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电大发[2011] 2号
关于参加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直属学院、各分校:
2010年我校继续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现请各教学单位按我校制定的《2010年度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学生申报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
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奖学金管理办法,我校制订了“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以奖励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学习目的明确、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建设,树立良好学风。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奖学金工作实施细则”及“实施方案”完成每项工作,将奖学金制度积极宣传到每一位学生,严格执行评审程序,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审核,做到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中央电大和校纪检部门的监
督与回访。建立并逐步在实践中完善具有广播电视大学特色的,适应开放教育形式和特点的奖学金制度。
附件:
2010年度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电校学[2009]1号)和《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奖励对象为长春电大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名额根据中央电大通知确定。
截止到201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二、奖学金来源及奖励标准
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由中央电大专项拨款。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推荐、评审程序
2010年度长春电大奖学金工作申请条件及评审程序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推荐名额
中央电大根据试点电大开放教育在籍学生人数,按照规定比例确定长春电大推荐名额。各办学单位组织推荐候选人。长春电大初审后,按照推荐名额向中央电大等额推荐。
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者,不受名额限制。
五、报送材料
试点电大在中央电大奖学金评优申报系统中填写并打印相关表格,连同成绩单等纸质材料一同上报中央电大,同时在评优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文档。
1.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附表1);
2.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附表2);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
4.奖学金候选人的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注明省级电大(学院)名称、教学点名称及学生姓名);
5.奖学金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6.试点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附表3)。
六、发放方式
奖学金证书由中央电大统一印制。中央电大拨付奖学金并邮寄证书给试点电大。试点电大将奖学金及证书发放给获奖学金学生所在办学单位,具体发放方式由办学单位根据中央电大要求和本校情况自行确定。
七、时间安排
1. 申报阶段
2011年1月上旬,中央电大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推荐名额。
2. 实施阶段
(1)试点电大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奖学金试点工作开展通知组织实施。经过学生申请,教学点初审,通过者网上填报等程序,于2011年4月22日前向中央电大推荐奖学金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中央电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确定获奖学金学生名单,6月底前向试点电大拨付奖学金款项并邮寄获奖证书。2011年9月底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3. 总结阶段
2011年10月中旬,试点电大向中央电大提交试点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和措施、主要经验及创新、重
点问题及解决方案、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中央电大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向全国电大通报2010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情况。2011年11月,研究部署2011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
八、注意事项
1.报送材料应规范齐备。
2.教学点要认真填写初审意见,初审意见应包含对申请表中信息和其他材料的核实情况以及初审情况。
3.奖学金候选人成绩单通过教务管理软件打印,同时注明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选修课程平均成绩及已修学分,并加盖省电大学籍审核印章。
4.工作人员在整理候选人材料时应认真细致,确保汇总表中信息与候选人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在英
通信地址:长春市宽城区西广大街535号长春电大教务处
邮政编码:130022
电话:(0431)82857773
电子邮箱:17598519@
附表: 1.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候选人汇总表2.2010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奖学金申请表
3.试点电大银行账号信息表
附件:
2010年度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了保证我校顺利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年度奖学金试点工作,并能规范、有序地开展奖学金试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完成中央电大奖学金评审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一、目的和意义
开放教育奖学金制度是广播电视大学作为开放大学的一个基本制度。长春电大参加中央电大奖学金试点项目、启动开放教育奖学金制度,是加强学校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校风建设,树立良好学风的手段之一。开展奖学金试点工作对于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诚信做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此项工作,将使全校更加关注学生和学习,真正体现开放教育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
二、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对象为开放教育各专业在读学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为每人1000元。截止到2011年3月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待毕业状态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