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集体协商及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加强集体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集体合同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章集体合同签订第五条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六条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八条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工会一方首席代表不是工会主席的,应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双方应另行指定一名记录员。
第九条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第十条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遇不可抗力造成空缺的,按照本规定第九条指派或推举新的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起五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第十二条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12.05【实施日期】1995.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集体合同规定(劳动部1994年12月5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集体协商及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加强集体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集体合同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二章集体合同签订第五条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六条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保险福利;(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六)合同期限;(七)变更、解除、终止集体合同的协商程序;(八)双方履行集体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九)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处理的约定;(十)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一)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第八条集体协商代表每方为三至十名,双方人数对等,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工会一方首席代表不是工会主席的,应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
双方应另行指定一名记录员。
第九条企业代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担任或指派。
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须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第十条协商代表一经产生,无特殊情况,必须履行其义务。
遇不可抗力造成空缺的,应按照本规定第九条指派或推举新的协商代表。
第十一条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五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集体合同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案第四章集体合同本章简介: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劳动者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较成熟的国家都比较重视集体合同的作用,通过工会与雇主的协商甚至斗争,较好地平衡了劳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减轻了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负担。
自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也在逐步发展集体合同制度,但由于我国工会组织的不够发达且职能混乱,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还远不够成熟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也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章主要介绍集体合同的发展、作用、订立、合同条款及其争议的解决等内容。
本章课时:2第一节集体合同概述教学环节:I .目标投放1.了解集体合同的产生与发展2.领会集体合同的作用II. 新授一、集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集体合同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为争取人权和维护利益而坚持斗争的产物。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集体协议的国家。
到19 世纪末,资本主义各国普遍实行集体合同,但集体合同只是“君子协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1904 年,新西兰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集体合同的法律。
随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颁布了集体协议法。
20世纪60年代以来,集体合同制度已普及于各市场经济国家,成为调整劳资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
此后,集体合同制度不断发展,到现在已日臻完善,成为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健康发展。
我国《劳动法》对集体合同作了原则规定,原劳动部于1994 年颁布了《集体合同规定》,对集体合同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专章对集体合同进行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与国外相比,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中都还有很大差距。
二、集体合同的作用(一)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劳资关系平衡(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待遇水平(三)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III.总结、布置作业本节主要学习了集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相对比较简单。
课后要重点复习并掌握集体合同的作用。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2024年版5篇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2024年版5篇篇1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协议甲方:[公司名称](用人单位)乙方:[员工代表姓名](全体员工代表)鉴于甲乙双方存在集体合同争议,为了明确双方权益和解决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争议事项概述甲乙双方因以下事项产生争议:[具体事项,如薪资调整、工时调整等](详细说明争议内容)。
二、解决原则与方式双方同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解决争议。
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协商,寻求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
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三、沟通协商程序1. 双方同意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甲方指定[具体部门或负责人姓名]负责与乙方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
2.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交换意见和证据,尽量达成共识。
协商结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签署协议。
3. 若经过友好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
甲方将指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乙方也应积极参与调解过程。
四、调解程序1. 若争议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 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积极参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执行。
3. 若调解不成功,双方同意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五、仲裁与诉讼程序1. 若争议无法通过调解解决,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遵守执行。
2. 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期间,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合同履行与监督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双方同意建立监督机制,确保本协议的履行情况得到监督与评估。
具体监督方式由双方共同商定。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规定。
《集体合同规定》已于2003 年12 月30 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 次部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4年5 月1 日起施行。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
