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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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公布日期】2021.09.02•【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地医保经办机构,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现将《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执行中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肇庆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9月2日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转诊和参保人异地就医行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保基金效率及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转诊和异地就医管理,并推行各类经办业务全市通办。

第三条转诊是指参保人患病住院或门诊就医后,因病情需要转往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继续诊治,分为市内转诊和市外转诊。

转往本市不同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市内转诊;转往本市以外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为市外转诊。

转诊制度实行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引导参保人按病情优先选择基层卫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引导基层卫生定点医疗机构与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相互转诊。

市内转诊由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规范直接相互转诊,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除市外转诊外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就医,包括异地备案就医、异地自主选择就医等情形。

第四条转诊条件。

参保人办理市内转诊或市外转诊备案的,至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急危重症患者急需转诊才能抢救者。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20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20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2021)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太白湖新区社发局、济宁经开区软环境发展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省驻济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预约诊疗制度加强智慧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405号),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75号)有关要求,有效解决看病就医中“重复挂号、看病等候时间长、检查检验结果慢、医生问诊时间短”等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周全、更贴心、有温度的医疗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等有关工作通知:一、简化就诊流程,提升诊疗效率1.建立门诊“全程诊疗便民服务”制度。

患者就诊当天无法取得检查检验结果的,由接诊医师为其进行复诊预约,保证复诊就医需求。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完善多学科联合门诊(MDT)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全科医疗作用,由多学科专家共同制定诊疗方案,提供用药指导,缩短诊疗时间,减少患者重复挂号。

到2021年底,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多学科门诊开设分别不少于20个和10个。

鼓励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建立门诊会诊转诊机制,对患者所患疾病涉及同一院区、同一科室的,通过会诊转诊由医疗机构内部协助诊治,避免患者重复挂号。

2.提供网上预约精准服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整合打通网站、移动终端(APP、微信等)、自助设备等各类服务终端,加快实现号源共享,精准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

其中三级医院预约时段要精确到20分钟,二级医院精确到30分钟。

同时大力推动各类检验,检查项目预约服务,避免因门诊二次预约导致重复排队的情况,缩短患者预约后在医院等候时间。

3.优先保障分级诊疗预约转诊。

优先向医联体、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推动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集中解决“挂号难”问题。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学习文档 10/26/2021
五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及危重病人交接班制度 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 。原则上应由
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 ,主治医师任二线 ,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 线值班。
2 、值班医师接受各级医师的交班,交班时 ,应巡视病房 。危 重病员 ,应于床前交接。
医疗质量十八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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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诊负责制
首诊医师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 所接诊患者, 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 治疗、会诊、转诊、转科、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 底的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为提高急诊质量,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防止推委病人的一项措施。 2.凡到我院挂急诊号的病人, 医务人员必须做到“谁首 诊、谁负责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 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并做处置或抢救, 写好病历。 3.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 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相关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 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 疗。诊断仍不明确者, 收住主要临床表现相关科室。
(一)一 、二类手术由分管的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 不在时 , 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决定安排手术 人员。
(二)三 、四类手术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审 批并安排参加手术人员。
(三)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需所在科室主任审 批签字。
(四)毁损性手术 、重大特类以及新开展的手术 应由科主任签署意见 ,报医务处登记 、审查 ,业务 院长批准。
学习文档 10/26/2021
3 、二级护理要求 (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
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 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预防护

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医院各科室间的有效协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订立本科室之间协作管理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科室间的职责划分,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工作流程,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3.职责划分和合作机制3.1 重要职责划分为了确保医院各科室能够协调合作,供应高质量医疗服务,各科室的重要职责划分如下:1.住院部:–负责住院患者的收治、转诊和出院工作;–组织住院患者的病床管理和护理工作;–帮助其他科室进行患者的体检和治疗。

2.门诊部:–负责门诊患者的挂号、接待和排队等工作;–组织门诊患者的初步诊断和辨别诊断;–供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

3.医技科室:–供应医疗诊断和治疗所需的医技服务;–负责各类医学检验、放射检查、手术室等的协调管理;–开展医疗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

