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判定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
常用外观检验标准4) ∮>1.0mm。
不合格;B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C面:1) ∮<0.5mm。
5点;2) 0.5mm≤∮≤1.5mm。
3点以上含3点;3) 1.5mm<∮≤3.0mm。
2点以上含2点;4) ∮>3.0mm。
不合格;2.外观附着异物是以异物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异物边的最大距离计算,L表示异物长度,D表示异物宽度;A面:1) ∮<0.2mm,L<1.0mm,D<0.2mm,5点;2) 0.2mm≤∮≤1.0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0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B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C面:1) ∮<0.5mm,L<1.0mm,D<0.2mm,5点;2) 0.5mm≤∮≤1.5mm,1.0mm<L≤3.0mm,0.2mm<D≤1.0mm,3点以上含3点;3) ∮>1.5mm,L>3.0mm,D>1.0mm,2点以上含2点;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偏差是以色板为标准,用目视比较法检验;A面:1) 偏差<1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1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B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C面:1) 偏差<2个PANTONE色,5点;2) 偏差≥2个PANTONE色,3点以上含3点;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是以工程规格书为标准,用卡尺等测量工具检验;A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B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C面:1) 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5点;2) 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3点以上含3点;六、外观检验标准的判定根据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MI的缺陷等级,按照AQL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将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外观检验标准(冲压件)
(八)最新生效日期:2006。
09。
15第 1 页共2 页冲压制品检验规范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判定标准检验判定Cr Maj Min OK起皱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起皱现象①物件A级面,不能有起皱现象有起皱,但不明显,经后续加工可遮盖有起皱,但较明显,经后续加工不可遮盖②物件B、C级面,表面有起皱,但经后续加工可消除,可接受表面有起皱,但经后续加工可不消除破裂物件经冲压加工后,不能有破裂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边沿在经冲压后不能有破裂②孔位边沿有破裂(除装饰孔以外的组装孔),组装后能遮盖组装后不能遮盖,但不影响产品结构和外观组装后不能遮盖,影响产品结构和外观③所有装饰孔不能有破裂现象披锋物件边沿、孔位,不能有锋利的尖角和披锋①物件断切面及边、孔,不能有明显披锋或组装后可遮盖②物件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不伤手,不影响产品外观③物件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且有尖角、伤手,不接受④断切面披锋高≦0.1mm ,不伤手,但影响产品外观⑤断切面披锋高≦0.1mm ,组装时影响产品装配,但可以组装不可以组装⑥物件冲孔位披锋,不影响产品装配及外观影响产品装配及外观⑦装饰孔或散热孔披锋(内部),如不影响装配及外观,披锋搞出0.15mm ,可接受如果影响产品组装(易伤手),则不接受缺料物件表面及边、角不能有任何缺料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能触及的边角,不能有任何缺料现象②物件在加工过程中,如果有缺料,但经过后加工剪切后,可消除③物件内部缺料,不影响产品组装和外观可接受冲压痕物件表面及孔位边沿,不能有明显的冲压痕①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冲压模痕及废料痕或模具拉痕②如果表面有冲压痕迹,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可消除③物件表面冲压痕,在后续加工中不能消除拉痕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①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拉伤、压伤痕(八)最新生效日期:2006。
09。
15第 2 页共2 页的拉、压痕②物件表面拉痕的长≦10mm ,宽≦0.1mm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 深≦0.05mm10mm<长≦20mm , 宽>0.1mm ,0.05mm<深≦0.1mm③表面拉痕,在后续加工过程中可消除④表面拉痕,在后续加工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或不可消除损伤物件表面及孔边不能有任何损伤①物件表面无任何损伤现象②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且较轻,可修复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且较重,不可修复物件表面损伤面积>5mm²,不可接受③孔位边沿损伤,在后续装配过程中可遮盖孔位边沿损伤,在后续装配过程中不可遮盖变形物件边口及表面、孔边不能有冲压变形现象①物件表面及边口变形明显,不能接受②物件表面及边口变形,在50cm 处观察不明显,可接受③孔位冲压变形,组装后可遮盖,不影响产品外观,可接受④孔位冲压变形,组装后不能遮盖,影响产品外观尺寸产品重要配合尺寸,满足设计要求①产品配合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②产品重要求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③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可接受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但不影响装配或后续作业产品配合尺寸,超过其最大公差值>0.1mm,,影响装配或后续作业④孔位尺寸,经实测值大于最大公差值,不影响产品外观、结构孔位尺寸,经实测值大于最大公差值,影响产品外观、结构⑤产品尺寸小于设计尺寸或孔位尺寸小于设计尺寸,影响产品组装或不能组装⑥孔位尺寸偏斜,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和结构,可接受孔位尺寸偏斜,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和结构,不接受。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表面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表面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1.1 1级表面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的表面,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表面,以及打开前门就能看到的表面。