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制定本规定。
中文名,集体合同规定。
通过时间,2003 年12 月30 日。
施行时间,2004 年5 月1 日。
部长,郑斯林。
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目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集体协商内容第三章集体协商代表第四章集体协商程序第五章集体合同的订立。
变更。
解除和终止第六章集体合同审查第七章集体协商争议的协调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
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集体合同法规。
规章的规定。
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
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培训。
保险福利等事项。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
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以及确定相关事宜。
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
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
法规。
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
平等协商;诚实守信。
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
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其思考
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其思考作者:吴士连王纯德来源:《经营者》2017年第03期集体合同履约难问题已经对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构成了很大障碍。
据来自全国工会集体合同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因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导致的集体合同履约难,使得一些地方的集体合同工作陷入职工信任危机。
集体合同履约难的问题已经对集体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构成了很大的障碍,亟待解决。
一、集体合同形式化现象严重(一)程序简化集体合同制度的灵魂在于建立一种协商机制。
集体合同的订立,主要通过劳动关系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的代表组织自行交涉解决,其中,工会和员工代表是集体合同制度的要约方。
但是在集体合同签订中,一些工会和企业重签订,轻协商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根本没有协商过程,即使协商也往往是走过场。
有的企业是“一次协商管几年”。
集体合同文本也多是统一印制的格式化文本,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上报了事,协商程序则成为多余的程序。
(二)内容空洞,照抄法律根据《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既可以是包含所有劳动关系事项的全面的合同,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的单项合同,而且集体合同确定的劳动标准应该高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但在实践中集体合同照抄法律法规的规定十分普遍,集体合同的内容多为上级统一规定的范本,没有本企业特定的协商内容,或避重就轻地将一些并不是职工关心和企业实际问题写入合同中。
法律已经明确规定的实体条款的比例均超过50%。
使相当一些人认为集体合同的意义不大。
(三)重签订、轻履行企业与工会并未充分认识集体合同的意义,只把这一制度作为一项上级布置的任务和指标来完成,往往签订了合同,上报了数字就大功告成,至于合同是否履行,合同是否解决了问题,就显得无关紧要。
另外,由于没有协商过程,合同大多照抄法律,集体合同也丧失了履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在签订和履行中较少争议发生有关因签订集体合同特别是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极少出现。
但它并不代表集体合同的推行如此全面和成功,更不说明劳动关系不存在矛盾。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
编号:HT-aDJvqDqWlLXVHJJCVzZo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All legal explanation, the more simple, is also fair law.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多种多样,只要是集体合同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就构成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侵犯。
例如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规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或者保险福利等约定权益的;违反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侵犯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等权益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1993年10月30日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中国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等进行监督。
三、工会在集体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从法理上讲,工会与用人单位是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当事人)。
集体合同对企业所有劳动者(关系人)和用人单位、工会都(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由于集体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双方当事人的性质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职责,但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1. 集体协商代表1) 确定集体协商的代表(统称协商代表)双方人数对等,至少3人/方,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由工会指派,为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或主要负责人或主席书面委托或民主协商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由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法定代表担任或书面委托2) 协商代表的权益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自动延长至完成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除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礼仪造成重担损害的③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企业内部的协商代表参加集体协商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2. 提出集体协商要求1)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
2) 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3.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1) 集体合同的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应由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对草案进行讨论、修改、补充和最后通过,使集体合同能够反映企业行政和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2) 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通过,应由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
4. 集体合同的审查1)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2)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①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②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
上海市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办法为公正及时处理集体协商争议,规范集体协商争议调处程序,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适用集体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管理方与职工方为签订或者变更集体合同,在协商过程中,因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发生争议,一方或双方提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协调处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
二、受理及管辖用人单位的集体协商争议受理由用人单位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管辖。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争议受理由区域性、行业性协商主体的单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集体协商争议调处工作的指导,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参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的集体协商争议研究和调处。