4.护理部:–负责病区的护理工作,包含住院患者的日常护理和生活照料;–协调手术室、病房和门诊的护理工作;–供应病区护理管理的培训和引导。

3.2 合作机制为了保障各科室间的协同合作,医院建立以下合作机制:1.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相关科室的例会,讨论患者情况、工作进展和问题解决方案;–确认各科室的工作重点和完成目标,协调资源调配和排班布置。

2.信息共享:–科室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信息;–供应科室间的实时沟通渠道,方便沟通和协作。

3.联合会诊:–针对多而杂疑难的病例,各科室医生构成联合会诊团队进行协作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订立;–通过联合会诊,供应更专业、准确的医疗服务。

4.协作小组:–针对跨科室的重点工作或项目,成立临时协作小组,由各科室派员参加;–协作小组负责项目的推动、协调和评估,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工作流程管理为确保各科室的工作流程合理、高效,医院订立以下工作流程管理措施:1.规范操作流程:–各科室负责人订立并优化科室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步骤;–订立相关操作手册,并严格执行,确保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3•【文号】国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医疗保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实行统筹共济,切实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坚持平稳过渡,保持政策连续性,确保改革前后待遇顺畅衔接。

坚持协同联动,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制度同步推进、逐步转换。

坚持因地制宜,在整体设计基础上,鼓励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增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措施(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统称门诊慢特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2021年基本医疗服务制度

2021年基本医疗服务制度

2021年基本医疗服务制度各科室:为保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管理制度由质控科负责制度落实。

一、新技术新业务管理依法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并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不得开展未经批准或安全性、有效性未经临床实践证明的技术。

二、核心制度制定并执行首诊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核心制度。

三、医疗质量考评有医疗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考核方案及奖惩措施;管理职能部门至少每月对全院进行一次医疗质量考核,并有考核评价记录;考核结果应与分配挂钩。

四、转诊制度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对疑难、复杂病例应按规定和程序及时转诊。

五、巡回医疗、各项帮扶按要求完成巡回医疗与各项帮扶工作。

六、护理质量管理护理工作实行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质量管理负责制及病区护士长管理体系;有护理质量控制指标,有改进措施。

七、护理质量考核制定并落实基础护理质量考核标准。

八、护理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护理核心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九、护理程序掌握度护理人员熟悉护理常规和抢救程序,并掌握常用护理技术实施护理工作。

十、基础护理措施①病人床铺清洁干燥、平整、无渣屑、无异味、无污染;床头柜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便器、脸盆、鞋子等物品规范放置。

②按规范落实生活护理。

③病人卧位舒适、安全,保持肢体功能位置,保持各种引流管、导管位置正确,引流通畅,定时更换。

十一、根据患者病情实施护理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正确实施各项护理措施,提供康复和健康指导,保障护理安全,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十二、药品管理制度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麻醉(范本)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施行)》等有关规定,加强药品管理。

-1范》的知识培训,有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制度

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制度

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医疗服务水平,确保医院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疗过程的连贯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患者的转诊与协作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诊转诊与协作管理应遵从医学伦理原则,重视患者的利益和隐私保护,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转诊管理第四条门诊医生在诊断或治疗过程中,若认为需要其他科室专家的帮助或进一步诊治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转诊:1.与患者或患者家属进行有效沟通,解释需要转诊的原因、目的和可能的治疗方案,并征得其同意。

2.书面填写转诊申请单,包含患者基本信息、诊断及治疗经过、所需转诊科室和专家看法等内容。

3.将转诊申请单及相关医学资料及时送达目标科室,并电话确认收到。

4.目标科室专家依据转诊申请单及相关资料进行评估,及时予以回复,确认是否接收转诊患者。

5.若目标科室接收患者,则将患者转诊至目标科室,并责任医生与接收科室医生进行交接,认真说明患者情况和治疗方案。

第五条门诊医生应与接收科室医生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共同订立转诊患者的治疗方案,并做好转诊患者的病情跟踪和照料工作,确保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

第六条若转诊患者在接收科室需要进一步转诊,则应依照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确保病情的及时处理和治疗效果的最大化。

第七条门诊病区及门诊医生应做好转诊患者数量和流量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给医务部门和管理负责人,为科室资源的合理调配供应依据。

