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卡问题汇总——参保人篇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在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劳动者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前提,选择与用人单位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灵活性较大的就业形式。
他们通常没有稳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面临较大的风险。
为了解决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北京市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该办法的实施旨在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有与正式职工相近的待遇和权益。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五类人员:个体工商户主、自由职业者、从事网络零售、餐饮外卖等副业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人全日制在校或在园学生。
这五类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的主要群体,他们通常没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特别容易面临生活困境和医疗风险。
其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应当缴纳医疗保险费。
按照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15%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按照50%的比例扣缴,个体工商户主和自由职业者应当自行缴纳。
这样的规定保障了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承担医疗保险费用,降低了其经济负担。
再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
参保人员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门诊慢性病保险待遇等。
这些待遇能够有效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治疗和经济补偿,保障其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北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确保其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
助和经济补偿。
这一办法的实施,对于促进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社会保险——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
社会保险——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社会保险——北京市社会保险政策一、社会保险概述1.1 社会保险的定义和目的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应对各种风险而设立的制度。
其目的在于提供各种保险金和经济补偿,保障社会成员在失业、生病、养老、工伤等情况下的基本生活和经济稳定。
1.2 北京市社会保险制度概述北京市社会保险制度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组成。
该制度为参加工作的北京市居民提供覆盖全国范围的保险服务。
二、养老保险政策2.1 参保对象及条件2.2 缴费标准和方式2.3 养老金计算和发放2.4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三、医疗保险政策3.1 参保对象及条件3.2 缴费标准和方式3.3 医疗保险报销范围3.4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四、失业保险政策4.1 参保对象及条件4.2 缴费标准和方式4.3 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和标准4.4 失业保险援助五、工伤保险政策5.1 参保对象及条件5.2 缴费标准和方式5.3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5.4 工伤保险职业病认定和赔偿六、附件附件一、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表附件二、社会保险申请表格附件三、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及政策文件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社会保险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法律。
2:养老保险金:指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指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制度下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
4:失业保险金:指失去工作能力的参保人按规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
5:工伤保险待遇:指因工作原因致使参保人受到伤害或患病时按规定领取的保险金和经济补偿。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其次是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后,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养老金的领取权益。
个人权益记录中会记录参保人员的缴费情况、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信息,以及在退休后可以享受的每月养老金金额。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权益记录和相关规定,在退休后按时领取养老金。
第三是失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一系列权益,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职业培训等。
个人权益记录中会详细记录参保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情况,包括领取的金额、领取时限等。
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根据个人权益记录和相关规定,按时领取失业保险金,缓解经济困难。
第四是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后,可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时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权益。
个人权益记录中会记录参保人员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包括伤残程度、赔偿标准等。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权益记录和相关规定,获得工伤赔偿金或者享受相关治疗待遇。
最后是生育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权益,包括生育津贴和产前产后医疗费用报销等。
个人权益记录中会记录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情况,包括生育津贴的发放情况、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等。
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权益记录和相关规定,在生育期间享受生育保险的权益。
总之,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所享有的权益和相关记录。
这些记录反映了参保人员在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和待遇,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保障和福利。