1.2 2级表面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表面,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打开后可视的外观表面。
1.3 3级表面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表面和内表面、客户不会看到的表面及除1、2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表1、各等级面的划分:2外观检验条件2.1检验原则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表面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3s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表面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外观检查和判定标准
INSTRUCTION TYPE指引QUALITY 品质 TITLE: Cosmetic Quality Inspection Standard PRODUCTION 生产□标题 : 外观检查和判定标准ENGINEERING 工程□--------------------------- □INSTRUCTION NO. REV. PREPARED BY制订DATE日期APPROVED BY核准DATE日期指引号码总版本号分页版本号一. 定义定义: 品/料外观是指品/料可见的组件部分, 影响客户的直观形象和评价.一般分为A,B,C三面 (面 / 侧面 / 底).1.1 A面: 指从正面可以看到, 使用者日常购买使用的可见面, 如 LCD/LED, 丝印,移印,喷油, 玻璃,可见的标贴等. A面缺陷因为客户/使用者能见能感, 所以判定最重, 控制最严. 常见A面缺陷有, 刮花, 脏污, 起翘, 色点, 破损, 漏油等.1.2 B面: 一般指测面. 从前后左右四侧面看产品, 如上盖侧面, B面缺陷客户也在使用/购买时可见, 判定也较严. 常见B面缺陷有掉漆,色点, 刮花等.1.3 C面: 一般是指产品反面. 使用/购买时有时看到, 例如: 标贴, 转换开关,电池盖,胶脚等.常见有漏部件,部件缺损,刮花,脏污等.二. 外观检测条件, 外观检测一般用眼睛观察或借助于一定的工具.2.1 眼睛视力要求, 要求视力或娇正视力良好无色肓色弱缺陷.2.2 环境光线, 要求环境光线符合要求, 一般要符合商店卖场光源要求2.3 产品与眼睛距离, 角度, 要求手臂长(35~50cm), 角度应: 视线垂直于产品表面.2.4 注视时间一般为10秒之内三. 外观缺陷分类定义及判定判定 JudgmentCritical (严重) Major(主要)Minor(次要)3.1 漏装部件A,B,C面漏: 如组件配套件欠缺X部件装配不良不正常间隙大于1mmX3.2 镜框刮花A面L×W>3×0.2mm, N>2 X 3.3 异物A面肉眼可见轻拍不掉X3.4 胶垫开胶起翘A面L>5mm, gap>0.5mm X 胶垫刮花 L×W>4×0.5mm, N>6 X3.5 面盖刮花A面L×W>4×0.3mm, N>4 X X 面盖明显缩水Sink mark Ø >2mm, N>4 X四. 外观包装:五. 参照外观缺陷封办或图片(以QA提供的最新办或图片为准, 不受控但按需更新供参照):。
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将评定结果和改进措施反馈给相关部门和 人员,并跟踪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 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04 外观质量评定指标及权重
颜色、光泽度与纹理
颜色一致性
产品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颜色应均匀一致,无 色差。
光泽度
产品表面应具有适当的光泽度,符合设计要求,且不 应有明暗不均、失光等现象。
纹理清晰度
产品表面纹理应清晰、自然,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 有模糊、变形等现象。
表面平整度与光洁度
表面平整度
产品表面应平整,不应有凹凸不平、波浪纹 等现象。在视觉和手感上应达到一定的平滑 度。
光洁度
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划痕、砂眼、麻点 等瑕疵。在视觉和手感上应达到一定的光滑 度。
尺寸精度与形状复杂度
尺寸精度
产品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各部位尺寸精 度应达到规定标准。尺寸偏差应在允许范围 内。
综合评价
根据各项检测数据和结果,对产品的 外观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给出整体评 分和等级。
评定结果汇总与反馈
数据汇总
问题分析
将各小组的评定数据进行汇总,计算产品 的整体外观质量得分和等级分布。
针对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进行 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和解决方案。
改进措施
反馈与跟踪
根据问题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优化生产工艺和操作规范,提高产品质 量水平。
设备巡检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潜在问题并进行处理。
维护保养计划
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得到及时有效的保养。
设备更新改造
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状况,适时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提高设备性 能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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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判定标准
v1.0 可编辑可修改灯箱光源说明:
D65 国际标准人工日光(Artificial Daylight):色温:6500K 功率:18W TL84 欧洲、日本、中国商店光源,色温:4000K 功率:18W;
F 家庭酒店用灯、比色参考光源,色温:2700K 功率:40W;
UV 紫外灯光源(Ultra-Violet),波长:365nm 功率:20W;
表面分级
各种零部件,成品或半成品有外观要求的表面或区域, 主要以组装成成品的可目视程度为依据. 根据成品表面或区域对外观要求程度的不同, 每一面都有不同的外观缺陷接受标准:外观按要求分为外观高级H和外观普通级O(无特殊要求均为普通级),外观高级在外观刮伤、断差、间隙、气纹、模印上有特殊要求. 图示1 —表面A, B, C三级分类:
v1.0 可编辑可修改双层啤塑批锋合模线台阶
密集缺陷尺寸测量批锋
一级/二级检验准则
一级检验准则:
在的外观检验要求环境下,目视A、B、C面5秒(每一面)。
如果没有外观缺陷被发现,则该件可以接受。
如果发现外观缺陷,则要求进行二级检验。
二级检验准则:
如果在一级检验中发现外观缺陷,则应依据以下附录中表格进行检测以确定该件是否可以接受:
表格一:说明书,纸卡、纸托和贴纸类外观缺陷接受标准
表格二:塑料件、电镀、喷涂、表面化学处理和金属件外观普通级缺陷接受标准
表格三:塑料件、电镀、喷涂、表面化学处理和金属件外观高级缺陷接受标准
表格四:纸箱外观缺陷接受标准
表格五:彩盒外观缺陷接受标准
表格一说明书,纸张印刷品及标签、纸卡、纸托、保丽龙外观缺陷接受标准缺陷类型A面B面C面。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
通用外观检验标准1产品外表等级定义结构产品的外表外观等级划分为3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外表等级的定义如下。
1.11级外表重要外观外表,表达产品外观形象的外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能直接正视的外表,以及翻开前门就能看到的外表。
1.22级外表在特定角度才能看到的主要外外表,或半装饰性的经常被客户翻开后可视的外观外表。
1.33级外表不是以装饰为目的的次要外观外表和内外表、客户不会看到的外表及除1、2级外表以外的外表。
2.1检验原那么2.1.1产品外观应美观,颜色均匀一致,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
生产者应认真操作、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对各种外表的损伤。
2.1.2 有签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2.1.3 所有结构件外观缺陷的判定是基于不影响产品功能前提下进行的判定,如果有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如引起炸机、短路等〕,即使符合标准规格,也判定不合格。
2.1.4 所有外观判定都是在下述的检验条件下进行判定,看不到的外观缺陷都认可接受。
2.1.5 对外观判定操作存在争议的以结构物料SQE工程师判定为准,仍有严重分歧的,最终裁决权归技术部。
2.2目视检测条件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650~7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下表:表2、检测条件表面等级1级2级3级检视时间5s5s 3s 检视距离光源650~750mm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检查者位于被检查外表的正面、视线与被检外表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列图〕。
要求检验者的校正视力不低于1.2 。
不能使用放大镜用于外观检验。
图1、“正视〞位置示意图2.3检测面积划分被检外表按其面积或最大外形尺寸划分为不同大小类别,当有两个条件满足时、以大的一类为准。
产品外观判定标准
发布1.目的:为针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外观作出判定标准特制订本检验规范.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装配及结构验收,也可用于指导外购件的验收.当有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外观检验规范时依指定规范为准.3.标准检验环境光源:避免太阳直射光线下的明亮场所,照度为200~300lux(相当于40W日光灯距工件1000㎜).以裸眼在正常视力下进行目视.眼睛离工件的距离为:500㎜;3秒钟检查100cm2眼睛与工件所存角度为:45º或90º.4.标准内容材料外观A级:不得有正常视距下可察觉到的刮碰伤及斑点缺失(允收界限见表4-1).B级:可以有触觉查不出的碰伤(允收界线见表4-1).C级:可以有依正常表处工序去除或不刮手的痕迹(允收界限见表4-1).D级:只要没有锈蚀及深划痕即可(允收界限见表4-1).表4-1毛刺等级A级:完全除净(手摸触觉不出).B级:最大毛边高度不超过板材厚度的10%或<0.15㎜.C级:不刺手,但毛边高度不约束.D级:不须在意.有必要时制作极限样板,由品保部负责签发.折(冲)痕等级A级:不能有但允许通过后续加工遮盖后目视不到的折(冲)痕迹.B级:可以有触觉不到的折(冲)痕.C级:可以有轻微感觉的折(冲)痕.D级:可以有明显感觉但不刺(刮)手的折(冲)痕..放置、搬运保护等级A级:使用防护器具单个保护不得使工件有损伤、变质等隐患.B级:使用防护垫将工件层层隔离保护.C级:不须防护垫堆放运送即可.焊接等级A级:严格依标准执行(含焊道的长度、高度、位置等须符合要求)且焊道及焊接后工件外观应美观,不能刮手.B级:正常焊接手法,焊道高度不过分突出及刮手,但焊道长短须符合图纸.C级:焊道外观不过分粗即可.D级:只要焊道强度够外观不须在意.点焊等级A级:焊点外观圆滑触觉几乎感觉不出.B级:焊点外观圆滑感觉轻微.C级:焊点有凹陷手感不刮手.D级:不须在意.研磨等级.A级:以钳工细整修方式,表面光滑,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B级:正常方式研磨(粗细砂轮加工)后表面手感无凹凸感,直线度良好.C级:直线度良好.D级:初级研磨(粗细砂轮加工).拉丝.A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没有正常视距下的伤痕,无漏拉丝,板材不得有局部凹陷且厚薄须平均.B级:表面拉丝纹路清晰平直,无漏拉丝,允许有无手感之伤痕及轻微厚薄不均.C级:允许拉丝面有拉丝无法克服的局部凹陷,有目视看得见,手感或轻微的深浅颜色不均.D级:去除锐角毛刺及表面严重划伤即可.补土:经补土工序后之工件表面应无凹凸及漏打磨现象.喷涂外观、等级:喷涂面的缺陷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比对辅助判定.A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2表4-2B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3表4-3C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4.表4-4D级:喷涂面的外观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允收界限表4-5.表4-5丝印外观等级:必要时以透明杂物判定表辅助判定.丝印的外观等级全部为A级,允收缺陷应符合以下条件:毛边:丝印文字超出范围在线幅20%以下.欠缺(断)、字粗:一个丝印文字中只允许某一个地方出现,且其缺陷不得超过0.2㎜.字模糊、多油:正常视距下无法以目视确认为限.