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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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为方便村民进行各种集体活动而设立的场所,是村民举办集会、晚会、婚礼等活动的必要场所。

为了保证活动场所的安全、卫生,方便村民使用,每个村委会都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办法。

一、管理使用范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主要供村级组织及村民进行集体活动使用。

但在特殊情况下,可经过村委会批准,外来人员也可以使用。

二、使用预订方式村民可以向村委会领导或相关负责人预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预订时需提供活动名称、时间、人数等相关信息。

同时,为了保证公平,预订时还需遵从“先到先得”的原则。

三、场所的安全卫生措施1. 进出场所的管理措施要求所有使用群众必须经过指定的入口,严禁非法进入。

同时要设置安全疏散通道,确保群众的安全。

2. 现场设施的管理措施要求使用人员对场所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在场地内放置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保证场所安全。

还要对场所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使用安全。

同时要求使用人员对垃圾进行妥善处理,维护场所的环境卫生。

四、场所使用的费用标准1. 标准的调整根据活动的不同,使用费用有所不同,因此应及时调整标准,适应不同活动的需要。

在标准调整前,需提前告知村民并与村民协商,保证村民的合理化权益。

2. 管理和监督每一次收费时,都要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收费前必须经过村委会的审批,并出示收费单据,确保使用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活动场所的维护管理1. 定期检查村委会应定期对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缮和清理。

2. 保持整洁村民在使用活动场所时应当遵守场所卫生管理规定,每次使用后必须保持场所的整洁。

3. 文明使用使用活动场所时,村民应该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损坏场所设施,杜绝乱扔垃圾等行为,文明使用。

综上所述,对于村委会而言,制定管理使用办法是必要的,这样可以规范村民在使用活动场所时的行为,使其更便于管理,方便运作。

对于村民而言,规范场所使用行为,保持场所设施完好,是一种文明的举止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高村民文化素质,促进村民的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并对村级活动场所的保护和利用,以及村民的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三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为村民提供一个开展文化、体育、休闲娱乐活动、参加公益事业的场所,为村民增进交流、促进团结、提高文化素质提供平台和条件。

第二章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第四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并根据村集体的具体情况,确定管理机构的具体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包括场所的开放时间、使用条件、设备维护、安全防范等,确保村级活动场所的秩序和安全。

第三章村级活动场所的保护与利用第六条保护与利用村级活动场所,村民应当自觉维护村级活动场所的设施和设备,不得私自损坏、非法占用、擅自改变活动场所的功能。

第七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清洁卫生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机构,协助管理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第八条村级活动场所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序良俗,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进行影响他人休息或正常生活的活动。

第四章村民的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村民应当爱护村级活动场所,自觉遵守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妨害公共场所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在村级活动场所内,村民应当互相尊重,不得进行辱骂、打斗、酗酒等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一条村民在利用村级活动场所时,应当保持活动场所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活动场所内乱涂乱画。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及时处理村民对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三条通过设立监督员、成立管理委员会等方式,加强对村级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对于不遵守本制度,违反村级活动场所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

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活动场所的管理,提高活动场所的利用率,促进农村文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村级活动场所是指为方便村民进行集体活动、文化娱乐等活动而设立的场所,包括村委会大院、文化广场、活动中心等。

第三条村级活动场所管理遵循服务村民、民主管理、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由村委会负责,设专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全体村民对活动场所管理负有监督义务,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

第六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严格遵守村规民约,不得进行非法经营、宗教活动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活动场所的开放与关闭第七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安全、舒适,做到用电用水合理,保护环境。

第八条活动场所的开放时间一般为每天上午8:00至晚上10:00,特殊情况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九条村级活动场所可以举办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但必须提前向村民公告,保持公开透明。

第十条村级活动场所每年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村级活动场所应当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二条严禁在活动场所内吸烟、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活动场所可以对外出租,但必须提前向村委会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村民组织的活动优先使用活动场所,其他单位或个人需提前预约,经村委会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基层文化宣传队、志愿者等团体可以在活动场所进行文化活动,但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活动场所使用完毕后必须彻底清洁整理,保持活动场所的卫生和整洁。

第十七条活动场所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责任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村级活动场所因维修、整改等原因暂停使用时,必须提前通知村民,并设立告示牌作出公示。

