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
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跟投项目 (2)
第三章跟投人员 (3)
第四章跟投方式 (3)
第五章分配管理 (4)
第六章退出管理 (4)
第七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设计规范化、科学化的项目跟投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体系,激发企业活力,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统一到同一战线上,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激励,加快周转、提升利润水平和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三条定义释义
(一)销售型项目:持有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超过15%且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
(二)资金峰值:项目开发全期间,累计负净现金流的最大值。
(三)累计经营性现金流回正:现金流量表中各期净现金流量的数值逐年相加之和,经营性收益覆盖前期开发的成本,不含贷款。
第二章跟投项目
第四条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公司投资的销售型项目应当参与跟投。
合资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参与跟投,但不对合作方开放。
第五条旧改、收并购等特殊项目,在本制度生效前已获取且尚未开工的,经跟投管理机构同意,可列入跟投范围。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编制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修订记录1目的为了提升集团的整体竞争力,促进集团与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共同创业、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方式共同成长,促使各级经营者从项目价值最大化的角度经营项目,有效减少经营者的利己短期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适用于集团最新年起所有地产类新拓展项目。
2.2跟投人员限为本集团员工,分为强制跟投和自愿跟投两类。
3术语与定义无。
4职责4.1集团执董会:是监督和指导本制度实施的最高决策机构。
4.2经营发展部:是本制度及其实施方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执行归口机构。
5关键活动描述5.1投资架构及出资管理5.1.1本制度按照每个项目设置一个虚拟股权架构进行运作。
跟投人的投资份额为单个项目的虚拟股权,跟投人优先享受项目收益分配但无项目决策表决权。
5.1.2单个项目的股权总份额:按照项目启动会所确认的项目资金峰值作为项目股权总份额。
跟投人投资资金由投资人自行筹集,跟投人投资份额之外的项目股权份额由集团出资。
5.1.3项目跟投人投资总份额:单个项目所有跟投人投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股权总份额的5%—10%(具体跟投资金峰值比例由项目启动会决策)。
5.1.4集团投资拓展、营销、工程、成本、设计、财务分管领导,项目所在一线公司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等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其他强制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25万。
自愿跟投人员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万。
5.1.5跟投人认购的跟投份额超出公司限定额度时,除强制跟投人员所认份额外,原则上以个人缴款先后顺序确定跟投人资格,最终认定资格方案由执董会确认。
5.1.6对于自愿跟投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自动放弃投资机会。
5.1.7跟投资金缴纳时间:原则上为项目启动会后30个自然日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跟投激励方案
房地产开发项目跟投激励方案1、与本项目公司及所属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2、符合跟投资格条件,即在本项目公司或所属集团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在职期间表现优异;3、对公司的发展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有高度认同,并对公司忠诚度高。
二、激励方式共享发展计划”采用跟投激励方式,即员工在购买项目公司的股份时,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激励股份,员工持有的股份数量与其在公司的岗位层级和表现有关。
同时,公司将设立激励股份锁定期,员工需在锁定期内持有激励股份,以体现员工的长期价值贡献。
三、激励股份的分配激励股份的分配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岗位层级和表现进行相应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共享发展计划管理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局决策会审批。
四、退出机制员工丧失或脱离与本项目公司及所属集团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或未达到激励股份锁定期限,均应退出激励计划,已获得的激励股份应当回收。
第五章“共享发展计划”的实施共享发展计划”实施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的确定、激励方式、激励股份的分配、退出机制等内容,并经共享发展计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激励股份管理制度,确保激励股份的安全、有效管理和流通。
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跟踪、监督和评估激励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共享发展计划”能够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和经营目标。
为了参与“共享发展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符合基本条件,同时不同级别的激励对象还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基本条件包括与XXX或其关联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以及认同企业文化,认同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价值观。
对应条件则要求XXX副总经理级及以上岗位人员必须强制跟投,其他人员可以自愿跟投。
特殊入围人员条件由XXX总裁提出,经共享发展计划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列入激励股获授条件。
为了保障“共享发展计划”的实施,采用项目跟投方式进行激励。