三、申请受理(一)申请人为单位或组织的,应书面委托1-3名代表,填写提交《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申请表(单位或组织)》(附件1-1),载明争议事实,申请协调处理的事项,并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或组织的委托书;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争议的企业代表组织提供企业代表组织的相关主体证明材料;工会提供工会法人证书(或者工会委员会成立批复)复印件;其它适用集体合同制度的单位提供相关主体证明材料;3.一方发出签订集体合同协商请求的书面证明材料;4.上级工会与上级企业代表组织就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合理性判断并反馈相关意见的书面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为职工一方的,应由职工协商代表书面委托1-3名职工代表,填写提交《集体协商争议协调处理申请表(职工代表)》(附件1-2),载明争议事实,申请协调处理的事项,并提供以下材料:1.上级工会提供的职工协商代表被推选的证明材料;2.职工协商代表书面的授权;3.职工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职工一方发出签订集体合同协商请求的书面证明材料;5.上级工会与上级企业代表组织就集体协商争议进行合理性判断并反馈相关意见的书面证明材料。
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处理
集体合同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第84条规定了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与一般劳动争议的处理不尽相同,需要特别介绍一下。
集体合同争议分为两类,一类是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另一类是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由于两类争议的特点相异,所以处理的方式也不同。
(一)履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履行集体合同争议是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因此,属于权力争议范围。
法律规定,这类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国务院令第117号)处理。
(二)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签订集体合同争议是在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集体合同尚未订立,因此属于利益争议范围。
由于这类争议无法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国务院令第117号)处理,所以《集体合同规定》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机构与管辖划分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机构为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它是受理和协凋处理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日常工作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同级工会代表、企业方面的代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共同履行以下职责:调查了解争议的情况;研究、制定协调处理争议的方案;具体协调处理争议;制定《协凋处理协议书》并监督双方执行;统计归档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要时向政府报告提出有关请。
对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管辖划分的规定是:地方各类企业和不跨省的中央直属企业发生争议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管辖范围。
全国性集团公司、行业公司以及跨省的中央直属企业发生争议的处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有关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或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有关方面协调处理。
2、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协调处理程序按照规定,签订集体合同争议的协调处理程序大致如下:(1)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先自行协商解决。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6篇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6篇第1篇示例:集体合同是劳动关系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员工和雇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合同争议问题。
那么,当发生集体合同争议时,应该如何处理呢?以下是一些建议。
当发生集体合同争议时,双方应该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寻求解决方案,避免争执升级。
如果无法在短期内解决问题,双方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
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劳动法庭的帮助。
这些机构和法庭专门处理劳动争议问题,可以提供专业的调解和裁决,帮助双方解决合同纠纷。
双方可以向这些机构提交申请,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也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
律师在处理合同争议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协助,帮助双方解决纠纷。
律师可以协助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或者代表双方向法庭提起诉讼,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合同争议。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找到共同的利益点,达成和解。
调解可以有效解决争议,缩短纠纷解决的时间,减少诉讼成本。
重要的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集体合同的约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该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处理集体合同争议需要双方保持理智和冷静,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法律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双方在处理合同争议时能够理性、合法地解决问题,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字数满足要求,共757字】第2篇示例:集体合同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是员工和雇主双方之间的法律约定和规范,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也会出现集体合同争议的情况。
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既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课题,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关键。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1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篇一: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 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 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2.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 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3.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4.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 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5.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 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1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 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 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 发挥职代会作用3.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动职工积极性6.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 带动工会全面工作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2.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每方3——15人;企业方协商代表, 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 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3.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定了15项应当包括的内容, 如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略)。
简述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简述集体合同争议处理的原则和程序
(1)处理集体合同争议应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