社保缴费明细用法及社保热门问题解答(建议收藏)
社保缴费明细用法及社保热门问题解答使用12333查询社保缴费明细,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实现。
以下是一些详细的查询步骤:1.电话查询拨打12333服务热线: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电话12333。
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的服务区域及查询服务。
按照语音指导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保卡号等信息进行身份验证。
进入查询模块后,选择“社保缴费明细查询”等相关选项。
2.网络查询官方网站查询登录当地社保官网:打开你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例如: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注册账号并登录,一般需要使用身份证号、手机号或社保卡号。
登录后找到个人社保账户管理或者缴费记录查询的相应页面。
输入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到社保缴费明细。
3.掌上12333 App 查询下载安装掌上12333应用: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官方推出的“掌上12333”APP。
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绑定个人社保账户。
登录App后,在首页找到与社保缴费明细相关的功能入口,如“社保查询”“缴费记录”等。
进入该功能后,点击“电子社保卡”,查看证件信息,输入电子社保卡密码(如有)。
根据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查询到个人社保缴费明细。
4.现场查询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大厅。
使用自助查询机,插入社保卡或者通过身份证读取信息查询。
或者在人工窗口提供有效证件让工作人员帮助查询。
5.公众号查询关注社保公众号:关注所在地社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后,寻找相关查询功能菜单。
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社保卡号以及验证码,根据提示查询社保缴费明细。
不论哪种查询方式,都需要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并且各地的服务流程可能略有不同,请以实际操作时的系统提示为准。
随着服务升级和技术进步,以上查询方法可能会有更新,建议查询时参照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公告。
问题一:社保包含哪些险种?解答:社会保险通常包括五个主要险种:养老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能够领取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
社保文集篇一社保15大常见问题解答,实用,看完这篇全面搞懂,建议收藏
社保文集篇一:社保15大常见问题解答,实用,看完这篇全面搞懂,建议收藏俗话说得好,做人不能没社保。
这么多年了,还是有很多人对社保存在种种疑问。
这篇文章就挑选了用户最常咨询锦鲤保的15大社保问题,相信下面一定会有你的问题和想要的答案。
首先,简单介绍下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社保”。
社保,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
换而言之,社保属于国家福利,是国家为我们设置的最基础的保障,同时,及时缴纳社保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社保是五种保险的合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种保险可以全方位保障我们每个人的基本生活。
如果不及时缴纳社保,不止享受不到这些保障,在很多一线城市,有没有社保会直接影响你的落户、摇号买房买车、子女教育等问题。
了解了社保基本概念和作用,那么我们直接开始社保15大常见问题的解答。
这里,锦鲤保提前说下,后面几天,我会再对“五险一金”来个详细解读,这篇看完,可以提前收藏,再和后面的内容来个大合集。
1、社保和新农合有什么区别?我们首先明确一些社保和新农合的内容。
社保: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企业和在职员工都要缴纳的保险。
新农合: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给予农民的福利政策,只有农村户口的人可以参加。
面向人群是农村户口、在家务农的农民朋友。
新农合现已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社保与新农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区别:1)参保人员不同社保的参保人群是所有签了劳务合同、有正式工作的人。
新农合则只有农村户口且在家务农的人才可以参保。
2)保障内容不同社保是五险的统称,而新农合只是医疗保险。
3)缴费标准不同社保五个险种都有相应的费用,每月缴费都好几百。
新农合则每年缴费200元左右。
4)报销比例不同社保中的医保,主要用于在县市级医院看病报销,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生育补助及普通门诊等统筹医疗费用的报销。
北京社保卡就医怎么用
北京社保卡就医怎么用这个卡上存储了你的身份信息,就医的时候挂号结账都要用这个卡来读取个人信息。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就医时医保卡的使用指南,一起来看看吧!北京社保卡就医使用范围一般情况在入职的时候,公司是就近选择了五家医院来作为医保卡使用的指定医院的。
但是由于每个人住的地方不一样,所以可以按照个人的医院去修改这五家医院。
另外,北京有19家A类医院,是不需要指定的,去哪家医院都能使用社保卡。
这19家有: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8、北京积水潭医院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11、中日友好医院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16、北京市健宫医院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当然除了上述的19家医院,还有定点中医医院跟定点专科医院也是不需要指定的。
具体名单可以去百度百科查看。
这里给大家一个网址,因为名单太长了。
= =!/view/fea1f41f227916888486d77a.h tml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及查询1 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厂矿高校内设的医疗机构)。
除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外,还可以再选择一家社区服务站。
注意:第五家医疗机构必须为社区服务站,而非社区医院本身。
一般选定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即可。
除急诊跟急救外,参保人员在其定点医疗机构外就医的,发生的费用不给予报销。
2 北京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定点仗义和定点专科医疗机构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网:/LDJAPP/search/ddyy/index.jsp 电话查询:961023 个人现有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理个人页:/csibiz/home/index.html使用方法1 挂号去医院挂号的时候,出示该卡,由于卡里面没有钱,所以需要你交一部分钱。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及就医使用指南(可点链接)
4、北京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及就医使用指南(可点链接)A管理须知1、社会保障卡解决了什么问题?答:可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解决了原来手工报销周期长和占压个人资金的问题。