第三章管理机制第十九条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是活动场所管理的决策机构,由村委会主任、活动场所管理员等组成。

第二十条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活动场所管理规定、活动计划、费用收支等事项。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村级文化活动室是农村传统文化的总结和传承之地,凝聚了村民们的智慧和汇集了他们的心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文化活动室,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需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使用制度。

下面我将从活动室的管理、使用、维护和经费使用等方面进行阐述,以确保该活动室的有效利用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活动室的管理1. 设立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由村委会成立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监督和协调文化活动室的日常事务。

2. 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活动室的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室的使用规章制度,明确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使用范围、使用次数、使用者的资格条件等。

3. 确定活动室的用途:管理委员会应明确活动室的用途,如开展文艺演出、举办学习培训、组织社会活动等,确保活动室的使用符合村民的需求。

4. 系统地管理活动室设备和文物:管理委员会应建立设备和文物的登记、管理和维护制度,做到设备配备齐全、文物保存完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5. 加强安全管理: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制定火灾应急预案等,确保活动室的安全和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活动室的使用1. 开放时间: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村民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室的开放时间,既充分利用资源,又不妨碍其他活动的进行。

2. 使用申请:村民需要提前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使用申请,包括活动的目的、时间、人数等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申请的情况进行审核和安排。

3. 使用费用:对于村民的文化活动,一般不收取使用费用;但对于商业性或营利性活动,应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合理的使用费用。

4. 使用次数和时长:管理委员会应根据活动室的实际情况和村民的需求,制定合理的使用次数和时长限制,确保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

5. 使用者的资格条件:为了保证活动室的有效使用,管理委员会可以限定使用者必须是村民或与村民有密切关系的组织,或进行其他合理的限制。

三、活动室的维护1. 日常清洁:管理委员会应制定活动室的日常清洁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活动室的整洁和卫生。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模版(3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模版(3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模版一、总则为规范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文化活动室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使用制度。

二、管理组织1.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由村委会负责,具体实施由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负责。

2.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村委会文化专干、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等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并组织实施。

3.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由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决定,任命时间为一年,经过续聘可连任。

三、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1.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七天,具体开放时间由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规定,需提前公告。

2.非开放时间,村民不得进入和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

四、文化活动室的预定使用1.村民可提前预定村级文化活动室,预定时需提供姓名、联系方式、预定日期和使用时间段等信息。

2.预定优先原则:首选当地社区教育、文化活动组织;其次为村委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再次为村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等。

3. 预定使用时间为2小时起,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4. 预订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五、文化活动室的使用管理1.使用人员须自觉遵守文化活动室的使用规范,不得损坏设备、器具等。

2.使用人员须保持文化活动室的整洁和安静,离开时需检查是否有垃圾,如有需自行清理。

3.禁止在文化活动室内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禁止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4.使用人员须按时使用、按时离开文化活动室,不得超时占用。

5.如需更改使用时间或取消使用,请提前一天通知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

六、文化活动室的维护保养1.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负责文化活动室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设备设施的管理。

2.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须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3.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须保证文化活动室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七、文化活动室的安全管理1.使用文化活动室时,须服从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员的安排和指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夯实全县农村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阵地作用,促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使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为村级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既是村级党组织、村委会的议事场所,又是农村党员、干部、青年、妇女、民兵的学习和活动场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科技培训、信息交流和文化娱乐场所。

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乡村负责建设,村党组织、村委会直接管理,乡镇党委监督指导使用。

县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宏观指导。

乡镇党委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设备投入、室内布置进行统筹安排,统一要求。

第四条以设施齐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效果明显为目标,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村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评选五好乡镇党委和五好村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由乡镇党委根据乡村实际,提出建设规划和计划,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由乡村具体组织实施。

房屋的建筑面积要达到90平方米以上,标准为砖木或砖混结构。

第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选址要以便于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和方便群众为目的,尽量选在群众相对集中和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方。

鼓励将村级医疗卫生、科技培训、文化宣传、计生服务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除尘滤布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真正建成村级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交流中心。

第七条通过上级补、部门帮、项目带、市场促、群众建等途径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县直涉农部门和项目主管、审批部门要从政策、项目、资金、设备等方面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给与大力支持。

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齐抓共管,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帮扶力度。