(2)对于集体协商争议,采用的是协调处理机制。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未提出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3)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仲裁。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7篇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7篇篇1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协议甲方(劳动者代表):[劳动者代表姓名]乙方(用人单位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因集体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为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争议事项概述双方就集体合同中的下列事项产生争议:[具体事项描述]。
为保证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双方同意依法解决争议。
二、争议处理原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处理本次争议,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协商与调解(一)双方同意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积极寻求共识,达成解决方案。
(二)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应尊重调解人员的意见,努力达成调解协议。
(三)协商和调解期间,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或影响对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仲裁与诉讼(一)如争议经过协商和调解仍无法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仲裁规则,尊重仲裁结果。
(二)若仲裁结果仍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应遵守诉讼程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五、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一)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应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在争议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六、保密条款双方在争议处理过程中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七、附则(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争议事项具体处理方案与结果说明(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内容)篇2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协议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员工代表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在某公司存在集体合同争议,为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争议概述双方对集体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分歧,具体涉及[具体争议事项]等问题,双方同意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妥善解决。
我国现阶段集体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 三)提高公 民的 “ 集体合同” 意识 , 加 强员工与企业对 集体合 同 知识的认知。集体合同之所以在社 会上不受重视 ,出现 了各 种各样 的问 题 ,很大程度上归咎于人们 意识 的淡 薄、知识的缺 乏。具体做 法可有 : 政府出面组织关于集体合 同的学习与 培训 ;企业提 高 自身 意识 的同 时,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集体合同的学习与实践;员工应该 主动通 过各种途径 与方式参与到意识提高与知识学 习之中去 。 ( 四)加大对执行集体合 同的监督制 度。集体合 同制度 的实行不能 仅靠企业与员工 自觉 ,政府的监 督与监管更 是现 阶段规范劳 动力市场 , 提高集体合同制度应用范围与应用效率的有效方式 。政府 的监督与监管 可以督促企业一方严格按照集体合同中国的规定做好本 职工作 ,也可 以 激励员工运用集体合同中的维权手段维护 自己的合法 权益 ,同时更 能够 促进劳动合同制度的推广 ,具有 多方面的作用 。 ( 五)加强工会 的作用 。工会作为员 工签订集体 合 同、争 取利益 的 代表 ,理应不断增强工会的作用 ,使工会 能够成 为一个 能够 真正代表员 工利益的组织 ,也使工会能够真正成为促进集体合 同发展的主力军 。加 强工会的作用要使工会努力成为 “ 功用全 面” 的组织 ,而不能仅仅片面 的发挥作用 ,这样 也就失去了工会 的价值 。 ( 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
一
、
不到位 。实行 劳动合 同制后 的管理细则还不完全 ,直接影响集体合 同推 进速度。 现阶段 在集体合 同中出现 的各种各样 问题同样不可忽视 ,这些 问题 如果不加以解决很 有可能成为我 们合 同制度中的毒瘤 ,一旦发作 起来 , 后果 不 可设 想 。 = 、针对现阶段集体合 同出现 的问题 ,可 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 改善 解决 : ( 一 )健全劳动 法规 。制 度 与规 范是一 切行 为 的基 础 ,要 想解 决 目前集体 合同显现 出来 的各方面 问题 ,完善 健全 劳动法 规是 我们应 该 首先做 到的 。时代在发 展 ,而与之对 应的各 项制度 政策 也应该 得 到相 应的健全 与巩固 。健全 劳动法规需要 总结 以前 的经验 ,更要立 足 于现 阶段 的主要 实 际 ,同 时要 广 泛 的吸 收企 业 以及 员 工 的各 种 建议 与 意 见 ,使集 体合同真正能 够与时俱进 ,能够 为企业 与员 工 ,为 整个社 会 服务 。 ( 二 )加 大对集体合 同制度 的宣传 与推广力度 。这 个力度 的增大需 要社会与政府的双管齐下 ,共同发 挥作用 。对 于社会 而言。社 会上多种
企业工会在集体合同争议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企业工会在集体合同争议处理中的注意事项
1. 要清楚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啊!就像你要去一个陌生地方,总得先搞清楚路线吧!比如工会代表和企业协商工资福利的时候,要是都没搞懂合同里写了啥,那不就抓瞎了!
2. 及时发现争议可太重要啦!这就好比身体有了小毛病得赶紧察觉,不能等病入膏肓呀!要是员工对工作时间提出异议,工会就得马上重视起来,别不当回事啊!
3. 处理争议得讲究方法呀!不能乱打乱撞。
好比打仗得有战略一样!比如面对员工对休假制度的不满,工会要冷静分析,找到最合适的解决办法。
4. 沟通协调绝对不能少哇!这就像人与人相处,得互相理解。
当有争议时,工会要积极和双方沟通,不能坐在那里干等着呀,不然怎么解决问题呢?比如企业想调整岗位安排,工会就得和员工好好聊聊,听听他们的想法。
5. 要学会借助外部力量呀!这就好比一个人力量有限,得找帮手。
要是碰到特别棘手的争议,工会可以寻求劳动部门的帮助呀,别自己死磕呀!
6. 注意保护员工的权益呀!这可是重中之重啊!就像守护宝贝一样守护员工的利益。
比如企业要裁员,工会就得站出来为员工争取合理的补偿,可不能让员工吃亏哟!
7. 随时跟进争议处理的进展呀!不能虎头蛇尾。
就像跑步比赛,得跑到终点才算完呢!比如对一起合同条款的争议,工会要一直关注,直到问题彻底解决为止。
总之,企业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一定要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能敷衍了事!要把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和员工都满意呀!。
集体合同条例
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条例范⽂ 集体合同条例是为了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为,维护职⼯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第⼀章 总则 第⼀条 为了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为,维护职⼯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 集体合同是企业职⼯⼀⽅与企业就劳动标准等事项平等协商签订的书⾯协议。
第三条 本条例适⽤于本省⾏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
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及签订⾏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依照本条例执⾏。
第四条 企业依法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第五条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致、维护正常⽣产经营秩序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具有约束⼒。
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得与集体合同的规定相抵触。
企业与职⼯个⼈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职⼯⼀⽅应当⾃觉履⾏集体合同,提⾼职业技能,执⾏劳动安全卫⽣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企业经营者组织、⼯会组织建⽴劳动关系三⽅协调机制,坚持三⽅参与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利益。
第⼋条 县级以上地⽅⼈民政府劳动保障部门主管集体合同的审查,协调监督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
地⽅⼯会和产业⼯会指导、帮助职⼯⼀⽅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对集体合同的履⾏进⾏监督。
企业经营者组织指导、督促企业与职⼯⼀⽅平等协商签订和履⾏集体合同。
