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等级标准及原则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设计、建造、使用、维护、改造和拆除等全寿命周期各阶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最大程度地节约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筑及其室内外环境的适宜性和健康性,从而保障人类生存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建筑。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标识评价等级标准及原则,以推动绿色建筑的建设和应用。
一、建筑设计阶段1. 基于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合理选用可再生能源,充分考虑被动式设计和自然通风采光等设计要素,提高建筑的节能性和通风透光性。
2. 采用环保建材,降低建筑材料的污染排放,提高维护和改造阶段的可持续性。
3. 注重绿色景观设计,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减少城市热岛效应,提高绿色空间和室外活动空间的舒适性。
二、建筑施工阶段1. 严格控制施工废弃物的产生,推行可循环再利用的施工废弃物处理方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2. 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利用,采用节水设施和技术,减少施工中的用水量,降低施工对水资源的消耗。
三、建筑使用阶段1. 提供良好的室内环境,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并加强室内环境调节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 引导建筑用户节约能源和水资源,提高建筑使用阶段的可持续性,鼓励绿色建筑认证,促进建筑节能减排。
3. 强化室内外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提高建筑使用阶段的健康、舒适性。
四、建筑维护改造阶段1. 采用环保材料进行维护和改造,减少对原有建筑结构的破坏,提高维护改造的可持续性。
2. 合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尽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维护改造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
3. 强化对维护改造施工过程中施工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五、建筑拆除阶段1. 采用绿色拆除技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及污染,确保拆除过程中安全、清洁。
2. 加强对拆除废弃物的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尽可能减少对资源的浪费。
3. 优化拆除规划,降低拆除带来的社会经济影响,推动建筑拆除的可持续性发展。
总体来说,我国绿色建筑标识评价等级标准及原则包括了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改造和拆除等全寿命周期,在不同阶段均有相关要求和指导原则。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同时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
绿色建筑标准评价是对建筑物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一种评估方法,其目的是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绿色建筑标准评价需要考虑建筑的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需要评价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材料选择、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能源利用效率包括建筑的能耗情况、采光设计、通风设计等,水资源利用效率包括建筑的节水设施、雨水收集利用等,材料选择需要考虑材料的环保性能、可再生性等,室内环境质量需要考虑室内空气质量、照明设计、舒适性等。
其次,绿色建筑标准评价还需要考虑建筑的施工阶段。
在施工阶段,需要评价建筑的施工过程中是否采用了环保的施工方法和材料,是否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是否合理利用了资源等。
施工阶段的评价也是绿色建筑标准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绿色建筑标准评价还需要考虑建筑的使用阶段。
在使用阶段,需要评价建筑的能源消耗情况、水资源利用情况、室内环境质量等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建筑的使用阶段是建筑整个生命周期中能源和资源消耗的主要阶段,因此评价建筑的使用阶段对于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至关重要。
最后,绿色建筑标准评价还需要考虑建筑的拆除和再利用阶段。
在拆除和再利用阶段,需要评价建筑的拆除过程中是否采用了环保的方法,是否实现了建筑材料的再利用,是否减少了对环境的影响等。
拆除和再利用阶段的评价也是绿色建筑标准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标准评价需要考虑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和拆除等不同阶段,评价的内容涉及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利用效率、材料选择、室内环境质量、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建筑的使用情况以及拆除和再利用情况等多个方面。
只有综合考虑建筑的整个生命周期,才能真正评价建筑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4核心提示: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1 总则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绿色建筑 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热岛强度 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非传统水源 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 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111312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及评价方法-gq
Ⅲ优选项 1. 建筑设计总能耗低于国家批准或备案节能标准规定值的80%。 2.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Ⅰ控制项
1.在方案、规划阶段制定水系统规划方案,统筹、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 2.设置合理、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 3.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4.建筑内卫生器具合理选用节水器具。 5.使用非自来水或非地下水水源时,采取用水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对人体健康 与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Ⅱ一般项 1.采用雨水集蓄及利用技术。 2.绿化、景观、洗车等用水采用非自来水或非地下水水源。
1.建筑施工和运营兼顾了土方平衡和施工道路等设施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 2.设备、管道的设置便于维护、改造和更换。 3.对空调通风系统、水箱等公用设施按照国家标准《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19210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洗、维护。 4.办公、商场类建筑耗电、冷热量等按经济核算单元实行分别计量收费。 5.办公、商场类建筑建设并运行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
Ⅲ优选项 1.合理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对已被污染的废弃地,进行处理并达到有关 标准。 2. 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并纳入规划项目。 3. 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大于等于40%。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Ⅰ控 制 项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批准或备案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
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
准》GB 50189-2005第5.4.5、5.4.8及5.4.9条规定,锅炉热效率符合第5.4.3 条规定。 3.不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4.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规定的现行值。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程度地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益的建筑。
为了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下文将从可持续性、能源和水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等方面论述绿色建筑的评价标准。
一、可持续性可持续性是绿色建筑的核心价值。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环境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材料的来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材料。
同时,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应减少对周边环境的破坏,降低建筑废弃物和污染物的排放。
1.2 资源利用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
包括但不限于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资源回收利用等方面。
1.3 生态保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