有必要时由品质部签收允收限度样板.电镀外观等级: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未镀满或无镀层(技术文件规定处除外),表面毛刺、针孔、麻点、剥落、雾状、覆盖物、镀层分层、水印、手印及电镀后划伤,碰伤.B级:表面允许有小于2.0mm2的麻点、黑点(但不得是丝印面)的缺陷,其余要求依A级标准.C级:表面不得有镀后划伤、碰伤.铬化、阳极氧化外观等级:A级:表面不得有局部无铬化、氧化层、着色不均匀、腐蚀、目视明显的印痕.B级:表面允许有轻微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C级:表面允许有不影响表面处理寿命的印痕,其余依A级标准.对于一个工件经过各道工序加工后形成成品时的外观判定等级.A级:工件只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一种缺陷现象存在,不得有两种或以上的缺陷,同时出现一个工件表面上.B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C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二种缺陷现象存在且可以出现在同一表面上.D级:工件允许上述4.1~4.13各条款中允收的三种缺陷现象存在且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表面上.。
外观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明确规定本公司生产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的外观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作为来料、过程、出货的外观检验及判定的依据;2、范围本外观通用标准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型式与规格的食品加工设备及其零部组件,有明确的特殊要求的例外;注:如本标准与产品图纸、技术要求或相关的行业标准/规范等要求有冲突之处,则以产品的图纸或技术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3、定义1.1缺陷、缺点与不合格1.1.1不合格未满足要求;1.1.2缺陷未满足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1.1.3缺点欠缺或不完美的地方;1.1.4缺陷与不合格的区别当按照习惯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陷”是适用的;但是目前, “缺陷”在法律范畴内已有明确的含义,特别是与产品责任问题有关,因此,不应用作一般术语;1.1.5缺点与不合格的区别当用“缺点”来评价产品的质量特性时,术语“缺点”是指相对于“完美无缺”的质量特性,产品存在的某些方面的欠缺;缺点与不合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有缺点的质量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不同产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达到完美程度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合格”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产品的某些缺点主要在外观质量方面对某些客户来说是不合格项,但对另一些客户来说是可以接受的满足要求,因此是合格项;1.1.6不合格分类A.致命不合格:导致产品危险或潜在危险或对其使用有严重不利影响的不合格;B.严重不合格:能够导致产品发生故障或降低了产品的使用性能或使产品失去了部份预定功能的不合格;此类不合格还包括,虽然对产品的功能或性能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但是外观质量太差或客户明确表示不能接受的不合格;C.轻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特性与标准稍有偏差或只是外观有轻微缺点,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的不合格;1.2不合格与不合格品1.2.1不合格品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称作不合格品;1.2.2不合格品分类A.致命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致命不合格,也可能还有严重不合格和或轻不合格的单位产品;B.严重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严重不合格,也可能还有轻不合格,但不包括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C.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轻不合格,但不包括严重不合格和致命不合格的单位产品;1.3降级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1.4特采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的许可;特采通常仅限于在商定的时间或数量内,对含有不合格特性的产品的交付;1.5二级品二级品是指有轻不合格主要是外观质量,在使用预定功能时不会实质性地降低其性能的产品;外观质量有缺点但仍在合格范围内的产品,属于合格品;2外观质量检验工作标准2.1外观质量检验工作原则A.外观质量的重要性原则a.产品外观是客户对我公司产品质量好坏的第一印象,也是对公司最直接的感性认识;要努力克服工作中的重视产品性能,不注重外观质量的错误观点,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b.产品出现的外观质量问题往往是因重视不够而犯的低级错误所致,极易纠正但损失很大,故必须引起各级各类人员的高度重视;B.外观质量检验的特殊性原则a.外观质量检验主要是依靠检验员的目测判断,所以,检验标准必须尽量描述详细、准确并尽可能多地制作检验标准限度样板以利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b.用目测检验产品的外观质量比用计量器具对产品进行性能检测更方便更快捷,检验人员必须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外观质量实行全过程监控,以便防患于未然;C.外观质量检验的符合性原则a.产品外观质量并非越高越好,“严把产品外观质量关”的含义是不让不符合要求的产品通过,并非是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缺点的产品;b.在产品外观质量检验在标准的判断上发生争议时,品保部应与有关各方进行沟通统一认识,必要时可以与用户沟通,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特采处理;2.2检验环境外观检验工作原则上应在独立的工作台上进行,检验工作台上方安装有40W日光灯,灯与工作台面的距离为70公分;2.3检验距离一般为30公分;3. 