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项目部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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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成本管理工作,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提高施工铁路项目经济效益,根据国家财务法规及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结合项目部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1成本核算的任务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有关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工程预算定额和施工预算、成本计划,核算施工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工程的实际成本,及时提供可靠的成本报告和有关资料,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成本计算的对象
根据施工管理和绩效考核要求,结合我部实际情况以单独订立合同的独立工程作为核算对象。
3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1.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索赔制度。
2.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制度。
3.制订或修订工时、材料、费用等各项内部消耗定额以及材料、结构件、作业、劳务
的内部结算指导价。
4.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严格计量检验制度,使项目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
4成本核算的要求
1.正确划分应记入项目成本与不记入项目成本。对所发生的成本进行审核,区分项目
成本与非项目成本。
2.正确划分会计期成本费用界限。区分为应当记入本月成本与其他月份的成本。
3.正确划分不同成本项目的界限。区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
外包成本(临建)和间接费用。
4.正确分配成本费用。将直接发生的成本记入成本计算对象,需要进行分配的成本费
用必须编制成本费用分配表,将成本费用按分配方法向下一个成本中心分配,直至
最终的成本计算对象。
5.正确区分自营成本与外包成本(临建)。外包成本的估列应由工程技术科提供依据,
财务不得随意估列。
6.正确划分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将已完工程成本转入工程结算成本。
5成本核算应遵循的原则
1.权责发生制。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
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
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收入与成本配比的原则。收入和取得收入的费用要在同一会计期间确认。
3.实际成本核算范围、项目设置和计算口径,必须与预算成本一致。
6成本核算的范围和分配的方法
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人员及现场从事运料、配料等辅助人员工资
和职工福利费。分配方法:采用计时工资按成本对象实用工时比例分配。
2.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用、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种主要材料、结
构件的实际成本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材料核算按计划价格进行核算,
认真核算采购成本和消耗成本。分配方法:应根据领料单上的用途直接记入成本计
算对象;如一批材料为几个项目共同耗用,在消耗定额比较准确的情况下通常采用
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额成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3.机械使用费是指工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机上操作人员
人工费,燃料、动力费,折旧、修理费,配件费,润滑及擦拭材料费,安装拆卸费
费,租赁费,保险费等。对大中型机械和运输设备,可按每台机械分别进行核算;
对小型机械,一般可按机械类别进行核算。分配方法:一般以施工机械的工作台时
(台班)或完成工程量进行分配。
4.其他直接费是指在施工现场直接发生但不能记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项目的其他直接生产费用,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搬
运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程培训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等。分配方法:凡能直接
记入成本计算对象的应直接记入;不能直接记入的应根据成本计算对象的实际用量、定额用量、预算成本或工料实际成本编制分配表记入各成本对象。
5.间接费用是指项目为施工准备、组织和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小型临时设施
费,现场管理人员人工费、现场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
使用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及其它费用等。分配方法:直接费比例法、人工费比
例法。
6.已完工程成本与未完工程成本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
7成本核算资料管理
成本核算中要运用大量数据资料,这些数据资料的来源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完整、
及时;一定要以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同时,还要根据内部管理和编制报表的需要,按照财务NC系统对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费用项目进行分类、归集,并增设必要的成本辅助台帐。
8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和责任目标,并按照具体的考
核指标和措施实施兑现。项目部对所属各工区实行成本管理监督、监控。
2.各工区成本管理的责任预算编制要做到可控性、一致性、及时性,并按动态管理的
原则,对因施工方案变更、工作量增减、材料价格变化或责任范围发生变化,须及
时调整责任预算。
3.各工区要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责任成本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并结合实际合
理量化、分解责任成本控制目标。
4.各工区财务部门按照责任中心划分及责任预算分解情况做好责任会计核算,准确登
记各类辅助台账,为有效实施责任成本考核兑现提供基础。
5.各工区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责任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兑现工按照集团(公司)、工
程公司的要求按月做好成本分析。在准确进行每月成本分析的基础上拟定月份责任
成本兑现方案,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兑现。
6.各工区财务部门必须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外部劳务成本控制与核算办法》的有
关规定,建立健全外部劳务成本控制台账,做好外部劳务成本核算与控制。
7.各工区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材料物资、机械使用费管理的有关规
定,做好材料物资和机械使用费的控制与核算,
8.各工区财务部门必须在项目上场一个月内制定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间接费开
支标准和审批程序,经项目经理审定后实施。项目制定的有关间接费开支标准不得
违反国家、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项日制定的间接费开支标准要报集团(公司)
财务部门备案。
9.项目部的管理费开支,不得突破集团(公司)核定的开支标准。
10.各工区要严格控制项目建家等临建成本费用,不得无原则提高标准。
11.各工区临建所需的材料物资以及办公用品等要坚持集中招标、统一采购原则。不得
随意采购。
12.项目部监督各工区建立成本管理分析制度,按照真实性、及时性的原则,明确责任,
将分析结果与考核兑现办法挂钩,严格实施奖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