第八条修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保证工程质量。

河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河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河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的功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工作、活动的主要阵地,是为村民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公益性服务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有利于充分发挥村级配套组织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章设施配套第四条每个建制村都要拥有符合基本工作和活动需要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每个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90平方米,各地可根据各村实际,适当扩大面积,丰富功能。

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乡镇党委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要充分体现“一室多能”,方便群众参与各类活动。

按照“布局整齐、摆设规范”的要求,活动场所内分别设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办公室、党员群众活动室、图书室等。

第六条党员群众活动室内基本实现“五个有”标准:有符合标准规格的党旗,有完善的电化或远程电教设备,有足够的桌椅,有充足的学习资料,有健全的制度。

有条件的可添置微机等现代办公室设备。

第七条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大门口两侧悬挂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标示牌,右侧为村党组织标示牌,左侧为村委会标示牌,其它村级组织如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组织制作合适尺寸小标示牌悬挂其办公室门口左上方。

标示牌由各设区市统一样式,明确材质、字体、颜色等方面的具体制作要求,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制作。

第八条场所外围根据实际情况可砌围墙(砖墙或透视墙),也可直接与室外广场相连,形成开放式阵地。

要规范设置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

第九条庭院建设要结合实际,由村党组织制定规划,种植花草树木,绿化美化院内环境,做到整洁、美观、大方。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是国有资产,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及挂牌流程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及挂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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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3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3篇)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位置:村级文化活动室位于村委会所在地。

管理人员:由村委会指派专人负责管理村级文化活动室,负责协调、组织、监督活动室的使用。

使用范围:村级文化活动室主要供本村村民开展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社交等活动使用。

使用规定:1. 村民可以提出使用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申请,经过村委会核准后方可进行使用。

2. 使用活动室的村民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签署使用责任协议。

3. 使用活动室的时间范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10点,超出时间需要提前申请并经村委会同意。

4. 活动室的使用需按照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时间。

5. 使用活动室期间,须按照活动室管理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和完好。

6. 使用活动室期间,需保持环境整洁,不得随意涂写、破坏设施设备和器材。

7. 使用活动室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8. 使用活动室期间,需节约使用电、水等资源,注意节约能源。

9. 使用活动室产生的费用(如电费、水费等)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10. 不得将活动室用于商业目的,不得搞私人活动、聚众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11. 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进行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可能取消使用权限。

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执行:1. 将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在村委会公示栏上进行公示,让村民们了解该制度内容。

2. 定期组织开展村级文化活动室使用规定的宣传活动,向村民宣传活动室的使用规定和管理制度,并提醒使用者遵守规定。

3.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进行相应处理。

4. 应定期对活动室进行巡查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使用者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5. 村委会会定期进行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惩。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合理利用资源,提供良好的文化活动场所,特制定本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委会和村民参与集体活动的主要场所,往往是农村文化交流、组织会议、教育宣传等社群活动的中心。

合理、科学、规范的管理是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正常运转的必备条件。

本文将侧重探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分类根据其用途和基础设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可以分为活动室、文化站、集会所、村委会办公室等多种形式。

这些不同类型的场所在使用方式和管理要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在管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案。

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应按照公平原则,优先保障广大村民的权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需提前告知村委会并经过民主审查。

2. 安全第一。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遵循“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维护场所的安全和稳定。

3. 节约用地。

农村用地资源有限,应当充分利用房屋资源,精打细算,不浪费村民所赋予的资源。

4. 保护环境。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遵循绿色发展理念。

5. 爱护公共设施。

民主公开、自愿维护是保障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长期安全和良好管理的重要途径,村民应当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和文化环境。

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方法1. 使用管理。

村民需预约使用场所,并通过村委会审批;2. 环境保洁。

场所管理人员应当保持场所卫生干净,任何人不得随意污损场所;3. 维护安全。

场所管理人员应当保障场所设施齐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 文化娱乐。

场所管理人员应当为关注环保问题的村民提供文化娱乐活动,同时也可以举办地方文化特色、群众性的活动,丰富村民的文化生活;5. 收费标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使用情况制定合理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政府指导价和农村村民实际承受能力。