具体方式包括:跟投项目公司实施范围为XXX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开发项目;XXX总裁或总裁指定人员以个人名义成立有限责任公司A,作为执行事务的普通合伙人以最低投资额与XXX总部全体跟投激励对象共同出资成立总部跟投有限合伙企业,跟投XXX辖下的新开发项目;项目公司总经理以个人名义成立有限责任公司B,作为执行事务的普通合伙人以最低投资额与城市公司及项目公司全体跟投激励对象共同出资成立项目跟投有限合伙企业,专职跟投本项目公司。
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员工跟投制度
房地产调控背景下员工跟投制度作者:王志浩来源:《中国房地产业·上旬》2020年第10期【摘要】从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来看,跟投制度作为重要的员工激励制度,对整个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通过跟投制度的实施,不但提高了房地产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同时还能实现科学的利益分配,使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能够通过跟投制度的方式参与投资房地产项目,对做好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实现风险的有效控制具有重要影响。
【关键词】房地产调控;员工跟投制度;问题;对策基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实际,员工跟投制度作为基础的管理制度,对提高员工的贡献度,以及降低企业管理风险和实现房地产企业的快速扩张和项目的有效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员工跟投制度的实施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积极效果,为房地产企业的扩张和项目的有效建设与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但是随着调控政策的不断出台,房地产市场呈下行的趋势,使员工跟投制度面临着风险,如何做好跟投制度的调整,如何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的协调,对整个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跟投制度发展历程1.1跟投制度的诞生从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来看,跟头制度最早诞生于万科公司,为了激发员工积极性,实现对员工凝聚力的有效提升,建立了员工跟投制度。
通过员工跟投项目的方式投入资金,并按照项目的进程和收益予以分红。
跟投制度诞生之后,得到了企业员工的普遍拥护。
企业员工通过跟投的方式,深度参与了具体的房地产项目,使整个员工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能够主动的降低项目的管理风险。
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解决项目的风险并增加项目的整体收益。
员工跟投制度的诞生,对推动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和优化企业管理流程,以及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具有重要影响。
1.2跟投制度的快速发展基于员工跟投制度的重要影响和员工跟投制度取得的积极效果,在房地产企业过程中,员工跟投制度成为了重要的支持制度,对整个员工的发展和企业分配手段的调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房地产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内部的跟投制度等方式,推动整个跟投制度的发展,将整个跟投制度与企业的管理实际相结合,实现了对员工的有效激励,对提高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和做好项目的管控具有重要影响。
关于国有企业的房地产项目跟投的合法合规性分析
关于国有企业的房地产项目跟投的合法合规性分析1、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的基本含义项目跟投是指公司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经股东同意,在由股东承担绝大部分投资的情况下,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员工投资项目,并按照约定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项目跟投是企业的一种投资风控措施和激励约束机制。
常见的项目跟投模式包括员工直投、持股平台跟投、认购基金份额跟投、机构代持及虚拟跟投等。
跟投员工将资金以股权、协议等方式投入特定的房地产项目,根据项目业绩情况确定跟投收益,最终于特定条件达成后返还本金及收益。
2、国有企业员工的房地产项目跟投有关政策文件梳理国家自2008年起陆续出台了系列鼓励国有企业探索开展员工跟投的政策文件。
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见下表:3、国有企业员工的房地产项目关于“上持下”限制的理解1、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仅支持员工持有本企业股权,不支持员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由于国有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践中容易出现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为其自身利益,而非为所有者利益,设定不平衡或明显偏向员工的所谓“共同承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机制的情形。
因此,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对项目跟投、员工持股等行为,特别是员工“向下持股”一直持有谨慎保守的态度。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第(四)条规定,“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
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
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规定,(1)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可向本企业投资;(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
地产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跟投管理制度一、引言地产跟投是指地产开发商或投资机构通过私募基金等方式,邀请投资者参与地产项目的投资和开发。
由于地产项目的投资规模大、风险高、回报周期长、管理要求严格,通常需要多方合作共同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
为了确保地产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有效管理,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地产跟投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地产跟投项目涉及多方合作,需要建立严谨的管理制度来规范各方权利和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按照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进行。
