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
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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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1.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广州大学,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8〕2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工作通知如下:一、验证对象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与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机构,科研机构,电教机构,少年宫和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其他事业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校内医护人员如果参加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序列评审的请按照此文件要求执行;如参加卫生系统医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序列评审的,请以卫生行业主管部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执行。
二、验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7天或42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以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公需科目目录中的有效课程(见附件)为准。
重复选学同一门公需科目的仅按1门公需科目计算学时。
(二)专业课科目2017年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要求的专业课程范围为准。
三、验证平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年度验证统一在“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检查和诚信等级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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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检查和诚信等级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8.06.13•【字号】穗劳社函[2008]692号•【施行日期】2008.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检查和诚信等级评估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692号)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要求,以及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诚信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2006]12号)精神,结合近期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加强督导,规范管理的指示,本局将于2008年6月开展2007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水平检查和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对民办职业机构的办学水平检查和诚信等级评估,进一步规范办学,提高培训质量,增强诚信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评估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办学水平高、诚信好、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程度高的培训机构,作为典型进行大力宣扬以带动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
三、检查评估的对象办学水平检查对象:2005年4月至2008年2月期间由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审批设立(换证)的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诚信等级评估对象: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四、检查和评估的重点检查和评估的重点是学校招生情况、招生广告简章备案情况、招生收费情况、教学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师资管理制度、教学计划大纲、培训教材、培训课时安排、组织考核鉴定情况,许可事项变更手续办理情况,学校有无制定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五、检查评估时间及工作安排检查和评估活动由市劳动保障局组织,具体由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承办。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https://img.taocdn.com/s3/m/8eff2571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6b.png)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摘要:1.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的概述2.评价表的主要内容3.评价表的填写要求4.评价表的作用和意义正文:一、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的概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是针对我国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后的效果评估而设计的一种评价工具。
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后的知识掌握程度、技能提升、工作应用等方面的评价,以衡量继续教育培训的效果,为今后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
二、评价表的主要内容评价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本信息:包括技术人员的姓名、工号、所在部门、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
2.培训情况:记录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知识掌握程度:评价技术人员在培训后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可以通过测试、问卷等方式进行。
4.技能提升:评价技术人员在培训后技能的提升情况,可以采用实际操作、项目成果等方式进行。
5.工作应用:评价技术人员在培训后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的情况,可以通过工作质量、效率、创新等方面的评估进行。
6.培训效果满意度:评价技术人员对培训课程的满意度,可以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进行。
7.评价意见和建议:收集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培训质量的提高。
三、评价表的填写要求1.填写评价表时,应按照表格中的要求如实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评价表中的各项指标应根据技术人员实际表现进行评价,客观、公正。
3.评价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填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四、评价表的作用和意义1.对技术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全面评估,为今后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依据。
2.及时发现技术人员在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提供参考。
3.激发技术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促进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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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继续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教育局2017年11月14日(联系人:金冬明,联系电话:2208374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广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适应广州经济及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加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质量等管理,构建完善的市、区、校三级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人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各环节的相关主体。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学教师”是指广州区域内政府办学与社会力量办学相关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在职教师。
包括公办与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及中小学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与图书管理员;市、区两级教研机构,科研机构,电教机构,少年宫,教师培训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在职人员(以下统一简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再注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晋升、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等的重要条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8fd7a5f7e21af45b307a8f4.png)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https://img.taocdn.com/s3/m/f6b1708b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1a.png)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一、引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一个持续学习的过程,对个人职业发展和行业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继续教育的效果评价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全面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效果,并提出相关的评价表。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涵和重要性继续教育是指在个人取得一定学历和职称后,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