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注意事项1. 编制详细活动场所管理规程,明确使用限制、场地维护、设施使用说明等内容;2. 推广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场所管理服务水平,提升村民文化素质;3. 加强人员管理,保证场所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管理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安全、文化、卫生达到最好状态。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中共牛场乡委员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现结合牛场乡实际,制定全乡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办公议事、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综合阵地。

乡党委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利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逐步使之成为全村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中心。

第三条由乡以上各级投入建设或购买的活动场所与设施,其所有权归国家和村级组织共有,村级组织拥有使用权。

第四条活动场所由乡、村两级负责直接管理,特区党委组织部进行监督管理。

(一)村级组织负责活动场所日常修缮、维护、保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安全工作。

(二)乡党委负责辖区内活动场所的统一管理,将活动场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集中保管。

要适时对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将场所修缮维护和设施设备更新补充费用列入年内乡财政预算。

(三)乡党委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经济发展办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活动场所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未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活动场所及其设备进行侵占、转让、抵押、买卖、出租、挪用、毁损,不得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不得在活动场所院内及周围建设各类建筑设施。

对上级部门配备到村的设备乡严禁截留、挪用。

第五条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

乡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副书记、副乡长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

乡党委要与村党支部签订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责任书,明确场所的权属、功能和使用范围,明确场所管理使用的责任。

乡党委将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作为评选红旗党支部、“五个好”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条活动场所及其所有设备应有专人管理。

乡党委要对活动场所的办公、学习、娱乐等相关设备进行准确、详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填写《财产登记表》,做到帐物相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是村民参与文化、娱乐、教育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和管理,需要制定以下使用制度:
1. 使用范围:村级文化活动室主要面向村民和相关组织提供服务,使用活动室需要提前申请并经审批通过。

2. 使用时间:活动室的使用时间应提前预约,安排合理,避免使用冲突。

使用时间一般以小时为单位,使用者需要严格按时结束活动。

3. 使用费用:村级文化活动室的使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费用标准应在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确定,并公示于村级公告牌上。

4. 使用方式:使用者需要提前向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申请使用活动室,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

5. 使用须知:使用者在使用活动室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和须知,包括但不限于保持活动室整洁、不损坏设施、不影响他人使用等。

6. 管理与维护: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负责活动室的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

7. 紧急情况处理:在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配合相关人员处理。

8. 违规处理:如发现使用者违反规定,损坏设施或严重影响他人使用,村民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暂停使用、限制使用等。

以上是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节可以根据村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

龙头镇熊家山村村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为进一步夯实我村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村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促进村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第一章村活动场所作用第一条立足村情实际,充分发挥村活动场所的综合作用,把村活动场所建设成为集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的综合阵地。

1、定期组织党员利用村活动场所开展“三会一课”、经常性教育、发展党员、民主议党员等党内活动,不断提升农村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定期组织发动群众处理村级事务、讨论表决重大事项,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管理。

3、定期组织党员群众进行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劳动技能。

4、积极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

5、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建房审批、户籍管理、民政优抚、就业社保、人民调解、信用贷款等各种服务。

6、认真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传递致富信息,传播科技文化知识等。

第二条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村活动场所综合功能,尽量减少村干部的办公用房,对活动场所功能设置不合理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严禁利用活动场所传播反动言论或进行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非法活动。

第二章村活动场所管理第三条村活动场所由村党组织、村委会管理、使用,乡镇党委、政府监督使用。

村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村活动场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切实做好活动场所的管理维护、防火防盗、保洁卫生等工作。

第四条村活动场所属公益事业场所。

凡有乡镇以上(含乡镇)财政(含党费)和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分投入或全部投入的村活动场所以及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未经县级组织、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同意,村活动场所及其设施不得出售、出租、转让、抵押。

第五条建立村级组织资产台账,村活动场所财产必须造册登记,且要做到表物相符。

乡镇要对资产台账进行备案、管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级组织的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场所功能的发挥,提高场所利用效率,加强村级组织的工作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村级组织主办的一切与村级事务相关的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动组织活动的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

第四条村级组织应当保证活动场所的安全、卫生、设备齐全并按时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场所正常运行。

第五条村级组织应当统筹安排场所的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使用计划。

第六条村级组织对外开放的场所,应当按照政策规定执行收费标准,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第二章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第七条村级组织应当成立场所管理委员会,负责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场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保证场所的正常秩序。