所有退休人员和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超过起付线后,只需支付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
2、参保人员如何领取社会保障卡?答:a.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b.在职介、人才中心存档的参保人员到职介、人才中心领取;c.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参加“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到街道社保所领取。
3、社会保障卡内的信息如何进行查询?答:a.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 96102 ”(24 小时服务);b.可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点一览表>>c.可到设置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查询。
4、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怎么处理?答:(1)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a.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 96102” (24 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b.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c.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2)正式挂失与补办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 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5、什么情况需要换卡,如何办理?答: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卡片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时,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15 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6、《个人信息二次采集比对表》的填报要求?答:a.员工须以正楷书写《个人信息二采表》修改信息和签字确认。
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培训——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共94页文档
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缴费人员类别应与查询到的 信息保持一致。如果需要增 加“本市农村劳动力(24号 文)” 的人员,需要通过企 业版打表报盘,到窗口办理
所有人员必须参加五险, 没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的人员请不要随意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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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请不要选择农转非类别, 会造成增员失败,或补
3
网上申报业务经办须知
• 社保业务网上申报,申报信息时时回复; 查询信息一个小时后回复。 所以减员一个小时之后才可以增员
• 新参统业务操作时间:每月5日至22日,每天5:00-22:00 其他业务操作时间:每月5日至25日,每天5:00-
22:00 • 可以查询单位每月缴费明细和个人历年缴费情况,也可以
头发不能挡住眼睛、耳朵 • 4. 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注明户口性质) • 5. 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页及首页,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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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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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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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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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业务管理——转入人员增加申报
增加原因不能为【其他】, 缴费状态为“失业”的人员 才可以选择【失业转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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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系统操作
网上申报业务经办须知 申报业务管理 查询管理 业务报表查询 信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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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报表查询
• 1. 个人信息登记表 • 2. 人员增加表 • 3. 人员减少表 • 4. 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 5. 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 6. 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网上申报业务培训
——业务操作及常见问题解答
网上申报岗 2019.05.30
北京医保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问题介绍
医保报销解析(住院)
图示
金额 三级医院
大额最高支付 20万
实例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基本85~97% 大额85% 85% 95% 85% 97% 85% 97% 第三次住院7万(一级),社保报销 3W*97%+1W*95%+(3W-650)*90% =65015
>封顶
4万--封顶(10 万)
3—4万
就医篇
• 8 、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伤、急诊留观 费用使用社保卡结算的问题. • 此类费用不应使用社保卡结算 • 个人在交费时对计划生育、产前检查、工 伤等费用加以留意,不使用社保卡结算;
报销篇
• 1、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 本次医疗总费用=本次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本次个人负担 • 本次个人负担=自付一+自付二+自费 = + +
其他篇
• 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 • • • •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3 3、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4、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5、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 的; •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
持卡就医 实时结算
相关问题介绍
入职篇