产品外观界定的等级划分原则;3.1 表面外观质量等级标准3.1.1 A级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适用于质量要求高的表面,例:产品的外前部,中低高度设备的顶部,控制面板等表面;3.1.2 B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到的部分,例:产品侧面、后面、经常打开的零件内表面等,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于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3.1.3 C级面:适用于质量要求一般不作装饰用的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设备的底面,底壳或后壳的底面,很高设备的顶面,维修时才看到的部分;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宽严合理,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3.1.4 D级面: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被客户看到部分如:产品的固定内部件表面,标签遮盖的局部区域、被其它部件遮蔽的表面等;此表面的缺陷只要不影响零件使用性能是被允许的;4 .外观检验方式4.1 按百分比抽检抽检10%,抽检数≤100按100,抽检数≥200抽200 ,整批数≤100全检;抽检合格后全检或按具体规定;4.2 全数检验100%检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其外观进行全数检验:A.产品的入库检验;B.样品试制及小批量试生产的成品检验;C.贵重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D.自身价格不高,但可能使装配后的成品部件出现较大损失的元器件、零部件的进料检验;E.其他需要进行全数检验的项目;4.3 接受、判退的通用标准4.3.1 致命不合格的接受数永远是0发现一个致命不合格,则整批不接受,只要有可能,还应该停止生产进行彻底检查,努力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设法预防再发生;如果认为某些致命不合格不必进行这样的程序,那么应考虑是否将其重新划分为严重不合格; 4.4 影响功能的外观缺点一律不可以降级或特采如攻牙后烂牙影响扭力,加工件有裂纹影响产品的保持力,金属件影响其自身强度的裂纹等; 4.5 整批性外观不良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4.5.1 毛刺、锐边所有孔、缝、边和角必须没有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的毛刺和锐边;4.5.2 色差对于批量生产的注塑件、表面处理件等产品,交货整批的颜色应该均匀一致,并在供需双方签认的颜色限度样板规定的范围以内;4.5.3 对于冲压、压铸件经常发生的,因模具或成型工艺原因造成的整批性外观质量缺点,例如:凹痕、接合线、变形等,应根据产品和客户的实际情况作出接受或判退的明确规定;5、缺点类型与定义5.1 五金钣金切削、冲压类5.1.1 凸:表面局部高于周围向外或向上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突出部分;A.毛刺:金属工件的边缘、孔内或较光滑的面上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突出部分;B.铜丝:专指铜材在冲压、裁切加工後端子边缘出现的细小毛刺;C.毛边:专指金属工件的截断面因某种原因而产生的不光、不平的边缘;D.倒角不良:图纸要求倒角的金属工件的边、角等部位锋利、尖锐;5.1.2 凹:表面局部低于周围向内或向下与图纸或样板不符的凹陷部分;A.压、碰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挤压、磕碰等造成其表面上出现的伤凹痕;B.拉、划伤:金属工件因受其它硬物磨擦拉曳、刻划造成其表面上出现的线性划伤凹痕;5.13 裂:局部表面破裂与图纸或样板不符;A.裂纹: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弯处有裂开的痕迹;B.裂缝:在金属工件表面或折弯处有破裂的缝隙;5.14 变形:指金属工件形状发生变化,与图面或样板不符;A.弧形:料带平面向外或向内弯曲,呈现出圆弧形状;B.波浪形:料带平面呈波浪形;C.扭曲:金属工件以扭转的方式变形;D.错位:杯口、卡点部位或折合处出现的错开现象;E.歪pin:板材pin呈倾斜状态;F.高低pin:板材头部或弯曲部位不在同一水平线上,出现高低不平现象;G.缺pin:料带上有掉失;5.15 污迹:金属工件表面有油渍或污垢;色差::金属工件表面颜色不一致或与样板颜色有差别;5.2 机加工后工序类5.2.1 螺纹不良A.滑牙:螺牙不完整或低孔径大而导致的实配不牢固;B.烂牙:螺牙不完整;C.残留金属屑:在加工后的螺牙内卡有金属屑,这会导致通规不通;D.鼓起起泡:攻牙深度没控制好而导致的不通孔背面凸起或穿孔;5.2.2 切边A.缺料:切边模切到产品而致;B.压伤:切边模碰伤产品;C.裂缝:切边时产生微小的裂纹;D.缩孔:铣面后显现出压铸的砂孔;5.2.3 去毛A.锉伤:锉毛刺时锉到产品;B.锉刀痕:锉毛边时产品留下的锉刀痕迹,会影响产品的外观和功能;5.3 电镀类电镀不良主要表现为:镀层起泡气泡、镀层粗糙、底材素材露出、烤焦、镀层剥落、雾状、色差、油污、异斑、氧化、锈斑、刮痕等;5.3.1 规格不符:专指用目测检验方法发现的实物与规范要求的不符之处;A.包装不符:包装方式、方法、标识等不符合图纸或规范要求;B.数量重量不符:实际数量重量与需求数量重量或标识数量重量不符;C.标记错误:工件上刻、印的标记的标示位置、内容、形状等与图纸样板不符;D.混料:有不同规格、尺寸的产品材料、零部件混装在一起;6、我司现有常见不良及检验标准6.1焊接不良主要外观缺陷为假焊、飞溅、焊渣、裂纹、烧穿、缩孔、咬边、焊瘤以及变形;6.2 钣金常见外观不良为材料缺陷、坑包、毛刺、变形、磨痕、划痕等;6.3喷漆常见外观不良主要有起皱、刮花、气泡、流痕、露黑;6.4 机加工常见外观不良主要为变形错位、毛刺、刀纹、台阶、沙孔、生锈;6.5 组装常见的外观不良为表面划伤、磨痕、油污、装配不良;。
外观检验标准(完整版)
1.0、目的: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4.0缺陷分类: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5.0缺陷定义: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6.0表面定义: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7.0缺陷概念:7.1通常缺陷: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
13.其他:材料表面不可有折痕、凹坑、压痕等缺陷、材质不良等。
△
6.0注:
1.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依据客户图样、样品、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2.此规范对阳极氧化产品外观采取100%全检,供应商来料外观按MIL-STD-015E一般抽样计划水准Ⅱ级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平S-T操作。
4.2手感:用手指触摸。
5.0判定标准:
标准与说明
缺点判定
MAJ
MIN