制定地产跟投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投资者权益:地产跟投项目通常涉及大额资金投入,投资者需要了解项目的运作机制、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等相关信息。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规范项目操作:地产跟投项目需要多方合作,包括资金方、开发商、项目管理方等,各方之间存在合作关系需要进行有效管理。
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项目操作流程,保证项目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3. 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地产跟投项目的管理需要多方协作,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等问题。
制定管理制度可以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4. 降低风险:地产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大、风险高,需要对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和管理。
制定管理制度可以降低项目风险,保证项目投资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一套完善的地产跟投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投资者权益、规范项目操作、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三、地产跟投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地产跟投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者权利和义务、项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项目管理机构和开发商之间的合作协议、项目运作流程、风险管理机制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几个方面分析地产跟投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投资者权利和义务作为地产跟投项目的投资者,投资者拥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包括:(1)权利:投资者有权了解项目的基本信息、风险收益特点、投资方案、运作流程等相关信息;有权按照约定投资金额参与项目;有权参与项目决策和监督等。
房地产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YY集团内部合伙人管理办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内部合伙人机制,增强“管理层员工”的主人翁意识,让员工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员工在共创、共享的基础上,共担企业发展的责任与风险;激励员工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和利益而努力。
本办法适用于YY集团推行的跟投项目和人员。
二、项目合伙方式及股份构成公司员工以实际出资投资公司项目,并根据本办法规定以合理组织形式或方式体现股权,根据项目实际收益与投资额比例获取收益。
集团与第三方合作项目,比照本办法予以实施。
三、相关定义1、跟投配资公司在员工实际投入金额的基础上,给部分合伙跟投员工提供一定倍数的配资,增强员工总投资额,提升员工投资收益的投资形式。
示例:员工实际投入本金5万元,公司再提供给员工5万元跟投配资,从而员工按10万元本金计算投资收益;称为1:1配资。
2、强制跟投针对公司确定参加跟投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起关键影响的岗位,按公司规定,任职该岗位的人员必须强制性参加该项目的跟投,公司给予其跟投配资资格,但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配资。
3、投资方式以及形式员工以本人名义投资跟投项目,集团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或以代持方式作为投资载体(以下简称投资载体),员工作为投资载体成员,并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载体以实收投资款及配资入股跟投项目公司,并持有跟投项目一定持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项目公司股份的10%以内。
项目公司的总股本为所有股东自有资金的投入的峰值。
4、内部合伙人管理机构(1)集团董事会为内部合伙制度的领导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主要作职责:对跟投项目确定、项目经营信息以及项目决策、各方收益处分、纠纷处理行使最终裁决权;并代表跟投员工行使跟投项目公司股东表决权。
(2)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下设日常执行机构(以下简称:内部合伙人执行机构),成员包括:集团投资业务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集团副总、项目负责人以及内部合伙人领导机构指定人员,主要工作职责:跟投项目经营执行、收益分配方案制定、资金归集以及费用分担方案制定。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一、跟投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跟投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跟投者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跟投者能够参与到地产开发项目中,并根据其合同规定享受相应权益。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地产开发项目的跟投者,无论其个人或机构。
二、跟投者的资格和要求1.跟投者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或机构,具备合法的投资经验和实力;2.跟投者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个人或机构信息,并签署相关书面文件;3.跟投者应按照约定时间和金额进行缴款;三、跟投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跟投管理机构负责对跟投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和审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通知其参与项目;2.跟投管理机构应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资金用途和风险提示等;3.跟投管理机构应与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并确保跟投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四、地产开发公司的义务和责任1.地产开发公司必须依法进行项目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开发和销售;2.地产开发公司应向跟投者提供真实和完整的项目信息,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及时向跟投者说明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可能的变动;3.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相关回报,包括收益分配和项目结束后的结算;4.地产开发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定期向跟投者提供项目的执行情况报告。