(二)负责场所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缮和保养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场所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对内外租借场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管理,保证场所的正常使用。

(五)及时了解场所使用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加强对场所使用者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场所的公共秩序。

第九条村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场所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场所的情况,包括维修、保养、投资等方面的资料,并按年度进行盘点和归档。

第十条场所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对场所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并根据需要提出改善建议。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第十一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使用主要包括内部使用和对外租借使用。

第十二条内部使用场所的,必须向场所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时归还场所。

第十三条对外租借使用场所的,必须向场所管理委员会提前申请,并缴纳相应的租借费用。

第十四条商业性或有偿活动的使用场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并遵守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对外租借活动场所的使用,应当签订租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
村级文化活动室是为了满足村民文化需求、促进村民文化交流而设立的公共场所,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文化活动室,制定以下管理使用制度:
一、管理机构
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由村委会或文化委员会负责,设立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使用范围
文化活动室主要用于村民进行文化、教育、娱乐等活动,如文艺演出、培训班、讲座等。

三、使用顺序
1. 优先给本村村民使用,外村人员需要经过申请并经村委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大型活动需提前预约,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有限资源给予优先使用。

四、使用时间
文化活动室的使用时间为每天8:00-18:00,特殊活动需提前申请延时使用,审批通过方可使用。

五、设备维护
1. 使用者需爱护文化活动室内设备及场地,禁止私自拆卸、损坏设备。

2. 活动结束后,使用者需及时清理活动现场,归还借用的设备。

六、活动费用
1. 村民组织的非盈利性文化活动,可以免费使用文化活动室。

2. 对于商业性质的活动,需要支付一定的租金或场地使用费。

七、安全保障
1. 使用文化活动室时需确保人员安全,禁止在活动室内点燃明火、放鞭炮等危险行为。

2. 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责任人。

以上为村级文化活动室管理使用制度,希望能够确保文化活动室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和交流平台。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整体服务功能,切实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物质条件,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市要求及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干部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主阵地,是党员教育和科技培训的主课堂,是党的农村政策宣传和科技普及的主窗口,是群众文化学习和娱乐活动的主平台。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是提高农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是顺利开展农村各项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坚持“八项原则”,即:坚持管建并举、规范管理、综合利用、自我发展、完善机制、服务群众、运转有序、注重效益的原则,做好七项经常性工作,即夯实基础设施、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室内外设置、做好卫生保洁、强化安全管理、坚持轮流值班、收集整理档案。

建立规范的学习、办公、服务和值班秩序,塑造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良好形象,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村级组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由乡镇党委全面负责,村两委具体组织实施管理。

第二章基础建设第五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优先利用闲置资产,避免重复投资。

新建项目选址要结合新农村规划,应选择在人口分布较为集中且通水、通电、通路的位置,既要适应村级现状,又要预留发展空间,做到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齐全。

第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总体上要达到建筑风格、建筑结构、内部设置、功能统一。

建设占地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不少于90平方米,有村干部办公室、资料档案室、多功能活动室(兼做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村民代表议事室、电教工作室、为民服务代理室、图书室和阅览室),有围墙、厕所、大门、绿地,有党务村务公开栏、科普文化宣传栏。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拟稿人:时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指由国家和村集体投资兴建,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日常办公、党员或群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场坪及办公设施等。

第二章产权确认第三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所在乡镇政府名义办理产权登记,使用权属所在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第四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产权按投资渠道分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中国家财政投资兴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国有资产,其他投资兴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属集体资产。

第五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经有关部门选址同意后,由乡镇政府以项目村名义申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办理标注国有资产份额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

县发改、财政、农业、审计、建设、国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及时进行项目审计和资产认定。

第三章日常使用第六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科学安排村“两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计生服务室、综治工作室、便民服务室、文体活动及室外阵地,统一制作门牌.要本着简洁、实用和美观的原则,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版面的布置.第七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第八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第九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托将要建立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党员活动(党员电教)中心,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传达政策、传递信息、传授技术、传播文明的功能,真正支持农村、服务农业、培育农民。

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三篇)

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三篇)

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1. 活动室的使用时间:活动室的使用时间应事先预约,并按照预定时间使用。