1.毛刺:切断面不能有毛边、披锋、利边、刮手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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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刀痕:不能有机械加工后刀具所产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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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形:产品不可有变形弯曲不良现象。
△
4.刮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损伤线状、凹状的粗糙线痕或痕迹。
△
5.划伤:表面不可有被其他物体刮到而产生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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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压伤:产品表面不可有受到外力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压凹痕。
△
7.方向:不可有产品加工错误方向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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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漏工序:不可有。
△
9.氧化:铜料、铝料、不锈钢等材料不可有表面生锈、氧化不良。
△
10.色差:产品表面不可有表面发黄、发白或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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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黑斑:产品表面不可有黑点、黑斑、雾斑等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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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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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确保各品管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地判定,防止误判、错判,特制定本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样板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样板一、标准概述本标准旨在规范产品外观检验过程中对外观缺陷的评定和判定,并提供了详细的检验项目和评分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外观检验,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产品、家电、机械设备、玩具等。
三、术语定义1.外观缺陷:指产品外观上的瑕疵、损坏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方。
2.公差:指产品在尺寸、颜色、外观上允许存在的误差范围。
3.良品:指外观满足设计规定要求,未发现明显的外观缺陷。
4.不良品:指外观存在明显缺陷,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四、检验项目及评分标准1.表面缺陷1.1划痕或刮痕评分标准:-轻微划痕或刮痕,不超过表面允许公差范围,得2分;-中等程度划痕或刮痕,超过表面允许公差范围,得1分;-严重划痕或刮痕,无法修复,得0分。
1.2气泡或气孔评分标准:-轻微气泡或气孔,难以察觉,得2分;-中等程度气泡或气孔,明显可见,得1分;-大面积气泡或气孔,明显影响产品外观,得0分。
1.3漏涂、缺漆或涂装不均匀评分标准:-涂装薄弱或不均匀,但不影响产品外观,得2分;-部分或局部缺漆,严重影响外观,得1分;-大面积漏涂、缺漆或涂装极不均匀,明显瑕疵,得0分。
2.尺寸缺陷2.1尺寸偏差评分标准:-尺寸偏差在公差范围之内,得2分;-尺寸偏差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使用,得1分;-尺寸偏差严重超出公差范围,完全无法使用,得0分。
3.透明度3.1透明度不足或过高评分标准:-透明度在设计规定范围内,得2分;-透明度略低于设计规定,但不影响使用,得1分;-透明度明显低于设计规定,严重影响产品外观和使用,得0分。
4.颜色差异4.1颜色匹配不准确评分标准:-颜色匹配准确,并符合设计要求,得2分;-颜色匹配略有偏差,但不影响外观和使用,得1分;-颜色匹配明显偏差,严重影响外观和使用,得0分。
五、评定原则1.评分按照每项检验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2.所有评分总分满分为10分;3.若任何一项评分为0分,则产品判定为不良品;4.若所有评分都为满分,则产品判定为良品。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
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产品外观检验标准(通用)本标准的目的是确定通用成品外观标准,为公司品质控制提供标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外观检验的标准判定,另有客户特殊规定除外。
职责权限方面,品质部负责本检验标准的制定与审核,产品的鉴定、检验之执行;工程部负责品质问题的分析和改善活动的推行;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制造、过程检验和过程品质记录。
本标准定义了异色点、缩水、批锋、污点、无感划伤、有感划伤、脏污、气泡等术语。
在工作程序方面,目视检查的外观条件及位置为距离30cm~45cm,时间5 S,光源检验照明度20-40W,位置为产品与平面呈45°,上下左右转动动在15°之内。
检验时间一般在5-10秒以内,不得在反光下检验表面。
外观区域划分为A区、B区、C区,分别代表正常目视第一眼可见面、正常目视第一眼不可见面(左右两侧面、底面、背面、顶面)、产品内部,正常目视不可见面。
成品外观检验项目包括金属零件、五金件等,具体包括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生锈或氧化不良现象,断面氧化不可长过3mm,允许有两处间隔≤15mm,批锋不可超过0.04mm,金属零件表面不可有电镀不良现像等。
同时,还需注意外壳刮伤、有感刮伤不可有露底材现像,长≤1.0mm,宽≤0.2mm的无感刮伤等。
五金件方面,需要注意C面凹痕,直径≤3mm,深≤0.2mm(120mm允许3处)等问题。
最后,需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有擦伤、划伤、缩水、变形、缺料、毛边、披锋、条纹、水纹等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表面出现的缺陷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对这些缺陷进行检查和控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表面缺陷及其容许范围。