五、风险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1.跟投管理机构应在项目跟投阶段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给跟投者风险提示和应对措施;2.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并确保跟投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3.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应按照约定协商解决项目中可能出现的争议,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六、跟投管理制度的修改和终止1.跟投管理制度的修改应经过跟投管理机构和地产开发公司的协商和双方的书面确认;2.跟投管理制度的终止应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并通知跟投者;总结:地产开发类项目跟投管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制度,它确保了跟投者的权益,提高了项目的管理效率,并降低了市场风险。
2020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2020年项目跟投管理办法2020年6月目录1.目的 (4)2.适用范围 (4)3.职责 (4)3.1董事会 (4)3.2总经理部 (4)3.3党委会 (4)3.4人力资源部 (5)3.5资本运营中心 (5)3.6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5)3.7法律与商务部 (6)3.8董事会工作部 (6)4.管理原则 (6)4.1依法依规,公正透明 (6)4.2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4.3稳妥推进,强化监督 (6)5.规定 (7)5.1跟投人员范围 (7)5.2跟投方式 (8)5.3跟投额度 (8)5.4员工出资 (9)5.5损益兑现 (9)5.6跟投退出 (10)6.管理与监督 (12)6.1组织管理要求 (12)6.2防止利益输送条款 (13)7.缩略语 (14)8.附则 (14)9.附件 (14)1.目的为推动中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战略落地,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直接、间接控股或实际管理的各级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公司”),用于项目跟投管理。
本办法所称项目跟投是指跟投对象以自有资金与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或(基金)项目,并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3.职责3.1董事会审批本办法;授权总经理部负责具体跟投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3.2总经理部审议本办法;审批具体跟投方案;负责公司项目跟投的整体管理和监督。
3.3党委会审议本办法;审议公司项目跟投方案。
2024年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
2024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逐渐受到重视和广泛应用。
跟投制度是指房地产公司邀请投资者以其名义参与特定项目的投资,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一种合作模式。
下面将从跟投制度的定义、特点、优势和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跟投制度是房地产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合作模式,即投资者通过房地产公司的平台参与特定项目的投资,享受项目带来的收益。
在这种制度下,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金和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降低自身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跟投制度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投资者可以通过房地产公司的平台实现分散投资,降低单一项目的风险;二是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金和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投资者可以享受项目带来的丰厚收益,提高投资回报率。
跟投制度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房地产公司可以通过跟投制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二是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
房地产公司可以借助投资者的资源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通过跟投制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项目,可以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在未来,我国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
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和监管机制进行规范和监督;二是提升服务质量和透明度。
房地产公司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任和满意度;三是加强风险控制和合作机制。
房地产公司需要加强风险控制和合作机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2024年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和重视,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未来,我国房地产公司跟投制度将在制度建设、服务质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房地产资产开发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房地产资产开发项目跟投管理制度
