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基层“一把手”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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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基层“一把手”行使权力
在现有体制环境下,受干部任命制和“一把手”负责制的影响,工作责任过分集中到“一把手”的同时,权力也过分集中到“一把手”身上。基层“一把手”多是集人、财、物权于一身,权力很大。由于权力过分集中,有的基层单位“一把手”将权力“个人化”、“绝对化”、“神圣化”、“家长化”了,权力大得忘忽所以,在他们心中没有法律政策观念、没有人民群众观念,有的只是自己的绝对权力,自己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他们可以自行扣干部工资、停干部职务、变相搜群众身子、变相限制人身自由、违法制定“土政策”、随意“暗箱操作”等等。很多干部职工与单位“一把手”之间演变成了人身依附关系。谁要是得罪了单位的“一把手”,那就只得自认倒霉,工作分不到好岗位,福利待遇得不到保证,年终评不了先进,想提拔想进步更是免谈。
正是基层“一把手”的权力不受制约,缺少监督,“一把手”成了反腐败工作的重灾区。单位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人事变动、财务支出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都是“一把手”说了算,给“一把手”权力出租带来了很大方便。据统计,某县纪检部门近五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80%以上与基层“一把手”有关系。
201X年以来,为把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县市区按照上级的要求,相继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从八个方面对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作出了很严很细的规定,包括调查论证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票决制度、会议记录签字制度、会议纪要制度、决策旁听制度和
决策公开制度。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四年多来,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得到了部分规范,也受到了一定监督和制约,但预防腐败的效果并不理想。因为,“三重一大”制度设计很科学,但执行起来很困难,很难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一把手”不欢迎不支持
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单位“一把手”是口头上赞成,表面上支持,真正执行起来是大打折扣的。“三重一大”制度的核心是约束“一把手”,而单位上的会议是“一把手”主持召开。“一把手”认为推行“三重一大”制度是组织对他们的不信任,而且影响他们在单位上的权威,影响他们对整个班子的驾驭,最后影响自己的切身利益。要他们自己执行监督自己的“三重一大”制度,结果是大部分“一把手”采取消极应对的办法。“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很多单位为了应对检查只是在形式上做些资料,论证材料可以补,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可以补,签字可以补,票决资料可以补,理由就是很多会议是临时召开的,有些资料来不及准备。因此很多单位是大会研究小问题,小会研究大问题,不开会决定关键问题。不少单位一年下来没有召开一次“三重一大”方面的工作会议,纪检监察等部门到单位督查时,单位“一把手”都说没什么大事够得上走“三重一大”会议程序的。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检查他们的工作业绩时,他们马上说全年投资了多少万元,搞了几个大项目,修了多少路,装修办公大楼,建成了敬老院,还解决了几个很重要的民生问题,如数家珍。再回过头来问他们这些大项目大问题为什么不开会走“三重一大”制度的程序时,大都无言以对。
二、单位干部职工不敢和不愿监督。参加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的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