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显得尤为迫切。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才能适应社会和行业的发展,保持竞争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的评价维度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需要从多个维度来进行全面的考量。
1. 知识技能更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更新知识和技能,因此知识技能更新是评价效果的重要维度。
一个科学的评价表应该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所学到的新知识和技能,并对其掌握程度进行评价。
2. 职业能力提升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个人职业能力,评价维度中应当包括对个人职业能力提升的评估。
比如在专业知识、技能应用、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提升。
3. 继续教育对职业发展的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仅仅是对自身能力的提升,也是对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
评价表中应当包括继续教育对职业发展的促进程度,比如在晋升、薪酬增长、职业前景等方面的影响。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效果评价表的设计与建议1. 设计灵活、多样的评价维度针对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特点和需求,评价表应当设计灵活多样的评价维度,以便更全面地评价继续教育的效果。
2. 注意评价指标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设计评价表时,应当选取客观、科学、有代表性的指标来评价继续教育的效果,尽量避免主观性的评价,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3. 结合个体差异和行业发展趋势评价表应当结合个体差异和行业发展趋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效果进行合理评价,以推动个人和行业的发展。
五、个人观点和总结继续教育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评估表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评估表](https://img.taocdn.com/s3/m/0e0781ad960590c69ec3763f.png)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质量评估表被评科室:评估时间:评估成绩:评估人: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实得分备注一级二级内容科室组织评价15 分组织机构5分组织机构健全,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本科室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召开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督促本科室人员学分达标(5分)管理制度10分1、各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健全(5分)2、有新员工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培训记录(5分)继教条件建设15 分师资队伍10分1、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大学以上学历者不低于90%,具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10%,培训师资均为主治医师职称及以上(5分)2、有师资外出学习记录(组织师资外出培训、进修、参加学术会议)(5分)继教设备5分继教设备、资料能满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需要,并及时更新(5分)科室培训30 分培训计划10分1、专人负责组织科室培训,并有记录本(5分)2、有科室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5分)培训实施20分1、科室培训≧3-4次/月(≧6学时)(5分)2、科室培训记录中必须包括签到、内容、影像资料、二次培训记录(下夜班、休假人员)(5分)3、培训内容包括专业培训、传染病、合理用药、法律法规、医德医风,每项2分(10分)继教项目情况25分市级16分1、申报一项1分,获批一项5分(10分)2、市级项目主讲1分/学时(6分)区县级9分1、申报一项0.5分,获批一项1分(5分)2、区县级项目主讲1分/3学时(4分)学分审验15分学分审验5分无扰乱院内讲座纪律,无提供虚假、药商授予的学分证书、证明等现象(5分)学分达标率10分达标率100%为满分,每降低1%扣2分,≦95%不得分(10分)合计100分得分:分。
(附件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发[2010]89号)
![(附件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发[2010]89号)](https://img.taocdn.com/s3/m/84336f02ff00bed5b8f31d05.png)
附件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粤人社发[2010]89号(1993年7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2009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8篇)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8篇)](https://img.taocdn.com/s3/m/731949d6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37.png)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8篇)篇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二章权利、义务与职责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全)](https://img.taocdn.com/s3/m/d2ed012aaf45b307e8719794.png)
韶关市 韶关市 韶关市 韶关市 韶关市 韶关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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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行政学校 新丰县行政学校 乐昌市教师进修学校 乐昌市卫生进修学校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党校 乳源瑶族自治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河源市第一小学 河源市第二小学 河源市第三小学 河源市第一中学 河源市第二中学 河源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河源市河源中学 河源市广播电视大学 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 河源日报社 河源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河源市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市技工学校 河源理工学校 河源市卫生学校 惠州市康桥培训中心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惠州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 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惠州市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惠州市公路管理职工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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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机构名称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省轻工业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 广东省电子商务高级技工学校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广东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 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广东省计算中心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人才市场 广东计安信息网络培训中心 广州市继续工程教育中心 广东中人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二轻工业集团公司 广东省轻工业协会 广东中旅职业培训学校 广东省长大公路工程职业培训中心 广东省地质局鼎湖地质疗养院 地区 国家级、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省直机构 备注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第二批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https://img.taocdn.com/s3/m/d7fee9717fd5360cba1adb65.png)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问题解答1、如何查阅市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答:登陆广州继续教育网(/gzcee/),进入后点击相关栏目,便可以查询相关文件。
2、继续教育适用对象有哪些人?答:继续教育适用于本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国有、集体所有、股份制、私营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外商独资的企业。
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指依照国家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同时受聘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和高校、中专、中技的专业技术人员。