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房地产市场已成为中国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房地产投资也成为许多投资者获取投资回报的重要途径。
然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风险较高,涉及复杂的法律和合约关系,需要专业的投资管理来降低风险。
目的和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跟投管理行为,明确投资者、开发商、投资管理人的职责与权利,并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本制度适用于房地产行业内的开发项目,适用于跟投管理环节的投资者、开发商和投资管理人。
主要内容
1.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用途、规划和设计情况、开发商的资质和实力、回报兑现保障措施等,确
保自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出决策。
2. 开发商应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公开项目的实际
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及时解答投资者的问题。
3. 投资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投资者的授权及相关协议规定行事,
协调投资者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本制度强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要求投资者、开发商和投资
管理人应及时披露有关项目的信息,增强信息的透明度,提高投资
者的决策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结论
本制度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跟投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明确
了各方的职责与权利,并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各方应严格按
照制度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投资风险。
2024年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
2024年,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风起云涌的状态,投资者纷纷进入,使得市场热度不减。
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逐渐兴起。
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是指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跟随专业的项目方一起进行投资,分享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这种制度不仅有利于投资者获取更高收益,还能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在2024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火热,跟投制度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和认可。
首先,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受到关注的原因之一是由于投资者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度不断增加。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房地产市场,希望通过投资获取更高的回报。
然而,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房地产市场涉及的资金庞大,风险较高,因此跟投制度成为了一种较为安全和有效的投资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跟投制度将资金放入到专业的项目方手中,由其进行规划和管理,从而实现分散风险、获取更高收益的目的。
其次,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也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和推广。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项目方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开始推出跟投计划。
这些计划不仅可以帮助项目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能有效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风险。
同时,对于投资者来说,参与跟投计划可以享受到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优质的项目资源,从而获取更高的回报。
因此,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在2024年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推广。
另外,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创新。
在2024年,不少项目方开始探索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的跟投方式,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例如,一些项目方推出了周期较短的跟投计划,让投资者能够更快速地获取回报;还有一些项目方引入了风险共担机制,让投资者参与到项目的决策中,分享项目的风险和回报。
这些创新举措使得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更加灵活和多样化,更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总的来说,2024年房地产项目跟投制度的兴起,是由于投资者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度增加、市场的认可和推广以及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
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研究和优缺点分析
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研究和优缺点分析1. 引言房地产行业是一个重要的经济支柱产业,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在房地产项目的发展过程中,跟投机制作为一种投融资模式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对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其优缺点,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2. 跟投机制的定义和特点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是指投资方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建立伙伴关系,在项目投资阶段参与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决策。