对于A面和B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3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一到两个点。
对于C面,刮伤和擦伤的长度不得超过5mm,宽度不得超过0.2mm,并且允许在30mm的距离内有两个点。
A面的脏污、油污和杂点的直径不得超过0.5mm,允许有一处。
外观检验标准
正确外观之检查方式:距离:30CM指看外观的眼睛距检查面30CM平视任一视面:指不转动产品位置,不移动检查者头部,检查者所能看到的全部范围检查时间:指眼睛在一视面上所检查的时间,以此时段所能看出之瑕为外观不良;外观面之定义:(1)外观面:凡是产品不需拆卸即可见之部分统称为外观面(2)外观面根据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影响使用者视象的机会可分为:正面、侧面、背面、底面。
外观缺陷判定:1.包装:1.1:外箱:外箱尺寸应能满足包装松紧适宜,纸质及坑层厚度、坑向符合要求,纸质硬度满足冲击实验,箱正确清晰,压线整齐,开口对折整齐吻合,颜色整批一致,基本符合纸样;1.2:彩合:彩合尺寸应能满足包装产品后无挤压,上下翻转无松动,彩合纸质及印刷符合要求,颜色正确,版痕,挂花长度小于20MM或面积小于25MM 不影响彩合内容阅读的可接受AQL4.0之内的不良品比例;1.3:说明书:印刷清晰、内容正确、纸张良好;1.4:各种贴纸:纸质符合要求,尺寸能方便粘贴,内容正确,文字大于2MM,图或符号大于5MM,使用于产品上的贴纸应可通过汽油试验:用浸过水的布擦15S后,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S,印刷仍然清晰,稳固不卷边;制定:审核:1.色差、配合间隙、变形、凹点、生锈、色斑、光泽、刮伤刮花、批锋、污渍标制定:审核:怡亮灯饰厂2.任何外观瑕应不影响装配或功能及不可多处或多项出现在同一区域;3.担力:即活动结构之位置固定能力,要求在其所能活动范围的位置均能正常固定,作全范围转动超过1000次上述性能仍正常,扭力大于2.5牛顿;4.开关切换:即开关在ON-OFF或档位转换的灵活性和正确性,要切换灵活,声音清脆,弹力良好,切换5000次后上述功能仍正常;5.电镀及喷油之附著性:介油试验:取待测试(电镀、喷油、丝印等)产品一平方英寸平面,用介刀划成横11行、竖11行共100格,用纤维胶纸贴住划下之立灯具无绝缘要求,但正负线应无机会碰触,电线绕径应无可伤及电线的利边利角,或有塑胶保护,为防止电线连接处受力松断,使用线码压线,压线拉力为:S小于3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60N,大于3小于5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80N,大于5小于8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120N,从距线码20MM处用上述力拉电线25次,每次1秒,电线拉出应小于2MM。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B
漏光
不允许(轻微不影响使用的参考封样)
N/A
B
保护膜(整机出货状态保护膜)
外观必须平整,四周无翘起,气泡最大直径≤2mm;表面无硬划痕,无细碎密集划痕
N/A
A
TP、LCD气泡
保护膜表面气泡按照保护膜要求执行,TP\LCD本体气泡参照点要求执行
N/A
B
A面
显示区域外主机正面区域
缺陷内容
标准要求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桔皮:在烤漆层或面漆表层上的一般波纹或花斑纹外观。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
1
B
碰伤、同色点
0.05mm²<S≤0.1mm²,允许2点,DS≥10mm;
2
B
0.1mm²<S≤0.15mm²,允许1点;0.05mm²以内不计
1
B
异色点
0.05mm²<S≤0.1mm²,允许2点,DS≥15mm;
2
B
0.1mm²<S≤0.15mm²,允许1点,0.05mm²以内不计
1
B
线状异物(且无异色)
0.10mm<w≤0.2mm,且L≤3mm,允许2,DS≥20mm
2
B
丝印不全
印刷字符移位字符移位距中心位置≤0.2mm
N/A
B
底部印刷部分堆漆或漏印等瑕疵D≤0.2mm;N≤2,且两个缺陷的距离DS>15mm
2
B
字符模糊重影不允许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新)
√ √
√
材质
包装材料与包装材料产品说明不符。
√
变形
包装材料存在变形现象。
√
礼盒
2 组件
印字不良
印刷色差 破裂
表面印字辩读困难。 印刷不完全,但可以辩读。 包装材料表面图样存在印刷色差。 包装材料存在撕裂/破裂现象。
√ √
√√ √
缺损
包装材料存在缺损现象,并造成产品损伤。
√
受潮
包装材料受潮,并伤及产品内包装时。
√ √
√ √
√ √
可编辑
精品
>5
≤0.1
>0.1
≤5
≤0.05
≤7
C
>7
≤0.1 ≤0.1
>7
>1
≤0.2
0.25≤ф≤
A
0.3
0.3<ф≤0.5
>0.5
点缺陷(黑
同色点
点/凹点/凸 点/掉漆/喷
0.25≤ф≤
漆不良/溢
0.3
漆/渗漆/灰 B 0.3<ф≤0.4
尘/亮点/凹
异色点
痕/压痕/污 染物/缺口
披锋 手指 印
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
区域 宽度(W) 长度(L) 直径(D) 范围距离(d) 接收 MI
数目
mm
mm
mm
mm
(≤)
A
W≤0.2
L≤4
d≤15
2
B
W≤0.3
L≤6
d≤15
4
A
D≤0.3
d≤15
2
B
D≤0.5
d≤15
3
A
W≤0.1
L≤3
d≤15
2
B
W≤0.3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一. 目的
为了确保产品在外观方面符合检验要求.
二.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产品外观检验的通用标准,适用于与公司生产有关的所有产品及零部件。
三. 使用工具
3.1 游標卡尺
3.2 色卡,
3.3 标准缺陷样板
3.4 菲林片
四. 检查条件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约(300~600)lux 条件下(40W 日光灯,距离70公分处), 检查员应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90°, 距离为(350~400)mm处进行观察, 时间约10s.
5. 述语和定義
5.1 A级表面/透明: 指产品(组装后)的主(或正)视面
5.2 B级表面: 指产品(组装后)的侧(或反)视面;
5.3 C级表面: 指产品组装后的不可见面。
6. 接收标准
汽
泡S<0.1 一个S<
MIN
0.04/1个。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外观检验判定标准SIP检验规范外观检验判定标准PAGE 页码1/4生效日期2011-7-20CHANGE HISTORY 文件修订履历版本修订内容摘要修订原因作成日期制定部门A0 新文件发行——2011-7-15 梁波QADISTRIBUTION TO DEPTS 分发部门DEPT 部门QTY份数DEPT部门QTY份数DEPT部门QTY份数DEPT部门QTY份数DEPT部门QTY份数QA 1SIP检验规范外观检验判定标准PAGE 页码2/4生效日期2011-7-20一、目的为了加强产品品质及统一本司品质要求,增强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二、适用范围我司所有产品的外观检验执行标准(具体订单如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以客户要求为准)三、相关定义3.1 A级面,B级面,C级面定义见8.1;3.2 色差:待检品表面颜色与资料规定的色卡号(或与签订的色样)对比,有明显的颜色差异。
