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池州市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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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池州市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6.19

•【字号】池政办[2008]34号

•【施行日期】2008.06.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委关于池州市工业企业发展

三年倍增计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池政办〔2008〕3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经委《关于池州市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关于池州市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指导意见

(市经委)

为扎实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决定在全市实施工业企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以下简称“倍增计划”),即以2007年为基期,通过三年的重点扶持,力争使一批企业到“十一五”末,分别实现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总额翻一番的目标。现就实施倍增计划,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工业发展“1118”计划目标,以加大工业投入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力实施“倍增计划”,形成一批带动性强、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群,使一批企业到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税收和利润总额翻一番,部分企业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带动全市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入选条件

凡在我市境内注册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倍增计划”。

(一)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盈利前景较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业企业适当放宽。

(二)主要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规范。

(四)诚实纳税,银行信用等级较高。

(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勇于开拓创新,有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强烈责任感。

有较大投资额的在建项目且即将竣工的企业,并符合上述(二)-(五)项条件的也可申报参加。

经企业申报,县(区)经委、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初审,报经县(区)政府、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经研究,确定60户企业为“倍增计划”企业。“倍增计划”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节,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宏观调节,在现有企业监测分析系统的基础上,把“倍增计划”企业纳入经济运行宏观调节范围,进行专项监测,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对企业因扩大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担保公司要优先提供担保。对企业当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给予适当财政

贴息支持。要加强综合协调,促进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和土地、矿产等资源向“倍增计划”企业倾斜。

(二)加快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和导向作用,对“倍增计划”企业,要确保将企业当年新增实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等额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增加技术改造投入,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技术中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积极鼓励和推进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鼓励企业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

(三)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工业发展投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扶持,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融资等手段,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要优先享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性信贷资金和工业风险投资等支持。今后凡申报国家、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先从“倍增计划”企业中筛选,如“倍增计划”企业中无符合条件的,方可安排其他企业申报。要积极鼓励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整合重组“倍增计划”企业。

(四)重视人才培养,强化企业发展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倍增计划”企业建立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的长效机制,指导帮助企业进一步调动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要鼓励企业引进和培养大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熟悉国际、国内贸易规则的营销人才,为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要定期对“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我市工业企业人才队伍素质。

(五)加强指导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列入“倍增计划”企业协调服务,争取每个企业有一名县级干部联系帮扶,切实帮助企

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市、县(区)等相关部门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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