它的特点主要包括:1)分摊风险和收益;2)灵活性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投资方与开发公司合作密切,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围。
3. 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的优点3.1 分散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风险较高,项目跟投机制能够通过多个投资方的共同投资,将风险进行分散,从而降低每位投资方的风险承受能力。
3.2 共享机会项目跟投机制为投资方提供了共同参与项目决策的机会,能够共享项目经济效益,并有机会参与项目管理,从而增加投资收益。
3.3 投资灵活性跟投机制注重投资方与开发公司的密切合作,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和项目需求灵活地进行投资调整,提高投资效益。
3.4 信息共享跟投机制要求投资方与开发公司共同合作,实现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可以使双方更好地了解市场和项目状况,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4. 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的缺点4.1 利益分配难题跟投机制涉及多个投资方的利益,如果利益分配不合理或协议不明确,可能会引发利益冲突,影响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4.2 决策困难项目跟投机制需要投资方与开发公司达成一致,但投资方之间可能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和投资策略,决策过程中可能出现困难。
4.3 信息不对称由于项目跟投机制涉及多个投资方和开发公司,信息的披露可能存在不对称,导致投资方难以获取准确的项目信息,增加了风险。
5. 优化房地产公司项目跟投机制的建议5.1 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投资方与开发公司在项目跟投机制中需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增加互信和信息共享,从而降低合作风险。
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模板
地产项目跟投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在项目开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跟投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1.3 本制度所称项目跟投,是指员工按照约定,将个人资金投入到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按照项目盈利情况分享收益,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项目跟投的范围和方式2.1 项目跟投范围: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2 项目跟投方式:员工可以采取直接购买项目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份额、协议跟投等形式参与项目。
2.3 项目跟投金额:员工跟投资金根据个人意愿和承受能力自主决定,但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最低跟投比例。
2.4 项目跟投比例:根据项目风险和收益特点,公司设定项目跟投比例,并根据不同职位、不同阶段的项目适当调整。
三、项目跟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3.1 激励机制:(1)项目盈利时,员工按照跟投比例分享项目收益;(2)项目完成或达到预定目标时,公司给予跟投员工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3)跟投员工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享有优先权。
3.2 约束机制:(1)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完成跟投;(2)员工跟投资金不得少于公司规定的最低比例;(3)员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员工跟投资金在项目期间不得退出,项目结束后按照约定返还本金及收益。
四、项目跟投的管理和监督4.1 公司设立项目跟投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跟投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跟投方案、审核跟投资格、监督跟投资金使用等。
4.2 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项目跟投进行审计,确保跟投制度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4.3 员工有权了解项目跟投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进展、跟投收益等,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五、项目跟投的风险控制5.1 公司应根据项目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跟投的安全性。
项目跟随投资管理制度
项目跟随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相关人员跟随投资行为,实现关键人员公司投资项目的风险共担机制,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及私募投资基金行业的惯例制定本制度.第二章跟随投资的人员范围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项目跟随投资包括对公司投资项目的以下几种跟随投资范围(以下简称跟投人员):(一)项目团队成员跟随投资;(二)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三)其他公司员工.第三章跟随投资的原则第三条项目跟随投资是公司为相关人员提供投资机会,且为个人独立做出之投资决策,以主动自愿为原则,风险自担,盈亏自负.第四条跟投人员应当以合法资金为自己投资相关项目,不得代他人持股.第五条跟投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不得以进行利益输送为目的跟投相关项目。
第六条跟随投资款项全部由跟投人员个人自筹资金支付。
对于自愿投资的人员,如在规定期限内资金不能到位,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机会.第七条公司将向跟随投资人员提供投资决策所必要的项目信息,跟投人员应对所有项目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如有因疏忽或故意造成项目信息泄露的,公司有权视情况取消其跟投资格;因泄露信息给公司项目投资带来损失的,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八条由公司提供的项目源,项目组成员选择自愿跟随投资。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自行开发的项目源,项目来源人及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跟随投资,特殊情况另行协商.第四章跟投方式及项目范围第十条本制度所指跟投方式是指跟投人员作为基金合同主体(合伙型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契约型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公司型基金的股东)投资于公司发起设立或管理的私募基金。
