关的改革措施。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概述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原则是“中央与地方共同管理、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地方自主管理、中央调节与协调”。
在该体制下,中央政府负责制定税收政策,征收中央税;地方政府负责征收地方税,同时按照一定比例上缴一部分税收给中央政府。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优势1. 鼓励地方经济发展分税制财政体制赋予了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权利,使得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有更大的自主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以吸引和鼓励企业投资,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2. 扩大中央财政收入中央政府通过分税制财政体制可以获得较大的税收收入。
地方政府在征收地方税收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上缴一部分税收给中央政府,这为中央财政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3. 促进中央与地方合作分税制财政体制可以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合作与协调。
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税收政策和调整税收分配比例,可以引导地方政府在税收征管和财政支出方面更好地与中央政府协同合作,实现整体财政的平衡和协调。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劣势和问题虽然分税制财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央和地方的合作与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劣势和问题。
1. 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财政责任,包括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的支出。
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难以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影响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地方政府间横向竞争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政府面临着税收收入的竞争压力,为了吸引投资和企业发展,常常采取竞争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和地方政府间的横向竞争。
浅析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完善
摘 要 :分税制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制度 ,科 学、规 范、合理 的分税制有利于 实现 国家财政在 中央、地 方、地 区间的合理分配,有助 于充分发挥 中央和地方的积极 主动性 ,有助 于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 协调发展 。我 国现 行 分税制不够完善,仍然存在 中央与地方 的事权与财权 划分 不均衡 、地方税收立法权的缺失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不完善 等诸多 问题需要解 决。总结 以往我 国分税制改革所取得 的有效成果 ,吸取改革 中经验教 训,结合我 国 当前实际,针对以
第2 6卷 第 1 期 2 1 年 3月 01
邢 台 学 院 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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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我 国分税制 财 政体 制 的完善
王 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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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我国分税制下的地方政府财政体制
简析我国分税制下的地方政府财政体制作者:甘翔来源:《大经贸》2016年第09期【摘要】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一次重大的体制改革,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本文简要分析了在现行的分税制下,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地方政府财政体制的的思路。
【关键词】分税制地方政府财政体制地方政府财政困难自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努力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财政管理体制,更为科学地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权关系的一次重要改革。
十余年来,分税制的平稳运行和从容调控对推动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作为当时条件下的一种渐进改革方案,随着实践的进展和矛盾的累积,体制不完善之处也不容忽视,其对地方财政的影响愈加明显。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成就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建国以来设计范围广大,调整利益格局明显,影响和意义深远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
从二十多年的运行情况来看,改革是成功的,取得的成就是显著的,主要表现在:第一,促进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
第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增加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
第三,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第四、转移支付制度缓解了地区间财力差距的扩大。
如图所示是2009-2014年中央财政收入与全国财政收入及其占比二、我国地方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当前财政体制特别是省以下的财政体制仍然存在着比较大的制度缺陷,这些制度缺陷的存在是造成基层财政困难和地区间差距扩大的重要根源。
1、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在分税制改革实行的二十多年期间,中央政府并没有对政府间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划分的格局做出根本性改变,沿用至今的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划分难以适应地方发展的需要。
中央政府有时会将一些外部性较强的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责任转嫁给地方政府。
由于城镇化继续进行,地方政府承担着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地方财政支出高于中央。
此外,中央政府实施的一系列对口扶贫政策与在一定程度也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这使得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形成不匹配。
我国目前的分税制简介
分税制简介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目前,已为西方国广泛采用。
我国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
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
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都曾经过了反复的探讨和实践;从现状看,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
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一定要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财力和财权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其带来的影响却是深远的,财权只是中央的行政形式划分,没有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而财力考虑到了我国二元经济的发展状况,正视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