3、哪些是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答: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是指经市人事局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场所,要面向全市承担经市人事局核定专业范围的继续教育任务,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服务。
目前我市有69个市级继续教育专业基地,具体名单可以通过登陆广州继续教育网(/gzcee/),进入协会信息栏目查询。
4、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有哪些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要接受用人单位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本人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检查、监督。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考核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用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考核实行周期验证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评审和以考代评)时须提交由政府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2008年开始,我市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或集中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并要求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参加不少于两门公修课和在市级以上专业继续教育基地参加不少于两次的专业课学习(其中,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要求2007年及2007年以前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或90学时;社会科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的,要求2007年及2007年以前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627e6ea767f5acfa1c7cdd3.png)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发放本辖区专业技术人员《证书》。
第三条按《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
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
(一)参加施教机构培训、研修或者进修的,由施教机构或个人登记。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和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三)参加远程教育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登记。
(四)参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网上学习系统学习,由管理系统自动登记。
第五条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
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a417d3c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c8.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11.26•【字号】穗教发[2004]36号•【施行日期】2004.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04〕36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区和县级市各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少年宫,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穗教发[2003]36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附件: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方案按照《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穗教发〔2003〕16号)的要求,我市在本继续教育周期内要重点建设一批市级校本培训示范基地,以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的工作。
根据《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实施细则》(穗教发〔2003〕18号)、《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穗教发[2003]36号)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目的(一)通过开展校本培训示范基地的评审,确立一批在全市有重要影响的校本培训示范基地,通过其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发展步伐。
(二)通过开展校本培训示范基地的评审,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本培训工作,促进我市中小学校本培训向制度化、常规化、动态化方向深入发展。
(三)通过开展校本培训示范基地的评审,引导我市中小学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本校教师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校本培训,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025ac97f121dd36a32d822c.png)
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人培[2002]26号【发布部门】广州市人事局【发布日期】2002.09.19【实施日期】2002.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的通知(穗人培〔2002〕26号)各区、县级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近年来,由于机关机构改革和部分企事业单位调整、合并等原因,我市原审定公布的57个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部分已被调整或撤销,同时也有不少新兴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主管部门申请增设新的专业培训内容或设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更好地为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服务,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培〔1997〕29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在今年第四季度对全市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考核内容主要检查基地的培训情况(要求有近三年来开展继续教育的工作量、培训的主要专业课程、参训人数等)、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师资队伍情况,管理制度、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等)、建设发展情况、培训效益跟踪及典型事例等。
二、检查考核步骤(一)自查。
各继续教育基地在10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填写《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二份,连同书面自查总结一并报市人事局培训教育处。
(二)10月20日-11月20日市人事局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抽查。
(三)根据考核结果,重新审核、认定各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年底重新公布全市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三、有关要求(一)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必须符合广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培〔1997〕29号)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不予承认。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表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表](https://img.taocdn.com/s3/m/6f4c4019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45.png)
广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表附件4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序号评估项目16评估内容合作交流评估细则评分办法标准加强与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努力开拓培训市场,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有计划地开展以社会需求及市场为导向的适应性培训。
积极开展网络培训等新型模式,创新发展培训内容与形式,有关项目获得资助、奖励等合计5100(+4分)对培训“三乱”(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和学员19投诉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被学员投诉的扣5分;有培训“三乱”(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的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无法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办学场所安全20消防安全情况验收证明书或消防安全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安全生产证明材料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实际得分2分值2与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长期合作交流的记1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记1分。
积极培育、打造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开展适应社会需求的培训记2分。
探索开展网络培训等新型培训模式记3分,有关项目获资助、奖励等记2分按项目打分后统计自评分专家评估意见扣(加)分原因得分市场八开17拓创新18开展社会需求培训创新发展专项检查—4—