建筑应尽可能地保护自然生态系统,提供适宜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包括绿化和生态廊道等。
二、能源和水资源利用节约能源和水资源是绿色建筑的重要目标之一,相应的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2.1 能源效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采用能源高效的建筑设计和装备,包括建筑外墙保温、高效照明装置、太阳能利用等。
建筑在运营阶段应具备能源监测和管理系统,以实时监测和优化能源使用。
2.2 太阳能利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鼓励建筑在适宜的情况下利用太阳能进行供热、供电和照明等。
建筑应考虑方位、窗户面积和太阳能系统设计等因素,最大程度地利用太阳能资源。
2.3 水资源管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充分考虑节约用水,包括采用节水器具,收集和利用雨水,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等措施。
三、室内环境质量绿色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对居住者的健康和舒适度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包括如下内容:3.1 室内空气质量: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应要求建筑在设计和运营中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采用有效的通风、过滤和净化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积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加平 王建国 俞滨洋 毛志兵 娄宇 沈迪 李迅 杨仕超 李百 战 赵锂 陈琪
1总则 1.0.1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满足人 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绿色性能的评价。
1.0.3 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 和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 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9 年 3 月 13 日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 订工作的函》(建标标函[2018]16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健康、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绿色建筑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对象应落实并深化上位法定规 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绿色发展要求;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建筑所属工程项 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也被称为绿建评价标准,是一个用于评估和认证建筑环境可持续性的指导性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并提高建筑物的能源效率和人员舒适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常由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制定,并在国家范围内推广和实施。
这些标准基于科学研究和专业实践,考虑到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建筑材料的选择、能源和水资源的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室外环境保护等。
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通常会包含一系列的要求和指标,以衡量建筑物的可持续性水平。
这些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能源效率:评估建筑物的能源消耗情况,包括采用高效设备和技术、优化建筑外围隔热等。
2. 水资源管理:评估建筑物的水资源利用情况,包括采用低流量水龙头、回收和再利用雨水等。
3. 材料选择:评估建筑材料的环境友好性,包括使用可再生材料、减少有毒物质的使用等。
4. 室内环境质量:评估建筑物内部空气质量、采光和声学性能等,以提供健康和舒适的室内环境。
5. 建筑物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评估建筑物的设计能否适应不同的使用需求和环境变化。
6. 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评估建筑物对周围自然环境的影响,包括减少土地开发、保护生态系统等。
通过参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认证,建筑物可以获得相应的评级或认证,以证明其在可持续性方面的优势和卓越表现。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物的市场价值和竞争力,还有助于推动建筑行业向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总之,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个重要的工具,促进建筑行业向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建筑物可以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提高能源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为人们提供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的生活空间。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报批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GB/T 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Building2006-3-7发布 2006-6-1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国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1.0.3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统筹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满足建筑功能之间的辩证关系。
1.0.4 评价绿色建筑时,应依据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资源、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特点进行评价。
1.0.5 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标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 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dex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象测点温度的差值,为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 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包括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2.0.4 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5 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在不改变所回收物质形态的前提下进行材料的直接再利用,或经过再组合、再修复后再利用的材料。
2.0.6 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对无法进行再利用的材料通过改变物质形态,生成另一种材料,实现多次循环利用的材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
准》局部修订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24.06.1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97号
•【施行日期】2024.10.01
•【效力等级】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性】尚未生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年第97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局部修订的条文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在《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登。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6月19日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环境:评价建筑设计是否合理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包括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2. 能源利用和节约:评价建筑的能源利用情况和节能技术应用情况,包括建筑能耗、采用的能源系统、节能设备等。
3. 水资源利用和节约:评价建筑水资源利用情况和节水技术应用情况,包括用水量、水质管理、雨水收集利用等。
4. 材料和资源利用:评价建筑采用的材料是否环保、可持续,评价建筑设计对资源利用的合理性。
5. 室内环境质量:评价建筑内部环境对居民健康和舒适的影响,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照明、声学等。
6. 建筑生命周期:评价建筑从设计到拆除或改造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资源的影响和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常用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包括中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绿色建筑领导性评价标准(Three Star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评估标准(Three Star标准)、LEED(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等。