第十一条本制度所指跟随投资项目包括:(一)公司为特定投资目的发起设立的私募基金项目;(二)公司受托管理的私募基金项目。
第五章跟随投资的比例第十二条根据项目及投资额度,公司分配给跟投人员的整体跟投额度原则上为公司管理基金项目投资金额的10%以内,公司可根据项目情况对该比例进行调整。
房地产跟投制
房地产跟投制房地产跟投制度现在很多大型房地产开发商都会有跟投制度,那么我们常说的房地产跟投是什么意思呢?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个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和小编一起看看什么叫房地产跟投?什么叫房地产跟投?现有的跟投制度绝大多数要求核心员工强制跟投,其余员工自愿跟投,并在集团(区域)和项目层面的人员范围层面做出协调,同时就资金到位及退出时间的机制上有待进一步明确。
同时,项目跟投不单单是一项激励机制,项目跟投的推出和企业的战略选择、项目类型、管理模式及基础等各方面息息相关,不同的战略选择和管理基础,决定了项目跟投应跨多大、走多深的问题。
跟投制度近年来受到了一些房企的青睐:包括万科、保利、碧桂园、首创、当代置业等在内的一部分房企先后施行了跟投制度,将项目运营效益与员工个人收益直接挂钩,希望能够实现员工与企业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这其中,起步最早的是碧桂园:早在2012年底,碧桂园就启动了名为“成就共享”的激励计划,拉开了国内房企“合伙人制”的序幕。
据悉,碧桂园的项目跟投制度目前已全面推行,以后的新项目都在推进当中。
同样是在2012年底,首创置业在公司内部推出了项目跟投机制,并在2015年全面试点跟投激励机制。
2014年5月,万科宣布启动股权激励、项目跟投等领域的地产事业合伙人制度,掀起了地产合伙人的高潮。
越秀地产在其2014年业绩会上透露,公司将“从做规模向做效益转型”,从体制机制上创新,推进事业合伙人制度。
金地集团提出的核心员工跟投方案,对激励与制约条款拿捏到位,在已高调推出跟投方案的房企中堪称范本。
作为房企合伙人制的一种操作手段,由于企业自身情况的不同,其所施行的跟投制度也有所不同。
万科与碧桂园、当代置业均采取了“全员+核心成员强制跟投”的方式,当前跟投机制遭大股东否决的金地,其原本也计划采用这一方式;首创置业则覆盖全员,并采取了自愿的方式,不强制核心成员跟投;而在越秀地产,只有核心骨干员工才可以参与跟投。
据了解,跟投额度则分布在股权或资金峰值的5%-10%之间。
2020年万科公司跟投制度
2020年万科公司跟投制度
一、跟投范围及跟投权益比例上限 (2)
二、跟投人员 (2)
三、跟投资金 (3)
四、特殊劣后机制 (3)
五、资金分配 (4)
六、跟投方式 (4)
为进一步加强合伙人共识、共创、共担、共享意识,促进合伙人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特制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跟投制度》。
一、跟投范围及跟投权益比例上限
万科新获取的住宅开发销售类项目均列入跟投范围。
跟投人员合计投入资金不超过项目资金峰值的10%。
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合计不超过10%,对于万科股权比例低于50%的住宅开发销售类项目,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还需不超过万科在该项目所持权益比例的20%。
单一跟投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项目权益比例不超过1%。
旧改、一级土地整理、海外房地产开发等其他项目,以及其他业务,可参照上述原则安排跟投,但不做强制要求。
二、跟投人员
项目所在区域事业集团(BG)的集团核心合伙人(GP),集团骨干合伙人(SP)为项目必须跟投人员。
必须跟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分别确定。
其他员工可自愿跟投。
必须跟投人员在跟足必须跟投部分之外,可追加自愿跟投。
公司董事、监事、法定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跟投。
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
房地产项目跟投方案一、背景介绍当前,房地产行业正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市场的变化,并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本方案将详细介绍房地产项目的跟投方案。
二、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跟投策略,实现投资者与房地产项目之间的互利共赢。
具体而言,我们的目标是:1. 最大化投资回报率;2. 保障投资者权益;3.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跟投方式与比例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投资者的需求,我们建议采取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跟投。
具体而言,投资者可以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参与房地产项目,以确保公平与透明。
同时,我们建议设定投资者最低投资比例,并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确定投资上限,以确保项目不会过度集中于个别投资者。
四、投资周期与退出机制在本方案中,我们建议设定合理的投资周期和退出机制,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具体而言,我们将设定固定的投资周期,并在此期间内规定投资者不得随意退出。
同时,我们将设立合理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优先回购等方式,以保证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和利润的安全。
五、风险与收益分配在房地产项目跟投中,风险与收益分配是关键的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我们建议遵循以下原则:1. 风险共担:投资者应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共同承担项目运营中的风险。
2. 收益分配:根据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合理分配项目的投资收益。
六、项目管理与监督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需设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与监督机制。
具体而言,我们将建议设立由项目方、投资者代表和专业第三方机构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和决策。
同时,我们将建议定期组织项目评估和报告,及时向投资者进行反馈。
七、合作机会本项目欢迎各类合作机构和个人加入跟投,共同分享房地产市场的机遇与收益。
欢迎相关机构和个人积极联系我们,共同商讨具体的合作细节。