第三章协作管理第八条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各科室应加强协作管理,共同研究和解决临床问题,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协作管理:1.各科室应定期组织科室会议,讨论协作的疑难病例和治疗方案,共同订立诊疗方案和操作规范。

2.将协作诊疗方案和操作规范上报给医务部门备案,并在科室内进行宣贯。

3.科室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合作,共享医疗资源和研究成绩,提高诊断和治疗本领。

第九条门诊医生在协作管理过程中,应乐观与其他科室进行沟通和合作,自动了解其他科室的发展和变动,共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021年妇产科制度

2021年妇产科制度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欧阳光明(2021.03.07)1、门诊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科主任定期坐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2、接诊病人时,做到态度和蔼,关心体贴,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序地安排病员就诊。

对高热、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3、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做好疫情报告。

4、对病员认真进行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妇检时一些简单的小肿瘤按规定可以摘除时,要及时摘除且送病检,以便及早诊断,减少病人的往返次数。

5、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负担。

6、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7、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8、对社区服务站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9、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时的宣传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妇产科人员岗位责任制一、首科首诊负责制度1、凡挂号分诊明确的病人,由就诊科室负责诊治。

2、对分诊不明确的病人,首科接诊的医生必须认真检查并作必要的处理,必要时可请他科会诊,如仍难以确诊,就由首诊的科室继续负责诊治,他科予以协助。

3、患有多科多种疾病的病人,应在主要疾病科室就医。

4、需转科的病人,必须经转入科室会诊签字同意,按联系约定的时间转科,在转科前由首诊的科室负责检查治疗。

5、需要转院的病人,根据病情确定转院时间及是否需要派人护送,转院前的治疗由首诊科室负责。

6、要有全局观念,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科室间应互相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病人,以免延误病人的抢救治疗。

二、妇产科科主任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件**社字〔2021〕13号**社区卫生服务站与二级以上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制度的实施方案实施双向转诊制度是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连续性医疗服务的最佳手段。

与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形成分工协作的关系,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是落实双向转诊的基础,为规范双向转诊流程,确保制度有序运转,现制定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一、转诊原则: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以及家属亲属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2、分级诊治的原则:一般小病、常见病常规诊治在社区,危急重难症诊治在上级医院,一般康复或临终关怀在社区;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病人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 1 -就近转诊病人,做到方便、快捷;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及意愿,有选择地将病人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的医疗机构,提高诊治的有效性;5、资源共享的原则:做到检查结果通用,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病人的费用;6、连续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运转有效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努力实现大病不出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三、职责分工(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社区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单》,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 2 -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3、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5、遇有传染病,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结核病防治所,并按规定上报疫情;6、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进行后续及时治疗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对转回的患者诊治信息情况及时记录在档案里,实行健康档案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中医会诊查房制度(标准版)

中医会诊查房制度(标准版)

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为了提高住院病人治疗的多样化效果,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组织制定的《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试行)》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 021〕32号)等有关精神,我院实行各科病种中医会诊查房制度。

1.建立并落实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查房、中医药参与诊疗方案制定、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卫生应急、中西医相互学习交流、中西医科研协作等制度;
2.建立有效协作机制,加强中西医合作,将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各临床科室,使患者在我院接受西医药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及时、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3.将西医科室中药消耗量、中医、针灸、康复治疗人数中医药治疗率或参与治疗率等纳入考核指标。

4.各科室凡遇证情复杂等疑难重危病证,或西医治疗3日效果不好的病人,应即时申请中医会诊查房。

中医人员接到会诊必须随请随到,按时高效地完成会诊查房任务。

5.各科室会诊查房前经治医生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病史、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

会诊查房中要充分讨论,制定符合病人病情合理的中医治疗方案,做好记录和总结,并认真做好病程记录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促进我院中医药全面发展。

1。

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看病不求人

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看病不求人

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看病不求人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的通知》和《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双城区卫生健康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进一步夯实“看病不求人”领导包保责任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重要讲话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哈尔滨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省市政府“看病不求人”工作部署要求,本着“包保对象精确、包保内容精准、包保措施精细、包保机制精实”的原则,聚焦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在加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夯实“看病不求人”工作。