这些标准具体规定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可以用于评估建筑的绿色性能和可持续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doc-
《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以下六大指标:1)节地与室外环境;2)节能与能源利用;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室内环境质量;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
注:根据建筑所在地区、气候与建筑类型等特点,符合条件的项数可能会减少,表中对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要求可按比例调整。
公共建筑一、节地与室外环境控制项1、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
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危害性电磁辐射及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3、不对周边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造成光污染。
一般项1、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停车库或设备房等。
2 、场地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3、充分考虑建筑周边、广场、道路、停车场的绿化和遮荫,绿地率高于国家及相关地区标准。
4、绿化物种选择适宜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且采用包含乔、灌木的复层绿化,减少单纯的草坪绿化。
5、绿化修剪和灌溉及时,绿地内无裸露土壤,绿化用地土壤厚度、土质条件满足植物的需要。
6、场地内无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污染源。
7、场地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的规定。
8、室外风环境利于建筑通风和冬季人员行走舒适。
优选项1、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场地上有价值的树木、水塘、水系等,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生态价值。
2、选用废弃场地进行建设或为工业厂房改造。
3、道路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地面,场地透水指标符合以下规定:透水率>0.5×(1-建筑覆盖率)透水率:开发后基地透水面积÷基地总面积二、节能与能源利用控制项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2、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比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3、建筑采暖与空调热源选择,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第5.4.2条的规定。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的评价和认证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绿色建筑的整体评价指标:包括节能、节水、环境质量、建筑资源利用和创新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2. 节能评价:评估建筑的热工性能、采光性能、空调制冷系统效能等方面的能耗情况,推广使用节能建材和节能设备等。
3. 节水评价:评估建筑的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方面的用水情况,提倡采用节水设施和水资源回收利用等。
4. 环境质量评价:评估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照明质量、噪音等方面的要求,促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5. 建筑资源利用评价:评估建筑的材料利用率、建筑设计的可拆卸性和可再利用性等方面,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和资源循环利用。
6. 创新评价:评估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创新性,鼓励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住建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发布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建筑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和
环境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为绿色建筑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建筑物的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周围环境质量,提高建筑物使用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和认证的依据,它可以帮助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更好地考虑环境和健康因素,从而创造更加可持续的建筑。
首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选择、室内环境质量、建筑设计创新等方面的评价。
其中,能源利用是评价绿色建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采用可再生能源和高效能源设备,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水资源利用是另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绿色建筑通常会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减少对地下水和自然水体的开采和污染。
材料选择是绿色建筑评价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材料具有低碳排放、可回收利用和环保的特点。
其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室内环境质量。
这包括室内空气质量、采光、声环境和室内舒适度等方面。
评价标准通常会要求建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提高室内空气的清新度;同时,也会要求建筑在设计中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提高室内的舒适度和健康性。
最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还会关注建筑的设计创新。
评价标准通常会鼓励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和社会因素,提出创新的设计理念和技术手段,以实现对环境的最大保护和对人的最大利益。
总的来说,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对建筑进行可持续性评价的重要工具,它可以帮助建筑行业更好地实现绿色建筑的目标,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筑师、设计师和业主应该充分了解和遵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而为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绿色建筑评价标标准GBT50378-2014,
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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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是一个系统而综合的评价和指导体系,用于评估和推动建筑物的绿色发展和环境友好性。
以下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能源利用效率:评估建筑物在能源使用方面的效率,包括建筑的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和能源管理系统的运行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物的能源消耗指标、装备的能效比和建筑物的节能设计措施等。
2. 资源循环利用:评估建筑物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资源的利用情况,包括建筑材料的选用、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材料的环境性能指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废物回收利用率等。
3. 室内环境质量:评估建筑物室内环境的舒适性和健康性,包括室内空气质量、照明和声学环境等。
标准可以包括室内污染物浓度限制、采光设计和噪音控制等。
4. 生态保护与环境管理:评估建筑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管理措施,包括建筑物对周围生态系统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管理等。
标准可以包括生态恢复措施、建筑物周边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风险管理等。
5. 创新与技术应用:评估建筑物中采用的创新技术和应用,包括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装备的应用等。
标准可以鼓励和奖励建筑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
6. 社会与经济效益:评估建筑物对社会和经济的贡献,包括就业机会、经济影响和社会责任等。
标准可以包括建筑物的社会效益评估、经济效益分析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7. 标准与认证体系:建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认证体系,用于对建筑物进行评估和认证,以衡量其绿色建筑水平。
标准可以包括评价方法和程序、认证标识和推广措施等。
以上是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应用有助于指导建筑行业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同时,这些标准也能为建筑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并对社会和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