若需要延长使用时间,需提前向管理人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2. 活动室使用范围:活动室主要用于举办文化活动、会议、培训等公益性活动,不得用于商业宣传、违法活动或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3. 活动室的保管和维护:租用者需要妥善保管活动室内的设备和物品,不得私自搬动、破坏或盗窃。

离开时应检查房间的门窗是否关闭,电器设备是否关闭。

4. 活动室的卫生清洁:每次使用活动室后,租用者应负责清理活动室内的垃圾,并保持室内的卫生整洁。

离开时应将垃圾清理干净,并将其放入指定的垃圾桶。

5. 活动室的安全:在使用活动室时,应注意安全。

不得酗酒或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活动室。

如发生火警、漏水、电器故障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6. 活动室的费用和押金:活动室的使用需支付一定的费用,用于维护活动室的设施和设备。

同时,租用者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保证金。

如无任何损坏或违规行为,押金将全额退还。

7.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活动室管理制度或损坏活动室设施的行为,将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限制使用权、没收押金等措施。

8. 管理责任:活动室的管理由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负责维护活动室的秩序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对活动室的安全和卫生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上是一份示例制度,具体的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村文化活动室管理制度(二)1、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构建和谐烟草,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维护正常活动秩序,有效利用现有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文化活动室仅供本单位职工学习交流和文化娱乐活动。

3、凡来文化活动室参加活动者须自觉遵守活动室制度。

4、讲究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5、爱护室内设施,请勿损坏器材设施,随意搬动,请勿在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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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建,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日常办公,党员或群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活动场地、上级党组织配发以及村“两委”及其他自治组织购买、受赠的配套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一切财产。

第三条全村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及维护,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四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是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坚决防止随意出售、出租、抵押、变卖活动场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条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活动场所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

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达到以下标准:
(一)主体结构完好,无屋顶漏雨、室内进水现象;
(二)门窗等设施完好,防火、防盗措施安全可靠;
(三)各种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道路通畅。

第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桌椅、文件柜、电视机、DVD 机等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物资、档案登记簿,记载其名称、数量、金额和维护情况等内容,做到帐物相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

固定资产台帐由乡镇负责管理,对不能使用的财产、物资应登记造册上报审批作报废处理。

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换届或主要村干部调整时,由乡镇党委、政府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由交接人双方、监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三章日常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要有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标示牌、党务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制度栏、党旗、电视机、DVD机和黑板。

要充分体现“一室多能”,方便群众开展各类活动。

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

第八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第九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依托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党员活动中心,经常组织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传达政策、传递信息、传授技术、传播文明的功能,真正支持农村、服务农业、培育农民。

第十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将活动场所的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设施定期向党员和群众免费开放,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

第十一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在村级活动场所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听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活动,扩大党员和群众对村级事务的有序参与,健全民主自治机制,加快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轮流值班制度,接待党员和群众,积极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协助涉农部门搞好信息咨询、证照代办、物流中转等惠民服务。

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接收电话、信函、通知的记录,根据内容的紧急程度及时向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进行反馈,并依据指示精神迅速处理。

(二)值班事项登记制度。

村都要建立《值班情况登记薄》,内容包括来电、来函、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性别、具体内容。

以及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情况,《值班情况登记薄》由值班人员负责填写。

(三)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时,要将前一天值班情况、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通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对发生的灾情、疫情、集体信访、恶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项,要及时向村党总支书记或乡镇党委报告,并按照指示精神迅速处理,来不及上报的,应当根据情况,边应急处理,边向上级报告。

(五)卫生清扫制度。

值班人员每天交班前要整理活动场所室内外卫生,保证室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六)安全保卫制度。

做好活动场所防火和防盗工作,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增强防盗、防火意识,交接班时,要清点所有财物,并做好记录。

(七)为民服务制度。

以值班为载体,为群众提供农村政策咨询、农产品营销、农村科技信息咨询、劳务输出信息等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活动场所成为“为民服务中心”。

(八)信访接待制度。

值班人员要受理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之间的矛盾,认真排查,积极化解,依法调处,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出解决时限,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活动场所工作档案,建立使用台帐,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

禁止开展封建迷信和赌博等各类非法活动。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乡镇党委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主要责任人。

村党总支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及时发现解决场所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对村委会和村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内容。

对出现资产流失、设施损坏、占用设备、开展非法活动、长期闲置不用等情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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