因此,在分税制改革进程中,要正确处理财权、财力和事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中央有效控制的前提下,给予地方必要税种立法权、税率变动权限等,在中央给予地方纵向转移支付的同时,可以考虑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给予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真正达到“财力和事权的一致”。
[1]分税制的实质分税制的实质主要表现为:按照税种划分税权,分级管理。
其中,税权是政府管理涉税事宜的所有权利的统称,主要包括税法立法权、司法权和执法权。
其中,执法权主要包括税收组织征收管理权、税款所有权(支配权)。
分税制就是要将这些税权(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及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
所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质,就是通过对不同税种的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分配,以求实现事权同财权的统一。
浅析我国现行的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
浅析我国现行的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作者:袁欣欣来源:《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年第12期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财政支出范围,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分税制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还存在储多问题。
(一)中央、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不清分税制改革是在当时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基础上进行的,基本上维持原来的支出范围。
这样的划分格局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既有中央事务要求地方政府负担支出或部分负担支出的现象,又有地方事务由中央安排支出的情况。
前者如义务教育的部分支出,后者如民航、邮电、铁路等部门的部分支出。
现行分税制只是确定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基数及收入分成比例等数量关系,而对于各级政府的事权的划分做得不够。
(二)中央、地方政府间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不合理,地方财政还不是独立的财政按照分税制改革的目标和世界上实行分税制国家的通行做法,分税制作为一种处理政府间财力分配关系的制度,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运作,并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合理,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
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虽然在全国实行了统一,但没有解决好省以下各级财政体制的规范化问题。
(三)中央、地方政府间税种划分上存在的问题现行分税制在税种划分上有诸多混乱之处。
首先,以税源的共享作为分税的主要形式,使真正的地方税体系无法尽早建立,其次,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划分收入,违反了规范的分税制按税种划分中央、地方收入的要求;而个人所得税划归地方,虽然符合现有国情,但从长期来看则具有很大的不合理性。
再次,将证券交易划分为共享税,偏离了公平原则,会招致其他地区的不满;资源税按品种分享收入会加剧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不利于国家对资源开发的宏观调控。
(四)中央、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仍欠规范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仍沿袭了1994年前“包干制”不规范的做法,仍然依靠中央和地方双方的议价来实施,靠体制补贴、专项拨款等弥补地方税收的不足,偏离了财政收入再分配的效率优先的原则。
探索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
探索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成为越来越热门的议题。
近年来,分税制财政体制在政策制订和经济实践中逐渐成为热门话题。
在此前提下,本文将探讨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作模式、问题与优势,并提出改进分税制的建议。
一、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作模式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管理自己的税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筹资与预算执行上分割责任,并且政府在财政收支上进行分散化管理的方式。
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指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和权力来划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权力。
中央政府负责管理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地方政府负责管理的税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税种。
按照政府负责的税种和财政运作功能的不同,我国将分税制分为两类,一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管税种,即增值税和消费税;二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管理的税种,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指定税种。
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流程如下:政府扩大财政支出需要财政收入,既有通过征税的方式进行补贴,还有通过贷款或发行债券的方式,从而实现扩大了财政支出的目的。
二、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问题1. 财政分权难度大秉持财政分权,一方面能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自主的财政活动,推进金融中心的建设;另一方面,分税制财政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分权的层次关系比较复杂,有可能出现执行延迟等情况;还有可能导致情况不同而行为不同的问题。
2. 政策制订存在问题在分税制背景下,政府的宏观政策制订也会出现多边分权的问题。
当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和地方政府的政策不协同时,将会使得经济运行受到严重的影响。
3. 财政一体化难度较大分税制财政体制虽然能促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但是,由于财政一体化的完成难度很大,分税制体制的内部协作也因此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由此导致了经济不同地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企业及居民税负不均等问题。
三、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优势1. 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分割责任是可以有效推进经济的协调与发展,同时会鼓励各级政府积极开展财政活动,更好地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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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我国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
从1978年到1993年,我国财税改革基本上是遵循放权让利的思路进行的,导致了财税体制的收入功能逐渐减弱。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我国当前分税制财政体制。
以实行财政大包大干的1988~1993年为例,中央财政每年从收入增量部分中取得的收入基本被包死,既不能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也不能与财政总规模的增长同步,致使中央财政收入不断萎缩,赤字逐渐增加,中央财政缺乏应有的回旋余地。
从1994年起,把承包制改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分税制与承包制相比,其财政收入功能明显增强,一是根据财政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实行分税,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共享税,将适宜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种。
