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属于无神论宗教-佛教 无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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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无神论否定一切精神的独立存在,也不信有鬼神的世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佛教属于无神论宗教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
佛教属于无神论宗教
这是宗教学上的一个专有名词。世间有两种无神论,一种是唯物的无神论;一种是佛教所说的无神论。
唯物无神论否定一切精神的独立存在,也不信有鬼神的世界。而佛教所讲无神论,是说诸法由因缘所生,宇宙万物
由众生的共业所成,承认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为有一位如一神教所说的全知、全能,主宰创造宇宙的,既是最初也是最后而唯一的神。
神的分类,从宗教学上,可分做多神、二神、一神、泛神以及无神的信仰。多神是一般的民间信仰,没有组织、没有体系,是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态,也是地域性的宗教型态。例如:中国民间的神,分做地方的、国家的。地方的又分做祖先神和自然神,它的名称和形象,可以因地、因时而异;国家的神是全国和全民族的元祖或山川日月。
至于二神信仰,是把善恶分为两种势力。最初是两个敌对民族各自将己方的保护神视为善神,而对方的则为恶神,后来经由各民族的统一之后而形成了二神的信仰,那便是恶神为魔鬼,善神为上帝;不过,既崇拜魔鬼,也崇拜上帝的宗教,在世界上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虽然也相信魔鬼和上帝永远的存在,但是只拜上帝,不拜魔鬼,有二神教的内容,只取一神教的形式。
所谓一神教是说,万物由一神所创造、控制、毁灭,神有大能、权威来主宰万物,正如中国人所称为的造物者,基督教所说的耶和华。基督教虽然也相信有天使、天子、天女、天神,那是唯一上帝的扈从,也是唯一上帝的创造物,不可能成为上帝的继承人和与上帝相等地位的另一位大神。
至于泛神,是哲学家所相信的理念之神,它是宇宙的本体,自然的法则,并没有人格的形象,却是万物所出生和所回归之处;神不能有意志地爱人,人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和敬爱神。
至于无神,本文刚才已说有二类。一是唯物论的无神,认为宇宙人生的一切现象,都是由物质运行所产生,除物质的活动之外,没有离物质而存在的灵体。人在出生以前,没有过去,死亡之后,没有未来;如果说有,是肉体遗传的源头和延续。对个人而言,人死如灯灭,纵然也承认人在世间时所发挥的精神力量,不论是学术的、政治的、艺术的,都能够影响于后世;但那是物质,而不是精神。人能够怀念古人,古人却不知道我们怀念他,因为他们根本已不存在;怀念古人不为慰灵,乃为见贤思齐的自励励人。
佛教的无神论主要是基于诸法从因缘所生的现象,说明众生是由业力感得的果报。每一众生,各自造业,个别受报,而许多众生,于往昔生中,曾造无量业;同类的业因,感同类的果报,出生于相同的环境,这就是佛说众生无尽、世界无穷,是众生的自作自受。
我们的世界属于太阳系的范围之内,是由地球人类及生于此界的其他众生,往昔的共业所感,并不如一神论者所说是神创造而来。而对于神的认识及神的需求,实际上是因人的需要而有。全知的一神不是真的,但不能说他即等于无神,从信仰者说,他是有的;从被信仰的神而言,他可能是大力的鬼神,大福德的主神,或来自于他方世界的天神。他们不只有一个,因此,一神教的信仰者们,本身就有分裂,对于一神的形象、理解和感受都不一样,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因此一神信仰,其实是多神信仰的升格。
佛教的无神,并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于一神的信仰和作用,只是把它们当做众生的类别,所以《华严经》、《地
藏经》,乃至于《阿含经》等,都讲到鬼神。佛教不是‘无鬼神论者,而是不以为有独一无二主宰宇宙的创造神。
宗教信仰和无神论
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是自然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又是科学不发达的结果。只要科学没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宗教不会消亡。基于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宗教的权利,国家有保护公民信仰宗教的义务。历史上我国的宗教活动曾经相当活跃,佛、道、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五教并存。特别是佛教和道教有着几千年的发展历史。解放以后,我国的宗教遭遇了巨大的冲击和破坏,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都未能幸免。可以说,半个世纪以来是我国宗教的冰冻期。改革开放以来,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宗教信仰的活动。但时至今日,社会对于宗教信仰仍然存在着种种偏见和歧视。我们只是强调宗教的唯心主义成分,却无视宗教信仰探索世界的积极态度;我们只是强调宗教作为统治阶级思想工具的反面作用,却忽视了宗教信仰在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和谐中的正面
作用。因此,对于宗教信仰,我们实际上是持否定的态度。据报道,某地一个年轻的18岁女孩,因为家人遭遇车祸,痛不欲生之后遁入空门,出家做了尼姑。这可不得了了,女
孩的家庭、所在街道、学校联合起来,展开了挽救女孩的行动,最后还是将女孩接出了寺庙,返回了世俗。报道这一事件时使用的都是“痛惜”、“不幸”、“挽救”这样的一些词句。女孩进入佛界仿佛羊入虎口,而女孩离开寺庙,又不啻于虎口脱险。
我们的党章规定,凡共产党员一律不得信仰宗教。这条规定愈来愈受到人们包括党员同志们的质疑。这条似乎是与国家宪法相抵触的,党员作为共和国公民,凭什么不能享受宗教信仰的公民权利呢?人们有理由问,宪法与党规孰大孰小?宗教信仰与党的使命真的如此水火不能相容吗?即使不
信仰宗教的党员,就一定具备了唯物主义世界观了吗?就是真的无神论者了吗?
无神论无疑是最科学的最高的信仰境界。但是,无神论应该是建立在科学充分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是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更高的层次上对于宗教信仰的科学的反思和批判。无神论世界观的前提必须是在伴随宗教信仰的高度发展,从而人们的科学认识也获得高度发展之后形成的。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水平等条件,距离无神论的科学认识
还相当遥远。任何事物包括宗教信仰,只有当它存在的合理性逐步丧失贻尽的时候,才会消亡。无神论应该是应运而生的。当整个社会经济文化水平还相当低下,国民对于宗教还一无所知的时候,要求他们树立无神论世界观,这样做是不是一种冒进呢?我们可以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它作为一种社会信仰的标准和尺度,更不可以把它作为一个硬性规定。
实际上,我们在政策上对于宗教信仰和无神论的不适当的态度已经引起了糟糕的社会效果。我们的国民无所信仰,无知无畏,无所禁忌,无所敬畏。造成人性价值观念混乱,社会道德信仰危机,不良欲望恶性膨胀,天理良心遭受嘲弄。本来应该由法律与道德两只手规范的社会秩序,由于信仰缺位,只能由法律的强制与暴力独力支撑,而诸多暴力抗法由此发生。
计划经济体制由于它超越了中国国情而遭到摒弃,代之以与国际经济接轨的市场经济。信仰上的无神论同样超越了认识领域的中国国情,是不是也应该把它请下神坛,让宗教信仰真正成为国民的选择和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