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1.主机厂销售

物流部(中转库)根据主机厂排序单(POS),严格按照排序单

所列发货品种、规格、数量、序号、时间安排装配及配送业

务,建立产品装配、出库、发运等环节岗位责任制,确保发

出产品安全完整、准确。同时应及时将发出数量录入U8系

统。

2.市场销售

营销部接到客户订单,根据订单与销售价格计算出销售金额,

通知客户将款项送交财务部。营销部根据财务部开出的收据

开出提货单交客户,物流部根据提货单进行发货处理,同时

录入U8系统。

第九条销售部门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应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凭证,建立完整的销售登记制度,加强销售合同、销售计划、

销售发票、销售结算单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十条销售发票的开具控制

1.销货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的专人负责开具。

2.开票人员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3.财务部定期对销售发票开具进行检查。

主机厂销售:商务部及时与主机厂确认结算数量,同时与物

流部(中转库)发货数量进行核对,发现差异应及时会同物流

部(中转库)与主机厂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向主机厂开出增

值发票,同时及时录入U8系统。

市场销售:商务部根据发货单及收款收据开出增值税发票,

同时进行U8系统录入。

第十一条营业收入确认

财务部根据商务部将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及相关原始凭证进

行审核后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第十二条销售货款由销售部门负责催收,市场销售原则上不允许有应收帐款余额;主机厂货款由商务部负责催收。

第十三条财务部根据商务合同,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对逾期帐款向责任部门发出催收通知,由责任部门向客户催收。第十四条应收帐款责任部门应建立应收帐款责任制,出台详细应收帐款考核办法,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后据此对应收帐款责任

人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财务部应定期向客户发出应收帐款对帐单,由应收帐款责任部门负责回执,由财务部存档。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帐,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除事先经财务部门授权外,应当避免接

触销售现款。

第十七条财务部对已核销坏帐,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第十八条公司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

的书面批准;公司由出纳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

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

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对逾期未能实现的应收票据,

经财务经理批准,转为应收账款,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及时

催收。

第十九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财务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财务监督。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内容:

(1)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4)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

定;

(5)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