二是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大增强了税收收入功能。
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具有随经济增长而不断扩大的税源,并且收入入库及时,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保护了税基;扩大了资源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等新税种;清理取消了许多不规范、
1。
我国分税制的评述:基于地方财力实证分析的结论
我国分税制的评述:基于地方财力实证分析的结论摘要我国分税制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一种财政体制,通过划分税收收入和支出责任,实现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权责划分和协调。
本文通过对地方财力状况的实证分析,评述我国分税制的效果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1. 引言我国于1994年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旨在通过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权和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然而,多年来,我国的分税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通过实证分析来评述我国分税制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2. 地方财力实证分析2.1 地方财力收入状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地方财力的收入状况。
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地方财力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税收、转移支付和其他财政收入。
2.1.1 税收收入税收收入是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分税制中,地方政府有权征收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然而,由于我国经济的结构特点和地区差异,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2.1.2 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财力的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
转移支付的多少和分配方式直接影响到地方财力的状况。
2.1.3 其他财政收入除了税收和转移支付外,地方财力还包括其他财政收入,如国有资产收益和收费收入等。
这些收入来源的多少也会对地方财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2 地方财力支出状况除了收入状况,我们还需要关注地方财力的支出状况。
地方财力的支出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
2.2.1 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地方财力支出的主要方向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资金也越来越多。
2.2.2 教育和医疗教育和医疗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也是地方财力支出的重点领域。
然而,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的差异,不同地方的教育和医疗水平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2.2.3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地方财力支出的另一个重要方面。
地方政府需要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服务,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
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一、分税制的兴起和演变在中国改革开放运动初期,由于地方财政状况的日益恶化,中央财政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地方政府又没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基本需求,因而提出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将财政权力分配上下分明,让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管理相应权力范围内的税收,以此来优化资源分配结构,开拓地方财政资源,实现省财政自立,刺激经济发展。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奠定了分税制的基础。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颁布实施,进一步推动了分税制的发展。
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分税制体系。
二、分税制的优缺点优点1.分税制可以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权力有序地区分开来,防止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之间的权限冲突。
2.分税制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加积极地开发和利用自己的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少数资源的掌握和调动,促进了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3.分税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的平衡分配。
地方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通过税收拓展基础设施,发展教育事业和社会福利项目,从而促进全国资源的均衡发展。
缺点1.实行分税制会造成财政税收的损失,中央政府在税收收入方面的份额会受到一定的压缩。
而地方政府则会通过财政赤字进行开支,增大了财政风险。
2.分税制的推行,会导致地方各级政府之间之间竞争加剧,产生恶性竞争,造成资源的过度消耗,资源浪费。
3.在税制结构上,对不同的税种征收的标准不统一,导致税收分配的不公平,贫富差距扩大。
三、分税制的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愈加突出,需要改革来解决。
2005年,中央政府启动了解决分税制问题的机制改革,将部分税收回归中央政府管理,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问题,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支管理合理化。
此外,还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税收、社保、医保等政策,使社会保障制度日趋完备。
分税制财政体制:评价与建议
作者: 焦国华
作者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系,北京100102
出版物刊名: 财经论丛
页码: 30-40页
主题词: 分税制;财政体制;转移支付;政策建议
摘要: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是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分税制财政体制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它在规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规范财政收入分配秩序、提高地方政府的征税努力程度、强化各地区对中央财政的依赖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分税制财政体制在运行中也表现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以及地区间财政能力差距日益扩大等。
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若干建议,包括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四级政府运行结构、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与财权以逐步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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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简要评述
