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共1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讲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张起访第一章概述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目的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
二、企业国有资产的概念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企业国有资产具有两个特征:1.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的出资形成的;2.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出资企业所享有的一种权益。
三、《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范围国有资产按照用途和性质划分,可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等。
《企业国有资产法》只适用于经营性的企业国有资产。
需要说明的是:金融类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形式,在出资设立、行使出资人权利等方面与生产类企业没有本质区别。
因此,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也适用《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
四、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一)国有资产权属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二)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三)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讲解共29页PPT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托马斯
13、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最灵繁的人也看不见自己的背脊。——非洲 2、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认识自己。——希腊 3、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黑塞 4、与肝胆人共事,无字句处读书。——周恩来 5、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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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 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1 篇) 第十三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 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 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 资人职责。
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以下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相关资料: 法律 1 篇 地方法规 2 篇 最高法公报案例 1 篇 裁判文书 2 篇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5 篇) 第十二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 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相关论文 1 篇)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 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 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 履行出资人职责。
企业国有资产法
国家出资企业的义务:
建立健全财会制度。 第18条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
职工民主管理:
第20条 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国家出资企业的委托代理:
与第12条呼应,第21条 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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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
一、企业国资法起草背景
(二)全国人大常委和社会关注的八大问题
问题一:制定《国资法》的必要性。 问题二: 国有资产的定义以及适用范围。 问题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 问题四:国有资产经营决策中的一些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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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
一、企业国资法起草背景
(二)全国人大常委和社会关注的八大问题
问题五:国有企业董事、监事、高管的权责问题。 问题六:国有职工的权益问题。 问题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问题。 问题八:法律责任以及其他法律的配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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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
一、企业国资法起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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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
二、制度创新与主要内容解读
第一章 总则 规定立法目的、法律适用范围、国有资产权属、国有企 业定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立法原则等问题。 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第2条 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
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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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
第四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PPT课件
4.未分配利润: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和待分配利润。
第四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二)所有者权益的特征
1.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 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 持续地使用,企业不必 向投资人返还资本金。
2.企业所有人凭其对企 业投入的资本,享受分 配税后利润的权利。
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应当扣除的因素 (1)客观增加因素
①国家、国有单位直接或追加投资;②无偿划入;③ 资产评估;④清产核资;⑤产权界定;⑥资本(股票)溢 价;⑦税收返还;⑧会计调整和减值准备转回;⑨其 他客观增加因素。 (2)客观减少因素 ①专项批准核销;②无偿划出;③资产评估;④产权 界定;⑤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⑥自然灾害等不可 抗拒因素;⑦企业按规定上缴红利;⑧资本(股票)折价; ⑨其他客观减少因素。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超过100%,为国有资本增值。企业在考核期内, 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大于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实际值不足100%,为国有资本减值。企业在考核期内, 期末国家所有者权益小于期初国家所有者权益。
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
期初国有资本
× 100%
第四章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3.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1)指标解释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又称盈利现金比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经营现金净流
量同净利润的比率。当企业当期净利润大于0时,该指标应当大于1。该指标 数值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净利润对现金的贡献越大。
经营现金净流量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净利润 经营现金净流量=经营现金毛流量-经营营运资本增加 经营现金毛流量=息前税后利润+折旧与摊销 息前税后利润=息前税前利润-息税前利润所得税 经营营运资本增加=营运资本期末-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资本期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学习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学习稿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任宏伟律师本学习稿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作全面地、基本地介绍,包括该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第二部分是针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重点内容即其第五章规定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内容作重点讲解,以期使听者能够在整体、全面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于该法的重点内容有具体地、更深一步的认识。
第一部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一、出台过程及出台背景(一)出台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自1993年开始起草,历经十五载艰辛起草,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八、九、十届),并经过三次人大审议,最终出台。
一直以来由于对国有资产范围的划定和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等问题争议过大,经历了立法机关的多次调研、讨论和修改,其名称也随之由曾经的“国有资产法”而被改动。
(二)出台背景第一,出台该法是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紧迫性所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国有经济日益发展壮大,积累了数量巨大和分布广泛的国有资产,既有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又有行政事业性资产。
其中,经营性国有资产比重最高,市场化取向也最为明确。
据统计,截至2007年末,全国仅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就已分别达到资产总额35.5万亿元和14.8万亿元,金融性国有资产更是接近60万亿元。
如何保护和管理好占我国国民经济主体结构、构成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根本特征的巨额国有资产是全国人民的艰巨而伟大的任务。
自1984年扩大国企经营自主权之日起,中国的国企改制已走过二十多年的历程,尽管国家逐渐加大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力度,但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仍层出不穷。
国有资产管理法PPT课件
2、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产权界定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 有权界定
4、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 有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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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具体内容查阅《国有资产产权 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 办法》、《集体科技企业产权界定 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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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权界定的意义
1、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措 施
2、是明确企业产权关系、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的重要手段
3、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前提和重要保 证
4、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 5、对维护其他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具13
(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适用范围和基本 原则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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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
(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1、产权 产权是指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
关的财产权。不包括债权。 国有资产产权是指国家财产所有权以及
与国家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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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是指对财产所有权以及与 财产所有权相关的其他财产权的界 定,也就是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 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 明确各类产权产体行使权利的财产 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
(二)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 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 资产(产权)划转、置换和转让。 23
第六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 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收购非国有资产, (二)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 (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 第七条 占有单位有本规定所列评估事项时,