八、风险提示本方案所述的投资存在市场风险,投资者在作出决策前应认真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结合专业意见进行投资决策。
本方案并不构成对任何个别投资者的主张或承诺。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背景越来越多的地产公司在规划、开发和销售房地产项目时选择让员工参与跟投。
从双方的角度看,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投资回报,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推广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则可以更好地吸引、留住优秀的员工。
在实际操作中,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需要一套科学、完整的管理办法。
本文旨在探讨并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确定跟投方式地产公司可以选择不同形式的员工跟投,例如:•购买公司股票或期权;•购买公司开发或销售的房产或土地的合法份额;•以其他方式与公司合作参与项目开发或营销等。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公司都应当明确员工跟投的范围、条件和限制,并将其纳入公司的制度、规章和管理体系中,确保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设立跟投基金和管理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地产公司可以设立跟投基金和相应的管理机构,以更方便、灵活地管理和运作员工跟投。
跟投基金可以由公司出资、员工出资或者两者合资而成,成立后可以吸引其他投资者的加入。
跟投基金的投资对象应该是公司所开发或销售的房产、土地或其他具有较高价值的资产。
管理机构则负责比较复杂的决策、操作和管理工作,例如审批员工跟投的申请、审计跟投基金的帐户、协助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和协调等。
确立投资额和回报方式公司应当明确员工跟投的最小和最大投资额,以及投资的具体期限和回报方式。
同时,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以激励员工跟投并推动项目的共同发展。
回报方式一般为股息、分红、业绩提成等,公司应当建立公平、透明的回报机制,以保障员工跟投的合法权益,并在项目运作中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数据。
管理风险和纠纷地产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管控风险和纠纷的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纠纷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规划,制定相应的预案和处理程序。
例如,在可能出现项目失败或资金问题时,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员工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员工跟投发生纠纷时,公司应当积极调解、协商,避免将纠纷拖入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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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房地产项目跟
投制度
CONTENTS目录
一、跟投项目范围 (1)
二、跟投管理机制 (1)
三、跟投额度 (1)
四、跟投人员 (2)
五、跟投本金的进入及返还 (2)
六、跟投收益分配 (3)
七、风险保障 (3)
一、跟投项目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的新型城镇化项目。
原则上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实施跟投,确因项目类型、性质不适合开展跟投的,应经公司党委会审批同意。
二、跟投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是项目跟投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跟投管理办法须经公司党委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公司负责项目跟投管理办法的制定及修订,授权公司二级单位和项目公司按照跟投管理办法实施跟投相关事宜。
公司委托中介机构每年年中集中开展项目跟投审计,对跟投过程及结果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同时通过通过抽检、督察等形式确保跟投管理办法落地并合法合规开展。
三、跟投额度
每个项目跟投资金不超过该项目经营资金峰值的5%;同时根据项目经营资金峰值大小,每个项目跟投资金最低不得低于200万元。
合资项目跟投额度上下限需按照地产公司方在项目中的权益比例折算。
四、跟投人员
项目公司负责人、项目公司部门负责人及由项目公司负责人提名的本项目公司关键骨干员工,项目公司隶属的二级单位负责人,二级单位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直接相关投资拓展人员为必须跟投人。
其他项目公司员工及项目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员工可自愿跟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部员工,以及持有型物业运营单位的人员不可参与跟投。
五、跟投本金的进入及返还
跟投资金应在项目土地成本缴纳超过50%的时点(收并购项目为交易对价缴纳超过50%的时点)后9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项目银行账户内。
跟投人需自筹跟投资金。
资金来源须为员工的合法薪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得为跟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与借款。
项目经营资金峰值开始回落后,保证资金存量富余,可以随项目经营资金逐渐回正同步启动跟投本金返还。
截至项目整体累计经营现金流回正当季度,最多返还员工80%跟投本金;至项目模拟清算(项目签约销售面积达90%)时返还剩余跟投本金(前提条件需项目模拟清算IRR大于可研IRR,若项目模拟清算IRR小于可研IRR,剩余跟投本金应延迟至项目销售结转率达到90%且预计项目不亏损时返还)。
六、跟投收益分配
跟投人员收益分配按照跟投权益比例分享项目净利润。
跟投权益比例根据跟投本金占项目经营资金峰值的比例和项目中销售型物业占比综合确定。
根据每年经审计后的累计净利润计算当前累计跟投收益,并在每年4月底前发放上一年度对应跟投收益;含持有型物业的项目在持有物业开业运营达五年以前,每年跟投收益分配时还应按照持有型物业占比预留对应比例的跟投收益作为持有型物业运营前五年的风险备用金;待持有物业开业运营满五年或十年时(可选),跟投退出并返还剩余风险备用金。
七、风险保障
跟投退出时,若项目亏损,公司在扣除完风险备用金后,有权追回跟投人员应承担的亏损。
二级单位及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每年奖励年薪的10%(属于延迟支付奖励年薪风险金的一部分)作为项目跟投的风险担保金,待次年可进行清算的跟投项目清算审计完成后,视项目盈亏状况进行返还。
若项目盈利,则全额返还;若项目亏损,则在补足跟投人员尚应承担的项目亏损后,方可返还剩余奖励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