—5—。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bb62fa91c5da50e2524d7fc1.png)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在知识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创新的一个亮点,也是衡量创新型城市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
下文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和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继续教育实行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继续教育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监督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保证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六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大中型企业设立的培训机构,加强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建设。
第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服务和扶持,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对人才的需求,引导建立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特点的继续教育模式。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https://img.taocdn.com/s3/m/1fb590f7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52.png)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背景介绍广州市是中国南方的大城市,其发展水平和经济活力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专业技术人员对于市场和社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对其继续进行教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广州市成立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旨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其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为了确保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办学质量,市教育局制定了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对机构的教学管理、师资力量、办学设施、课程设置、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机构的重要参考和市教育局审批机构资质的重要依据。
评估表内容教学管理1.教学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价;2.学员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价;3.师资管理制度合规性评价;4.质量保障制度合规性评价;5.教学管理流程合规性评价。
师资力量1.师资规划和师资配置的合理性评价;2.教师职业素养的评价;3.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4.教师业务水平的评价;5.教师工作态度的评价;6.学历、学位、教龄等教师基本情况的评价。
办学设施1.办公场所的评价;2.实验室、教室、自习室等教学用房的评价,包括面积、环境、设备、设施等;3.安全防范措施的评价。
课程设置1.课程的设置是否贴合市场需求;2.课程的设计是否与专业技能相关;3.课程设置的科学性;4.课程设置计划与实施情况的评价。
教学效果1.学员取得的学分和学位情况;2.学员学习反馈和满意度调查;3.学员就业情况;4.学员学习成果的评价;5.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制度的建设情况。
结语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办学质量检查评估表,是市教育局对机构办学质量的严格要求。
机构应当按照表中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全面了解自身的教育办学情况,不断优化和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进一步满足市场和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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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公章):
序号
评估项目
评估细则
评分办法
自评分
专家评估意见
评估内容
标准
分值
扣(加)分原因
得分
一
基
地
管
理
1
机构建设
积极取得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支持和指导,围绕行业人才成长需要开拓培训业务,成效显著。
10
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其指导下开展专业课培训记5分,有承接主管局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授权(委托)专业培训的记5分。
服务
提供各种培训信息,在各环节提供便利服务。
3
能及时为学员提供继续教育信息服务记1分;在报名、缴费、登记以及课程时间安排等方面能提供便利服务记2分。
八
市
场
开
拓
创育培训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
2
与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长期合作交流的记1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记1分。
3
重视教师培训工作记2分;教师培训计划落实记1分。
8
教研活动
组织教师结合本基地实际,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
3
结合实际开展教研活动记1分;教研活动有成效、教学研究及教学信息反馈有资料登记记2分。
四
办
学
场
地
9
场所与设施
培训课室量能满足培训的需要,一般应具备大课室、小课室、电脑课室和多媒体教室。
合计
100(+4分)
按项目打分后统计
专项检查
19
对培训“三乱”(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和学员投诉
情况
继续教育培训办班被学员投诉的扣5分;有培训“三乱”(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的扣10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0
消防安全情况
无法提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办学场所安全验收证明书或消防安全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安全生产证明材料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2
管理机构和
管理人员
在所依托的培训实体中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4
设有专门管理机构、有专职的机构负责人记2分,有专职管理人员记2分。
3
管理制度
建立基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教学组织管理、学员管理、登记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13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记2分;学员管理资料完整记2分;在管理系统进行登记记2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记2分,按照要求上报培训班计划和工作总结记5分。
17
开展社会
需求培训
努力开拓培训市场,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有计划地开展以社会需求及市场为导向的适应性培训。
2
积极培育、打造适应市场需求的培训项目,开展适应社会需求的培训记2分。
18
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网络培训等新型模式,创新发展培训内容与形式,有关项目获得资助、奖励等
5
探索开展网络培训等新型培训模式记3分,有关项目获资助、奖励等记2分
4
能根据学员的情况,适时更新、调整教学内容的记2分;能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需要创新教学方法的记2分。
七
继
续
教
育
服
务
14
继续教育
宣传
利用各种机会和环境,开展继续教育宣传和指导。
4
重视继续教育的宣传,能及时利用各种机会和环境宣传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供指导记2分。报送专题信息在全市范围内宣传的记2分。
15
继续教育
二
完
成
培
训
任
务
4
完成培训
任务
根据行业特点开发和承担专业课培训项目;组织行业内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完成继续教育项目较多,培训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18
(+4分)
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记10分;三年来能坚持行业特点组织继续教育活动和培训,社会效益
显著记8分。(开办高研班项目加4分)
5
培训内容及
管理
专业课培训课程的内容适应需求,有品牌培训项目;开发新的课程,探索形成较好的项目生成机制。
6
有自行组织编写或选编的专业课培训教材(含讲义)的记4分;编写的教材(含讲义)针对性强,受学员欢迎的记2分。
六
培
训
质
量
评
估
12
培训质量
评估
坚持开展培训质量评估活动,重视教学信息反馈。
5
教学质量评估制度健全,并坚持执行的记3分;有资料综合整理的记2分。
13
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
注重做好培训效果跟踪工作,适时调整教学内容与创新教学方法。
实际得分
4
培训课室量能满足培训的需要的记2分;具备电脑课室和多媒体教室记2分。
10
环境创设
注重教学环境的创设与改善,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与氛围。
4
有良好的校容校貌,环境美化好记2分;有良好教学环境与氛围记2分。
五
教
材
使
用
11
专业课教材
适应专业课培训的需要选编适用的教材;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组织力量编写或更新适用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的教材与教学资料。
6
专业课培训内容适应需求,培训具有规模记2分;具有生命周期较长的品牌培训项目记2分;开发新的专业课培训课程、具有较好的培训项目形成机制记2分。
三
师
资
情
况
6
教师队伍
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具备实际任课能力和教学经验的兼职及专职教师队伍。
4
有兼专职教师队伍记2分;有专职教师3人以上记2分。
7
队伍建设
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创造条件给教师参加有关培训活动,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任课教师的素质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