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电子制作锦标赛评审实施明细介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年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评审实施细则

本细则依据《全国青少年电子制作锦标赛科技创新评比办法》制定。

一、评审委员会组成

(一)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

(二)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二、评委任职条件

(一)评委在工作中一定要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绝对不允许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热爱本项比赛的评委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评委工作。

三、评审原则

(一)评委会将综合考虑作品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外观设计、安装工艺、性能以及现场答辩等因素进行评分。

(二)评委会的评审必须立足公平、公正,必须着眼于为我国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人才的高度开展工作。

(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特别优秀的项目可设特等奖。一等奖不超过十名,二等奖不超过二十名,其余奖项

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30%。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另设优秀作品奖一名,由观众投票产生(四)参赛作品必须具有实物,没有科学性错误并现场演示成功方可参评。

(五)评审实行保密制度。评审结束之前,评委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或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四、评审流程

(一)演讲:各代表队需从设计理念、创新点、制作原理等方面对作品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二)答辩:评委根据作品情况对参赛运动员进行提问。(三)评奖:评委会将根据作品情况和答辩表现综合评出创新作品的获奖等级。

五、评审标准

评委会奖依照如下内容对各参赛队作品进行逐项打分:(总分100分)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