3.3 批锋/毛边:待检品在制造时存在不是模具设计要求的部分,制造厂商没有处理完全的部分。
3.4 杂色:待检品某个区域内颜色不均匀,或存在其它色纹;3.5 异色点:因材料本身存在杂质而导致待检品表面存在的黑点或异色点;3.6 刮伤/划伤:指待检品由于硬物碰撞或摩擦后表面存在的拉痕,分有感划伤和无感划伤;3.7 (五金件)生锈/变质:指待检品表面由于化学反应而发生腐蚀;3.8 (塑胶件)缩水:指待检品表面发生凹陷的现象。
3.9 脏污:产品表面存在污渍或脏物;3.10 变形:待检品被不明原因造成的外观形状变异;3.11 其它:待检品存在不在以上外观缺陷定义范围内的表面缺陷,依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四、检验使用工具:卡尺,菲林对比卡五、检验方法:目视六、外观判定标准6.1 A级面:6.1.1 异色点:直径不大于0.2mm允许最多有两个点,但点间距不得小于10cm,直径大于0.2mm的异色点不接收;6.1.2 划伤:表面不允许出现有感划伤/拉痕及手指印,无感划伤线径不超过0.1,长度不超过10mm可接收2条,且划伤间距大于10cm;6.1.3 色差:整批及批与批之间不得有色差,对比色卡(或色样),不得低于限度要求;6.1.4 批锋/毛边:不允许出现;6.1.5 缩水/杂色:不允许出现;SIP检验规范外观检验判定标准PAGE 页码3/4生效日期2011-7-206.1.6 脏污/变形/生锈:不允许出现;6.1.7 不允许出现其他未描述的外观不良(如麻点,破裂等)6.2 B级面:6.2.1异色点:直径不大于0.5mm允许最多有四个点,但点间距不得小于10cm,直径大于0.5mm的异色点不接收;6.2.2划伤:表面不允许出现有感划伤/拉痕及手指印,无感划伤线径不超过0.3,长度不超过10mm可接收5条,且划伤间距大于10cm;6.2.3色差:整批及批与批之间不得有明显色差,对比色卡(或色样),不得低于限度要求;6.2.4 批锋/毛边:不允许出现;6.2.5 缩水/杂色:不允许出现;6.2.6 脏污/变形/生锈:不允许出现:6.2.7 不允许出现其他未描述的外观不良(如变形,破裂等)6.3 C级面:6.3.1 异色点:允许有,但不得影响到产品性能;6.3.2 划伤:表面不允许出现有感划伤/拉痕,允许有无感划伤,但不得影响到产品性能6.3.3 色差:允许有,但不得影响到产品性能;6.3.4 批锋/毛边:不允许出现;6.3.5 缩水/杂色:允许有,但不得影响到产品性能;6.3.6 脏污/变形/生锈:不允许出现;6.3.7 不允许出现其他未描述的外观不良(如破裂等)七、允收标准:7.1 原材料依照《来料检验规范(总则)》规定的AQL对来料进行判定;7.2 制程外观全检工位依照6.0外观检验标准进行全检作业,将挑选的不良品经IPQC/IQC确认后退仓;7.3 入库及出货检验标准依照《成品检验规范(总则)》规定的AQL对批量成品灯具进行判定。
产品等级外观检验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1起泡
擦伤
2脱落
划伤
3烧焦
碰伤
4色差
毛刺
5发白
砂眼6发黄裂纹
7水印
杂质
8麻点焊接痕
9露底材/漏镀变形
镀层表面未镀现象
产品因摔落、运输或挤压等
因素造成
电镀前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印迹镀件表面较明显凸状附着物,手感粗糙,因电镀液不纯或镀前产品不清洁(有碎屑,灰尘,油污,结晶物)表面上成片小凸点,大小相当,且很小很光滑,造成此现象的原因为电镀液不干净
或过滤不够焊料过多或未焊接到零件上所致,如果焊料过多,零件上会有结块或隆起,如果焊料不够,零件上会有间隙或
裂缝镀层表面有白色雾状
痕迹
基材表面疏松针孔
镀层表面漏出黄色层电镀件基材表面呈现线状开
裂镀层表面焦黄色,手感略粗糙,多现于边
部
表面因与其他表面较硬物体相撞导致的伤,通常手指甲
触摸有明显凹凸感
产品与色卡有明显差异,或同产品颜色存
在差异
工件已加工部位周围所形成
的刺状物或飞边
因电镀工艺原因引起的镀层与基材之间附着性不强而造成的镀
层隆起现象
镀后在周转、包装过程中碰
花现象
镀层从底层或基材之间剥落起皮现象
产品表面因擦伤而产生的细微线状痕迹,未伤至底层,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称无感划伤;表面膜层划伤,已伤至底层,手指甲触摸有明显凹凸感,称
有感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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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对材料、部品、产品的外观检查标准,使检查人员在进行外观检查时能做出正确判定,确保被检查品的品质符合规定要求。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原材料、塑胶制品、金属制品及电子产品的外观检查。
但是,如果图纸上或检查规范上有特别注明时,应依据图纸或检查规范;客户有特别要求时,应依据客户要求。
3.0检查·判定方法
3.1外观检查方法
注:a.目视检查的视力要求为正常视力。
b.外观缺陷的检查不可以在单色光的光照条件下进行。
c.外观缺陷的检查不可以用放大镜进行。
3.1.2感官检查(简称TTTK)
用手接触被检查品表面,以触觉来判定。
3.1.3检查对照物
a.点线对照表;
b.外观样品。
3.2抽查及判定方法
3.2.1抽查按ANSI/ASQ Z1.4 2003 通常检查水平Ⅱ一次抽取进行,AQL依据《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执行,被检查品经检查后符合规定要求(包括设计、客户等要求)的判定为合格品。
3.2.2但是,对于抽查方法,如果图纸上或检查规范上有特别注明时,应依据图纸或检查规范;客户有特别要求时,应依据客户要求。
5.0原材料判定标准
5.1包装材料及附属品
注:在产品内部的塑胶制品的外观判定标准,检查员可在塑胶制品外观判定标准上依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不影响产品的外观及使用功能。
注:在产品内部的金属制品的外观判定标准,检查员可在金属制品外观判定标准上依据实际作适当调整,但必须不影响产品的外观及使用功能。
注:a.海外输入品可以参考厂商出货检验报告不做检查或只检查捆包形态。
b.电子(光学)制品的外观判定可以依据供应商提供的外观判定标准进行。
10.0 参考文件及记录表单
《监视和测量管理程序》
《进料检查规定》
《工程检查规定》
《半成品检查规定》
《入库检查规定》
目次
1.0 目的………………………………………………………………………………1
2.0 适用范围 (1)
3.0 检查・判定标准 (1)
4.0 外观A・B・C・D面的定义 (1)
5.0 原材料判定标准……………………………………………………………………2-4
6.0 成型制品判定标准……………………………………………………………………4-7
7.0 金属制品判定标准……………………………………………………………………8-9
8.0 组装成品判定标准 (10)
9.0 电子(光学)制品判定标准 (11)
10.0参考文件及记录表单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