二、包保工作的主要内容根据哈市委、市政府对改善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领导包保工作将重点围绕落实“看病不求人”的工作安排,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互联网+医疗”促进“看病不求人”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XX〕10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黑卫医规发〔20XX〕5号)、《***省卫生健康系统“看病不求人”行动方案(20XX-2021年)》(黑卫医发〔20XX〕36号)、《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看病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哈卫规〔20XX〕2号)等政策措施,进行逐项分解、列出清单台账,指导、协助医疗机构积极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的落实落地落细。

(一)推动落实各项方针政策。

2021年“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制度

2021年“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制度

为合理利用区域卫生资源,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切实降低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提升基层首诊率,确保转诊服务规范、落实到位,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双向转诊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二)分级诊治原则(三)专科特色原则(四)资源共享原则(五)连续治疗管理原则二、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临床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4、疾病诊治超出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5、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需转入专业性防治机构治疗的病例。

(二)下转指征可从上级医院下转至我院进行后续治疗、康复治疗的: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4、需要长期治疗和护理的慢性病病例;5、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可在社区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患者;6、可在我院诊治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一)上转流程:符合上转指征的患者→征求患方意见→诊治医生开具双向转诊《威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医院双向转诊介绍信(上转)》介绍信→登录双向转诊管理平台录入信息→患者持介绍信至医政办盖章→到上级医院就诊→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上转。

(二)下转流程:符合下转指征的患者→到我院继续治疗→住院病历首页填写下转。

四、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一)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由医政办统一管理。

(二)上转病例时应提供前期诊疗信息;下转病例应提供检查结果、后续治疗方案及康复指导;对急危重患者上送均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

(三)我院对下转来的患者应合理安排,尽可能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

对转来医疗机构已做的检查、检验结果,如能满足诊疗需要,应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可,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转诊时要在住院病历首页按要求填写转出、转入登记及相关信息,医政办每月对双向转诊结果进行总结统计,对不按要求填写的科室与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挂钩。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新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新版)
2021/6/15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要 目的—尽早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提高医疗质

量,确保医疗安全。是提高诊断率、治愈率和抢救
成功率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各级医师诊疗水平的重
要手段。
病例选择—凡入院5天以上诊断不明或者入院1周以上疗
效较差的病例;住院期间相关检查有重要发现可能
导致诊疗方案的重大改变;病情复杂疑难或者本院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培训
2021/6/15
医院核心制度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医院,这个“规 矩”就是医疗核心制度,医院的“规矩”显得格外重要,因 为它涉及到的是患者的生命。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是医院永恒的主题。医疗核心 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的重点 规范制度,也是医务人员正常医疗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 则。没有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根本无从谈起。
2021/6/15
每天都在工作中落实
1 首诊医生负责制
2021/6/15
首诊医生负责制
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 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接诊 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 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形 式和理由延误或推诿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 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2021/6/15
二、手术医师分级及手术权限
主治医师
1、分级标准: ① 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 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② 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 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手术权限: ① 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 术。 ② 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以独立开展三级及以下手术。

2021年转科、转诊制度

2021年转科、转诊制度

2021年转科、转诊制度1.限于医院技术、收治范围、设备条件或患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不宜在医院继续治疗的患者,经科内讨论,征得部队伤病员(地方患者)及家属(单位)同意,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批准,方可转院。

2.患者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或采取相应措施,能够保障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再行转院。

较重部队伤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急救器材、药品。

地方患者应由120护送。

患者转院时,应办理相关出院手续,并书写病历摘要或出院小结随患者转去。

如转入医院需要患者原病案、检查资料等,应向医院办理复印手续。

3.患者住院后因为病情诊断或治疗方案变更需要转入其他科室,须经转入科室会诊同意。

由转出科室经治医师填写《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办理转科手续,按时间联系转入科室,并派专人携带病案护送患者到转入科室,向值班医师交代病情及有关事项。

转入科室按照新入院患者进行检诊、处置,并书写《转入记录》。

4.当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科或转院时,应当全面权衡,尽量满足其要求,如患者病情危重不能满足转送条件,应由高年资医师向患者或家属做详细解释,并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和签字。