• 若您以前未上过社会保险,属于新参统人员,在入职后请 尽快到财务报道,填写相关表格; • 若您上过社会保险,属于转移人员,请入职后,立刻与原 单位联系,确保原单位已经减少社保关系,并尽快告知财 务。 • 有《工作居住证》的员工请尽快到财务办理登记手续。 • 凡因本人原因造成各项保险未及时缴纳,公司不予办理补 凡因本人原因造成各项保险未及时缴纳, 缴手续,特此说明。 缴手续,特此说明。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正文:----------------------------------------------------------------------------------------------------------------------------------------------------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京劳社医保发(2001)39号2001年3月9日)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为作好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复审、结算;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复审、结算。
二、区、县医保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区、县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的初审;中央和市级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的初审。
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付的医疗费用。
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收入院前七天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
用人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定点零售药店与医保中心结算由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与参保人员结算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和超过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应由个人自费支付的费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4]185号2004年12月20日)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及享受待遇等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41号)的有关规定,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在2005年4月1日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上述单位的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其2005年3月31日之前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或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2005年4月1日之后其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计算。
二、患有恶性肿瘤进行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以及进行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等不具有劳动能力的外地来京人员,不属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和大额互助资金不予支付。
三、参保人员在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死亡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四、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结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建立并推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拥有庞大的参保人员群体,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缴费信息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的相关内容。
首先,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通过建立和管理个人社会保险账户,记录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缴费记录、权益记录等内容。
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都会针对参保人员建立相应的个人账户来记录其缴费情况和享受的相关权益。
这些记录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中可以进行查询和查看。
其次,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是指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基金缴纳的保险费用的相关信息。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采用社会统筹的方式,即由参保人员和单位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参保人员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作为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也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
参保人员的缴费信息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以及缴费时间等。
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缴费信息的管理方面,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和措施。
首先,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系统,将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险账户信息进行集中管理。
同时,通过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及时更新和维护个人参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其次,加强社会保险缴费的监督和管理,完善缴费渠道和方式,提高缴费便利性和透明度。
此外,加强对单位缴费的监管,确保单位按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另外,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缴费信息的了解和认识。
总之,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是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和管理个人社会保险账户,记录缴费信息,参保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缴费情况。
政府和有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缴费信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京医保发[2010]74号•【施行日期】201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发〔2010〕7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287号)精神,保障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就医和费用及时结算,现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及审核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人员(一)参保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并主动出示。
