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源矿难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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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山东华源煤矿溃水淹井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8月17日,山东省新汶地区突降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洪水漫过上游东周、金斗水库泄洪道,造成汶河水位暴涨,汶河大堤决口约50米左右。17日14时30分洪水通过煤矿用于井下水砂充填的废弃砂井,以50立方米/秒的流量溃入新矿集团华源有限公司(原张庄煤矿)矿井下,当时井下共有756人,该矿发现险情后,紧急撤人,有585人安全升井,尚有172人被困井下。经全力抢救无人生还,最终造成172人全部遇难。另外还有名公煤矿有一矿井与华源被淹矿井连通,当时井下有56人作业,发现淹井后有47人撤出,9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

1、事故直接原因

1)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堤决口山东华源煤矿抢险救援专家组组长卜昌泰介绍了造成煤矿溃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突降暴雨。今年以来,新泰地区降雨比去年同期多35%,比历年多39%。8月16日至到8月18日止,3天降雨量达262毫米为50年一遇,有70%集中在17日凌晨2点到下午3点,11个小时降雨180毫米以上,为70年一遇。二是山洪暴发,河水暴涨。柴汶河上游的山区丘陵地表为很难渗透的土壤结构,大面积的地表水汇总形成山洪,导致河水猛涨,据核算最大洪峰达到了1800 m3/s,该河最大泄洪能力为1089m3/s,河水暴涨、漫河过堤。三是河堤决口。在柴汶河两河交汇处,河床极不规则、河道曲折,对河岸冲刷严重;加之决口段为

沙土土质松软,经洪水浸泡、冲刷很快决堤。

2)矿井与洼地连通。柴汶河决堤之后,洪水进入多年挖沙的沙场,沙场中有废弃的砂井、露天采煤矿井等与洼地相通,从而导致了洪水直接进入煤矿的淹井事故。

2、间接原因

1)华源煤矿领导缺乏安全意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应急预防工作不到位。对处于多年挖沙形成的低洼处的煤矿废弃砂井、露天煤矿等与地面连同处没有采取加高、密封等措施,致使溃水进入矿井。

2)当地有关部门对柴汶河维护、管理不到位。在连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暴涨的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在危险河段派人巡逻,发现险情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企业和百姓及早采取应急措施,也是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3、事故性质

溃水事故抢险专家组经分析认为,此次溃水淹井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事故(突降大雨、河水暴涨部分属于自然灾害;但河堤决口、溃水淹井、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应属于责任事故)。

3、对有关人员的处理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灾难虽然是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但也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应对极端天气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有关方面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对26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其中,

对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名公煤矿矿长等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20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人。

4、经验教训

1)对企业领导及有关人员:加强事故预防,消除一切事故隐患,做好任何突发事件的预防、检测、处臵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2)政府有关部门:要尽职尽责,管好自己应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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