如患者或家属坚持要求转科、转院,应向上级医师及科室主任报告,并在病历中及时准确记载,请家属或患者签字同意后转出。

第二篇:医院转诊转科制度___医院转科、转院、转诊制度(一)转科制度1.凡病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合并症或非本科病种,经会诊认为需要转科治疗者,征得转入科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科手续。

如属边缘性疾病,亦可进行共管治疗。

2.确定转科后,由经管医生开具转科医嘱,值班护士通知住院部及转入科的值班人员,然后按约定的时间,由转出科派人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填写转科病人交接记录单。

转科前经管医生应事先向向患者告知理由,取得患者理解同意。

3.转科时,转出科应负责书写转出记录,连同病历送交转入科,危重病员必须做好口头交班。

转入科接受病人后,应及时详细检查病人,书写转入记录,拟订诊疗措施,及时治疗。

(2021年整理)患者转院制度及流程

(2021年整理)患者转院制度及流程

(完整版)患者转院制度及流程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版)患者转院制度及流程)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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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或分管业务副院长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签署《转院知情同意书》,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2.由于患者或家属单方面原因要求出院/转院者,主管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并签署《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出院/转院。

主管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书面提供该病人住院期间的出院记录或病历摘要。

转院手续由病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3.主管医生及科主任应正确评估患者转送途中存在的风险,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沟通,并签署《转院知情同意书》/《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同时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必要时派出医务人员、救护车护送转院。

最新2021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2021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2021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旨在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

二、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 首诊负责制度:明确首诊医生对患者首次就诊的责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首诊负责制度:明确首诊医生对患者首次就诊的责任,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合理的初步诊断和治疗。

2. 病例讨论制度:对重大疾病、复杂病例进行讨论,集体决策,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病例讨论制度:对重大疾病、复杂病例进行讨论,集体决策,以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会诊制度:跨科室会诊,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治疗建议。

会诊制度:跨科室会诊,以便为患者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治疗建议。

4. 术前讨论制度:对手术病例进行详细讨论,确保手术风险得到充分评估,保障患者安全。

术前讨论制度:对手术病例进行详细讨论,确保手术风险得到充分评估,保障患者安全。

5.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正确,避免手术意外发生。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确保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正确,避免手术意外发生。

6. 术后随访制度:对术后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及时了解患者恢复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术后随访制度:对术后患者进行定期随访,及时了解患者恢复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7. 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治疗。

分级诊疗制度: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得到适宜的治疗。

8. 双向转诊制度: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在需要时能够得到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

双向转诊制度: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转诊通道,确保患者在需要时能够得到更高层次的医疗服务。

9. 危急值报告制度:对检测到的危急值及时报告并处理,确保患者得到紧急救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1版)为美好的明天加油,XXX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XXX发布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该文件旨在进一步贯彻《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指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订本辖区的具体细则和实施工作要求,加强解读和宣贯培训,夯实基础医疗质量,筑牢医疗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要点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首诊负责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之一。

其定义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该制度的基本要求包括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以及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记录医疗行为,以便追溯。

4.如果患者患有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的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 定义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 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应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所有医师应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

3.医疗机构应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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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一、凡就诊三次不能确诊或治疗无效、主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会诊,病情复杂者可作为疑难病历提请讨论,并予以记录,上级医师签名。

如不提出会诊和讨论,延误病情或发生其他意外,追究个人和科室责任。

二、病情复杂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应详细填写会诊单,注明会诊科室及目的'。

危重急诊病人,应护送并口头交班。

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应立即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

急会诊治15分钟内到位。

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安排,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三、病情复杂需请二科以上共同会诊时,科主任(门诊组长)向门诊办提出,由门诊及时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若在夜间或节假日由行政总值班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四、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病人,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

在会诊单上书写会诊并签名,如需转科、转院应写明具体时间和联系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持有其他医疗单位会诊介绍信的患者,接诊医师要认真检查,并在会诊单上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门诊办盖章后转回原单位。

六、严格掌握转诊制度,转外院检查治疗的病人,主诊医师应详细填写病案,注明转诊原因,经本科负责人或最高级职称医师签署意见后才能转诊,本院可进行的检查项目,原则上不转外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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