参保人员就医及结算时的有关问题参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实施过程中就医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37号)执行。
(二)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须持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病种”诊断证明,到本人申请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单”);办理了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领取。
参保人员按要求填写“审批单”后,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
(三)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的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填写《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申报审批单》(见附件2)后,持社保卡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五险一金常见问题汇总
五险一金常见问题汇总1、户口类型选择错误。
户口类型分为4类: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城镇、外埠农村,根据个人户口性质选择,一定要准确,否则社保无法缴纳。
2、缴费类别选择错误。
缴纳类型分为新增(未在北京参加过社保)、本区转入、外区转入(原在北京其他市区缴纳社保),根据个人以前社保缴纳情况进行选择。
此问题发生情况较为普遍,每月都有员工因为选择错误缴纳不了社保,请一定要慎重选择。
3、照片不合格。
办理社保卡需采集员工个人信息,采集中出错频率较高的就是照片。
根据社保要求,照片为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深色衣服,照片必须清晰,冲洗版,快照、有划痕等一律不收取。
4、身份证复印件不合要求。
身份证复印件要复印清晰,反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有的员工用护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身份证,这样有些信息无法采集到。
请员工一定要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原单位未能及时减员。
员工入司,在当月办理社保时,经常会出现员工的原参保单位还未将员工社保办理减员,导致新单位无法进行增员。
6、办理过失业保险或保险已转移外省等异常。
员工以前办理过失业保险,或将保险从北京转移到外省市,或原单位按非全日制类型为员工缴纳的保险等各种异常情况,导致员工无法在我单位正常参保。
此类问题须根据社保中心要求先办理各类变更,在进行社保缴纳。
7、调动人员社保公积金缴纳问题。
员工调动,但未将个人的参保意愿和信息及时与人资沟通,导致调入调出部门人资对员工的社保增减时间不一致,出现断缴现象。
8、社保卡办理进度查询问题。
社保卡发放统一由北京市社保局进行管理,公司无法得知何时能够发放,员工可上网进行查询办卡进度(网址为: /cardbiz/Portal/Query.aspx)。
首次参保的人员社保卡在我单位办理;非首次参保人员请与原单位查询社保卡发放情况,如原单位未给办理方可申请在我单位办理。
9、北京上医疗保险,在外地看病能否报销?员工在外出差期间生病,需到医院治疗的,根据北京市社保政策,只有急诊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等同北京市标准。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附件6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校验码:
参保人姓名:查询流水号:
社会保障号码:查询日期:年月至年月
(一)养老保险单位变动记录:
(二)五险缴费明细:
缴费起止年月
养老实际缴费医疗实际缴费失业实际缴费
工伤实际缴
费
生育实际缴
费
月
数
年缴
费基
数
个人
缴费
月
数
年缴费
基数
个
人
缴
费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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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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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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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资料:
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其中:1996年以前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医疗保险累计实际缴费年限年个月。
截至年末,参保人在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合计金额元。
备注:1、如需鉴定真伪,请自年月日起30日内通过登录.csibiz/,进入“我要验证个人权益记录”,录入校验码和查询流水号进行
甄别。
2、为保证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个人权益记录。
3、上述“缴费起止年月”栏目中带“*”标识为该年内含有补缴信息。
北京市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日期:年月日
第页(共页)。
北京首次办理社保卡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
北京首次办理社保卡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北京首次办理社保卡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一、办理条件1. 具有北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2. 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北京市户籍人员;3.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社保卡的日常使用注意事项及常见问题答复
社保卡的日常使用注意事项与常见问题答复一、持社保卡就医的相关使用要求说明1、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就医须知(1)持卡就医,实时结算i.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凡已发社保卡的员工(以社保发卡的时间为准)在2011年度必须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凡未持卡就医则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自费不予报销;ii.员工因突发急症需急诊就医未持社保卡结算,报销时须提供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加盖急诊章)、急诊首诊病历、急诊诊断证明和社保卡;iii.员工因长期驻外、异地出差时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可不持社保卡,报销时除提供正常单据外,仍需提供社保卡。
(2)就医范围iv.员工本人所选4家定点医疗机构(原蓝本4家定点医院)v.北京市19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所示)vi.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vii.长期驻外员工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疗机构(3)女员工生育viii.产前检查费用暂不需持卡就医;ix.生育住院需持卡、持蓝本直接在医院结算;x.没有北京市生育保险的女员工可全额垫付生育费用。
2、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就医须知(1)未发社保卡的人员仍需持蓝本扫码就医,收据上要有“上传”和“手册号”的标识;(2)住院费用需持蓝本直接在医院结算。
二、常见社保卡相关问题答复1、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怎么处理?答:应先进行预挂失。