一、现行分税制的财政收入功能及其缺陷从1978年到1993年,我国财税改革基本上是遵循放权让利的思路进行的,导致了财税体制的收入功能逐渐减弱。
以实行财政大包大干的1988~1993年为例,中央财政每年从收入增量部分中取得的收入基本被包死,既不能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也不能与财政总规模的增长同步,致使中央财政收入不断萎缩,赤字逐渐增加,中央财政缺乏应有的回旋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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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4年起,把承包制改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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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与承包制相比,其财政收入功能明显增强,一是根据财政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实行分税,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将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共享税,将适宜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并充实地方税种。
二是对税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大大增强了税收收入功能。
以增值税为主体、消费税和营业税为补充的流转税制,具有随经济增长而不断扩大的税源,并且收入入库及时,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保护了税基;扩大了资源征收范围,开征了土地增值税等新税种;清理取消了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
三是为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分税制体制的顺利实施,分设了中央
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分税,中央财政建立了稳定增长的运行机制,一改过去依靠行政手段层层下达税收计划的办法,减轻了工作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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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财税体制经过4年的运行,已基本进入稳定运行期,其收入效应正在积极释放。
中央财政相对地方财政增长少一些,但是进行纵向比较可以明显看出,中央财政增长的规模和幅度是很大的,对于缓解中央财政困难起到了重要作用。
现行体制也大大调动了发展地方的财源和加强收入管理的积极性,地方财政的大幅度增收减轻了地方对中央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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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肯定现行财税体制收入功能增强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入占GDP下降的势头未能得到有效遏制,1994年为11. 2%,1995年为10.5%,到1996年为10.7%。
财政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能同步增长的主要原因何在?我们扼要分析如下:毕业论文
1.在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中存在一些税收“真空”,如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军工产品、出口产品、福利企业和校办企业生产的产品等,这些产品都计入GDP 中,并占有不小份额,而这些产品都享受不征税,免税或退税待遇,没有税收贡献。
2.我们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属于粗放型的,投入多,产出少,效益低,只注重产值而不顾产品是否适销对路。
这种粗放型增长方式对商品税和所得税的贡献低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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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在对地区、行业和企业的考核中过分侧重经济增长规模和水平,虚报GDP的现象比较普遍,人为夸大的分母带来了占比的下降。
4.分税制存在不规范,不正确之处,如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划分,属于传统体制做法,又如把具有增收潜力和攸关经济稳定的个人所得税划为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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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行税收体系还不健全,税制设计还存在不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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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财经秩序比较混乱,税收征管不严,偷税、骗税现象时有发生,税收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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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预算外对预算内的冲击较大,各种收费、基金侵占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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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制度外收入比重逐年增加,中央三令五申,始终不能消除,大量侵蚀了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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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面的简单分析可以看出,导致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的原因是复杂的,需要探求多种政策措施。
但必须特别强调的是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对税收收入的不利影响。
主要体现在:毕业论文
1.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楚。
正确合理地划分中央与地
方的事权和财权是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基础。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很多,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些本应由地方承担的事务却由中央来承担,一些本应由中央来承担的事务却由地方来承担,还有中央出政策地方出钱等现象的发生。
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不清楚,必然导致财权划分不清楚,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清楚,就留下了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余地,导致地方把一部分精力盯在上面,而不是把精力完全放在加强税收征管上,无形中加剧了税收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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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划分不规范。
分税制改革,在中央与省一级分配关系规范化方面前进了一大步,但省以下各级财政的分配仍很不规范。
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地方财政只是和中央“分了税”,大多省以下各级财政并没有“划分税种”,有的实行包干体制,有的实行总额分成体制,具体形式多种多样。
也就是说,省以下财政体制并没有按照分税制改革的要求去规范,地方政府之间税收收入划分很不规范,仍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旧体制的痕迹。
由于地方收的税有可能不归本地所有,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地方征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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