第⼆章 集体合同的内容 第九条 集体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企业劳动标准; (⼆)劳动纪律; (三)集体合同期限; (四)变更、解除、终⽌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五)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六)集体合同争议处理; (七)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条 前条(⼀)项所称企业劳动标准是指: (⼀)劳动报酬,包括⼯资标准、最低⼯资、⼯资⽀付办法和增减幅度、延长⼯作时间付酬标准及特殊情况下⼯资标准等; (⼆)⼯作时间,包括⽇⼯作时间、周⼯作时间、延长⼯作时间、夜班⼯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及轮班形式等; (三)休息休假,包括⽇休息时间、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年休假标准、不能实⾏标准⼯时的职⼯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包括职⼯养⽼、医疗、⼯伤、失业、⽣育等社会保险和企业补充保险等; (五)劳动安全与卫⽣,包括劳动安全卫⽣、劳动条件的标准和改善措施,从事有毒有害⼯种⼈员的健康检查以及劳动安全卫⽣监督检查等; (六)职⼯教育与培训,包括职⼯上岗前、⼯作中及转岗的教育与培训,教育与培训的周期、时间和教育培训期间的⼯资及待遇等; (七)企业经济性裁员; (⼋)⼥职⼯和未成年⼯特殊保护。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5篇
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新整理版5篇篇1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协议甲方(劳动者代表):[劳动者代表姓名]乙方(用人单位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因集体合同条款存在争议,为妥善解决争议,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争议事项概述双方因集体合同中的以下条款产生争议:[具体条款描述]。
双方对条款的理解存在分歧,需要通过协商解决。
二、争议处理原则1. 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和谐的原则解决争议。
2. 坚持依法处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法规。
3. 双方应充分沟通,积极寻求共识,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三、争议解决程序1. 协商: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甲方应选派代表与乙方进行沟通,共同寻求解决之道。
2. 调解: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由[调解机构名称]进行调解。
3. 仲裁或诉讼: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名称/法院名称]进行仲裁或诉讼。
四、具体条款处理办法1. 对于争议的条款,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商议和修改。
2. 双方可就具体条款的理解进行书面澄清,明确各方权责。
3. 若需修改集体合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改。
五、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在争议处理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集体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
六、保密条款双方对于争议处理过程中涉及的信息、资料等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七、违约责任1. 若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争议处理延迟或无法解决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八、法律适用及管辖本协议的法律适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代表(签字):[甲方代表手写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手写签名]日期:XXXX年XX月XX日本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协议旨在解决甲乙双方因集体合同条款产生的争议,确保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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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
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如何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况多种多样,只要是集体合同有规定的,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就构成了对职工劳动权益的侵犯。
例如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规定,侵犯职工休息休假或者保险福利等约定权益的;违反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侵犯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等权益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劳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
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1993年10月30日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中国工会章程》明确提出,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工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决定了工会可以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等进行监督。
三、工会在集体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
从法理上讲,工会与用人单位是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
集体合同对企业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工会都都具有约束力。
由于集体合同的签订目的和双方当事人的性质不同,订立集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有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职责,但其所承担责任的性质不同,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具有不对等性。
对企业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都是它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如果不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企业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对于代表全体职工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来说,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具有法定性,只具有道义性。
保证全体职工履行义务靠的是职工的觉悟、舆论的力虽和企业行政方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采取的行政手段。
如果个别职工或部分职工不按照集体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无法承担法律责任,而只承担道义、政治责任。
另外一种情况,工会组织及其所代表的全体职工都能够自觉履行集体合同规定的义务,在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时候,工会作为职工权益代表,作为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律主体,也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还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四、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方面的程序
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时遵循什么样的程序?首先,劳动
者、工会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根据本条规定,协商解决是处理履
行集体合同争议的必用方式和必经程序。
由工会出面代表劳动者与
用人单位协商,可以避免单个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能够与用人单位
更平等、更有效地进行协商。
工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对之前违反集体合同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全体职工,将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了工会选择或裁或审的两种途径,仲裁不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这与劳动法的规定明显不同。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还有依据《集体合同规定》,这一类集体合同争议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包括当事人双方协商、仲裁解决、诉讼解决三个环节。
以往的实践表明,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条例》所规定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的体制变得冗长拖沓,容易造成劳动者权益遭受侵害的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
而在发生集体合同争议的情况下,众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会遭受损害,这种状况长期得不到解决,会危害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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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处理。
或者在不申请仲裁的前
提下,协商解决集体合同争议不成的,工会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受理该集体合同争议案件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