预挂失有三种方式:(1)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挂失;(2)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3)也可在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
2、如何办理正式挂失与补卡?答:持卡人确认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申办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3、什么情况需要换卡,如何办理?答: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08•【字号】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19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以下简称《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通知所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是指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到届满、停止或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配个人账户。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
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垫付,待失业保险基金补足后并入统筹基金。
三、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为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
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保险系统记录的领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据,于每年12月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金划转申请,经核对批准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基金转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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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问题汇总——参保人篇1.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就医,起付线如何计算?答:参保人员门(急)诊费用一个年度内只扣一个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退休人员1300元,持卡就医后起付线标准不变。
如果持卡就医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尚未申报,持卡就医时在起付线以内的医疗费用需要交全费,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费用,只需交纳自己自费和自付部分,领卡前发生的未申报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到区医保中心报销时,就不用再扣起付线了。
2.拿到社保卡怎么看病?答:您必须带社保卡、医保手册、病历手册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即就医时要使用社保卡进行挂号,收费时同样使用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
参保人员未持卡就医的,当次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如部分医院有自己的就诊卡,参保人员持社保卡首次就医时,应先办理就诊卡和社保卡的关联手续,再持社保卡就医。
两卡关联后再就医的,参保人员只需持社保卡就医而无须再持就诊卡。
院内就诊卡只为非参保人员提供服务。
3.社保卡补办过程中怎么办?答:在社保卡补办的过程中,如果您病了,也不用着急。
在补办新卡时,社保卡服务网点会为您开具一张《补(换)卡证明》,您可以拿着《补(换)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原规定报销。
4.什么情况下未持社保卡就医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报销?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未持卡、企业欠费、参保后未发卡及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的,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需进行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分娩以及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需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就医时无须持社保卡,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按照原流程由个人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5.未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如何就医?答:未发卡参保人员持医保手册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报销。
6.门诊挂号诊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
个人现金交纳的诊疗费用不再进行二次报销。
7.领到卡后,发现卡内信息有误怎么办?答:发现此种情况,多为照片与本人不符,或姓名音同字不同等。
凡属上述情况,持卡人应通过单位将社保卡交回区社保中心,由社保中心与首信公司联系,进行统一制卡。
8.社保卡收费吗?答:首次发卡不收费。
9.社保卡的发放范围?答:所有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10.农民工发卡吗?答:按1%比例交费的农民工暂不发卡。
11.社保卡如何发放?答:统一发给用人单位、职介、人才中心或社保所,由其发给个人。
12.什么时间发卡?答:按北京市人保局的部署分期分批发卡。
13.领到的社保卡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怎么办?答:将社保卡与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单位,由其上交区县社保中心重新制卡。
14.选择社保所医药费报销的退休人员是到社保所领卡吗?答:不是。
选择社保所医药费报销的退休人员,仍然要回原退休单位领取社保卡。
15.为什么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答:本次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为2009年2月16日零时医疗保险数据库中的时点信息,此后新参保的人员及因信息比对有误需进行二次信息采集的人员不在本次发卡范围。
因此,造成单位中有的职工有卡,有的没有。
16.职工的社会保障卡被单位退回到社保了,怎么能要回来呢?答: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二次申领的相关手续,15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办理二次申领的社保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保卡。
17.什么时间开始使用社保卡?答: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
18.社保卡有什么用途?答:用于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19.什么是实时结算?答:即持卡看病时只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就行了,不用全额垫付医疗费。
20.到哪能查询社保卡内信息?答:到卡服务网点或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定点医院机构的自助终端机上查询。
21.怎么查询卡内信息?答:(1)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2)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