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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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出台的一项法律。
该法对国有资产的归属、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对企业国有资产法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
一、国有资产归属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首先明确了国有资产的归属问题。
按照该法,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是国家的重要财富。
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保障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权,在保护全民利益的前提下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企业国有资产法设立了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职责包括: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检查和评估企业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协助企业制定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等。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明确,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国有资产管理计划制度、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建立国有资产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国有资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状况的检查;对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检查等。
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五、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原则。
国有资产的使用应当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保护和规范企业对国有资产的合理使用权。
对于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资产的合理流转和价值实现。
结语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强化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的制度建设,有利于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以下称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解读:一、企业国有资产的含义本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从这一规定上看,企业国有资产具有两个特征:第一,是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的出资形成的。
这里有三个要素:意思出资人是国家,只有国家向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才是本法适用的对象。
二是这种出资是以资本的形式向企业投资。
资本通过经营,取得盈利,实现资本的增值。
三是出资表现为多种形式。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阶段不同,国家向企业的出资形式有多种情况。
例如,80年代中期,国家为了提高国有资金使用效率,将原来的国有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直接拨款改为通过银行转贷给企业使用的方式,即通常所说的“拨改贷”,这种形式实际上是国家以贷款的形式向企业出资。
90年代中期,又将“拨改贷”的资金本金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即通常所说的“贷改投”。
此外,除货币出资外,还包括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都属于国家对企业的投资。
第二,是国家作为出资人对出资企业所享有的一种权益。
要将本法规定的国有资产与企业的法人财产加以区别。
出资人将其财产投入到企业后,这部分财产就成为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对自己的法人财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出资人不再对其出资的具体财产拥有所有权,它的出资财产已转化为权益,它对企业享有的是出资人权利,具体体现为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关于本法的适用范围,在立法过程中一直存在不同意见。
在我国,国有资产是一个宏观的整体的概念,通常将国有资产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由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即本法所称的企业国有资产或经营性国有资产;第二类是由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组织占有、使用和管理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第三类是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资源性国有资产。
规范国有企业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课件
企业制度是企业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 式和经营管理制度的总和。企业制度的核心 是产权制度,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制度 是以产权制度为基础的,三者分别构成企业 制度的不同层次。企业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范 畴,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和 演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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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制度
从企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具有代表性的企业 制度有以下三种:
3、企业管理行为“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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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化
企业组织运行的所有活动,以流程的方式 进行梳理组织 明确界定每一个单位、部门和岗位在流程 中的责任 对流程和流程结果负责
3、企业管理行为“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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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有据化
奖惩事项事先制度化约定
奖惩依据必须透明公开、 培训宣传到位 奖惩的依据应尽量具体、明细、明确 保持相对稳定
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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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
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 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从组织形式上分:全民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 从权属主体来分:央属企业、地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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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等同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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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经营的宗旨
实质:“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宗旨就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如果 不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就不叫企业,那叫公 益组织或非营利性组织,那不在工商登记, 那在民政登记。从其递进的四个层次来看, 就是你要先盈利、再考虑改造社会责任、再 建设企业文化、确保生态文明。 到了国有企业,那首先的宗旨就是“国有资 产保值增值”
企业国有资产法讲义DOC
《企业国有资产法》讲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与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从2009年5 月1日起施行。
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一部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的重要法律。
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坚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促进国有经济的不断壮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背景(一)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财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人民的不懈奋斗,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国有经济日益发展壮大,已经积累了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
据国务院国资委统计,到2007年末,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的总资产就已分别达到35.48万亿元和14.8万亿元。
(二)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严重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中,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改革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
但于此同时,在有些地方、有些国有企业,也出现了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和手段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要求制定专门的法律,健全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的呼声更高。
(三)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需求十届全国人大期间,许多人大代表提出尽快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议案、建议,成为这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最多的立法项目之一。
这是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体质和国有企业顺利改革顺利进行,对制定国有资产法的迫切需求。
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
《物权法》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坚持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并对国有财产的范围、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法讲义.
企业国有资产法讲义第一节国有资产概述一、国有资产概念国有资产概括来讲是指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财产;具体地讲,是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财产。
国有资产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国家是国有资产所有权的惟一主体。
二、国有资产分类在我国,按照国有资产存在形态和功能的不同,将国有资产划分为如下三类:(一)资源性国有资产以资源形态存在并能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产。
包括土地、矿藏、海域、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滩涂、无线电频谱等资源。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党政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所合法占用的国有资产。
(三)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国家作为投资者,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出资而形成的权益(第二条)。
三、国有资产管理(一)概念国有资产管理是指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国家)依据法律规定对国有资产所有权的行使、管理权限划分、资产运营状况、收益获取、资产处分等行为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的全过程。
(二)任务1.确保国有资产的国家所有权不被侵犯。
2.优化国有资产结构。
3.保障国有资产的良性循环和不断增值。
4.正确处理国家所有权人与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权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以及管理方式、方法等有关制度的总称。
根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
1.国家统一所有,是指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统一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立法权、资产划拨权、处置审批权、收益分配权和监督权。
2.政府分级监管,是指在确保国有资产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授权,对其所管辖范围的国有资产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
3.企业自主经营,是指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经营权。
《企业国有资产法》讲座21页PPT
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
谢谢
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邓拓 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爱尔兰 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老子 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歌德 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迈克尔·F·斯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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