22.查询卡内信息时需要输入密码吗?答:需要。
23.密码是什么?答:初始查询密码为本人社会保障号码的后六位。
24.查询密码是否可以修改?答:可以修改。
25.在哪修改密码?答:(1)可到卡服务网点修改;(2)在自助终端机上自助修改;(3)或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自助语音服务进行修改。
26.查询密码忘了怎么办?答:到卡服务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27.哪些情形需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答:(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2)残疾军人新参保;(3)转换医疗保险险种;(4)特殊病种审批。
”(5)手册丢失补领手册。
28.如何进行社保卡信息变更?答:由参保单位持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区县医保中心办理。
28.社保卡丢了怎么办?答: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及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
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挂失人确定丢失的社保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见附件一)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办理正式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
29.挂失有几种方式?答:挂失分为预挂失和正式挂失。
30.预挂失有哪些方式?答:有三种方式:(1)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预挂失;(2)可在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自助预挂失;(3)可到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
31.预挂失的有效期为多少天?答:从预挂失生效起10天内有效。
32.预挂失生效时间为何时。
答:确认挂失后即时生效。
33.到哪办理正式挂失?答:必须到卡服务网点办理。
34.办理正式挂失需要带什么证件?答: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5.正式挂失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答:可以。
代办时需要带持卡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6.办理正式挂失后的生效时间?答:即时生效。
37.如何撤销预挂失?答:在预挂失10天内到卡服务网点办理。
38.撤销预挂失需要带哪些证件?答:带持卡人的社保卡及身份证或户口簿。
39.身份证丢失或没有怎么办理业务?答:可以持能证明持卡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如:户口本、汽车驾驶证等。
40.撤销预挂失后能够马上用卡吗?答:可以。
41.正式挂失后能否进行撤销挂失?答:不可以,原卡已作废。
42.到哪办理补卡?答:到卡服务网点办理。
43.补卡时需要提供哪些证件?答: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4.补卡时可否由别人代办?答:可以代办,代办时需带持卡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5.补换卡是否收费?答:只收取工本费20元。
46.补卡后又找到丢失的卡片,原卡还能用吗?答:不可以。
原卡已作废。
47.什么情况下需要换卡?答:卡片污损或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的;卡片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
48.换卡时需带哪些证件?答:需带原社保卡和持卡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9.到哪换卡?答:到卡服务网点。
50.《领卡证明》有什么作用?答:领取新卡时的凭证;在制卡期间可凭此证明看病就医。
51.《领卡证明》丢了怎么办?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申办的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打手续。
52.办理补换卡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新卡?答:一般为15个工作日,领卡证明上有领卡日期。
53.领取新补(换)卡需带哪些证件?答:持《领卡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
54.领取新补(换)的卡可否由他人代领?答:可以,但需带以下证件:(1)代办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2)持卡人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3)领卡证明。
55.卡服务网点设在哪?答:(1)街道社保所;(2)区县社保中心。
56.哪里有自助终端?答:卡服务网点和二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
57.服务网点可以办理哪些业务?答:预挂失、撤销预挂失、正式挂失及补换卡、卡查询密码修改、卡查询密码重置、卡内信息查询。
58.卡服务网点营业时间?答:即街道(镇)社保所或区县社保中心正常工作时间。
59.呼叫中心服务时间?答:24小时服务。
60.呼叫中心提供哪些业务?答:预挂失、查询密码修改、信息查询。
61.自助终端可以办理哪些业务?答:预挂失、卡内信息查询、卡查询密码修改。
62.参保人员发生户口迁往外省市或死亡等情况时,社保卡如何处置?答:可由持卡人或其亲属自行留存。
63.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其手中的医保手册(蓝本)是否继续使用?答:本市的社保卡将分期分批发放,在社保卡完全替代医保手册(蓝本)之前,社保卡与医保手册(蓝本)并行使用。
医保手册(蓝本)停止使用时,将向全市发布通知予以告知。
64.已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不慎将医保手册(蓝本)丢失,如何处理?答:需通过单位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补领医保手册(蓝本)手续,在补办医保手册(蓝本)时,单位需提供持卡人的社保卡,区县社保中心将为其同步更新社保卡的卡内信息。
65.参保人员的社保卡丢失且办理了正式挂失与补卡手续,医保手册(蓝本)信息是否需要变更?答:参保人员在办理补卡手续后,应告知单位,由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医保手册(蓝本)和一张照片,到区县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员重新打印医保手册(蓝本)中的就诊信息表。
66.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后,在公安部门又变更了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答:首先参保人员应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由其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然后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67.社保卡号最后一位和医疗手册号不一样是错误吗?答:不是错误。
医疗手册号码的最后一位通常为英文字母“S”,而社保卡上的号码最后一位通常为阿拉伯数字或字母“X”,但前面九位的号码与医疗手册号码相同,不会影响参保人看病就医。
68.去医院看病为什么有个别人卡不能用?答:(1)因个人基础信息变更、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导致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
(2)因办理医疗退休、转换险种、残疾军人、特殊病种审批后,持卡人未能过参保单位及时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医疗保险信息变更业务,造成医保系统参保人信息与社保卡内信息不一致。
(3)读卡机具运行不稳定。
(4)卡内芯片故障,读卡时无应答。
69.有的医院在挂号时不收费,而是在门诊结算时,才收取挂号费,请问挂号费是否可以和门诊费用一同结算?答:不能。